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順著老婆婆的指尖望去,那是門牌號碼十八號的住戶。

十八號?他不解,兒子怎麼會站在十八號住戶的家門口?他們父子倆住的是六號,中間相隔了五棟,六歲的孩子應該不至於認錯門才是……他先向老婆婆道了聲謝謝,轉身走向十八號。

他按下門鈴,心浮氣躁地在門口等候。

約莫半分鐘后,有人來應門了,是個年輕的女人。

她個子不高,瘦瘦小小的,一頭長發以鯊魚夾盤在腦後,身上穿著深藍色的棉、一件灰色的運動長褲;棉上依稀還沾有像是墨水般的黑污漬,運動褲的褲管甚至還破了洞……

慢著,他好像看得太仔細了點。

「咳,」他回過神來,遞上了孩子的照片,「請問你看過這個小孩嗎?」

女人看了眼照片。「哦,有啊,在那裡。」她一副理所當然似地,轉身指了自家的沙發,「他就在那兒,睡著了。」

一聽,孫時郁不可置信。「我兒子為什麼會睡在這裡?」

「你兒子?」女人聽了,露出了一副謝天謝地的表情,「天哪,太好了,你快把他帶走吧,我快被他逼瘋了。他先是莫名其妙拿著鑰匙猛戳我家的門,還硬說這裡是他家,你能不能好好教他認一下自己家的大門啊?不然哪天他又跑到我家來,我可是會……」

女人吱吱喳喳抱怨了一堆,孫時郁卻被對方的態度給惹得有些惱怒。

「你沒報案?」他覺得對方的處理方式不合理。

「什麼?」她愣了下。

「你家門口出現了一個走失的小孩,你把這個孩子留在家裡,卻沒想過要報案嗎?」

「呃……」女人愣了幾秒,支吾反駁,「怎麼會沒有?我有說過要帶他去里長那裡啊,可是他先是要吃冰、吃了冰又要糖、吃了糖又討餅乾吃,吃飽了倒頭就睡,我有什麼辦法?」

「難道你不會報案?打通電話也辦不到?」

「我、我只是……」

「你知不知道外面現在有多少人急著在找這孩子」

保母、幼兒園的老師、轄區派出所警員、里長,還有他這個做父親的,每個人都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里長甚至動用了自己的人脈協尋,而這個女人居然一臉若無其事地抱怨他兒子逼瘋她?

罷了,無謂的辯論不必要。

他逕自走入屋內,抱起熟睡的兒子,拎起淋濕的書包以及換洗下來的制服,走回了大門前。

他看了女人一眼,板著臉孔,道:「謝謝你這幾個小時的照顧,但你既然知道他是走失的兒童,該有什麼樣的處理,你身為一個大人難道沒有基本的常識?他的書包上有幼兒園的名字,我想打電話通知一下園方並不困難吧?」

說完,他踏出了大門,又想起了什麼,回頭補了句,「對了,他身上的衣服,送洗后我會寄回來。」

撂下了最後一句話,他抱著兒子離開了現場,留下滿臉錯愕的女人。

砰一聲,夏光樺甩上門板,滿肚子怒火與委屈。

那男人簡直莫名其妙!他以為他是誰呀?自己的兒子不管好,居然還怪她沒報案?有沒有搞錯啊,難怪這年頭就算路上躺了個人也沒人敢伸手相救,真是自討苦吃、好心沒好報。

哼,算了,跟那種人生氣只是活該氣死自己而已,不如早早釋懷,多畫點稿子比較實際。

她回到工作桌前,拿出原稿紙,備妥了鉛筆、沾水筆、墨水之後,端坐在那兒半晌,心情卻始終煩悶低落。

她忍不住拿來手機,滑開了螢幕鎖,在粉絲專頁上面輸入了幾句自己的心情。

本以為做了件好事,沒想到卻替自己惹了一身腥—覺得沮喪。

OK,廢話不用太多,按下了「送出」鍵。

沒一會兒,多數網友紛紛跳出來按贊,還送上了溫暖。

怎麼了?你還好嗎?

