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到今天,我已經畢業兩年了。
上午接到大學同學的電話,我拒絕了同學聚會的邀請,順便也幫樂樂拒絕了,說實話我不確定她想不想去,但我不想去!所以她應該…也是不想去的。
「微笑你知道我最欣賞你的一點就是你都為你自己做不了主還要為我做主。」
好吧…其實我是知道這個結果的。
我轉過身看向她,腆著一張看似天真無邪的臉說:「樂樂…」
沒等我說完,樂樂介面:「你是想說那種用盡生命顯擺的場合不適合我們,我們住在這好幾口人的合租房實在沒有底氣去參加那種人比人氣死人的聚會…是嗎?」
我點頭如搗蒜!
「你的記性不是很好呢,總是忘了,是你,而不是『我們』,我是為什麼要住過來你真的不記得了嗎?」
她說這話時嘴角上揚,看向我的眼神卻有些恨鐵不成鋼的意味。
我無語凝噎。
樂樂是我從中學到現在唯一併肩作戰這麼久的戰友,我倆人經歷過*、禽流感、hini,革命友誼還算深厚,撇開我當初天天求她合住她才約法三章同意一周過來住三天以外,她真的是一個很好的『朋友』!
忘了說,樂樂本名百什樂,中間那個字讀shi,稍不留情就會被喊成樂百氏…她覺得這個名字跟天生洋氣的她相襯實在太土了,就把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房產證駕駛證…的名字都改成了樂樂……後來我問她姓什麼,她說,她姓樂。
畢業兩年來我一直在一家國企工作,朝九晚五,日子還算安逸,而收到同學聚會的邀請卻是在我失業的時候。
失業原因很簡單,針對部門的普通裁員,據說是因為一個項目方案沒過,要縮短開支。我自以為是的認定這種兩千人只裁十個人的概率跟我中獎的概率一樣低,一直堅信我一定不會是這十個人當中的一個。呵呵,可恨蒼天不仗義啊。
我走的時候主管還單獨找我談了談話,口吻溫和,言辭婉轉:「微笑,你是一個堅強獨立的姑娘……」後邊再說什麼我沒有聽進去。反正是希望我以後提起這個企業都是好的評價。可能因為我是這批被裁掉的員工里唯一一個研究生,所以我說的話比較有信服力。不過想想也確實夠丟人的,這種時候提到這『唯一一個』我都覺得打臉。
「找著工作了嗎?」
我轉過頭,樂樂正在吃我最後一個蘋果,還削皮了!我洗了好嗎?真是浪費!那些皮皮的營養價值也是很高的!
「在國企待了兩年,我發現我什麼都不會了,找工作之前我要先想想清楚我擅長什麼。」我走到樂樂身邊坐下左手自然的把樂樂咬了一半的蘋果『奪』過來。
樂樂看著手中的蘋果到了我的手上,瞥了我一眼沒有說話,這算是不跟我計較。
我也就吃的心安理得了。
樂樂常說,我性格上有些問題。這句話一說就是十年,我總結了一下,這些問題基本可以概括為幾點:太過順及自然、隨遇而安,沒有任何競爭意識,沒有想要追求的東西,沒有身在生活節奏這麼快的北京的自覺性。雖然很漂亮。
是的,我從小到大聽到這句話最多,我媽說:「我有一個漂亮的女兒。」老師說:「形象大使這個任務就交給微笑吧。」樂樂說:「我喜歡跟微笑走在一起是因為我夠漂亮,你們有什麼資格跟她走在一起。」就連讓我滾蛋的那個工作單位都喜歡帶我飛到各種地方去開會,老闆說:「微笑是我們公司的臉面。」……說到這個……所以……不要我了是不要臉了嗎?
「明天下午我來接你,既然你自己做不了主那就我來吧,總有一天我會教會你,不與人爭不是這個社會的生存法則,我不會讓你總被同一塊石頭磕的頭破血流。」
又來……
送走樂樂我躺在床上,想著上次被石頭絆倒的那件事。
那是畢業后一個月,樂樂作為一個白富美並不著急找工作,一門心思豐富情史,男朋友從藝術家到人民教師再到煤老闆,簡直恨沒多長一個身體!這也就算了,她還天天給我介紹,飽受折磨的我終於下定決心跟追求我的一個師兄在一起了,她也算停止了對我的摧殘。
但是,如果早知道我是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我一定老實在樂樂那個火坑裡待著,至少還心甘情願點。
跟師兄在一起后他就開始嫌我了,嫌我沒有主見,嫌我不會給他參考意見,嫌我每次吃飯都不知道要點什麼,嫌我無法告訴他同一品牌的兩雙不同款式的鞋子哪個更好…
於是他就找了一個小三,小三飛揚撥扈的來挑釁我的時候樂樂不在,不要小看樂樂,在某種意義上,我必須承認樂樂的實用價值遠比我想象的要高很多。有沒有樂樂的區別在於那個小三活著或者生不如死的活著。不過我不在意,反正我也不喜歡師兄,更何況他還嫌我!
