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章 撲朔迷離

014章 撲朔迷離

鄭醫生今年30多歲,這本日記從他青春期開始記,時間跨度足足20年。不過鄭醫生寫東西的風格很簡練,也不是每天都記錄,有事寫兩句,沒事就不寫,即使有事也只是寥寥幾筆,所以我們看的還算快。

開篇第一篇日記是描寫他的第一次遺精。當時他很慌張,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以為自己快死了,為此還擔驚受怕了很久。我看著有點想笑。鄭醫生在我心裡的形象也由一個單薄的殺人狂魔變得稍微有點溫度。

不過這種溫度沒有維持多久就褪去。鄭偉日記的整個基調都是灰暗而壓抑的,這和他的形象缺陷(兔唇)和不幸的家庭生活肯定脫不開關係。在他少數對家庭記載的文字裡面,對養父母也是怨氣衝天。

他提到,養父母抱養自己的目的只是因為他們生不出來孩子,想讓自己給他們養老送終。他的養父母好吃懶做,鄭偉從小時候就承擔起了做各種家務的任務,而且養父脾氣暴躁,動不動就對他打罵,說他是醜八怪。

他在16歲時的某天寫到,「我要殺了他們。」那個殺字寫的特別重,把紙張都劃破了。

隨後從16歲到18歲的日記,都是對些世界上兇殺案件的點評和寫的心得體會,以及在研究各種各樣的死法。這些東西被教育工作者看到,不知道做何感想。

他18歲生日那邊的日記,記錄了他殺害親生父母的過程。手法沒什麼出奇,他傍晚的時候拎著禮物到親生父母家,說來看看他們,晚上在父母家留宿,趁著父母睡熟,將家裡點燃,然後反鎖了大門。

23歲那年,通過對養父母車的剎車做手腳,成功的讓養父母雙雙墜落山崖。

這兩件事雖然狠辣,但是用的手法並不算多麼高明,可以看得出來,鄭偉自己也不滿意。

他在日記里寫下了大大的批註,對於自己沒有創新思維的憤怒,併發誓,一定要做出轟轟烈烈的案子。

楊茂用紅筆在這段字下面畫了重重的橫線。

他的偶像是開膛手傑克(英國最有名的連環殺人狂,專殺妓女)、RIchardRamirez(外號叫夜間狙擊者、惡魔的門徒等,80年代在美國洛杉磯和三藩殺害過至少19人,在案發現場會留下五角星標誌)、johnWayneGacy(70年代在芝加哥殺了33人,扮演小丑騷擾孩子,引誘他們並姦殺)等等

「有什麼問題嗎?」我問他。看到現在,我也沒發現有什麼不對勁。這日記不就是一本儈子手的心路歷程嘛!

「你接著往下看。」他示意我往後翻。

越到後面,他寫日記的間隔越長,甚至幾個月,幾年都不寫,偶爾寫也是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或者是發牢騷,說實話,可看程度和少年時候的大相徑庭,完全引不起我的興趣。

通過日記的內容,很明顯的看到一個內心黑暗瘋狂的少年是如何蛻變成個循規蹈矩,了無生氣的中年大叔。

鄭偉對自己這種生活狀態顯然是不滿意的。直到有一頁。

上面是這麼記載的。

「我被醫院檢查出了肝癌。我早該死了,只是我不甘心就這麼死。」

隨後幾頁都是空白,然後某頁上突如其來的寫著幾個字,顯得他當時的心情很興奮。

「完美!有創意!這是我的機會!」

再往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看完之後,我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我是這麼想的。」楊茂點著根煙,霍蕾撅起了嘴巴,「大叔,能不能不要在屋裡抽煙啊?」他笑了下,拍拍我的肩膀,「我們出去說罷。」

到了外面,楊茂連著抽了好幾根煙,在地上慢慢轉著圈,我也不急,我知道他是在整理思路。

「我看完他的日記,感覺是這樣:一個變態,在少年的時候殺死了自己所有親人。在普通人的預期,或者說在他自己預期裡面,他長大后肯定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大魔王,甚至能引起社會的恐怖,犯下連串大案。肯定他對自己的期許是這樣的。」

