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070 到底還是冒出來了

70. 070 到底還是冒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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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的確是二十世紀華語作家中為數不多的頂尖寫手。」這句話是方可可自己編的,如有雷同,那麼很高興,我們的想法相同。

張愛玲的小說,語句精鍊,故事嚴禁,人情事故寫得流利順遂,同時又發人深省。

方可可的確是愛極了!所以,近幾年,每一年中方可可都會再讀一遍張愛玲。

今天,是她今年第一次讀張愛玲,也是婚後的首次。

沙發很寬,依照方可可的身材來看,把它當床睡的話應該也不成問題。

司諾哲昨天走了以後就沒有回來過,但是之前他的確說了要搬回來住的,為了防止他真的把這句話落實到行動中,方可可心下計議著:「要不,我還是搬到別的房間去住吧,主動把這一間讓給他,免得等他回來把我趕走可就不好了。」

方可可到其他房間去看了看,怎麼?這幾天,有別的人來過么?結婚當天她還看到客房裡面有張床的啊,怎麼今天卻找不到了?

再看看別的房間,本來就是空蕩蕩的,有錢就是任性。

方可可在沒有結婚之前,有一次想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父母曾經以一個女孩在外面住不方便為由拒絕了她的請求,她強辯說自己已經是個大人了,都當了老師了,又不是小孩,一個人住怎麼不方便?

沒想到接下來媽媽轉變了話題,說:「我和你爸想給你買一輛車子,正在攢錢,你也幫忙攢點吧,別出去住浪費錢了。」

想到父母那麼幸苦地供養自己和哥哥上學,現在自己都上班了,他們還張羅著替自己買車子的事情,而她自己卻都沒有想到要去存錢買,方可可一陣愧疚加感動,就沒再提起要搬出去租房子住的事情了。

第一次夜宿司家的時候,她就發現司諾哲一個人住著比他們一家人都大的房子,古語不是說:「米粟萬石一羹湯,房屋三千一張床」嘛!

據方可可自己的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是說,擁有再多的米啊,菜啊,山珍海味啊,一個人一次還不是只能端著一個碗拿著一雙筷子吃飯?擁有再多的房屋、擺件也好,一個人還不是只能在一張床上睡著?

故而,不管怎麼說,一個人只能住一個房間,就算設置一個客廳,兩室一廳也就夠了,司諾哲一個住著這麼大的複式樓幹什麼?

這不是浪費就是犯罪!

無奈,這種「犯罪」是不用坐牢滴!想到司諾哲還是有可能會突然冒回來住,方可可掃興地回到卧室里的沙發上,決定以後就以此為陣地了。

沉浸在張愛玲製造的民國世界中,時間過得很快,當方可可再次抬起疲憊的眼,拿起放在一旁茶几上的手機看時間的時候,指針已經指向十點半了。

司諾哲還沒有冒出來,她有些莫名的欣喜,合上書,起身關了燈,拉緊被子睡去。

和客戶談一項合作案,陪他們吃了飯又去唱歌,十二點都過半了,司諾哲才在回到家。

在樓下就看見家裡的燈已經熄滅了,或者,是還沒有開,難道方可可不在家?想到這裡,司諾哲恨恨地用力按下電梯里的樓層,總覺得今天的電梯上升的特別地慢。

好不容易到了自己所在的六樓,急不可耐下了電梯朝家裡跑去。

不知道是出於什麼一種心理,方可可在家最好,不在的話,估計一會兒就會接到連環追命電話,反正司諾哲從開門到上樓走進房間,沒有一個動作是輕手輕腳進行的,若不是這房子的質量好,估計被他踩樓梯的腳步聲震塌的可能性都有。

而卧室里的方可可,偏偏還一點知覺也沒有,正彎著嘴角淺笑,睡的好香。

開燈后看見躺在沙發上熟睡的方可可,司諾哲的眉頭即刻皺緊,心裡毫無預兆地騰起無名怒火,他想也沒想,直接走過去掀了可可身上的被子:「趕快起來!」

「媽,我要睡覺!」伸出一隻手來打了一下那個聒噪的聲音來源,方可可迷迷糊糊地說了句,翻了個身繼續睡。

司諾哲瞬間愣住!什麼?她剛剛喊他什麼?

「媽!?」誰tmd是你媽?

「方可可!起來!」司諾哲惡狠狠地鉗住她的手腕,把她從沙發中拎了起來,當然也從周公身邊喚了回來。

「啊?」方可可睜開惺忪的睡眼,疑惑地看了看站在面前的司諾哲,然後搖了搖了后又點了點頭,伸出手在唇邊打了個哈欠,問:「你回來了?我把床讓給你了,不早了,趕緊洗洗睡吧!」

說吧,屁股朝下一坐,腦袋一歪,沾上枕頭繼續和周公約會。

「不許睡,給我起來!」司諾哲的暴吼聲再次自上而下傳達到方可可的耳中,她下意識地用手堵上耳朵,不去理睬。

感受到他已經彎下腰來,下一步應該會伸出手從背後掰她的身子,方可可未雨綢繆,「我都已經主動把床讓給你了,你還想怎樣,司大少爺?」

語氣里透著不耐,司諾哲不滿地伸手去拉開她堵在耳朵上的手。

「方可可,你到底是不是女人?你老公昨天一夜未歸,你連一個電話也沒有打過來問問,今天又深更半夜沒回來,你怎麼還能睡的這麼香?」

問的真好!方可可心裡好笑,她也想這樣問問自己呢!司諾哲說這些話的時候,好似一個局外人在說別人的事情一樣,方可可都有些懷疑他知不知道自己現在說話的對象是她,而他口中的「你老公」就是他自己。還好意思來問這樣的話,貌似他自己夜不歸宿是一件既有正當理由又很光榮的事情一樣。

迷惑著再次坐起身,靠在沙發靠上盤起腿,把被子抱在胸前當抱枕,方可可眨了眨眼睛,好生看了看面前的人,確定是司諾哲而不是別人走錯門以後,一副無辜可憐的樣子:「協議里不是說好互不干涉對方的私生活么?這也是你自己的要求啊,況且我們兩人都簽了字,各自保留了一份,你不會把它弄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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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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