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第1211章 番外:分外溫柔
「晴兒有心事?」
「啊?沒有……」
「我知道。」沈留說得很肯定,「你不是個愛熬夜的孩子,更不是個愛讀書的人。」
某作者今天終於找到本喜歡的書,雖然還沒開始看,哈哈,某作者最喜歡十三了,可是在那麼多本的清穿里,十三成了不折不夠的黃金男配,今天這本終於成了絕對男主,注意是絕對男主,不是《恍然》里的那種戲份不多可憐的孩子,哈哈……
「爹,那不一樣,我看的是小說……是角本啦。」雨晴辯解,對上沈留溫文的笑容挫敗的低下頭。
「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覺得很無聊。這樣過日子覺得很沒意思,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麼,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日子過的渾渾噩噩。」也許是因為沒有月光,也許是柳樹籠罩的兩人,也許是耳畔的流水聲,讓雨晴有了傾訴的願望。
「那你以前想過什麼樣的日子,晴兒還記得嗎?」沈留的聲音分外溫柔。
「以前,我想著掙錢,掙很多錢,和爹一起過很富足的生活。」
「晴兒,你該好好想一想,自己到底想要什麼,如果要嫁人的話,想嫁給什麼樣的男人;如果不嫁人,又想怎麼過一輩子。」沈留放緩了語調,「至於你剛剛說的那些,不能算是你的生活,你可以和爹一起,可是爹不能讓你按照我的想法活一輩子。不要委屈自己,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生活,晴兒。」
雨晴點點頭。意識到沈留看不見,又補充道:「我知道了,爹。」
沈留輕輕的笑了,目光暖暖的落在雨晴頭頂,「以前你做了錯事的時候,才會這樣說話。」
「爹,你笑話人家……」雨晴撒嬌,黑夜中,父親靜坐的身影安穩不動如山,看著分外讓人安心。雨晴湊過去,靠著父親坐下
沈留伸出手,撫摸著雨晴的長發,嘆道:「還是這樣的長發好看。」
「爹。你把我當小狗了。」雨晴抗議,在南方地時候,他們家曾經養過一隻小狗,後來因為母親不喜歡就送人,那時候沈留就經常這樣幫小狗順毛。
沈留頓了一下。又輕輕一笑:「晴兒,你現在過得不好。」
「為什麼?」雨晴很驚訝。
沈留並沒有回答,而是自顧自的說下去:「因為你對未來開始惶恐不安,開始懷疑,開始缺少安全感。」
輕風吹過,帶來陣陣清香。黑暗中,沈留的聲音漸漸舒緩:「一直以來,你過的總是很高興。從來沒有擔心過未來。在你身上,有一種特別的天真,你對人對事情,總是充滿了信任,在你地眼中,一切都是那麼美好,即使有挫折,你也相信自己能挺過去,會過的更好。所以,你看起來總是生機勃勃。看起來總是那樣幸福。」
雨晴悄悄臉紅了,她哪有那樣樂觀,不過是因為生活在父親的庇護之下。因為雨晴知道,這個家有沈留撐著。她要做的不過是一隻幸福的幼鳥而已。
黑暗中,沈留根本不用看,就知道雨晴的想法:「不,那樣的幸福,不是爹給你的,關鍵在於你自己。你對生活對自己總有種莫名地信心,所以不管遇上什麼,你總是能挺過去。仍是高高興興的。你總覺得是依靠爹生活,其實那時候,真的是我靠著你。每天看到你的笑容,爹就覺得生活還有些意思,要是沒有你,爹早就……」
說到這裡。沈留微微頓了一下。聲音有些低啞,雨晴也跟著喉頭髮緊。那段日子,是父女二人扶持著走過來的,沈留是依靠雨晴,雨晴又何嘗不是依靠沈留呢?沈留不說話,靜靜的身影就能讓雨晴安心。
如果沒有沈留,一個始終生活在父母庇護之下,拒絕自己長大和面對一切的雨晴,如何面對那未知的長路和叵測的命運呢?