「然而,這麼一個人,長大後跟普通人一樣面臨畢業,找工作,辛苦的生活,慢慢的變成了個平庸的中年人。他很不甘心。就在這時候,他忽然得知自己活不長了,內心的瘋狂再次顯露出來。他渴望成為犯罪史上名垂青史的人物。」

「但是,這個人不是什麼有創意的人,從他之前殺害親人的手法就能看的出來。他發現了這個事實之後,苦惱不已。然而,本市忽然出現了個手法高超,心狠手辣的殺人狂魔,把警方耍的團團轉,而自己又知道不少內情……」

我懂了。

楊茂的意思是,鄭偉是冒充的。他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兇手,而是想讓警方以為他是兇手。這樣他就可以在犯罪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腦洞雖然大,但是這個邏輯合情合理。

我想起了那個被刺殺未遂的屌絲,他的血型不是A型,而那次案件應該是鄭偉親自動的手。

「鄭醫生知道前三起案件的死者血型都是A型血嗎?」我問楊茂。楊茂予以了否認,說沒有告訴鄭偉。

那或許事實真如楊茂說的這樣。他知道了本市發生了連續數起碎屍案,兇手神出鬼沒,就想把這個「功勞」攬在自己身上,所以他模仿兇手的手法犯了第四起罪行。不知道是他運氣不好,還是他真的不太有犯罪天賦,這次行動反正是失敗了,而且因為他並不知道A型血這件事,所以胡亂挑的人。

我忽然想到,我們設下陷阱引鄭偉來,而他會不會知道這是個陷阱,而義無返顧的自己跳進來?之所以在洗浴中心附近設下卧底鄭偉沒有上鉤,是因為「兇手可能是洗浴中心常客」這件事鄭偉並不知道,所以他沒有去,而我的防衛被解除這件事,我們是故意告訴了鄭偉的。

至於為什麼襲擊我,想來也是鄭偉模仿兇手的手法。兇手之前襲擊過我兩次,那反過來說,再次襲擊我的基本上肯定就是兇手。

這麼說,鄭偉是故意暴露自己來襲擊我,好讓自己被警察抓到?

「馬上重新審鄭偉,並且重啟這個案件的調查。」楊茂把手裡的煙頭扔到地上,用腳狠狠的踩熄。

他給公安局打電話,然而說著說著,臉色忽然變了,最後一言不發的把電話給掛斷。

我感覺到莫名其妙,「怎麼了?」

楊茂告訴我,鄭偉在審訊室里死了。咬舌頭死的。咬舌頭尋常情況下是不會死人的,死人的情況只有舌頭或者血不小心嗆到了氣管裡面,或者失血過多而死,只要及時被發現一般都能及時搶救過來,不巧當時鄭偉咬舌頭的時候,當班的警察有事不在崗位,離開了一兩個小時,等回來的時候才發現鄭偉已經涼了。

那個警察受到了狠狠的處分,然而也沒什麼用,鄭偉已經死了,我們也沒辦法從他的嘴裡驗證我們猜測的正確與否。楊茂比較相信自己的判斷,他一力推動這個案子的偵破繼續下去,雖然他的話算數,但是下面辦案的人據說怨言不小,從他們的角度我也能理解。本來以為都抓到犯人了,然後犯人畏罪自殺,這事兒也就結了,大家人人有功,然後現在說抓到的不是真正的犯人,真正犯人是誰還不知道,換誰都會有情緒。

不過這個事影響最大的,應該還是我和霍蕾。霍蕾和那兇手有殺父之仇,而我則是兇手盯著的目標,剛剛送下來的弦又繃緊了起來。

屋漏偏逢連夜雨。我在焦慮不安中忽然想到一個人,當時在垃圾桶尋找農村小伙屍體時候,那個小朋友。他明顯是知道什麼事情,現在一籌莫展的情況下,我何不去問問他?

然後,當我趕到當初那個路口打聽到那小孩家的時候,卻大吃了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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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見了兇手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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