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白瓷缸的事兒滿囤是記得的。《
救那賊人還是七月份的事兒。
當時,這人被拖拉機從身上碾壓過去,還在受人踢打,一時動了惻隱之心,幫著把人送去了醫院。雖說是個賊,但是身上帶傷,舉目無親,也確實可憐,滿囤離開之前又替他稍微做些安排。正好這白瓷缸留在空間里也沒什麼用,滿囤就把它當成個飯缸,放到了那人的病床邊上。
哪成想,這人才住了一天的院,就偷著跑了。
跑了就跑了吧,誰知道居然還這麼有能耐,竟然給他跑來了利民磚窯廠。
可這人怎麼說也是個賊呢。
要是放到往日,滿囤肯定是不想再管這人的閑事兒了。自己把他帶到醫院,給他墊錢做手術,叫他好生養傷,已經仁至義盡。結果呢,這人住著醫院也不安生,臨走前還要去偷大夫們的藥品,可見這是賊性難改。
可今時不同往日,喜宴一跟他提起這個人,滿囤心底倒是有了那麼一份鬆快。
這是天意啊。
自己是做了壞事,草率殺人,但自己可不是無可救藥的壞種,不是嗎?自己重生過來,不也做過一件救人性命的好事!
一念及此,滿囤覺得壓在心口的石頭就鬆動了那麼一些。
現在,也顧不上什麼賊不賊的了。滿囤迫切地需要去親眼看看這個他救過的人,他要聽聽這人對他的感激,他迫切想要給自己一些安慰。
他甚至願意不記前嫌,再次把他介紹給許茂才。如果他不願意學開車,滿囤也不介意替找找趙家人,幫忙給他尋個臨時工的活,叫他能維持生計。
激動之下,滿囤把事情的經過簡單地告訴了喜宴,接著,自己個兒就蹬著自行車奔去了磚窯廠方向。
喜宴跟他說了,他今天下班的時候,這人還呆在原來那棵核桃樹底下。
這笨賊也真是值得同情,既然是來找他,那從一開始就應該呆在核桃樹下,一直堅持到他找來,不然也不會出現上一次自己白跑一趟的情況。
算起來,這人在窯廠這邊兒斷斷續續地守著,也有不少日子,只是不知道這人這麼些天是怎麼活下去的。
滿囤一想到這人,腦海里首先出現的還是這人氣息奄奄地躺在板車上,渾身污黑,跟才從煤礦里剛出來似的,被衛生所的男護士一臉嫌棄的可憐形象。
嗯,這麼些天過去了,這人估計又得蓬頭垢面。見了面以後,無論如何他得先把這位領到河邊好好沖洗沖洗,然後叫他美美地吃上一頓飽飯。
滿囤看了看自己的空間,裡面吃喝不缺,另外還有幾條閑置的空麻袋。這就可以了,把人領到大車店,三條麻袋一鋪,就連晚上休息的問題也一併解決了。
對了,上次在醫院裡無論自己怎麼問,這賊人都不肯說出自己的名字。滿囤回憶了一下,自己當時是怎麼處理的?