想到這裡,雨晴忍不住感謝上天,感謝沈留,因為父親對自己的一絲不舍,讓他選擇了留下,讓雨晴不會孤單和彷徨。雨晴知道,自己永遠不會忘掉那段日子,從南方陰冷地空氣里出發,向著更寒冷北方出發,遙遠的路上,沉默的父女,互相陪伴著,互相扶持著,走一段不是歸鄉的路。
千山萬水走來,父女地感情,早就牢不可分。雨晴突然想到,母親當初的那個臨終遺言,要回老家安葬,是不是就是為了這樣一條漫長的路途呢?為了一條長路,讓她所愛的兩個人互相扶持,讓所愛的人忘掉傷痛。一直以來,雨晴都覺得母親的要求不合情理,也許這個說法才能解釋的通。
雨晴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沈留,沈留沒有說話,黑暗中只有兩人輕輕的呼吸聲和隱隱水聲。
又過了一陣,沈留地聲音才又重新響起:「我知道小文喜歡你。小文是個好孩子,但是……」
雨晴偷笑,父親這是不是叫做轉移話題呢?難道是因為害羞不好意思提起和母親的往事?
沈留停頓了一下,重新整理了下思路,「我對小文說過,不要讓你喜歡上他。」
「啊?」沈留還做過這樣的事情?雨晴震驚的看著父親,她驚訝的不是沈留說得這件事,而是這樣的事情好像和父親地形象差別太大了。
「怎麼了?很驚訝嗎?」
「不是地,爹,你怎麼想起這件事啦?」
「你的終身大事,爹能不關心嘛。小文要想對你好,絕對會一輩子對你好,寵著你慣著你,可是沈家太複雜了。」沈留長嘆一聲,「我從沈家出來,不想再回沈家,也不願意看著你去那樣地地方,那兒不適合你。我們父女好久沒好好說過話了,爹就給你說說往事。」
「我知道,你一直對我大哥心懷不滿,那是你不曾見過他。沈家作為屹立數百年不倒的大商家,自然有一套過人之處。而每一代的族長選擇,更是重中之重。沈家的子弟,自小就要接受全面的教育,然後逐漸淘汰,嫡庶之分並不明顯,出身血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力,只有最優秀的才能成為一家之長,管理這個家族的事業。記得嗎,我曾經說過,皇帝也許都比不上沈家人的生活,那倒沒有誇張。」
沈留的故事很古老也很漫長。
沈家,在沈留這一輩子嗣共有上百人,當時沈留年紀小,並沒有資格參與到那年的競爭當中。而沈留的大哥則是熱門人選。當時從上百人中選出了五十人,然後層層篩選,最後剩下了三個人,取得最後勝利的就是沈留的大哥沈意。
本來,沈家有這樣一條家規,那就是最後進入決選的三人,可以提前認輸,認輸后仍可留在沈家輔助下任族長,但是如果是堅持到最後而落敗的話,那等待這人的只有兩個選擇,進沈家祠堂或者看守沈家祖墳。
其實沈家這樣的規定目的很明確,就是防止落敗之人心懷憤懣,會對沈家的族長多方掣肘,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沈家的這些參選子弟,可是自小按照嚴苛的教育培養出來的,不像皇帝家的那些瘸腿皇子們,這些個個都是德智體的全才,而最後進入前三的,則是精英中的精英,人才中的人才。
如果提前認輸,這人有能力而欠缺雄心,能儘力輔佐下任族長;而堅持到最後的人,可是雄心能力都不欠缺,對於這樣的人才,沈家卻不敢用,萬一此人生了貳心,對沈家會造成不可預計的損失。所以,變相的幽禁才是最好的選擇。
成王敗寇,不僅僅是江山的爭奪,在沈家這樣的商業世家,也是如此。
沈意當了族長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廢除了這個有些冷酷的規定。因為進入決選的三人當中,有一個是他的二弟沈逍。
當時的沈意年少得志,又自負聰慧,剛剛當上沈家第十代族長,就一手打破了沈家第三代族長定下的規矩,將二弟沈逍送進了沈家的鋪子。
不久之後,沈意成親,娶的是江南絲綢大戶林家的大小姐,而二弟沈逍則顯示了高超的賺錢能力,曾經對沈意的那些反對聲也漸漸弱了下去。
一年之後,沈意有了兒子沈覓,又半年,沈夫人林氏回娘家,從此消失不知所蹤。同時失蹤的還有沈逍以及鋪子帳上所有的現款。
當時沈留年紀尚小,對於其中的關節並不十分清楚,但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夫人,出門時身邊自然丫鬟婆子一大堆,哪裡會莫名其妙的失蹤呢?
