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願意
「願意。」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有一天我的新郎會是方南,會是那個從小被我騙錢的男孩子。可能是當初太過年少,篤定了許生就是我的丈夫。
也可能是時間真的會捉弄人,它讓我們所有人都兜了一個大圈子。那個圈子裡有人迷失,有人清醒,有人站在圈外,有人站在圈內,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
都無關緊要。
第一次見到情若像個小孩子一樣笑出聲來,他抱著我,甚至雙臂把我舉到半空中,歡呼喜悅。
後來我知道了,原來也是可以很幸福的,我愛不愛他沒有關係,以後感情會有的。
他可以一直在我身邊就好了,他比許生更溫柔,比他更有安全感,更重要的還會做飯。
有夫如此,何來無憂。
方南摸摸我的頭,眼睛幾乎溢出淚,我不禁笑了,這就是在旁人面前自信淡定到極端的他嗎,我還是那個只會板著臉要求做到完美的女王嗎。
也只有這個時刻,才是真正屬於我們兩個人。他慢慢地親吻我,動作如他般輕柔,就像花瓣落水一樣,飄飄然的感覺。
他可能並非我最愛的人,但是一定是最適合我的。
回房睡覺的時候我幾乎都不敢相信自己,就這樣答應了求婚,簡直跟夢一場。縮在蠶絲被中輾轉反側,還是進入了香甜的睡夢。
早上,我睡到自然醒,忽然發現康劍要走了,得趕緊送一程。我慌亂地穿好衣服,女傭走過來,彬彬有禮道:「女王,這是康少給您的信。」
「他已經走了?」
「是的,最早的那班飛機。」
我示意她下去,握著信的手幾乎在顫抖,只有一張明黃-色的紙,摺疊得很工整,字是正楷。
信里說道:
青檸,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走了,可能坐在飛機上,也可能還在飛機場,總之不在你身邊了。我想和你告別,又怕自己捨不得,如果再看你一眼或許真的就無法再逼迫自己離開了。
我並非什麼特別煽情的人,也不會寫優美文藝的句子,但我還是記得第一次遇到你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就在想,善良美麗的姑娘是最漂亮的,你不施粉黛,穿著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很簡潔的襯衫,我很奇怪我現在還能記得那麼完整。
自小有孤僻症的我從見了你之後似乎並沒有好轉,直到後來你來飛天柔道社,我一下子就認出了你。有些變化,但還是很令人喜歡,後來聽說你是許生的女友,我的心涼了一大截。
當初的你並不了解許生這個人,愛得那麼瘋狂,我覺得可悲並不是你是別人的人,如果那個人可以把你照顧得很好,我自然可以放心離去,但是許生他不能。
事實正如我猜想,他傷害了你,你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堅強,你甚至畏縮,逃到了大理。你走之後,我還是過了很久才知道的,很想拋棄學業和你一起去大理,後來又覺得自己這樣算不算趁機而入。而我真正下定決心時方南已經派人去大理了,他的能力我知道,你在大理遇到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被花錢雇傭,去給你添樂子的。
他愛你這點我知道,他的身份我卻不知道。我這個人很傻,不知道自己可以為你做些什麼,只能默默守護,當上幫主的你說某一件事棘手的時候我就幫你解決。可你的心思我從來都看不透,任何心思都不會放在表情上,我想這就是變化了。
你殺死幾隻偷腥的貓時,我才發現自己真的不了解你,到底什麼樣子才是真正的你。
善良、活潑還是冷漠,看著你從一開始到最後慢慢地變化,我卻無能為力。
我一直在問自己,陪在你身邊的理由是什麼,走的時候才知道,不求你回頭,不求你的心,而我真正希望的原來就是直到你找到合適的人。
方南沉著冷靜,他從一開始就不動聲息地接近你,再設圈套讓你和許生分開,最後得到你。
他的手段卑鄙,但是又何嘗不是為你好。比起不懂珍惜,胡亂猜測的許生,他不知道好上多少倍。
方南和我說他要向你求婚時,我恍然大悟,原來故事還是得有一個終止。在我心裡,你是公主,那麼白馬王子找到了。你是女王,那麼適合你的國王也找到了。
騎士該走了,或許還想為你保家衛國,或許還想陪在你身邊,但是有自己的使命。
這樣想著,騎士都有些像媒婆了,你說是不是?
