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康王(一)
「不,金珠,你不能死,我不會讓你死,我說過,我要你做我的皇后,不,不要走,金珠,我會對你好的,千萬不要離開我,紫妍,怎麼會是你?兒子好不好,他現在多大了,紫妍,你別走。。。」
曾經的康王,如今的天熙帝再次從夢中驚醒,睜開眼睛,坐了起來,看了看自己蓋的明黃色綉著龍鳳圖案的錦被,又看了看頭頂的明黃色龍紋帳子,再看了看身後的黑漆描金龍紋枕頭,他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了。
探身撩起了帳子,咳嗽了一聲,門口站著的兩個太監這才趕緊著小跑過來。
「皇上,您是否要更衣?」
「什麼時辰了?」
「回皇上,才寅初。」
寅初,又是這個時間,不早不晚的。
做了皇帝才知道,皇帝這個活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堅持下來的,卯初就要上朝,在朝堂上聽大家鬧哄哄地說一兩個時辰,退朝後也就半個時辰的早飯時間,緊接著又是批不完的奏章,有時還得一個個地召集這些大臣們進宮商議事情。
官員們每月還有三天沐休日,每年還有幾個假期,可皇帝卻幾乎天天有事天天有奏章。
自從坐上這個位置,他是一天也不敢懈怠,因為這是一個亂世,亂世盛產的不僅僅是戰爭、貧窮、飢餓,亂世還盛產英雄,稍有不慎,大周的江山就很有可能易主。
在上一世的二十多年,他認真地研究過這個朝代的歷史,知道大周在他哥哥手裡只撐住了八年,也就是說他第一世沒了之後五年大周便被滅國了。
如今,他接手大周也有十年了,不敢說做得有多好多出色,但至少戰爭停止了,大周的壽命延長了,歷史被改寫了,而且他的子民們不用再過那種顛沛流離的日子了,溫飽也基本解決了。
論理,這個時候的他應該可以鬆一口氣了,可為什麼他會生出高處不勝寒之感呢?
其實,自古以來的帝王都是寂寞的,都是高處不勝寒的吧?坐在這個位置上的,又能有幾個真正的朋友、親人或者是愛人?
就像他自己似的,十年前缺的那一角到現在也沒有補上。
可是話說回來,這些年他一直以為自己想要的自己愛的那個人是金珠,可這兩年他卻做過好幾個類似的夢,夢到金珠一身是血地躺在他懷裡,他抱著她,看著她的身子漸漸變涼,看著她的魂魄從她的身子抽離,他一遍又一遍地呼喊她,求她不要離開他,可每每他去抓她的衣角時,轉過身子的那張臉卻又變成了唐紫妍。
就像剛才,他又是在唐紫妍那哀怨的目光中驚醒,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心裡缺的那個角究竟是金珠還是唐紫妍?
唐紫妍,也不知他走了之後她過得怎麼樣了?還有康轔,他的兒子,長大后是不是成了一個小帥哥了?不知道還記得不記得他這個父親?
應該是不記得吧,他走的時候他才兩歲,兩歲的孩子有什麼記憶力?
還有,他記得自己當時是為了救金珠跳進了洪水裡並抱住了她,想必最後大家發現他的時候也是和金珠抱在一起,唐紫妍要是看見當時的情形,應該會恨死他的吧?
或許,她已經改嫁了吧?那個時空,改嫁是一件很尋常的事情,就是不知道她有沒有帶著兒子一起改嫁,康家應該不會讓她把康轔帶走吧?