別難過了,這世界上不知感恩的人很多。

真的,我最近也常常有這種感慨。

所以說做人真的不能太熱心,別人不見得會感謝你。

拍拍,別傷心了,就由我來安慰夏老師(心)。

樓上的太超過了哦XD,別趁亂告白呀!

果然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佔了大多數。

看著善良的書迷們相繼送上慰問,夏光樺突然覺得自己被治癒了,內心的創傷指數瞬間降低了百分之八十……啊啊,這些讀者未免也太可愛了。

難怪,就算她窮到快被鬼抓走了也捨不得拋下這些書迷。

她不自覺露出了微笑,對每一則留言都做了個別性的回應,這麼一來一往,竟也花了兩個小時,等回過神來,時間已接近晚上九點。

真糟糕,都已經這時候了,她的畫稿進度居然還是零。可惡,都怪那個死小鬼,佔用了她一整個下午的時間。

她發誓以後再也不會替自己找這種麻煩了,就算下次見到那小鬼哭倒在路邊,她也絕對不會再伸出援手。

絕不!

【第二章】

奮鬥了整整一星期,夏光樺的進度仍然比預期落後了些。

她在天色漸白的凌晨時分爬上床,卻在短短三個小時之後被迫睜開眼—因為一群死小鬼的嘻鬧聲。

「欸!你不要搶啦,很討厭耶!」

「怎樣?不然你來追我啊!抓到我就還給你,啦啦啦……」

「吼,你不要跑!」

「來呀!來呀!」

她無奈地盯著天花板。啊啊,是了,今天又是周末了吧?每當假日到來,就是她痛苦的開始。

身為一名自由工作者,這兩、三年來,她過的是晝夜顛倒的生活。

她日落才開工,日出才上床,平常白天能不出門就不出門;出門通常只為兩件事—第一,把網拍的商品寄出去,第二,去把食物買回來。

她的生活說好聽點叫「單純」;說直白的話就是「宅」。

「呀!你不要拉我的衣服啦!」

小鬼們的尖叫仍然不斷。

「討厭,都是你啦,你看破了啦!」

「哇哈哈哈哈……你這樣好醜哦。」

「我呸!」

「欸、你很臟耶!」

天哪。她閉上了眼,深呼吸,強壓下那股想拉開窗戶破口大罵的衝動,然後慢慢吐了一口氣。

真搞不懂,那種動不動就失控尖叫、白目囂張、魯莽無禮、摸起來又軟趴趴的恐怖生物,怎麼老是有人覺得他們很可愛?她不如養條狗還比較……不對,狗還得定時帶牠出去遛遛,太麻煩了,還是養只貓吧。

養過貓的人都說,貓咪的個性獨立,不愛黏主人、更不會去煩主人;而且,貓比狗愛乾淨,不僅會自理大小便、每天還會梳理自己的毛髮……

停,等一下,她為什麼要在床上衝量養貓與養狗的優劣?

她斷然抹去腦中那些亂七八糟的思緒,翻開棉被,坐起身子。她想,依窗外那群小鬼熱絡的程度來看,她大概也別想睡什麼回籠覺了,倒不如出門吃個早餐、回來繼續追趕進度還比較實際點。

於是,她迅速梳洗了一番,換上一條褪色的牛仔褲、一件黑色的長袖恤,然後踩著白色帆布鞋輕鬆出門。

她的目的地是位於巷口的那家早餐店。

事實上,她喜歡那兒,純粹只是因為客人比較少,不是因為食物美味;而正因為少了人群所製造出來的噪音,她才得以一邊思考、一邊享受著美食……咳,好吧,應該不能稱作為美食,充其量只是一些填飽肚子的熟食而已。

總而言之,她喜歡進食的同時思考,那是多數人無法體會的另類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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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后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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