既然這封信能送到你手裡,你一定答應方南求婚了,你們要好好的。相信我,即便吵架了,他也會哄你開心,也會讓著你的。
所以,傻姑娘,好好珍惜方南,我只放心他,儘管很嫉妒他。但是唯一可以包容你,把你照顧得無微不至的男人也只有他了。
傻姑娘,我不知道你哭了沒有,如果哭了的話趕緊擦乾眼淚,免得你的未婚夫吃醋。
——康劍
我明明是笑著打開這封信,卻是以眼淚告終,那一句傻姑娘,直直地戳中淚點。他一直在我身邊,我知道,卻沒有真正在意過,現在走了,才引起注意。
有人敲門,我趕緊擦擦眼淚,振作起來,等到鏡子中的自己還算正常的時候才去開門。
「早安。」方南笑著推著一車早餐給我,他見我有些不自然,很快就明白了:「在為康劍的走傷心?」
「嗯。」我覺得沒什麼好說謊的,我的確很傷心。
方南嘆口氣,「我就知道,所以特地做了很多早餐,每一樣你都吃一些,這樣心情會好的。」
「我知道了。」我把信重新摺疊好,「他就這樣走了,連一聲招呼都不打。」
「他……人挺好的。」方南笑道,餵了我一勺黃米粥,「先吃些淡的,開開胃。」
「哎,和你在一起我得時常擔心一件事情。」
「什麼事?」
「長胖啊,你說你廚藝那麼好,每天都能變著花樣做,我肯定得吃胖。」
「吃胖了就沒人和我搶你了。」
……
方南每天挺忙的,我不能讓他做飯,墨林廚子不少,我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學個兩手。
屁顛顛跑去廚房,裡面的人-大概沒想到我會來,都停下手中的動作,恭敬一聲:「女王。」
「呵呵,我來學做飯的,你們忙你們的吧。」我這一來氣氛變得格外尷尬了。
他們小聲議論,我扯著嘴角,「你們在說什麼?」
「方先生說不能讓你來廚房。」
「為什麼?」
「這個,可能是女王做的飯菜太好吃了,所以嫉妒,對就是嫉妒……」
我翻白眼,方南現在膽子越來越大了,明明就是故意的,什麼叫做嫉妒,什麼叫做我做的飯菜太好吃。
他肯定是怕我炸了廚房才這麼說的。
我百無聊賴地在墨林亂竄,現在基本上所有的事務都給情若了,白林和墨林兩個幫派大大小小的事情壓在他頭上也不是辦法。康劍走了,我有些事情還不是很順手,比如招納新人,籠絡小派,這些都是比較大的事情,我忽然想到海哥。
正打算去找海哥,他現在一定閑得沒事幹,和歐弟兩人調製藥物也說不定。
海哥在實驗室里搗鼓什麼東西,一見到我,責怪道:「你怎麼瘦了那麼多?」
「有嗎?」我望著自己兩條胳膊,應該不會吧。
「真的瘦了。」他意味深長,「還以為生了什麼病呢,正巧你在我這兒,我幫你檢查一下吧。」
一個月前就是去醫院檢查的,而且僅僅是打了一個噴嚏,就出了那樣子的事情,我惶惶地望著海哥。
他見我腳踝受傷,先是檢查一下傷口,悶悶道:「你怎麼不去醫院看看?」
「啊,有什麼問題嗎?」
他的聲音很低沉,我倒吸一口涼氣,他這麼說倒有點像是得了什麼絕症。
「拍片子看看吧。」他帶我去了一個房間,裡面的器械森然。
x光片顯示我腳踝處長了一個腫瘤,半透明的白色,原來腫瘤是這樣子的。
「要緊嗎?」我很想把片子扔掉,腫瘤的結果無非就是兩個,惡性和良性。
良性沒問題,如果是惡性的話……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方南,很遺憾,我不能陪他走那麼遠了。
這麼一想我更是覺得人心惶惶,他剛和我求過婚,我就要撒手人寰,根本沒有時間再讓自己慢慢愛上他。
好捨不得,第一次有一種怕死的感覺。在島上,在江家,即便是小時候在無數刀下,我都沒有這麼爬怕過。
