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綜合番外:之後的那些事(4)
【戒指】
「情人節快樂,來來,人情巧克力,每人一塊!」
今天是情人節,班級內外格外熱鬧,互相有好感的男女一早就翹課出去了,而已經進入演藝圈有些人氣的學生在這一天也是活動豐富。在其他學生覺得這一天應該格外繁忙的黎語反而乖乖來上課了,他走進教室的時候,還引起了一些小小騷動。
就他今天走到教室的路上,已經被堵了好幾次,所以他少有的遲到了。
教授對這個學生很熟悉,調侃了幾句就讓他回了位置。
一個嬰兒肥臉蛋的姑娘從前座轉頭,偷偷往他桌面上塞了一塊包裝完好的巧克力,很清純,看上去像是沒化妝,「黎語,人情巧克力。」
坐在同排的男生都看到了這一幕,「哎呀,我去!」
「這種事怎麼輪不到我?」
黎語拉了旁邊一人問道,「別人都沒嗎?」
「當然了,只是姑娘麵皮薄,怕你拒收唄。」
黎語表示理解,剛才路上就已經有遞給他什麼布娃娃,鑰匙扣這些東西,因為目的明顯拒絕起來方便。其實要說告白的人都是真的喜歡他的,連他自己都不信,黎語年少成名,在電影學院這樣的人對比總體基數來說不多,但也絕對不會很少。特別是能考進來的,首先是顏值這點上,肯定都在大眾水準以上,他在這個學校還真不算最帥的,那看中他什麼,總不能是他並不高的出勤率?見都見不到多少次,談什麼喜歡,不過是看在他知名度上,就是不能交往有點新聞也是不錯的。
這樣的小心機並不討厭,在娛樂圈沒有心機的人才走不遠,但不代表黎語願意做這塊踏腳石。
他的結婚戒指都戴在手上很久了,所有人該不會以為這是裝飾品吧,這都算昭告天下我是有主的人了。
這點還真被黎語猜到了,無論是從年紀上的不可完成性,還是從時尚程度,手上戴幾枚戒指,幾乎是娛樂圈男女的必備,除非在自己微博上申明一下這是結婚的或是訂婚才戴的,不然他無論戴哪個手指都不會被人誤會,這叫時尚。
黎語到現在都沒有開通過微博,反倒是後援團自動自發開了個粉絲微博,然後公司也開了他的個人網站,時不時發布有關他的消息,這隻從黎語二十歲一直戴著的戒指甚至還有不少仿製品販賣,就像是他的標誌一樣,是黎語的個人特色。
粉絲只以為那是黎語喜歡這枚戒指,根本沒人多想,偶爾有一些人說為什麼不戴別的手指,應該是私下有戀人吧,馬上就被反駁了:二十歲就戴了好不好,你見過演藝圈二十歲就結婚,然後一點消息都沒傳出來的人嗎?當記者都吃乾飯的啊!
