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三國軍制及武器發展和演變
作者:逍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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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制
談三國的軍事制度必然要先了解中外軍制度和世兵制。
曹魏是首先建立中外軍制度的國家。其軍隊主要分中央軍和地方軍。中央軍包括中軍和外軍;中軍屯駐(防衛)京城,也叫禁軍,外軍屯駐(防衛)外地。中央軍由都督統轄。地方軍是守備各個州郡的軍隊,由各刺史郡太守統轄。孫吳和曹魏大致相同。
蜀漢基本類似,但有明顯的區別。蜀漢軍隊也基本分為中央軍和地方軍。地方軍由刺史郡太守鎮守州郡,這與孫吳和曹魏是相同的。主要是蜀漢的中央軍劃分更細。中央軍分五軍,既中軍和外軍。中軍由護軍將軍統轄鎮守成都(京城);外軍共分前後左右四軍,分別由前將軍、后將軍、左將軍、右將軍統轄鎮守在重要戰略位置。
東漢以募兵製為主,一旦入伍便長期為兵,成為職業軍人。漢末連年大戰,人口銳減,募兵制維持不下去。東漢末年以來,軍閥的部屬叛服無常,為防止官兵叛逃,常將將領甚至士兵的家屬作為人質。士兵的家屬被集中管理嚴加控制,形成了軍戶。軍戶被強製為父死子代、兄終弟及,世代為兵。曹魏實施世兵制,既某些家庭須世代為兵的制度。
世兵制有利於獎勵戰功,但是弊端也不少。比如曹操實行軍戶和民戶分離。軍戶既要打戰又要耕作,還可被任意集體遷移。為保障兵源,曹操規定軍戶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嫁給軍戶)。可見軍戶地位卑微、勞役多、限制多。
因為疆域和人口最小,蜀漢實行徵兵制。世兵制雖然也有,但非主流。主要在部曲和少數民族中實行,作為徵兵制的補充。蜀漢末期時,蜀國當時載入戶籍的有28萬戶,計男女94萬人口,而將士官吏有14萬2千,平均二戶就要負擔一個官兵。老百姓的負擔很大。
孫吳士卒家屬一般跟隨軍隊,由將領安排住地集中控制。孫吳政權是由江南本地和南遷的大族所支持而建立,所以不得不給他們好處。因此形成了東吳特有的世襲領兵權。將軍死
後由兒子帶領舊部屬。軍隊變成私產,某些將領因此壓榨士兵差使繁重勞役或派到外地賺錢。軍戶家庭不堪勞役、聚少離多,時有逃亡或反抗。吳國因士兵或百姓引起的內亂遠遠超過於魏、蜀兩國,可見基層的不滿很嚴重。
二、武器發展及演變
1.格鬥兵器:戟相當流行,長矛逐漸被重視
三國時代很流行用戟。戟分長戟和短戟(手戟),見下例。
例子:
1.張遼被甲執戟,先登限陣‧‧‧孫權大驚,以長戟自守。(三國志張遼傳)
2.魏猛將典韋好持大雙戟與長刀。軍中有語:帳下壯士有典君,提一雙戟八十斤。(三國志典韋傳)
3.(董卓)拔手戟擲布(呂布)(三國志呂布傳)
4.布(呂布)言:諸君觀布射戟小支(三國志呂布傳)
5.李肅舉戟直刺董卓前胸(柏陽版資治通鑒)
6.有人告訴劉備說:「趙雲已經向北逃走﹝義思就是降曹﹞」劉備把手戟擲過去,說:「趙雲絕對不會拋棄我。」不久,趙雲抱著劉禪歸來。﹝柏陽版資治通鑒﹞
7.﹝典﹞韋手持十餘戟,大呼起,所抵無不應手倒者(三國志典韋傳)
由第3和第6項例子來看:董卓和劉備都是在極端憤怒下,拿兵器擲人。既然非常生氣,必是隨手拿起身旁兵器,而非特地挑選,可見手戟似乎成了三國時代武將隨身配備的護身短兵器,再不然就是貼身侍衛的標準配備。第7項更加表現出戟﹝尤其是手戟﹞在戰場上的妙用。典韋手拿十幾根戟,點明了是用戟來擲人,而且應該是拿手戟。手戟﹝短戟﹞重心在前端的形狀,就可明了戟比刀劍更適合用作投射武器。也就是說戟不但可以用來作近身防衛和攻擊,也非常適合在中程距離殺敵。尤其是像典韋這種大力士,戟就成了恐怖的投射殺人武器。我想這就是三國時代的武將對戟這麼捧場的原因吧。