沈意聞訊后當場吐血,卻沒有生病的時間。債主登門,親友避之不及,沈意心力交瘁,這時候親家公登門,還要討個說法。
沈意很冷靜的請林父入內詳談,具體情形無人知曉,只知道林父離開后不久,派人送給沈家許多銀子,幫著沈意化解了這場危機。而沈意,只是冷笑著,收下銀子后,派人給林家送去了一封信。幼年的沈留偷偷看過,那封信的落款只有一個蓉字,而大嫂的閨名中好像就有個蓉。
說到這兒,沈留輕輕嘆息一聲:「那些事情,從那之後,再也無人提起,只是有些事情,絕不可能忘記,越是隱藏反而越是刻骨銘心。大哥很疼我,但是十年後我還是離開了沈家,小文在沈家呆了二十多年,他的心思更是難以捉摸……」
雨晴眨眨眼睛,「爹,你為什麼要離開沈家呢?」沈留作為沈意的幼弟,在沈家絕不會有人敢給他臉色。
沈留愣了一會,又緩緩說道:「我離開沈家,是因為我不喜歡那兒。大哥是很疼我,可是他給我的時間很少,更何況,在一個族長心裡,放著的永遠是沈家,他連自己都不放在心上,更別說其他人了。我原名叫做沈遙,後來留在大官莊后才改名叫沈留。」留,是因人而留。
「你看起來很洒脫,似乎只要吃飽穿暖就行了,對於那些女孩子們在意的胭脂水粉衣服首飾之類的,你似乎也從不在意,看起來很好相處。我卻知道,那是因為沒有觸動你的底線。」黑暗中沈留的眼睛漸漸明亮,「你在意的其實只有一點,那就是你的自由。其他的你都不在乎,可是你不願意別人干涉你的生活,不管這個人是誰,你願意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不願意被別人左右。你之所以對生活要求很低,是因為你不願意為了那些勉強你自己,不願意委屈自己,有舍才有得,要想換取一些,必須捨棄一些,你是個知足的人,把自己所擁有的看作是天下最珍貴的,有些事情你不是不能做,你只是不願意用自己所珍貴的換取那些自己不在意的而已。其實,這一點,我們父女很像。」
沈留的聲音裡帶著微微的驕傲和唏噓。
「爹,真的是這樣嗎?」雨晴又眨眨眼,似乎爹說得這些她都沒有想過,一直以為自己很好養活,不挑吃不挑穿,又能受得了委屈。原來是因為自己另有精神支柱,這樣說。自己也能算個有追求的人啦?雨晴忍不住得意,記得以前看小說,書中這樣的女子總是特別討人喜歡地,原來她也是啊。
感謝上天,讓她遇到了老爹。發現了雨晴自己都沒有發現的優點。
「是。」沈留聲音帶笑,「沈家太大了,又太複雜,我既然從那裡出來,就不願意女兒再回去。不過,現在看來齊家也很複雜啊。齊是國姓,齊守謙的祖父是靖江王,後來因為叛亂被奪了封號。但是當年的太祖皇帝,很喜歡靖江王,奪了他的封號,卻又將爵位傳給了他地長子齊玉,不料後來齊玉又想叛亂,這才徹底剝奪了封號封地。齊守謙的父親是老靖江王的小兒子,老靖江王出事的時候,他因為年紀小,只是被趕出了王府,後來恢復封號也不見回來。這麼多年王府里早就忘了還有這個人。後來不知怎麼,又娶了林丞相的女兒,不過倒是不再入仕,而是做起了生意。在京城也是名聲極響的。現在的問題是,齊守謙並不是個普通的七品縣令,而是東海縣地縣令。當年東海王威風赫赫的時候,現在的皇帝當年的太子卻是備受先皇呵斥的。而現在,齊守謙卻成為了東海縣的縣令,這不由得令人懷疑。齊守謙,也許卷進了一場風暴。」
