第一章

第一章

徐末下班的時間是四點半,公司離家坐車半個多小時的距離,騎車子四十分鐘,開車卻要一個小時。

在公司和家中間位置,有一個公園,公園環湖,平日里人甚多,跳廣場舞的大媽們,下棋打麻將的大爺們,穿著溜冰鞋滿場跑的孩子們,還有談情說愛的小情侶們。

公園西北角有個籃球場和一些健身器材,平日里下班之後,徐末就愛和幾個朋友或者同事來這裡打籃球。

上大學的時候,他就是校籃球隊的,雖然長得一般,但是架不住個子高打籃球有那個范兒在,迷得一群女生不要不要的。

如今畢業兩三年了,在國企里只是個最底層的小職員,整日勾心鬥角兢兢業業忙的一團亂,也沒有磨去他的興趣愛好,反而讓他更喜歡做些運動了,偶爾興緻來了,能早起一會,騎一個多小時自行車去上班也不覺得多累。

今兒是夏至,路邊的薔薇花還沒有落下,一團團的粉色矗立在小花壇里,走過去就有一簇香味能將人淹沒。陽光像金子似得,直直地晃著人眼睛,真是難得的好天氣。

徐末穿著短袖短褲的紅色球服,懷裡抱著籃球往籃球場走去,柔軟的黑髮服帖趴在腦袋上,襯得他那略白皙的皮膚,嘴角微翹的笑容,莫名吸引人眼球,只讓人不由得贊一聲好一個陽光的小夥子。

儘管經常運動曬太陽流汗,也沒有成功讓他從奶油變成巧克力。

好友郎冬平早就到了,正和四個人玩的火熱。

郎冬平運球水平相當不錯,利落地躲開攔住他的陳鋒,一轉身跳躍就將球往籃筐扔去,暗紅色的籃球正正好好穿過籃筐,甚至連框邊緣都沒有碰到一點。

他舉起手來蹦了三尺高大叫了一聲yes之後,轉頭看到徐末走過來,不由得快步走過來攬住他的脖子大聲炫耀起來。

「怎麼才來,看看哥的投籃技術是不是又進步了,絕對比你要強了吧,你服不服?」

「呵呵,那我就看你怎麼讓我服。」徐末不在意地笑道。

郎冬平與徐末同歲,也是本地人,相比起徐末,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其父郎鷹開著一家製藥廠,廣告打得全國都很有名聲。

但他本人好像並沒有自己家世很好的感覺,長得俊朗待人熱忱大方,請客從來都是搶著付錢。獨獨有一條,就是人有些花心,換女朋友比翻書還快,看到合眼緣的就毫不猶豫地去追,鮮有能逃脫他魔抓的。

徐末投籃技術比他好,前兩天兩人比賽投三分球,規定時間內,徐末足足比他多投了六個,郎冬平一直記在心裡,在家苦練了許久,自覺水平飛漲,於是一大早就約著今天他下班後來打球。

徐末自然是欣然應邀,公司不是很忙,他也沒有女朋友,打球算是唯一的愛好了。

六個人打了幾場對抗賽,最終還是憑著徐末精準的投籃,以四比三的結果小贏了一場。

郎冬平不甘心地轉著球,抱著籃球一次次地站在線外投籃,十有八准,他還是不滿意地舉起手投籃。

這時候天已經黑了,路燈昏黃的燈光將人的影子拉得老長,不遠處的廣場上響起小蘋果歡快又魔性的聲音,孩子的笑聲尖叫聲一直不間斷地插在嘈雜的聲音里。

見郎冬平這個樣子,徐末開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要強了傷了好友的心,下次應該放放水給他找點自信。

不過一轉身看到場外一直站著的一個穿著白裙長發披肩的女人後,他的動作不由得一頓。

而郎冬平顯然也看到了她,立馬放棄了籃球,興沖沖地衝到了對方身邊:「王宛音,你怎麼來了。」

「沒什麼事出來走走,剛好看到你們了,就過來看看。」王宛音輕聲道,站在那裡就像夜裡盛開的梔子花似得,甚至就連身上撒灑的花露水也如此迷人,她總是這樣靜靜地,不說話甚至都沒有什麼存在感,但是一旦目光放在了她身上,就讓人久久挪不開眼。

徐末沒有湊上去,只是遠遠地笑著跟她打了聲招呼。

「已經七點半了,我們要回去了。你吃了沒,要不要一起去坐坐?」郎冬平露出白生生的牙花子圍著她問答。

郎冬平自第一眼看到王宛音,就跟徐末說,這女孩絕對適合做老婆,一定要追來給他當嫂子。徐末追著他追了兩條街,還是沒有讓他放棄這個念頭。

王宛音是徐末的鄰居,說是青梅竹馬,其實小時候並不熟,也是長大后因為王宛音家裡出了點事,他爸媽覺得她一個女孩子家的很可憐,有次她家裡搬東西,他過去幫忙,才熟了起來,漸漸地有了些話。

因為離公園不是很遠,王宛音也經常過來散步,他們在這裡打籃球,一來二去的就認識了。

徐末是喜歡王宛音的,也只是有好感的地步,一直都沒有進一步的動作。他在感情上有些被動內向,大學時候的女朋友,還是人家先主動追他,追了半學期才追到手。

他從沒說過,所以郎冬平也從不知道他對王宛音有好感,追問了他幾次王宛音的事情,覺得她真是難得一見的好女孩,父母離婚一個人獨居,獨立堅強,一下子就讓他對她的好感上升了一大截。

