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見面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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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其他人都還沒有來上班的時候,一個身材略顯圓潤的年輕姑娘正忙著仔仔細細的擦著一張辦公桌,地面上還有沒有完全乾透的水漬,顯然也是被擦過的,外面是寒冷的冬天,辦公室的窗子上結著一層水霧,這姑娘卻額頭上掛著薄汗,臉頰因為忙碌而微微泛著紅潮。
「方圓,你又來這麼早啊?你怎麼每天都來這麼早!」
聽到說話聲,名叫方圓的姑娘直起腰,用手指把額頭上被汗水黏住的髮絲撥到一邊,轉過身去,對站在門口正一臉驚訝瞪著自己的大眼睛姑娘笑了笑,說:「住得近,方便,所以就早點過來幫忙打掃一下嘛。」
「我怎麼記得你們家離這邊不近的呢?」大眼睛姑娘一邊和方圓攀談,一邊順手拿起方圓放在一張辦公桌上的抹布,有一搭無一搭的在桌子上隨便擦擦。
這姑娘名叫林飛歌,和方圓是同專業但不同班的同學,在開始實習之前,兩個人雖然彼此認識,卻也沒怎麼實實在在的打過交道,好在林飛歌是那種特別容易和別人熟悉起來的性格,不管是跟男生還是女生,都可以短時間內打成一片,稱兄道弟也不在話下,所以和方圓兩個人一起被分到a市公安局刑警隊裡面來實習以後,也很快便熟識起來,沒有顯得多麼生分。
方圓一邊擦桌子一邊語氣輕描淡寫的說:「我在這附近租了一間房。」
「啊?你在外面租房子住啊!」林飛歌有點吃驚的抬眼看了看方圓,「你爸媽可真是夠放心的,我也想搬出來自己住,多自由啊,可是我爸媽死活不同意,說是我住在外面他們不放心,你說咱們都這麼大了,學的本身又是這種專業,有什麼好不放心的,回頭我把你的事情跟他們說說,你爸媽怎麼就那麼放心你呢!」
方圓的臉上還是方才那種笑呵呵的表情,似乎沒有什麼變化,但她的眼神卻因為林飛歌的話而瞬間黯淡了許多。
林飛歌卻好像並沒有留意到自己同伴細微的情緒變化,依舊滔滔不絕的說著:「我爸昨天晚上還嘮叨我,說我太懶了,實習的時候應該表現得夠勤快才能給人留下好印象,這下更得了,你本來就比我勤快,現在住的還比我近,要不幹脆這樣得了,以後打掃辦公室衛生算咱倆合夥好不好?你給我留點兒事情做,或者回頭我請你吃好吃的,怎麼樣?好方圓,你就幫幫我吧!」
方圓有些無奈的點點頭,笑著說:「行,算咱們倆合夥,不過吃東西就算了,我最近減肥,不敢吃那些容易胖的東西。」
「好好的減什麼肥嘛!是不是因為馬凱那張破嘴?你根本不用搭理他,他就是那什麼嘴裡吐不出那什麼的牙!」林飛歌笑嘻嘻的湊到方圓跟前,伸手捏了捏方圓軟軟的腰間,「我就覺得你這樣肉肉的特別可愛!」
方圓對這種肢體接觸並不是十分喜歡,本能的想要躲開,眉頭也微微皺了一下,但最終還是沒有動,只是略顯局促的笑了笑,還不等她開口對林飛歌說什麼,辦公室門口出現了一個高大的男人,目測身高至少也有190公分,人高馬大,短短的圓寸頭,下巴泛著胡茬的淡淡青色,這個大個子朝辦公室里看了一眼,然後對兩個年輕姑娘一招手:「方圓,還有那個女同學,跟我走,出現場。」
說完,他就先大步流星的走開了。
林飛歌看著大個子的身影消失在門口,有些略顯哀怨和誇張的嘆了口氣:「你說,這事哪兒說理去啊,論起來,我才是師傅的『嫡親』徒弟,你和馬凱都是被別人推給師傅捎帶著一起帶上的,結果這都三天了,他除了你的名字,我和馬凱居然誰都沒記住,成天『那個女同學』、『那個男同學』的叫我們倆!你說大家都是一樣來實習的,居然差距這麼大,再這麼下去我都要吃你的醋了呢!」
這話說完,看到方圓的表情都有點僵住了,林飛歌噗嗤一聲笑出來了,把手裡的抹布隨手放桌上一扔,拍拍手上沾著的灰塵,沖方圓擺擺手:「我開玩笑的啦,親愛的,你什麼都這麼認真的性格真是太可愛了!沒想到咱們才來三天就能撈著機會出現場,看來這個不靠譜的師傅還有點實力呀,我先下去了,你也快一點啊,不然馬凱那小子的嘴巴又該不老實了!」
