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好奇心能害死的不僅是貓
我心裡沉了一下,雖然我是一個暴力而沒有同情心的女人,但我還沒有惡毒到真的希望別人被活活打死的地步。一時間,我忘記了隱藏自己,直接站到了巷子口,隨後我看到了他,看到那個自找苦吃的傻逼。
他軟綿綿地靠坐在牆邊,軟得像一張雞蛋餅,他的身上全是血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還沒死。因為他看著我,那雙眼睛像黑曜石一樣,彷彿帶有特殊的光澤,在對上他的眼神的一瞬間,我似乎感覺自己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因此我很快挪開了目光。
但是我已經逃不掉了,因為那些混混看見了我,他們說:「喲,這小妞是誰啊!」
這一刻,我真希望自己長得跟如花一樣,那才足以把他們嚇跑。
「既然被你看到了,就不能讓你輕易回去了!」其中一個混混說。
「小妞,雖然胸不大,但至少還算苗條,怎麼,給我們爽爽不?」
我覺得自己才是一個傻逼,為了看另一個傻逼而將自己捲入了危險中去。
我也算是練過一點武術的人,但是對上這麼多混混的時候,我實在是沒有一點勝算,只聽哐地一聲響,一個板磚砸在我頭上,接著是火辣辣的疼,然後我感覺到有一個大腳丫子踹在了我的背上,另外有噼里啪啦雨點一樣的攻擊落在我身上……
在失去意識之前,我所想的是:以後再也不多管閑事了!
睜開眼睛時,我已經躺在醫院裡了,頭上纏著紗布,一扭頭,腦袋鈍鈍地疼。我費力地坐起身,看到躺在旁邊的人,不由感慨——真是冤家路窄啊!為什麼又是這個傻逼?不過,看到他渾身纏滿繃帶的樣子,還是挺爽的!
醫院裡很靜,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一個護士經過,見我醒了,進來嘰里咕嚕說了一堆話,可我一句都沒聽懂。
「CanyouspeakChinese?」
「No!」然後又是一大堆話,這回我聽出來了,她說的是英語,可惜實在不太標準。
「你說韓語或者日語得了!」我用英文吼道,她愣了一下,竟然真的說起日本語,還好我學過一些日語,大致聽懂了——反正就是讓我好好休息,別亂跑的意思。
護士離開后,我左右張望,出門時隨身帶的包早已不見了,手機稍微裂了點,放在病床邊上。我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機,一按亮屏幕,就看到許多未讀信息。
是柳泉的,我在把他的號碼存作了「緊急聯繫人」,所以把我送到醫院來的人就撥打了他的電話。柳泉說他已經和醫院聯繫過,我沒有什麼大礙,他今晚會過來看我,要我好好休息。
頭還在疼,我估摸著這會兒再躺下估計也睡不著。也許是第一次被人打進醫院的關係,我竟有些隱隱的興奮。我側頭,看著躺在不遠處的……呃,我不清楚現在是不是還要叫他傻逼,因為我做的事並不比他聰明到哪裡去。如果走到病房門口的話,應該能看見名牌,不過我現在並沒有那個力氣。
他躺著的樣子可比他站著的樣子可愛多了,現在看起來,那張臉不像之前那樣可氣,甚至顯得俊俏起來,說不定還挺招女孩子喜歡。當然,再俊的人也俊不過柳泉,所以我當然不會對他的外貌大驚小怪。
「好無聊啊……」
手機電量不多了,對了,得讓柳泉幫我把充電器帶來……
發完簡訊,我在病床上百無聊賴地發了一會兒呆,過不一會兒,邊上的病床傳來了動靜,我扭過頭,看見那傻逼動了動身子,睜開了眼睛。
我們對視了,然後同時挪開了目光。
「喲,又見面了。」我說。
他想了一會兒,才想起我是誰,說道:「又見面了。」大概是身體虛弱的關係,他的嗓音有些黯啞。
「唉,我竟然和一個自討苦吃的笨蛋分在了一個病房。」我說。
「因為看別人被打而被送進醫院的人沒有資格說我……咳!咳!」他說。
我不再理會他,自顧自玩手游,玩了好一會兒,眼看已經快沒電了,不能再玩手游,我就上了聊天軟體。好友很多,但是想聊的人一個都沒有,我百無聊賴地看了一會兒別人發的狀態,隨手點進了「附近的人」。平時我幾乎從來不用這個功能,今日陰差陽錯點進來,排在最前面的,是一個網名叫「夾心餅乾」的人物。
夾心餅乾,有趣。我想起了自己當年吃奧利奧吃得滿嘴黑牙,走出去嚇哭了小朋友的事迹。
這位餅乾君的頭像是一張毫無意義的風景照,我試著打開了臨時對話框,給對方打了個招呼。
「喲,餅乾君!」
對面馬上回復:「喲,麥片粥!(這是我的網名)」
聊天如下:
麥片粥:「餅乾君,你為啥叫夾心餅乾?」
夾心餅乾:「這個問題有意義嗎?」
麥片粥:「我只是單純地無聊,沒別的事可干。」
我原以為他會回答我愛吃餅乾什麼的,沒想到過了很久,那邊也沒有回復,我抬起頭,看見旁邊的傻逼也在耍手機。
手機震動,餅乾回我了,回了一串長篇大論:
「餅乾,是一種世俗的無奈;夾心,是無奈的人!你看過一部叫《雙面膠》的小說嗎?夾心餅乾的含義和雙面膠近似——兩個對你都很重要的人發生了爭執,你選誰?誰都不能選,只能夾在中間,如果他們要打起架來,你可能被擠出去,也可能被擠扁,總之無論如何都沒有好日子過,就是這樣。當然,餅乾可不僅僅指代兩個人,它還可以是兩種文化,兩種觀念,兩種……反正很多很多東西。」
「挺複雜的,你的人生一定充滿糾結。」我回。
「嗯。」這次答得又太簡短了。
「你是什麼夾心?奶油的?巧克力的?我喜歡谷香的。」
「我?看心情吧,反正都是要被擠扁的,愛什麼就什麼吧。」
手機屏幕暗了一下,電量只剩百分之五了,我回了一句:「快沒電了,先不聊了。」把手機放到一邊,重新躺下。
迷迷糊糊地睡了有兩三個小時,醒來時,我看見旁邊的床上駕著一塊畫板。
他在畫畫。
我動了動身子,試著走下床去,湊到他的病床邊上。
他畫的是一隻麻雀,只完成了小半。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畫技,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麻雀的羽毛栩栩如生,眼睛也水潤潤的,儘管並不完整,也彷彿馬上就能動起來一般,我差點大呼一聲「卡哇伊」,把手指戳上去,不過還是忍住了。
「想不到你還是個才子。」我說。
「素描興趣班的作業。」他說。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我說,「看這樣子我們還得在這住幾天,總不能老是你啊你的叫吧?」
「中文名林書南,日文名七夜徹,英文名埃德蒙。」
他用背書一般的語氣說。
「這麼多名字?」我說,「你到底是哪國人?」
他笑了笑,說:「我是加拿大人。」
看他長相,顯然是亞洲人,而且他的普通話比我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