再說黎語是多正能量的學霸,連緋聞都沒有哪來的戀人,黑子死開。
別來污衊我們學霸男神,就不能允許他邊學習邊混時尚圈嗎,現在就流行戴無名指。
「謝謝,我不能收。」等到下課,黎語叫住那女生,將巧克力還了過去,沒有選在上課還,也是不想當面拒絕給人難堪。
女生還有點尷尬,但還是收了回去,她也知道黎語的用心,鼓起勇氣問道:「你不能接受嗎?」
「我現在還沒考慮戀愛。」這是經紀公司的要求,不能暴露私生活,他戴戒指的事情還是找李嵩壓下去的。
女生也沒有糾纏,黎語鬆了一口氣,不過也是正常現象,這社會本就是速食愛情為主旋律的,沒有誰離不了誰,他忍不住摸著這枚戒指,幸好他早就碰到了那個人。
【情人節】
門口,看到一個男生拿著一束標準唐風一生只能送一次的玫瑰給女生時,那女生和身邊的女同學紛紛驚呼,羨慕。
「這個超貴的!」
「而且要登記身份證號碼,這輩子就只能送一個人!」
「聽說每束花都編著數字,等花謝了還能去唐風做成乾草花,超贊的!」
「唐風的東西精緻雖然精緻,就是太貴了。」
「不貴怎麼能體現我們小吳的心意啊~不是有句話嗎,女人的價值在於有人把自己當寶。」
果然被周圍女生這樣一說,那女生也有些欣喜,抬手接過這束花,一片鬨笑聲。
下午的課,黎語也不想再上了,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他家那位居然一點表示都沒有。
他來回翻了下手機上的信息,除了幾個好友的祝福簡訊,就沒了。
他真是想太多了,七爺的思想還停留在老一輩的層次,思想覺悟肯定沒那麼高,別說表示了,恐怕還會覺得情人節是傷風敗俗,崇洋媚外的節日,偶爾過一下也多半是為了他,而他不想因為自己讓七爺為難,再說兩個男人了,都快進入老夫老夫模式了,這種表面的東西也不用太在乎。
大概因為今天是情人節的關係,唐風裡裡外外圍滿了人。
由於之前投資《感染者》的分成到賬,加上唐風的不斷擴大,也使得這幾年間在s市開了三家分店,網上的銷售更是在今天火爆到人手完全不夠。
黎語自己也跟著店員一起幫忙,修剪,包裝,綁帶,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看的不認識他的店員嘖嘖稱奇,奇怪這個突然到來的青年是誰,新招來的員工能那麼快上手的也是少見。
「哎呦喂,我的小祖宗,你怎麼也來干這事了,快停下停下!這種活怎麼是你乾的,你就旁邊待著看看就好!」羅叔現在已經站穩s市的店長位置,平日在店裡說一不二。
一旁一直在干「這種活」的店員風中凌亂的望著羅叔,這種活我們能幹,他怎麼不能幹了!是有多金貴,大家都是人,你要不要當著我們的面把差別態度弄那麼明顯。
還沒意識到自己招來不滿的羅叔一看到黎語也不管後面跟著的人了,因為人手不夠,他剛從另外兩個分店裡要了人手過來。
「我以前不也一樣在幫忙嗎?沒事啊,羅叔。」黎語知道因為自己對羅叔有恩情,這個人對自己非常好。
「以前是以前,現在你都已經長大了,又要演戲還要上課,多辛苦。店裡的事情你幹嘛親力親為,這裡有羅叔在沒人會偷懶的。」
黎語看著鮮花生意忙成這樣,想偷懶也是需要技術的。
看到羅叔身後的婦人,黎語覺得有點眼熟,「羅叔,不介紹下嗎?」
羅叔本來有些兇惡的臉就顯得羞澀許多,「她是你陶姨,平日做家政工作的,最近家裡挺亂的我就……對了對了,阿青,這是我們老闆,你叫他小語就行了!」
陶阿姨一直盯著黎語。
黎語想了想,又回憶了下陶湍的長相,驚道:「陶阿姨!」
「你是?」陶阿姨只覺得挺眼熟,卻想不起黎語是誰,到底他和當年的大胖子小子差距太多了。
「我是黎語啊,您忘了嗎,陶湍的朋友。」
「小語!!天哪,你……你現在怎麼變成……」陶阿姨當然不會忘記,當年有些可憐的孩子,她是真的沒想到那孩子能變成這樣光芒耀眼的樣子,真是男大十八變。
「你們認識?」羅叔很驚訝,世界也太小了吧。
「我們去裡面說吧,羅叔,陶阿姨。」黎語點頭。