丟下這麼一句提醒,林飛歌就自己先三步並作兩步的出了辦公室跑下樓去了,方圓抿了抿嘴,嘆了口氣,從桌子上撿起被林飛歌隨手丟在那裡的抹布,整整齊齊的把抹布收好,這才拿了大衣下樓去和其他人匯合。等她到了樓下,其他人都已經上車了,林飛歌和馬凱正一左一右的坐在後排,把方才還被林飛歌稱作是「不靠譜的師傅」的大個子夾在中間,有些興奮的向他詢問馬上要去出現場的是一起什麼樣的案子,大個子被他們兩個你一言我一語問得也有些頭疼,表情很是無奈,而前排駕駛位坐著的那位更是沉默,一言不發,即便後面自己的同事快要被兩個好奇寶寶拋出來的疑問淹沒了,他似乎也沒有任何「拔刀相助」的打算。
這三天下來,方圓差不多已經能把刑警隊里的人認得差不多了,這個「不靠譜的師傅」名字叫做戴煦,原本應該是林飛歌一個人的師傅,馬凱的師傅就是駕駛位上那個一言不發的叫做湯力的前輩,湯力這個人,惜字如金,除非是因為工作,需要討論案情,否則能不說話就盡量不出聲,馬凱和林飛歌差不多,也是個話簍子,所以一天下來,被自己的師傅湯力差一點憋出病來,就跑來投奔了戴煦,而自己原本則應該跟著一個叫鍾翰的刑警實習,結果來報道的第一天,帶隊老師才一走,那位鍾前輩就以他的性格不適合帶實習生為由,也把自己塞到戴煦這裡來了,而戴煦倒是一副一隻羊也是趕,三隻羊也是放的態度,一點都沒計較。
在這個過程中,林飛歌大致是有兩點感觸的,第一點是覺得惋惜,因為他們剛一被分到刑警隊實習,就已經聽說了鍾翰是刑警隊乃至a市公安局裡出了名的帥哥,就這麼錯事了一個和帥哥親密接觸的機會,作為當事人的方圓倒是不大在意,卻讓林飛歌扼腕不已。林飛歌的第二點感觸,就是方才的那一幕,三天下來,三個實習生里,戴煦就只記住了方圓一個人的名字,不管什麼事,永遠都是用「方圓還有那兩個同學」來稱呼,這讓林飛歌這個自稱是「嫡親」的徒弟心裏面或多或少的感覺有些不平衡。
「哇!真的假的?師傅,一上來就是碎屍案啊?我們的運氣這樣到底算是太好,還是太不好?」
後排已經坐滿了,方圓也沒有挑選的餘地,只能硬著頭皮,厚著臉皮,開門坐在了副駕駛的位置上,屁股還沒坐穩,就聽到林飛歌的一聲驚呼,當「碎屍案」三個字鑽進她的耳朵時,方圓的心裡冷不防的打了個突,之前雖然在警校學習了三年多,但畢竟都是理論遠多於實踐,實驗中心的標本室雖然也參觀過很多回,但標本畢竟是標本,和血淋漓的屍體並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沒想到這才實習的第三天,居然就被他們遇到了性質這麼嚴重的案子,並且他們三個人還被允許跟著一起去出現場,方圓的心裡實在是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憂。
戴煦可能也是被林飛歌和馬凱吵得有些頭大,表情十分無奈的嘿嘿笑了兩聲,半開玩笑的說:「就權當是幫我給你們三個一份『見面禮』了吧。」
方圓沒有林飛歌那麼不拘束,再加上坐在前排,就更不好意思扭著身子問東問西,生怕惹了人討厭,只能豎著耳朵聽馬凱他們和戴煦的對話,很快她就聽明白了,就在今天早上,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在一個單位的家屬住宅小區里,有人發現了疑似人體殘肢的東西,體積不大,應該是已經經過了肢解處理之後的一小部分,並且已經被流浪貓狗啃食得不成樣子,要不是上面有身體的某個部位,讓人一看就聯想到了人體器官,可能根本不會引起注意。
戴煦介紹這些情況給他們的時候,語氣非常鎮定自若,似乎已經對這種案件和場面都習以為常,並不稀奇,開車的湯力表情也始終是一成不變的淡漠,反倒是三個第一次跟著出現場的年輕實習生,在聽過了大致的介紹之後,心情從最初的興奮,漸漸變得更多是忐忑了。
「前輩,」方圓作為本地人,那個報案人提供的現場地址她是知道的,並且家裡的一個遠親就住在那附近,周圍並不荒涼,所以即便開口的時候有點忐忑,怕自己問了傻問題會讓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但還是忍不住開了口,小心翼翼的扭過臉問戴煦,「假如是殺了人肢解,一般不是拋棄或者掩埋在荒郊野外人煙稀少的地方比較方便和保險么?為什麼這次的案發地點是市區呢?」
「你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只可惜問早了,」戴煦聳聳肩,兩隻大手一攤,「沒到現場去看過,沒有了解到具體情況之前,我也回答不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