皇位,王爺。奪嫡,鮮血鋪就的權利之路,對雨晴來說都是很遙遠的事情,她一個小人物遭遇這樣的事情,不亞於遇到外星人的概率。可是,現在。雨晴何止是遇到外星人。簡直就是與外星人共同生活而不自知。
「這些事情,小文瞞著你。齊守謙也瞞著你,他們也是不想影響你。爹說這些,只是想讓你知道活地清楚一些,有的人願意平凡一生,有的人喜歡轟轟烈烈,但是不管怎樣,都得作出自己的選擇。至於怎麼做,怎麼選,爹都尊重你地想法。」沈留站起身。
夏天天亮的早,東方已經開始發白。
雨晴也跟著起身,舒展一下身體:「好睏啊,爹,我要回去睡了。」
雨晴回到家,倒頭就睡。這些天來,雨晴從來沒有睡過這麼香甜,甚至還做了夢,夢裡的她,正帶著悠然在放風箏,父親就在一邊閑閑甩著魚竿。雨晴低著頭猛跑,撞到了一個人身上,是齊守謙。雨晴低下頭笑,齊守謙的目光柔和的落在雨晴頭上,帶著寵溺和愛戀,雨晴抬起頭,齊守謙的面容卻變了,變成了沈覓絕世的姿容,同樣含笑看著雨晴,同樣溫柔而寵溺。
雨晴猛地睜開眼,卻沒有完全清醒,眼睛無意識的看著黑漆漆地屋頂發獃。夢中是金黃色的背景,讓人感覺那樣明亮而溫暖,即使現在睜開眼,雨晴仍能感覺到夢中那柔和的目光。那麼令人眷戀不已。只是,分不清到底是誰的。
懶懶的躺在床上不想動,院子里傳來低低的話語聲,應該是翠翠在和誰說話。猛然傳來一聲刻意壓低地聲音,很是尖利,如同貓爪子抓在玻璃上,讓人渾身地寒毛倒豎,那是張媒婆。
雨晴起身,穿好衣服,推開門,毫無意外的看到張媒婆正在門口和翠翠聊天。真是奇怪,這兩人什麼時候有共同話題了。
「小雨……」看見雨晴,張媒婆忙不迭地跑過來,一邊推著翠翠:「快給沈先生送飯去吧。」
翠翠無奈的沖著雨晴笑笑,提著小竹籃走了。將這個難纏的女人丟給了雨晴。
張媒婆為什麼來呢?還一副不見雨晴不罷休的氣勢。
雨晴很快就搞清楚了。原來是為了春燕。大牛救了春燕之後,張媒婆就動了心思,雖然大牛家窮了點,但是春燕現在畢竟不是黃花大閨女,而且大牛就在本村,兩家離得近,女兒嫁出去還和在家一樣。張媒婆這樣一想,越想越覺得真是天作之合,就喜滋滋的跑到趙家去探探口風。結果趙大媽一口回絕。張媒婆無奈之下,就想借著雨晴的面子去說這件事。
雨晴想了想,才開口道:「張媒婆,不是我不幫你,只是俗話說,牛不喝水強按頭,婚姻大事,大牛哥不同意,我們總不能勉強人家吧……」
「只要你去說,大牛肯定會同意……」張媒婆插嘴道。
「為什麼?」她方雨晴又不是大牛的娘,大牛至於對雨晴這樣言聽計從嗎?還有,就算大牛聽雨晴的,雨晴就應該利用這個來勉強大牛嗎?
