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命運(五)

第一百零四章 命運(五)

雷霆堡的人們採用一種相當古拙的方法來製造火把,首先,他們會削出一根長度約在兩尺長的木棒,在木棒的頂端鑿出一個錐形的凹坑,卷一根燈芯放在凹坑裡,再用干松脂填滿壓實,松脂燒完后可以添加——這種火把比那些用樹枝草草捆綁而成的燃燒的時間更長,如果火把的頂端足夠粗大,在這個錐形的凹坑被燒毀之前,它可以持續上一格(一小時)之久。

它也要比那些鬆散的樹枝更為明亮,普通的樹枝火把只能照亮一到兩個人,而這種火把投下的光能同時籠罩到三到四個人,但無論如何,它是無法與真正的陽光或月光相比的,脫離了這個範圍就是一片渾濁冰冷的黑暗。

人們的腳步聲與火把帶來的光逐漸遠去,空曠的通道里只留下了兩個人——施法者克瑞瑪爾與盜賊葛蘭。

葛蘭沒有立即回答那個罪魁禍首提出的問題,雖然他知道自己正面對著一個施法者,但他的心已經被嫉恨與絕望佔滿,他不覺得自己還需要恐懼些什麼,但他還能做些什麼,這兒正在陷入黑暗,而作為老練的盜賊,即便只有著細微的光或是一點也沒有,也並不妨礙他盜竊或是刺殺。

「他們是一群好人。」葛蘭說,不無諷刺地:「法師,他們沒再把我扔進一個洞穴里,也沒再把我拴在一根木頭上,雖然我還戴著鐐銬,但我有了一個房間,房間里有床,看守我的騎士還拿來了清水、酒、烤肉和麵包,我吃的飽飽的,又睡了一覺。他們就在我的房間外面交談,毫無避忌,或許是因為他們認為我快要死了,又或許是因為他們所談論的算不得什麼秘密——雷霆堡可能淪陷,所以裡面的人都會被撤走。我聽到了,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

「但我沒有殺人,」葛蘭緊接著說:「他們可能會頭暈一陣子,但不會死,如果他們的爵爺沒把他們丟給獸人的話,尊敬的法師,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他們極其的輕信與缺乏警惕心,您知道嗎,他們甚至對我抱有愧疚之心,因為我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哪怕我是個盜賊。」他借著最後一絲微光瞥了一眼法師的眼睛,黑眼睛,就像是深淵,隱藏著你難以想象的危險與秘密。

直覺告訴他他是否在逃亡的過程中殺了人將會導致他走向兩個完全不同的結局——他確實放過了那兩個自以為是的小鐵罐頭,他畢竟不是個刺客,謀殺不是他的主業,而且他不肯定自己的逃亡是否能夠成功,在他們沒能找到受害者之前,他只會被關起來,但如果真有那麼一兩具鮮血淋漓的屍體前來指控他,那麼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溫爵爺一定會很高興地用他的寬劍砍下他的頭。

「哪怕我是一個盜賊,」他重複道:「但我在泰爾的騎士面前受到的待遇並不公正,您看,如果他是要以殺死了那個小雜種的罪名來審判我,很遺憾,您已經為我作證了,那晚我的脖子上纏著您的繩子,為了給您找到一個舒適的船位與挖空公會的倉庫而奔忙了整整一夜,我知道,您一直在注視著我,我根本不可能殺死某個遠在千里之外的人,對嗎?那麼,如果他是以殺死了某個死亡之神的牧師的罪名來審判我,親愛的法師,又或者是其他的什麼,那也是我被押送到雷霆堡之前的事兒,而作為一個無辜的人,我,和那些罪不可赦的混蛋們一起被踢出了城牆,丟在數以千計的獸人眼前,啊,強壯而又飢餓的獸人,如果我不是還有著那麼一點點的好運氣,我已經在他們的胃袋裡了——但我並沒有怨恨他們,我甚至還完成了他們交代的任務,即便我無罪可贖,但我還是做了,為了人類的勝利,我殺死獸人,摧毀了他們的器械,還救了一個精靈的命,我做了那麼多,法師,我還有什麼罪名不能獲得赦免的呢——但尊敬的伯德溫爵爺還是沒能把我應得的自由還給我,所以我只好自己去取,但我沒有取任何人的性命,以我母親的墳墓發誓,我頂多偷了一套衣服。」