好像自己當時只想著方便行事,大夫問名字的時候,就臨時替他編了個名字,登記了事。
既然這人都這麼遠地找來此地,滿囤想,到時候自己還得好好跟他打聽一下,也許他有什麼難以說出口的困難,到時候也一併幫著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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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回,等滿囤跑到磚窯廠這邊兒的時候,仍然是傍晚時分。這個時間裡,窯廠里的拉車人早早就回家休息了,附近田野遼闊,空曠無人。
只在核桃樹底下,有一道人背靠著樹榦,安靜地坐在那裡,低頭凝望著地上被拉長的樹影,確實像是在等什麼人。
隔著老遠,滿囤就見著這人腳邊兒上放著的大茶缸。不用說,就是那位找過來了。
等走得近了,滿囤凝神打量,不錯,正是這人,是他救過的人。自己在他胸骨骨折、不能行動的時候給他擦洗過全身。現在一打照面,滿囤就認了出來。不過出乎他的意料,這位身上這一回看著還算乾淨。
感謝老天,當時救人只不過是動手之勞,而此時,看見這人活生生站在自己跟前,滿囤頓時有一種欣慰與僥倖,這人好端端地站自己跟前,足以抵消一部分自己犯下的罪行。
滿囤跳下自行車,用自己能做出的最友善的表情面對著對方,親切地開口道:
「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我叫王滿囤。」
這人坐在那裡,停了一會兒才把頭轉向滿囤的方向,也不說話,只對著他點了點頭,然後緩緩地站起身來。
人受傷的時候,滿囤還覺不出來,這會兒直直地站到自己眼前,才發現這人身材高大,比起他三伯的這副身體來,足足高出一個腦袋。
這會兒,這人身上裹的也不是臟布條,而是一身乾淨的土布褂子。長手長腳,肌肉勻稱,比起當時精瘦的樣子,現在看起來結實了一圈。恩,不算上他心裡那麼點兒眼紅的因素,那麼這樣矯健有力的體形絕對令人側目,放在前一世,如果他能跟自己一起出現在健身房的vip室,那麼一天之內他們兩個都會成為cnt健身俱樂部里的紅人。
也許成不了紅人。
這人身材一流,長臉細眼,五官端正,只是臉上的神情卻透著那麼點兒混沌,就像是被致幻葯徹底毒傻了的西弗里,一夜之間從t台換到了療養院,對著鏡頭流著口涎,讓多少追隨者一夜心碎。
想想也是,這人混世過活,偷竊為生,街頭陋巷裡打轉,哪裡養得出神采奕奕的氣質。
所以滿囤在無意中忽略了這人與初次見到時氣質不符的問題。
這人見著滿囤過來,也不答話,只是從地上小心地撿起他的行李,裝到隨身的破麻袋裡,左手拎著,往滿囤跟前一站,微笑點頭,一副淳樸忠厚的模樣。
別看喜宴啞巴來啞巴去的叫他,但眼前這人其實是會說話的。滿囤本想著就在此地把這人的情況簡單了解一下,不過一想到這人已經在這棵核桃樹下日晒雨淋了好些天,就把話又咽了回去。
眼看著天色不早,先抓緊時間找個地方安頓他才是正經。
不過,這會兒喜宴已經回村,自己跟窯上的人關係也很不怎麼樣,想要把人安排到窯上住,確實不方便。
那就先回村罷。
也不必帶他回村裡。村口有個大車店,先叫他湊合兩天,等劉長臉一走,自己就把這人帶到城裡去。
不過自己是騎著自行車過來的,一想起這人是個做賊出身,滿囤心裡就有些嘀咕,自己騎車帶他回村嗎?
這人可不是柱子少梁他們,滿囤可不願意叫這人站到自己背後。
但要叫這人騎車帶自己呢?這人可也未必會騎自行車。
想了半天,算了,還是自己帶著他吧。滿囤心裡打定了主意,沖著他示意道:
「跟我來。」
結果話才出口,就發現這位大個子已經把麻袋放到了自行車的後車座上,人就很自然地站在路邊兒,等著跟滿囤一起離開。
滿囤一想,也是,山裡的泥路顛簸的厲害,一個人騎車都夠嗆,兩個人還是一塊走回去算了,正好路上也能多跟他問問話。
結果滿囤還是小看了這位。
他們走出了磚窯廠,滿囤沒能問出這位的名字。
他們走過了四秀坡,滿囤沒能問出他是怎麼找來的。
等兩人都走過了一半兒的路程,滿囤還不知道這位是哪裡人。
一路走下來,滿囤也無話可說了。
這高個子完美的詮釋了什麼叫沉默是金。一路上無論滿囤怎麼問話,他都用點頭來代替回答,滿囤問得急了,他就扭過頭來,很真誠地盯著滿囤的眼睛,繼續認真地點頭。
滿囤也弄不清狀況了,當日他明明開口說過話,這會兒怎麼一聲不吭?
