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八章

速度很快,不等眾人考慮好是該不管陶西格,還是該派個人去看看時,陶西格便已手抓著兔子走了回來,雖然他只抓到一隻兔子,但是他能夠安全回來,還是讓不少擔心他的人放下心來。

一但放心,眾人便發現,陶西格回來的真的是太快了。

怎麼可能這麼快?

除非他根本就沒進入到森林中去,只是在森林外走了一圈。

想到這裡,看了一眼陶西格帶回的那隻兔子,不少人的眼中閃過一抹瞭然神色。

怪不得這麼快,這位貴族少爺/老爺根本就沒進到森林裡去吧!

不過他還真是好運,沒進入到森林裡去,便能抓回一隻兔子來,如果早知如此,他們也跟著去好了。

以前不是沒發生過,兔子碰巧跑出森林,被人抓了個正著的這種事情,所以眾人並不意外陶西格會在森林外抓到一隻兔子。

看著他抓回的那隻兔子,不少人都開始蠢蠢欲動起來。

說不定,他們也能好運的碰巧遇到一隻笨兔子呢?

想到這裡,看了一眼不遠處已完全被籠罩於黑暗中的森林,好似有魅影不停晃動著的森林,讓不少人都打了退堂鼓。

森林外的確很有可能會遇到這種慌不擇路的笨兔子,但也有可能會遇到『慌不擇路』跑出森林的野獸,他們可不覺得自己會像這位貴族少爺/老爺那般好運,所以抓兔子什麼的還是算了吧!

放下心思后,更加羨慕與嫉妒起陶西格的好運來,眾人一邊吃著碗內的東西,一邊不露痕迹的看向那隻被陶西格扔到塔夫脫腳邊的兔子。

看著被扔到自己腳邊的那隻兔子,塔夫脫微微有些犯難,taussig閣下什麼都好,就是有些不知人情世故。

不過一想到陶西格『大貴族』的身份,塔夫脫便也就釋然了。

也對,身為大貴族的taussig閣下,又怎麼可能會懂他們這些普通人間的人情世故呢!

一隻兔子,他們這麼多人肯定不夠分,所以只顧眼前就好。

利落的把那隻死去多時的兔子給處理好,沒有香料,只放了些鹽的兔子,在眾人眼中依舊是美味。

看著已被烤的泛起油光的兔子,圍在塔夫脫這堆篝火前的眾人,不由的吞咽起口水。

好香,仔細算來,他們已經很久沒吃過肉了呢!

畢竟兔子是陶西格抓到的,即使他不分給眾人,眾人也不會說什麼,不過當陶西格把兔子扔到塔夫脫腳邊時,眾人便知道,陶西格並不打算獨享。

可不打算獨享,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吃到,與塔夫脫同在一個篝火的眾人知道,自己這是有口福了。

兔子烤好后,最先被送到陶西格的面前,看著被送到自己眼前的烤兔子,陶西格頓了頓后,只撕下兔子一隻前腿。

「閣下,你不打算再多撕些?」見陶西格竟只撕下一隻兔前腿,塔夫脫驚訝道。

「不了,剩下的你們全都分了吧!」

烤熟的兔子對於他來說只是口感要更好些,其實並不能填飽他的肚子。

更何況,塔夫脫他們烤出的兔子還沒有添加任何調料,只比白水煮肉強些的烤肉,他怎麼可能愛吃,與其吃這些沒有滋味的烤肉,他還不如去吃能夠讓他填飽肚子的生鮮之肉。

察覺到陶西格並不是在矜持,而是真的不打算再吃了,塔夫脫道謝過後,喜不自勝的收回兔子,用手撕分起來。

他們這堆篝火前,滿打滿算也就坐了五個人,這五個人中還要算上陶西格一個,如此以來,他們每個人都可以分到一塊很大的兔肉,拿著手中足有半個巴掌大的兔肉,不但塔夫脫很高興,其它人也很高興。

就著啤酒泡『麵包』,細細的吃著手中的烤兔肉,圍在塔夫脫這堆篝火前的眾人都面帶微笑,一臉幸福的微眯起眼睛。

兔肉真的是太好吃了。

不管是在野外,還是在村子里,不似貴族,天黑后,他們這些普通人是沒有任何趣樂活動的,所以吃完飯後,以塔夫脫為首的眾人,便紛紛拉過隨身攜帶的薄毯,以天為被,以地為席的睡起覺來。