海哥沒有說話,他只是開車帶我去了大醫院,一路上沉默不語,讓我更覺得氣悶。
「我們去醫院做個病理切片看看,我也不知道是良性還是惡性。」他比我還鬱悶的樣子,「你要放開些。」
「無論是什麼結果我都能接受,只是方南他……他昨晚向我求婚,我答應了。」我苦笑,「但是好像陪不了他多久。」
「別這麼說,你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活著。」
我忽然很鄭重地說,「如果我有什麼事的話,你一定要讓他最後一個知道。」
這就像致青春里的,陳孝正要出國了,他的女朋友鄭微卻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並不是因為想要瞞著她,而是想讓痛苦減輕些。
「別說了,你會沒事的。」海哥開玩笑地說:「腫瘤百分之九十是良性的,你放心好了。」
「讓我下車!」我忽然說道,「快點。」
海哥找了一個地方停下來,「怎麼了,還有一站就到醫院了。」
「海哥,今天的事情你不知道懂不懂,我現在去醫院只是檢查一下身體。」我義正言辭,「你現在回墨林。」
「可是……」
「沒什麼可是,我是女王,你得聽我的。」
我說完這句話已經摔了車門,揚長而去,對不起了,我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只能讓痛苦來得輕一些,讓我一個人承擔。
醫院裡,我把x片給了醫生,又去了病理化驗室,護士用針管抽走了腳踝骨里的東西,粘糊糊的,紅黃-色。
那個針管的頭有棒針粗細,我站起來之後感覺非常痛,就坐在醫院長椅上等候。
護士通知我第二天去拿單子,我盡量保持鎮定,「是骨癌嗎?」
「不是吧。」護士面無表情,「現在的人想得癌症還沒機會了,幾率比中彩票還小,你韓劇不要看多了。」
我聽了舒了一口氣,「我不看韓劇,但是中國得癌症的人還是很多。」
「你這個年紀患病的不多。」護士反駁我,「別疑神疑鬼的了,明天記得來拿單子。」
雖然她的態度不太好,我還是沒有心情和她扯這個,我也不希望是什麼骨癌。
查完之後我沒有回墨林,而是一瘸一拐回到以前的家,以前絆我跌倒的那塊大石頭不見了。我甚至很懷疑骨癌和這個石頭有沒有關係,還有上一次江凌對我腳上摩擦的一個子彈。
如果有關係的話,那麼一定要找人把那個大石頭磨碎,也要讓江凌吃點苦頭,我第一次發現我是這麼小心眼的人。
感覺告訴我,應該回家看看,可能是腦子裡有一陣意識,比如我的生母,她不就是因為乳腺癌嗎,那麼我的外婆呢。
還有就是癌症會不會遺傳,應該不會吧,我只聽過艾滋病會遺傳。
我上網查了信息,大多數人都認為癌症不會直接遺傳,但是有遺傳傾向。
如果外婆或者外公兩個人之中有一個也是癌症的話,那麼我也不能倖免了,只是外婆很早就去世了,外公也不知所向。
命運總是那麼可笑,兜了一個大圈子之後又告訴我時日不多,而我卻沒有來得及珍惜別人。
父母親離開了,生母走了,若蘭到最後死在我手中,康劍也去了別的地方,我和許生決裂。我上輩子到底造了多少孽才會這樣子。
好在,我還有方南,他還能陪在我身邊,可以度過最後一段時光。如果真的是骨癌,我不打算接受什麼治療,苟活幾年,變成一個弱勢群體,那不是女王的個性。
這種想法也是遺傳生母吧,她寧死保住美麗,我寧死保住形象。
我推門而入,熟悉的傢具呈現在眼前,忽然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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