「小雨,你就別和我裝了。你忘了,你們小時候,可是相處最好的。你們一家搬走後,大牛哭了好幾天。從他十五歲開始,我就想給他說媒,那時候他爹還在,娘也沒病,家裡過的挺好,很多姑娘都想嫁他,可是大牛一個也不同意,你說這是為什麼?」張媒婆小眼睛閃著算計的光。
雨晴心裡很不舒服,冷聲問道:「為什麼?」這個女人,果然不討人喜歡,看她那神秘兮兮又自以為是的模樣。
「哎呦我的姑奶奶,你還問我為什麼?」張媒婆誇張的一聲笑,聲音也高了一些:「還不是為了你。大牛當時說,他和你說好了,要等你回來。」
「啊?」雨晴這下真的呆住了,那時候這個小雨,也不過是八歲吧,那時候大牛才多大,也就是十來歲,就這樣私定了終身?大牛單身到現在,就是為了這個?
張媒婆又說了些什麼,雨晴都沒聽進去。她佔了方雨的身體,從來沒想過有什麼不對的,說到底雨晴也是個受害者,雨晴沒死沒受傷,不過是跑了一下就進到方雨的身體,並不是雨晴的錯。
可是如果方雨喜歡大牛,大牛也喜歡方雨那就不一樣了,更何況當初的兩人還有了約定呢?
雨晴用方雨的身體,卻忘掉了和大牛的承諾,先是偽裝成已婚來到大官莊,後來又喜歡上了其他人,但是約定的另一方並沒有忘,一直在等待,算不算她背叛了大牛呢?
雨晴突然覺得很想流淚。在大官莊,大牛是第一個主動幫助他們的人,也是一個始終站在雨晴這邊,用他微薄的力量幫助雨晴維護雨晴的人。而雨晴,卻對不起大牛,她佔了方雨的身體,卻愛上了別人,全然不知道方雨的過去,忘了當初純真的約定。
這不是雨晴的錯,可雨晴也不能說自己無辜。畢竟她頂著著的是方雨的身體。
大牛種著兩畝地,養活自己和母親,那是全家的食物來源,種的菜園,才是全家的主要經濟來源。菜園就在離束河不遠處,雨晴一口氣跑過去,跑過石橋,跑到大牛的菜園。
園子頭上,是一圈籬笆,爬滿了綠油油的秧子,掛著金黃色的南瓜,翠綠色的黃瓜和葫蘆。籬笆裡面,高高低低種著幾畦青菜,高的有綠色的辣椒,頂著紫花的茄子,靠近地面種著胡蘿蔔和土豆。大牛上身穿著一件小汗衫,戴著頂破草帽,挽著褲腿,手裡拿著一把鋤頭,正頂著烈日除草呢。
「大牛哥……」雨晴奔了過去。
大牛看見雨晴,有些慌亂,急急忙忙想找件外衫穿上,「小雨,你怎麼了?」
「大牛哥,這麼多年,你為什麼沒成家?」雨晴一把拉住大牛。
大牛低下頭:「小雨,你也看到了,我家裡那麼窮,哪有錢娶媳婦……」
「你騙人!」不知為什麼,雨晴的眼淚嘩嘩的落下,這個樸實的好人,直到現在,還不忍心對雨晴說實話。大牛家是窮,可也是近幾年的事情。
「大牛哥,你說,你是不是因為我?」
大牛剛套上一隻袖子,看雨晴哭得唏哩嘩啦,急急忙忙的給雨晴擦淚,「小雨,別哭啊……」只是這樣一來,弄得裡面的小衫偏了,露出了脊背,大牛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一個勁兒的勸雨晴別哭。
他不說還好,一說雨晴更是「哇」的一聲,撲到大牛懷裡,「大牛哥,對不起……」雨晴不知道這是怎麼了,只覺得很傷心,她知道自己喜歡大牛,但是不是那種男女之間的喜歡,但是大牛不一樣,大牛是喜歡小雨的,還一直等著方雨,可是雨晴佔了方雨的身體,她對不起趙大牛,對不起那份純真而沉默的感情。