長矛展露鋒芒
長矛展露鋒芒,使用者比前朝還多,尤其是北疆地帶。(至西晉胡人大量入華后,長矛變成騎兵武器主流,因為鮮卑民族多用長矛,騎兵衝刺時用矛最方便)。東漢末年常年動亂,人口大減,曹操等北方武將就徵用了相當多的匈奴、鮮卑等北方民族作戰,也使長矛有經常表現的機會。
例子:
1.曹操欲西征,議者多言:關西兵強,習長矛,非精選前鋒不可以擋也。(三國志武帝紀魏書注)
2.張飛據水斷橋,瞋目橫矛曰:身是張益德也,可來共決死。(三國志張飛傳)
3.公孫瓚出塞遇鮮卑騎兵,乃自持矛,兩頭施刃,持出刺敵殺傷數十人。(三國志公孫瓚傳)
用鋼鐵制鋼兵器
三國時代承襲漢代鋼鐵技術,用將生熟鐵合煉而得鋼,因生產技術簡單,使鋼鐵兵器產能大為提高。製成的鋼鐵兵器也常出現。
2.遠射兵器
a‧弓與弩有很大發展,特別是弩(用機關發射箭的弓,威力和射程遠勝過一般弓)
原因:三國時代騎兵大量被使用,弓弩是步兵用來對付騎兵的主要兵器。特別頻繁的水戰(主要是魏和吳),也是原因「大江之上以弓箭為先」(最好用)。
例子:
1.魏晉時期有用腳踏張之弩﹝必須用腳抵住才能拉弦定位,可見威力相當驚人﹞。
2.諸葛亮曾製造出連弩:具有簡單自彈性能,
b‧拋石裝置
曹操在官渡之戰使用一種拋石車,因拋石時聲音很大,所以命名為「霹靂車」。為史書中最早有記載的拋石裝置(資治通鑒:袁紹在營中堆土成山,建立高樓,向曹營射箭‧‧‧曹操建霹靂車,用巨石攻高樓,一一摧毀)。其原理是利用槓桿原理拋石來攻擊敵方城池或
城防設施和人員。南北朝後期發展成一種艦用水上拍竿。隋滅陳的荊門水戰中,隋艦在前後左右裝有六座巨大的拍竿,高可達五十尺,擊沉陳軍戰艦十餘艘,威力驚人。
3.騎兵
1.三國時代騎兵已大量被使用。北方人習馬,曹操嫻熟的騎兵部隊常成為吳、蜀兩國的惡夢。不過三國時並未成熟發展出重騎兵﹝重騎兵定義:馬匹和騎士皆披覆鎧甲﹞,當時雖
有少數重騎兵但不多,一直到南北朝時,才被普遍使用。
2.東漢時已有精美的馬鞍,三國時代並沒有發現馬蹬(雙腳可踏的環狀金屬可保持平衡、控制馬匹,在行進中雙手更容易揮使長兵器)的證據。目前最早考古證據在西晉末東晉初。﹝
我們也不能說三國時代沒有馬蹬,只是考古上無法證明。順便一提:大陸拍的三國演義電視劇在考據上很嚴謹,劇中的馬匹就經常配備馬蹬,這個觀察也只是提供給各位參考﹞
4.水軍(孫吳和西晉表現最為傑出)
孫吳
孫吳大海船,大者長20餘丈、高出水面2、3丈,能載6、7百人,可載貨萬斛。
1.公元230年,孫權派遣衛溫、諸葛直率甲兵萬人的艦隊到達夷州,擄千人而還(學者認為夷州是台灣。因為能抓到千餘島民的島必定不小,地理位置又最近孫吳勢力。柏楊先生認為夷州是琉球群島。)歷史課本將此事件定義為經營台灣的開始。
2.公元233年,將軍賀達率船隊沿海北上,到達遼東。
3.公元242年,派陸凱發兵三萬討珠崖、儋耳(兩地皆在海南島。公元前111年,西漢武帝佔領海南島。公元前46年放棄。至公元242年,孫吳再次進入)
西晉
西晉在征吳時用的大船:方百二十步,受二千餘人。以木為城,起樓櫓,開四齣門,其上皆得騎馬往來……
舟棹之勝,自古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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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書目:
《三國志》
《資治通鑒》
《柏陽史論》
PS:在光榮官方網站已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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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逝水流香
補充一下關於三國的兵制。
三國形成時期之初,沿襲東漢,主要實行募兵制。至建安年間,因長期戰亂,逃兵增多,人口減少,募兵困難,從而轉用了世兵制,除世兵制外,還有用募、收降、徵兵補充軍隊。另外從少數民族中獲得大量兵員也是一個手段。如魏的烏桓兵、涼州兵,蜀的南中它軍、叟兵,吳的山越兵等。
三國的軍隊基本沿襲漢制,建有撫恤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斂葬埋,魏曾規定陣亡遺體送至其家,官為設祭。對傷殘將士,免搖役,授土地,給耕牛,分米穀等。
在軍隊的特點,曹魏與蜀漢的兵制基本上是仿照了東漢的,樓主講得都比較詳細了,但對於吳國的軍隊編製卻還有一點需要補充的。
吳兵特點如兵多異族,為長江下游開化之基礎;諸將多得私有其兵,為封建制之變形,而且在稱呼上與魏蜀都有很大的不同。它除了中央軍和地方軍以外,還有諸將兵、諸王兵和准兵。
諸將兵是當時的將領私有的一部軍隊,部隊都冠以統領將帥之名以資區別:稱某人部曲,某人手下,某人眾,某人兵,某人業等等。這些兵都屬於統軍將領私人所有,可以被繼承,也可以被轉讓。
如:朱然傳:「然卒,績(然子)襲業。」就是說朱績繼承了他老子朱然的軍隊。
再如:吳志呂蒙傳:「魯肅卒,蒙西屯陸口,肅軍人馬萬餘盡以屬蒙。」就是說魯肅死了之後,他的軍隊都轉讓給了呂蒙。
還有的是與統領關係尤其親密的部曲就叫作親兵了,人數不等。
諸王兵,是孫皓統治的時候設置的,是給所謂王族的私人部曲,人數大概維持在3千人上下。
另外的准兵介乎兵與農工之間,大概是預備役軍人的意思。
吳國的將領大多數有自己的封邑,足夠他們維持自己的軍隊開銷。
在吳**隊里的少數民族又和其他兩國稍有不同,他們大多數屬於擄掠來的或者是強征來的,在軍隊中所佔的比例也比魏蜀兩國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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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逍遙子
逝水流香補充得很好。
士族門閥算是舊傳統,周朝封建諸侯群立,有萬國之稱,父死子繼,兄終弟及,靠分封關係的封建制度,一直到了秦始皇才改成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後來才流官取代世襲,因此封建走回頭路,東吳的門閥士族算是復舊。曾就東吳戶口產生過一些疑問,原因就是這個「私人部曲」的問題了。
孫吳的世襲領兵制和賜田復客制很有意思。經略山越的將領也有將所擄山越編為部曲的,而不是交給孫吳政權,而世襲領兵制使得能傳襲於後人,實際上也就承認了其行為的合法化,這也是孫吳激勵將領經略山越的策略,後期就對一般將領開刀,乘其死後,或者轉賜大族,或者收編於官了。而賜田復客制,孫吳是將自耕農賜予大族的,而且為數不少,如呂蒙、陸遜等,而「賜客」是免賦稅、徭役,不編入民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