不過滿囤今天接到了人,心情還算不錯,就不跟他計較這麼多。
「你不說自己從哪兒來的、家在哪裡也成,但總得說出你叫個啥。」
這位就點頭,嘴角帶點微笑,笑得很誠懇。
滿囤已經深刻理解了點頭的含意,不再像剛開始那樣,豎著耳朵等下文了。
這人雖然是在點頭,可不表示著同意,點頭對他來說,就是個沒有任何意義的動作。
「我知道你會說話。」
點頭。
「你還記不記得你被拖拉機撞了。」
點頭。
「你還記得你自己的名字吧。」
點頭。
「記不記得都無所謂了,反正你也不會說。」
點頭。
「我會給你安排以後的生活,只要你改邪歸正,不再偷竊。」
點頭。
「不過你得去城裡生活。」
點頭。
「你會不會種地?」
點頭。
「看你手掌乾淨,應該沒種過地。」
點頭。
「你是不是不打算說話了?」
點頭。
「你知道我是誰?」
點頭。
「你怎麼會知道我是誰。」
點頭。
「你是不是以後還要做賊。」
點頭。
滿囤扭過頭來使勁盯著他看。
這人也盯著他看,而且還是點頭。
「好了,你也別點頭了。你不說也可以,但是接下來我說的話你必需聽好了。不然就別跟著我。」
滿囤上前一步,用食指點著眼前這人的胸口,壓低聲音道:
「我不管你是真啞巴還是裝啞巴,自己想好了。我可以暫時領你回去,提供你安身之處,但不能一直收留你。我不管你以前如何,在我收留你的這期間,徹底改掉你的那些營生,管住你的手,若你敢動什麼壞心思,我會叫你後悔找來這個地方。」
說到這裡,滿囤像是又想到了什麼,臉上突然有了一絲黯然,不等這人再點頭,就轉身埋頭趕路了。
身後的人卻停了下來。接著,滿囤聽到這人匆匆跑開的跑步聲。
呃,自己把話說得太重了?滿囤放慢了腳步。這人花了這麼些時間來找自己,也許只是心懷感激,想親自過來感謝自己對他的援助罷。
「剛才的話我是不是說得太過嚴厲了?」滿囤心裡有些嘀咕。
正想著呢,那人又跑了回來,兩隻手一手拿著兩根嫩玉米棒子,胳膊下面還夾著幾個,一看就是剛從老鄉的地里偷來的。
嘿!感情自己剛才的約法三章是對牛彈琴了!
賊性不改!
這位仍然一聲不吭地,把其中一個玉米棒子塞到了滿囤手裡,其它的丟進前車筐,然後自己拿了一個,就那麼坦然地在滿囤的怒視下,三下五除二扒開玉米的胞衣,對著還泛著青綠色的嫩玉米啃了下去。
滿囤愣在當場,不錯眼地看著他三兩口把一個生玉米棒子啃得乾乾淨淨,又去剝下一個。
咯嚓咯嚓的咀嚼聲聽在滿囤耳朵里,神奇地澆滅了滿囤胸口升起的怒火。
不過是根生玉米棒子,他卻吃得這樣香甜。
滿囤吞了一下唾液,突然之間,好像看到了自己上輩子的樣子……
……餓著肚子,隨著人群四處覓食,終於找到了一處沒被別人發現的玉米田。
大多數的玉米桿上沒有結實,讓所有衝進來的人心生絕望。但他卻幸運地找到了一個未被人發現的玉米棒子。
快,把它藏起來,帶回家!
但他太餓了,明知道現在吃它會把別人引來,卻還是急匆匆地把玉米剝開了外皮。
自己當時啃玉米的樣子肯定要比對面的人還貪婪。
畢竟,那是經歷了兩天三夜斷食后的第一口食物。
新嫩的生玉米,柔軟的玉米粒,一口咬下去,飽含澱粉味道的汁水帶著甘甜,吃下去的那一刻,好像能夠忘了眼前的絕望,忘了整個世界的災難……
夕陽已經貼近地平線,對面那人就在夕陽下大口的嚼著玉米,吃得汁液四濺,潔白的牙齒反射著晶瑩的亮光,連同那些被他嚼得四下噴濺的玉米甜汁也跟閃閃發光。
滿囤清楚地聽見自己肚子很不爭氣地叫了一聲,他拿起手裡的玉米,湊到鼻前,仔細嗅聞玉米的清香,然後,才珍惜地剝開外皮,大口地咬了下去。
就在這麼一刻,滿囤改變了自己的打算。
他想知道這人的名字,也打從心底願意他留在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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