「皇上,您這是?」太監在皇上起來后又坐著半天沒動,小心翼翼地問了一句。
「取朕的大氅來。」天熙帝知道自己肯定是再也沒法入睡了,便想出去走走。
這是他的一個習慣了,每次做了這樣的夢之後他肯定沒法入眠,便會起床在宮裡走走,因為唯有這個時候,他才有時間去回憶一些過去的事情。
說實在的,不管是金珠還是唐紫妍,這兩個女人都在他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尤其是金珠,他真沒想到她是這麼一個聰慧、果敢、決絕的女子。
可惜,也正因為她太聰慧太果敢太決絕,所以才會在生死關頭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血肉之軀替他們擋了一劍,既救了他和她的父親,又使自己解脫了,不用再去糾結怎麼解除和他的婚約,不用糾結怎麼保持自己的清白,更不用糾結該怎麼想法去保全自己的家族了。
當然,最最關鍵的一點是她想早死早超脫,她恨不得一分鐘也別耽誤就回到那個人身邊去。
可是話說回來,最後也不知她到底有沒有回到那小子身邊,反正能做的他也都替她做了,也算是回報了她的仗義相助。
哎,可惜,如果他在上一世早點遇到她就好了,她絕對會是他的賢內助,皇后這個位置沒有比她更合適的了。
聽到皇上嘆氣,正在給他穿衣服的老太監心疼地看了他一眼,「皇上,這會子下雪了,您要去哪裡,外面冷著呢,皇上多穿一點吧。」
「下雪了?」天熙帝似乎有點意外。
「可不,老話都說瑞雪兆豐年,看來,明年又是一個風調雨順的好年景,皇上也可以好好鬆口氣了。」
這個老太監以前就是伺候皇上長大的,皇上登基后又伺候了他十年,皇上是怎麼打理朝政朝綱的他或許不懂,但是皇上每天幾更起床幾更吃飯幾更睡覺他可是清清楚楚的,說實在的,他就沒有見過這麼勤勉的人。
「好,那就穿厚實些,這個時候的御花園看雪景應該不錯。」
大太監聽了恨不得扇自己一個耳光,皇上登基后很少去逛御花園,除了每年的中秋節和幾個特別的日子,而且每次去心情都很不好。
這會子半夜三更的皇上又想去御花園,多半是跟剛才他做的夢有關。
唉,皇上又在夢裡喊金大小姐的名字了,多好的一個姑娘,京城那些三品以上的命婦們沒有不誇她的,可惜,聽說為了救皇上小姑娘自己衝上去替皇上擋了一劍。
原本,金家提出想以皇后的禮儀追封並安葬她,可皇上沒有同意,說金小姐還是一個清清白白的女兒家,必不願意讓別人說閑話,最後只給了一個郡主的封號讓她葬在了金家的祖墳里,不過為了安撫金大將軍,倒是封了他一個永安侯,
世襲罔替,也算是堵住了眾人的悠悠之口。
而且自皇上登基以來,後宮的后位一直空著,只封了四妃九嬪,皇上對這四妃九嬪一直都是不偏不倚的,而原本屬於皇后掌管的後宮內政則交給了女官。
皇上此舉雖說傷了不少後宮女人的心,可卻收買了不少大臣們的心,因為大家都說皇上是一個念舊的人,誰不願意追隨一個念舊的主子?
就好比他這個老太監,不就是因為皇上小的時候他盡心儘力地看護了他幾年,皇上登基后才把他留在了身邊嗎?
太監正在那裡出神地回憶地往事時,天熙帝已經掀了帘子大步走到門口,守在門口的小太監急急忙忙掀起了門帘推開了門,一股冷氣襲來,小太監本能地一哆嗦。
天熙帝似是毫不在意,大步踏了出去,透著微弱的星光,能看見地上的積雪有了一兩寸厚,再抬眼一看,狂風夾雜著大片大片的雪花正紛紛揚揚地往下落,打得臉上有一點生疼。
頓了一下,天熙帝還是邁步往外走,出了自己寢宮的大門,直往後花園的位置走去。老太監急急忙忙地拉著小太監提了一盞氣死風燈追過去。
進了後花園,天熙帝連片刻的猶豫都沒有便直奔飛雨閣的方向走去。