「也偷走了他的身份。」巫妖說,他略微低下頭,他的眼睛在黑暗中發光,葛蘭現在的模樣與他之前大相徑庭,完全可以說是成了另一個人。如果站在那兒的不是曾經的不死者,而葛蘭也不是他預定的重要材料的話,他應當可以憑藉這個有趣的小把戲遠遠地逃之夭夭:「你把他扔在哪兒啦?」

「他的木桶里。」葛蘭說,他知道抵賴是毫無用處的。

「你一定把他藏的非常隱秘,」巫妖用一種難以捉摸的語氣說:「獸人也未必能夠發現的那種。」

「我把他藏在了臭鹹魚桶里,」葛蘭說:「但獸人的鼻子可是非常靈敏的,我不保證他一定會安然無恙,但我能保證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活得好好的。」

本來他並不准備和這些人一起離開,太危險了,城外的田野與荒原更能為一個逃亡的盜賊提供庇護——但他被發覺了,一隊騎士而不是一個騎士,幸而他熟悉那個被他取代的人——雷霆堡的獄卒之一,他身體虛弱,性情古怪,不討人喜歡,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

——假如今天使用這具身體的是另一個靈魂,巫妖思忖,它一定會異常糾結——面對著一個……嗯,實質意義上的罪人,可以肯定的,盜賊葛蘭不會如他所描述的那樣是個只拿過餐刀的純潔小姑娘,他不單是個盜賊,還是一個公會分部的首領——但沒人能拿出什麼證據或證人證明他確實犯下過怎樣的罪行,畢竟他之前遠在尖顎港,與雷霆堡間隔著海灣與陸地。

而另一個靈魂所屬的那個位面里有著許許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道德標準與法令——全都仁慈地近似於可笑,它在這種帶有愚弄與麻痹的平和氛圍中度過了近三十年,可以想象,簡直就是又甜又軟——在面對著一個獸人、半身人或是食人魔時,它的表現只能說堪堪在巫妖的忍受範圍以內,但如果它面對的是一個和他一樣的人類,或是和人類差不多的東西,譬如精靈,它的軟弱與天真幾乎令讓一個曾經的不死者發狂。

若是沒有死亡之神的詛咒,巫妖很願意把葛蘭留給異界的靈魂——葛蘭之前說的很清楚,依照高地諾曼的法律,他已經贖清了他之前的罪,他是清白的,他有權得回自己的性命,但一個盜賊,一個被公會拋棄,無人關注也不受制約的盜賊,他在凡人群集的村落或是城鎮中能夠造成多大的危害誰也料想不到。

它會怎麼做?

前行的隊伍已經走出很遠,四周陷入一片渾濁而寧靜的黑暗,葛蘭的手指撫摸著他的臀部,在那兒藏著一塊碎裂的黑曜石,薄的就像是一片冰——他偷取並敲碎了一塊黑曜石的護身符,從碎片里挑出了最銳利的那一片,這種連手掌也無法刺穿的小碎片放在一個普通人的手裡可能連一條魚也無法殺死,但在葛蘭手裡,它的致命性絕不遜色於弩箭或是短刀。

現在就算是他也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個影子——白色的外袍,就像是個牧師的施法者,他屏息靜氣,全力以赴地嗅聞和感覺著空氣中的氣味與動靜,盜賊們殺死的施法者並不少!不,等等,或許他身上會有著防護性的魔法,葛蘭曾經看到公會裡的法師施展這個法術,並將他受到的傷害轉嫁到向他刺出刀劍、射出弩箭的蠢貨身上——那麼這個法師會這麼做嗎?他有沒有預備和學習過這個法術?

葛蘭知道自己必須做出決定。

然後他聽到了一聲慘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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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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