大牛身體發僵,他從來沒和異性這樣親密接觸過,尤其是雨晴還是他自小喜歡的人,縮手縮腳不敢動彈。聽到雨晴說對不起,大牛臉上也閃過一絲痛苦,不過他很快又堆起笑容,仍是一貫的寬厚:「沒事小雨,沒事……」
回答他的是雨晴更大聲的哭泣。大牛等了半響,感覺到雨晴的眼淚順著自己的胸膛滾滾躺下,而雨晴還是一動不動的趴在自己胸前,大牛沒有辦法,又怕熱壞了雨晴,又不敢碰雨晴,只好摘下草帽,輕輕的給雨晴扇風,他是日頭地下勞作慣了的,可是雨晴不是。
大牛確實一直在等方雨,但是十年之後,當他再次看到方雨的時候,他就明白這樣的女孩子不會屬於自己。雨晴看起來那麼聰明,就像是一隻美麗的鳥兒,無意間落在大官莊的村頭。而趙大牛還是趙大牛,早就配不上她了,這點自知之明大牛還是有地。
大牛還是喜歡雨晴,但是只是那種遠遠的喜歡,以前沒成親。是想著方雨,見到之後沒成親就是要因為窮了。
「小雨,太熱了,你別出了,會長痱子的。」大牛很是心疼,雨晴哭的唏哩嘩啦,從大牛的角度,看著她臉曬得通紅。耳朵後面頭髮都濕了,忍不住勸道:「小雨,到河邊洗洗臉吧。」
雨晴順從地點點頭。從菜園出來不遠,就是束河,兩人來到河邊,柳蔭下一股涼氣襲來,雨晴這才覺得燥熱難當,趕緊緊走了幾步,捧起河水洗了把臉,方覺得舒服多了。
回頭一看。大牛也洗了把臉,只是身上的汗衫早就濕透了,一開始是汗,後來又是汗又是淚的。見雨晴看他,大牛急急拿著外褂往上套。
「大牛哥,太熱了,你把裡面的衣服脫了吧。」看著那樣濕答答的衣服貼在身上,雨晴就覺得難受。
大牛堅決不脫,面對這麼保守的人,雨晴也沒有辦法,遞上手絹道:「那你擦一擦吧。」大牛憨笑著接過去。也只是象徵性的擦擦臉就算了。
「大牛哥……」雨晴看大牛拘謹的樣子,心裡又是一陣難受。勉強找到個話題:「你怎麼大中午地鋤草啊,那多熱,幹嘛不等到早晨呢?」
聽到雨晴問起種地的活,大牛稍稍自在了些,「中午時候日頭毒。草鋤下來就能曬死。其他時候,你扔到一邊。那草換個地方又活了。」
雨晴還真的不知道,她穿越兩個時空,還真的沒有遇到過會種地的人。「你可真了不起。」
大牛還是憨厚的笑著,「小雨,大牛哥沒什麼本事,就會種種地,家裡又窮,你又聰明又識字,以前的事,我早就忘了,你也別放在心上。這麼多年我沒成家,是因為窮,娘又有病,也不願意娶個姑娘跟著我受苦,真的,和你沒有關係。以後,你要願意的話,就拿我當哥哥,我會把你當成親妹子來看的。」
在雨晴地記憶力,這是大牛第一次對她說這麼長的話,卻是來勸雨晴的。
雨晴低著頭沒有說話,大牛又道:「你要不願意,當我沒說過,我……」
「我願意,大牛哥。」雨晴笑道:「我知道,你一定是個好哥哥,也一直很照顧我。」
兩人都笑了。
「小雨,我還沒謝謝你呢。」大牛突然想起一件事。原來是村長高士德覺得趙大牛為人老實可靠,又為村子爭了光,所以將自己家的幾畝地租給大牛,只收很少地租子,算是一種獎勵。
「不過大牛哥,現在妹子有個要求。」雨晴調皮的笑:「妹子想給哥哥洗衣服,不知道哥哥能給面子不?」