當年的飛雨閣幾乎在大火中燒為灰燼,好在那些命婦們都搶救出來了,而且大部分的典籍也拋到水裡得以保留下來了,因此後來的飛雨閣是重建的,不過一樓不再是佛堂,而是改成了藏書閣,而樓上原本的藏書閣則琴室和畫室,每次心情不好時,天熙帝就會來這裡彈彈琴或者是畫會畫。
飛雨閣有專門的太監值守,只是這個時段,又下著大雪,太監們誰也想不到皇上會這個時候趕來,因此一個個都睡覺去了。
老太監一看他們都上橋了,橋那邊還沒有一點動靜,剛要跑過去把門踹開,皇上開口了,「好好敲門,別嚇著他們。」。
隨後,他站在欄杆前,憑弔起十年前的那個驚心動魄的晚上。
當年的他中了毒箭又被橫樑砸中倒在了樓梯口,那麼混亂的局面沒有一個人注意到他,他以為自己這一世肯定又要功虧一簣時,金珠發現了他並救了他,不但替他拔了毒箭還替他清理了毒血,可誰知就在金瑞昱背他出去時卻有人拿著一把劍刺了過來,關鍵時刻,又是金珠沖了上去。
因此,當他看到滿身是血的金珠倒在了他面前,那一刻的震怒和震驚讓他瞬間失去了理智,待那些命婦們都逃出來后,最後他下令燒死了太后,至於皇后和那幾個皇子皇女也都被賜了一杯毒酒。
倒不是他心狠手辣,而是這種爭鬥斬草就必須除根,否則的話今後的數十年不是他就是他的子女們都要生活在冤冤相報何時了的仇恨里。
「皇上,好了。」老太監走了過來,打斷了皇上的回憶。
天熙帝沒有說話,跟著太監之後進了大廳,站在當年金珠中劍的地方默哀了兩分鐘,又走到樓梯口沉默了兩分鐘,這才上了樓梯,直接到了三樓,兩個太監正忙著往爐子里加炭,一個太監在忙著磨墨,一個太監在擦拭琴弦,還有一個太監不知從哪裡提了一壺熱水上來了。
凈手、焚香完畢,天熙帝坐在了琴台前,試了試琴弦,不一會,《廣陵散》的曲調響了起來。
他還是喜歡彈這首曲子。
可惜,那個聽琴的知音卻不在了。
縱使他現在坐擁了天下,可到底還是得不到她的人,更得不到她的心。
即便如此,他也還是喜歡彈這首曲子。
可今天的他卻不知為什麼,心裡總有點浮躁,靜不下心來,彈了兩遍之後,他停了下來,走到畫桌前,拿起了筆,明明他想畫的是金珠,卻不知怎麼畫出來的這張面孔竟然跟唐紫妍有五六分的相似。
奇怪,今天怎麼又想起了唐紫妍。
「今天是什麼日子?」天熙帝張口問了一句。
「天熙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還有十天就臘八了。」老太監回道。
「十一月二十八?」天熙帝重複了一遍,他想起來了,這個日子是唐紫妍的生日。
唐紫妍在婚前一直是過陽曆生日的,是跟他結婚後才改過陰曆生日,因為他過的便是陰曆生日。
難怪他會想起她來。
說起來,是他對不起她。
嫁給他三年,給他生了個兒子,可他卻鮮少關心她,非但如此,那段時間他一直在搖擺在權衡,即便結婚了,他也沒真正放下金珠。
剛一確認了金珠的身份,他便追到美國去了,那一次,如果不是因為金珠肚子里有孩子,說不定他就把金珠強行帶回國了。
當時,因為金珠肚子里的孩子,他動了善念,因為他想到了自己的兒子。
他盼了很多年才盼到的兒子,那是他血脈的延續,可惜,最後他還是把他丟下了。
因此,他既不是一個好丈夫也不是一個好父親,他虧欠了唐紫妍,也虧欠了兒子。
虧欠,想到這,天熙帝動了念頭去看一眼他這一世的兒女們,受歷代皇室骨肉相殘的影響,天熙帝做了一項改革,他的兒女們一歲之後都送進了若華宮交給贊善姑姑們撫養,不管男女,五歲一律進學,跟他們母妃脫離,這樣的話孩子們便不大容易受母妃們的教唆,兄弟姐妹之間天天在一起朝夕相處,他就不信培養不出真正兄友弟恭的感情。
天熙帝是一個想做就做的人,放下手裡的筆,從飛雨閣出來,沿原路返回,路過他的寢宮時沒有進去,直接拐到旁邊的院子了。
這是皇子皇女們住的若華宮。(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