當然,在大多數人選擇睡覺的同時,他們並沒忘記留下一兩個守夜人,以防有野獸偷襲。

一夜無話,天還蒙蒙亮時,睡了一夜的眾人,便悉悉索索的爬了起來。

沒有洗臉,也沒有刷牙,拿出乾糧就著啤酒,吃了一頓早餐的眾人,簡單的收拾后,便準備出發了。

依舊是以『馬』車為首,眾人隨後,或快或慢走在原野小路上的眾人,緩緩的消失在原野盡頭的樹林間。

又走了大半日,已漸疲乏的眾人,非但沒有像昨日那般停下來休息,反而唇角邊全都浮現出一抹子的笑意,眼中劃過一抹喜悅的他們,精神抖擻的加快了腳步。

十分鐘后,一陣喧嘩聲隱隱由前方傳了出來,不是吵架,而是因為人多而形成的人沸聲,讓以塔夫脫為首的眾人精神一震,他們本就加快的腳步,又加快許多。

礙眼的樹林漸漸退到身後,小鎮的一角緩緩展露於眾人眼前,但相比他們落村要繁華許多的小鎮,眾人更多的是把目光落在小鎮一角,已形成規模的集市上面。

擠擠插插的亂成一團,哪怕遙望也烏壓壓一片的集市,叫賣聲與詢問聲混合在一起,好似幾百隻雀鳥在鳴叫。

這次塔夫脫他們沒再像剛剛聽到人沸聲時那般激動,那般的趕,他們尋摸了一陣后,選定一處離集市不遠,又遠離樹林的空地走了過去。

不同於貴族與商人,他們這些收入不豐的農民可住不起旅店,所以他們多會選擇在不冷的天氣里出行,因為在這個時間段他們無需住店,只要在野外將就幾晚就成。

像塔夫脫他們這樣選擇在野外將就一晚的還有許多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不遠處的幾處空地,也全都被人佔了下來,一時之間,集市四周變得更加吵鬧起來。

有些人就地便與其它人交換了各自所需的物品,但更多的人選擇去集市交換物品,或者是乾脆把東西賣給行商。

這次東西帶得很多,塔夫脫便不打算再自行擺攤,自行擺攤雖賺的錢多一些,可不但要時時注意自己的攤子,集市結束前還不一定能夠把東西全都給買掉,更重要的是,這次他帶了太多見不得人的東西,所以比起自行擺攤,把東西賣給行商要更安全也更方便一些。

蒂斯代爾小鎮的集市為每月月末的星期五至星期日,為時三天的集市就像節日一般,讓蒂斯代爾小鎮變得十分的熱鬧。

介時人頭攢動,不但可以看到為數眾多的村民,甚至還可以看到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貴人們。

畢竟集市裡不但賣食物、用品等物,還會賣珠寶這些珍貴的東西,而這些東西最為貴人們所喜。

跟同村的眾人打聲招呼后,便扛著袋子離開了,塔夫脫離開之前不忘詢問陶西格,要不要跟他去四處看看。

早就對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的集市心生好奇,即便塔夫脫不問,陶西格也打算去四處看看,既然塔夫脫問了,陶西格便也就順勢答應下來。

與塔夫脫一同向集市內走去,一進入集市就宛如進入那人海,問價叫賣聲音不絕於耳。

沒有如塔夫脫所擔心的那般,覺得自己跟眾人擠來擠去太有*份,或者是覺得眾人的聲音帶過吵耳,臉上沒有一絲嫌棄之色的陶西格,放目看向四周,他這淡定的模樣,也讓塔夫脫微微放下心來。

taussig閣下不嫌棄就好。

酒水,乾果,香料,馬匹,豬,牛,羊,雞,鵝,腌魚,乳酪,燕麥,只要你能想到的,或者是別人所需求的,這裡全都能夠找到。

馱馬:五先令左右

良馬:五鎊左右

果酒:一便士兩法仙——六便士每加侖

劣酒:兩法仙每加侖

乾果:一便士每磅

辛香料:一先令每磅

母牛:三到五先令

公牛:五先令左右

羊:六便士

豬:一先令

雞:三便士左右

蛋:四打六便士

腌鯡魚:五到十便士每磅

腌鱸鰻:六便士每條

一磅乳酷:一便士兩法仙

燕麥:兩先令每磅

裸麥:一先令每磅

還有兩先令的銀制湯匙,十五磅的鑲珠寶金戒指,三十先令的珍珠手環與二十先令的金項璉。

九便士每磅的脂燭,六先令每磅的蠟燭,兩便士的大桶,一便士兩法仙的桶,三便士的桌子與一便士兩法仙的椅子。

磅,先令,便士,法仙嗎?

難道他真的回到歐洲的中古世紀了嗎?

由東西的價錢,還有眾人買東西所倒回的錢,陶西格漸漸發現,磅、先令、便士、法仙之間的轉換並不是十進位的。

一先令=十二便士

五先令=一克朗

二十先令=一磅

還有一便士=四法仙

也就是說:一磅=二十先令=二百四十便士

磅與克朗為金幣,以大小花樣來區分究是磅,還是克朗。

先令與便士則是銀幣,同樣以大小花樣來區分哪個是先令,哪個是便士。

至於法仙則是銅幣,因只有這一種銅幣,所以無需區分。

後來陶西格才知道,在磅、先令、克朗、便士、法仙之外,還有一種金幣——馬克,因每馬克為十三先令,所以這種金幣多為大筆金貨使用。

默默的把金幣、銀幣的樣式,還有與其相對的名稱記入心中,對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的物價已經有所了解的陶西,不露痕迹的皺了皺眉頭。

真的是太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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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喪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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