大牛無奈,跑到那邊的柳樹后,解開上衣,迅速脫下汗衫,套上小褂,然後跑了出來。雨晴拿著小汗衫,跑到河邊,邊洗邊道:「大牛哥,你想要個什麼樣的姑娘,妹子一定幫你尋來。」
大牛蹲在河邊的石塊上,看著洗衣服的雨晴,滿臉溫柔。。雨晴等了半天,沒有迴音,忍不住轉過身來,就看到大牛一臉迷糊,撩起把水潑了過去,「醒醒,我只是問你想要個啥樣的媳婦,你倒好直接坐上白日夢啦……」
大牛又被潑了一頭水,倒也不惱,低著頭道:「只要人實在就行了。」
「那長得呢?要不要大手大腳大臉盤子啊?」雨晴打趣,兩人又一起笑了。
一件小汗衫很快就洗好了,雨晴拿著想找跟柳條晾上,一抬頭就看見在河對岸,柳條影中,站著一個白衣如雪的男子,忍不住多看了幾眼,那竟然是齊守謙!
大牛還不知道,拿著根柳條過來:「小雨,用這個吧。」說著把柳條插到地上,雨晴晾好衣服,回頭一看,岸上地人影還在。
大牛也看到了,「快去吧,你相公來了。」鄉下人很少有穿白衣服的,整日忙著下地幹活,哪能穿出乾淨來啊。
-----------------我是桃花追來的分界線----------------
雨晴幾步跑了過去,「你什麼時候來的啊?」
齊守謙沒有說話,雨晴注意到他臉色不大好,似乎有些怒色,忍不住問道:「怎麼啦?你去我家了嗎?」
齊守謙轉過身,還是不理雨晴。他大老遠的跑來,可不是為了見見雨晴的家地,更何況,齊守謙也知道,雨晴地父親並不喜歡自己,他也還沒勇氣主動登門招人厭去。因此臉色更是臭了幾分。
雨晴哪裡知道這些,看齊守謙的彆扭樣,也有些惱了:「大少爺,誰惹你生氣了?誰惹得你去找誰去,別跑到這兒給我臉色看!」雨晴還窩著一肚子火呢,作為他地女朋友,雨晴竟然都不知道齊守謙從事著危險的事情,自古以來,那次的皇位之爭不是腥風血雨,又有幾人能全身而退呢?
雨晴還沒抱怨呢,他齊守謙倒先拽起來了,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喲。
齊守謙猛地轉頭,「就是你,就是你方雨晴惹得我!」
雨晴的手指頭指到鼻子上,眼睛瞪得溜圓,「齊守謙,我這可是剛看到你,你說,我哪裡惹到你了?!我又能怎麼惹到你?!」
不料齊守謙聽了更是生氣:「你剛看到我?!那你可知道我來了多久了?我一直站在這兒,看著你們兩人……」
雨晴一挺胸膛,「我們倆人怎麼了?!」
「方雨晴,你不要太過分!現在都知道你是我媳婦,你倒好,跑到這兒和一個鄉下人拉拉扯扯……」
齊守謙出身既高,骨子裡確實瞧不起趙大牛,更何況,剛剛趙大牛和雨晴之間的親密,早已激怒了齊守謙,因此說的那句「鄉下人」飽含著鄙視和不屑,對於一個貴族公子來說,要表達鄙視並不是件難事。
這句話徹底將雨晴激怒。雨晴就沒有那麼多的尊卑之分,尤其是她剛剛認了大牛當哥哥,正被雨晴淳樸的情懷感動著,哪裡能受得了齊守謙這樣說。尤其是,從雨晴的出身上來說,也是個鄉下人。
齊守謙這一句話,雖然說的是趙大牛,卻不小心將雨晴推到了另一陣營。
雨晴瞪圓雙眼,「鄉下人怎麼了?我還是鄉下人呢,您是大老爺,就別和我說話了,免得有辱您的身份!」