為此徐末也跟郎冬平吵過一次,說他對感情太隨便,不希望他耽擱王宛音,兩人不合適。

郎冬平表示自己這次真的很認真,想結婚的那種認真。

徐末被他的態度怔住,竟是沒有再說什麼。

此時見郎冬平繞在王宛音身邊,兩人郎才女貌,站在一起倒是真的像金童玉女無比般配。

王宛音沒有立即答應他,而是看向了徐末幾個,另外四個一同打籃球的,除了一個陳鋒是同一小區,另外三個,都是臨時湊過來,在公園認識的,要說多熟也算不上。

見這樣子,那三個紛紛表示要回家了,便抱著籃球走了。

陳鋒站在徐末身後撞了撞他的胳膊,瞥了眼站在一起的倆人低聲道:「咱還是回家吧,別當電燈泡了,我老婆還等我呢,回去晚了我怕要跪鍵盤。」

陳鋒個子不高,速度卻很快,弱勢反而是徐末的優勢,那就是投籃,十次有五次能投進都算謝天謝地了,倆人一組搭配得當,每每都能虐的郎冬平跪地求饒。

點點頭,徐末找了個借口表示晚上還有事,必須要回去,不能一起吃飯了,就搭著陳鋒的肩膀沒有回頭地走了。

郎冬平偷偷給他遞了個大拇指,抱著球拉著王宛音上了自己的車。

回到家,飯已經做好了,父母都吃過了,給他在廚房裡留好了飯菜。

都知道他愛打球,上班了還跟孩子似得,回來就換上球服抱著籃球出去,天黑后才一身臭汗地回來,說了也沒用,久了也習慣了他這個樣子,也不給他打電話催促,老兩口吃了飯或出去散步跳舞,或蹲在電視前看戲曲。他也樂得父母這麼開明。

有些食不知味地吃完了飯,就爬到床上躺著了,想著這會兩人去哪裡吃飯,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關係有沒有更進一步。

想了一會又覺得自己真是沒用,喜歡卻不去追,被好友搶先一步了又開始後悔。

但是現在就算那兩人的關係沒有更進一步,甚至王宛音拒絕了郎冬平,他跟王宛音都是不可能的。

因為他不能傷了朋友的心,這樣做很不厚道。

隔日公司還有一堆事,他躺在床上看了會書,就像個沒有夜生活的老年人似得早早地關燈休息了。

漫漫長夜,有人安然入睡,有人卻仍舊在電腦前奮鬥。

甘藍穿著睡衣蹲在電腦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文檔,手飛快地在鍵盤上噼里啪啦地抬起落下。

開著的文檔上可以看到是一個故事的簡介,此時她正在寫的是一個人物的設定。

作為一個在大金金文學城的簽約作者來說,甘藍真的是挺失敗的,寫了兩三年,也依舊是個毫不起眼的小作者,她的愛好總跟別人不同,喜歡恐怖喜歡推離,偏偏文筆一般,可想而知狀況多糟糕。

如今辭職在家,投出去的簡歷還沒有回復,手裡又沒多少積蓄。

睡不著,她翻了許久網站的榜單,發現自己想要賺錢就必須從恐怖故事裡脫離出來,跟個風寫寫熱門故事。

思來想去,最後決定寫個末世文,她看過生化危機,覺得按照這個套路還是挺好寫的。

於是立馬就打開電腦開始寫大綱,這會正在寫男主角的設定。

但是取名的時候又取不好了,趙錢孫李這些姓在腦袋裡轉了半天,在許和徐之間糾結了一會,選了徐,然後一轉頭看到桌子上放著的一塊泡沫,就拍板訂了徐末這倆字。

徐末,身高一米八二,s大畢業,兩年前考入國企,目前依舊是個底層小員工,愛好打籃球,單身,長相普通性格溫和,好朋友叫,叫什麼。

遇到需要取名又糾結了半天,看到前兩天買的感冒藥是長鷹製藥出品的,長鷹製藥的老總叫郎鷹,這個姓很少見她就惦記上了,直接搬來了用。

好朋友叫郎冬平,父親郎鷹,富二代,家中是製藥公司。

邊想邊寫,很快大綱就寫好了一半,回頭看一眼,覺得略俗套,但是不夠狗血,又回頭添了幾筆這才露出個舒心的笑容。

王宛音,徐末暗戀的對象,卻被好朋友抱得美人歸。

邊寫邊覺得自己的男主挺苦逼,但是不過是編故事,越狗血看的人越多,她又心安理得地繼續寫了下去。

打雞血一樣寫了很久,發現時間已經十一點了,又看了眼已經寫好的差不多的大綱,甘藍不由得開心地合上了電腦,爬上床,腦袋裡天馬行空地想著,慢慢地進入了睡眠。

夏至這一夜,黑暗的天忽然陰沉沉地開始下起了淅淅瀝瀝的雨。

也許命運和奇迹就是從這一刻開始的,甘藍不知道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意味著什麼,而徐末,也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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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下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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