事後樂樂知道了,先是劈頭蓋臉的數落了我一頓,然後就去給了小三兩巴掌,她說:「不管你喜不喜歡那個男人,只要他還是你男朋友,就不可以容忍別的女人跟他搞七搞八,騎在你的腦袋上拉屎。」
我才知道,不管樂樂在不在我身邊,只要她還沒死,我就可以一直有恃無恐。或者說,即使她死了也會化作天使一路護我為我披荊斬棘。
聽到敲門聲的時候我正在看著蘋果皮發獃,突兀的聲音驚了我一下…有些時候我是真的膽子不大…
打開門后看見一張臉,一張…嗯…妖孽的臉!雖然是在手機屏幕里。
給我看這個妖孽的是跟我一起住在這個房子里的一個小白領,叫豆米,相貌活潑,性格活潑,行事活潑…
我住的房子是一座複式,上下五間卧室兩個客廳四個住戶。
本來我租了樓上一個最小的最便宜的房間,住的還算愜意,但有天晚上半夜一點多不知道是誰來敲我房門,也沒有說有什麼事,我膽小第二天就求樂樂跟我一起住了。可能是受不了我的折磨,樂樂終於同意了!但有兩個要求,一是搬到樓下,我自然是很樂意,樓上下被房東改過了,是分開的,樓下空間大而且只有豆米一個住戶,樂樂掏房租我巴不得住下邊呢。二是她每周只過來住三天…我一咬牙!三天就三天吧……
「微笑,你覺得這個男人帥不帥?」豆米的提問把我的思緒帶了回來。
我又瞥了眼那個妖孽,最後點點頭:「帥。」
她撇嘴,顯然不滿意我這個回答,但她不知道,我很少覺得一個男人帥的。
「他叫廖一,就是那個做旅遊發家致富的廖閔的兒子,廖閔你知道吧,『世界』集團創始人。」她一邊說一邊看向我,估計是在等我做出點反應,廖閔我是知道的,有錢人,只要有關他的新聞都能在現場看到他妻子,恩愛秀的一點都『不』高調。但我不知道這個廖閔還有一個兒子叫廖一……
「這張照片是我通過特殊途徑拿到的,媒體都不敢曝光的。」豆米又說。
「那麼神秘?」
豆米點點頭:「據說他今年會接手廖閔的產業……我決定要去旅□□業發展發展!想想以後稍不留神就成為廖太太的事情真是美妙呀……」說話間她順了我桌上一瓶酸奶溜出了我的房間。
豆米十天有九天都像打了雞血一樣,對於憧憬各式各樣的未來她比我拿手。廖一,廖一,我不認為一個取名這麼隨便的人地位有多高,一聽就是在家不受寵啊。就像樂樂養的那兩隻貓,一隻叫泡椒,一隻叫鳳爪。因為都不受寵,所以樂樂把它們賞賜給我了…
是這樣的,我有兩隻貓,一隻叫泡椒,一隻叫鳳爪,一對兄妹,我沒有給它們做絕育手術,常年泡在一起,很有*的趨勢。
大腦空白的時候泡椒不知道從哪兒竄了出來,脖子上還套著我的手鏈!我一把把它拽過來,不怎麼溫柔的把手鏈從它脖子上扯了下來,好奇它是怎麼套進去的?!
——
大三的時候我代表學校去參加音樂大賽,結束已經很晚了。接我的人臨時有事就給我隨便找了一台計程車,我也無所謂,反正車費都是學校出,就上了車。車還沒有走出多遠,司機就甩出一把刀比著我的脖子。我這麼膽小,當時嚇得都不會哭了,一動不動的就像木偶一樣。到現在我還記得很清楚,他說:「我只需要你一雙眼睛一個腎。」乾脆我把心臟也給你得了,一雙眼睛一個腎居然還說只!看我沒說話,他的刀刃又離我脖子近了一步。這種時候我是害怕的,尤其從小到大身上指甲大的疤都沒留下過,現在卻忽然被人脅迫要我幾個器官…出於本能我下一秒就喊了出來,雖然相比事情發生的時候慢了半拍。
挾持我的人一下子愣住了,同時間從車前窗投射進來很刺眼的車燈,我沒等他反應過來打開門就要跑,門開了,他也把我抓住了,用力拽我的時候腦袋正好磕到了車門框上,我就不省人事了。
我後來有想過,當時那樣磕一下應該不足以導致我昏迷,更有利的解釋是我被嚇的。
再醒來的時候我在寢室,下意識的摸了摸眼睛和胸口,還好,都在,這才算安下心來。我不知道我昏迷之後發生了什麼,樂樂只說是學校門衛給寢室打了電話說我在門衛室。我有問過門衛大叔我是怎麼回來的,他告訴我是被一個很漂亮的男人送回來的。
第二天洗衣服的時候我發現有半枚黑色的硬幣跟我的學生證纏在一起了,不像是哪國的貨幣,上邊刻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紋絡,很好看,看樣子是一整枚被分成了兩半,倒像是定情信物。我問過很多人,她們都說這個奇怪的東西不是她們的,我想這一定是送我回來那個『漂亮』的男人的。
忘了是事情過後的第幾天,我把那半枚奇怪的東西做成了手鏈。
我沒有被人英雄救美過,那也是因為我確實活那麼大沒有受到過什麼外來傷害,所以那唯一的一次被挾持再被解救也變成了彌足珍貴的記憶,尤其是那個漂亮的男人。說來也奇怪,我總是記不住一些事情,比如老家鄰居的樣子,奶奶養的那隻金毛的名字,我什麼時候來的大姨媽…等等,卻記住了那次意外。
從那以後,樂樂就強迫我天天帶著學生證了…我不也可能天天遇到這麼低概率的事件啊!她真的想太多。
「喵…」
回過神來發現泡椒在蹭我的小腿,許是它覺得我還在生氣。我把它抱了起來,用下巴抵著它的頭頂,然後我就看到了鳳爪一臉哀怨的在門口看著我…好吧,我會一碗水端平的,於是又順手把鳳爪抱了起來。
至於那個手鏈,我放到了泡椒鳳爪找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