齊守謙看雨晴反應,就知道自己說錯了,剛想說句話補救一下,雨晴已經轉過身,不再看他,而是朝著河邊走去。齊守謙看她走的怒氣沖沖,那河堤又陡,擔心雨晴摔下去,急忙想去扶她,只是到底在氣頭上,說出口的話自然語氣不那麼好:「別下去!」聽起來更像命令。
雨晴猛地轉身瞪著他:「你憑什麼管我?!我偏要下去!」
齊守謙哪裡受過這種氣?何況,雨晴一句「憑什麼」就相當於定了他的死罪,是啊,他憑什麼?!他是雨晴的什麼人啊,什麼人也不是。齊守謙被這句話噎住,愣在當場一陣子,猛地轉身走了。
趙大牛自然又回到菜園裡幹活去了,雨晴一個人躲在柳蔭下,生著悶氣。現在的雨晴,對齊守謙的惱怒又多了幾分,很想再和他吵一架,偏偏齊守謙不在,讓人恨得抓狂。
這是雨晴和齊守謙第一次吵架。討厭,要是下次你再敢先走,我一定就不要你了!雨晴對自己喊道。
吵架吵一半是件最討厭的事情,不管過程怎樣,一定是先離開的那個人佔了上風,最起碼那個被留下的那個人就是如此想的。
現在的雨晴就是如此,好像被人捨棄了一樣,又委屈又憤怒。
雨晴一直呆到下午,才慢慢挪回家中,翠翠正端著一盆拌好的雞食,準備餵雞,看到雨晴一個人回來,很驚訝的問道:「姐夫呢?」
雨晴愣了愣,才反應過來說得是齊守謙,恨恨的說道:「不知道!」原來他來過自己家,幹嘛莫名其妙的發脾氣。
翠翠看出雨晴情緒不對,放下手裡的瓦盆,過來問道:「怎麼了,雨晴姐?你剛出門齊縣令就來了,我告訴他你去了菜園子,怎麼沒找到嗎?」
原來齊守謙也去過菜園子,也許抱著大牛哭的時候,齊守謙也看到了,想到這裡,雨晴臉色緩和了些,對著翠翠道:「他還有事,先回縣衙了。」也許,齊守謙生氣也是情有可原,雨晴這樣安慰自己,如果齊守謙抱著一個女人,雨晴也許會更生氣呢。
翠翠點點頭,臨走到門口又道:「雨晴姐,齊縣令對你可真好,這麼忙還趕著來看你。」說完端著瓦盆走了。
雨晴勉強擠出個笑,徑自回到自己的小屋。第一次認真思考起來。以前雨晴很少注意,她當媒婆的時候,走東家竄西家,也去過些富裕人家,也有人給她冷眼看不起她,可是雨晴從來沒放在心上。對於那些人,雨晴不過是為了掙錢,對他們的人都不在乎,又哪裡會在乎他們的態度呢,唯一在乎的不過是銀子而已。
可是齊守謙不同。齊守謙是雨晴在意地人,可是橫亘在兩人之間的問題,雨晴從來沒有想過。按照沈留的說法,齊守謙也是出身官宦世家,甚至可以說是出身皇家。雖然家道中落,可是骨子裡的驕傲還在,換句話說,他就是一個高幹子弟,生來就比別人強,錢比人多,權比人大,從心底就是瞧不起勞動人民的。而雨晴恰好就在他們瞧不起地人群中。
一想到這兒,雨晴又忍不住生氣,你瞧不起我我還瞧不起你呢。就算我窮,可我也沒有必要送上門去讓你歧視吧?雨晴就這樣忿忿的過了一個下午。
晚上沈留回來后,一眼就看出了雨晴的變化。沈留當時並沒有多說什麼,而是一如既往的平靜的吃飯。
晚飯後,沈留直接將雨晴叫到了書房,點亮燈,鋪好紙,雨晴以為父親要寫字。乖巧的上前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