「嗌,好好好!」
被黎語這喊,也欣慰的笑了,她聽自己兒子說過,他回國在一家網游公司工作,這公司還是小時候那個小胖子開的,她當家政阿姨的時候就知道這小夥子家境不錯,沒想到現在都自己開公司了。
真是萬萬想不到,連這家唐風都是這個小夥子的。
「我還要謝謝你平時對我們小團的照顧,他現在老有出息了,老家的人看到他就豎拇指!」
想到陶湍在研究的生物科學,黎語心想你兒子有沒我他都很有出息。
「我才要謝謝他,他在學習上給我很多指導,陶湍他很優秀,他去的m國都是特招吧,這個名額可是很少的。」
聽到別人誇獎自己兒子,陶阿姨別提多開心了,每個父母都以自己的孩子驕傲。
那驕傲的樣子,讓黎語忍不住想起,當有人在七爺面前誇自己的時候,七爺的眼中也隱隱透著這樣的光芒。
他忽然有一種衝動,想要讓七爺永遠為他驕傲。
「陶阿姨,你和羅叔什麼時候結婚,到時候我可要送上大禮!」羅叔是有能力的,若不是當年心灰意冷,被妻子拋棄也不會落得半身殘疾,現在遇到陶阿姨,連面色都紅光滿面。黎語相信陶阿姨根本不看中羅叔現在的身份和錢財,陶湍早早的開始自己創業,完全養的起十個陶阿姨,但她還是堅持做著家政工作,足以見得她是踏實過日子的好女人。
事實也是如此,陶阿姨在做家政的時候,看到羅叔身患殘疾,經常有了上頓沒下頓,對她的工作也從來不指手畫腳,甚至還多次加了工資,有次羅叔遇到個小車禍住院了一段時間,羅叔身邊根本沒人照料,陶阿姨不忍心,就常常跑去醫院送湯送粥,幫他掛鹽水守夜,這一來二去的,兩個心靈孤獨年輕時都受過多重傷害的中年人就不知不覺走到了一起。
「還早呢,小孩子胡說什麼。」陶阿姨有點不好意思,眼睛也不敢去看身邊的老伴。
「其實……阿青啊,我早就準備好了,就是沒好意思拿出來。」羅叔忽然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盒子。
看樣子的確是蓄謀已久,只是等待一個機會而已。
現在黎語那麼一說,他見陶阿姨也沒反對的意思,就覺得機不可失。
黎語笑著,把空間留給兩人。
【店員】
外面招待完一批客人,一個長相漂亮的女子,穿著一身店員服,拉了拉身邊的老店員,小聲問道,「剛才,那人是這裡的老闆?」
因為生意實在太忙了,大家就算剛才聽到是老闆,也沒時間聊天。
老店員點頭,「對啊,出乎意料的年輕吧,聽說開唐風的時候還是個初中生,想想當年,我大學畢業給還是初中生的老闆打工,差點就要不幹了!幸好沒辭職,咱們店福利其他地方可沒有。」
「他……怎麼會是這裡的老闆……怎麼可能……我居然在給他打工。」女子後面說的很小聲,讓人聽不清。
老店員看她魂不守舍的樣子,略微露出鄙視的神情,「我說,老闆是老闆,你別以為自己長得漂亮就幹些不好的事情,之前就有個員工干過,羅叔立馬就辭掉她了。」
這大概是所有人能聯想到的,總有不切實際抱著王子灰姑娘的女孩子,他們老闆身邊可不缺美女。
「你知道嗎,他當年還給我寫過情書。」她微微笑了起來,眼淚緩緩下落,如果當年她不嫌棄他胖,好好考慮和他在一起,是不是結局會不一樣。
她的家沒了,家裡人全靠她在這裡打工的錢度日,她不想失去這份工作。
可她不知道,這家在全國都出名的花店,居然是黎語閑暇之餘開的。當年的她,是有多麼鼠目寸光,莫欺少年窮。
店員明顯是看白痴一樣看著她,完全不相信,甚至想著要不要把這事和店長報告一下,這個姑娘明顯想釣金龜婿瘋了,「別開這種玩笑了。」
「是真的……」王思思的話,只有她自己聽見,大概也只有她自己信了。
黎語出來的時候,看了眼王思思的方向,她並沒有發現他,還是不相見的好。
他與幾個店員打了下招呼,就準備離開。
「老闆再見。」
店員們紛紛告別,王思思隱藏在人群里,遠遠的看著黎語遠去的背影。
她沒臉見他。
黎語發現她休學后並沒有特意去關注,沒想到她進了酒吧當坐台,才知道她需要錢。
後來是去賀家探望阿宏的父母才被賀呈告知的,他才暗中讓賀呈託人把這家花店的地址給王思思,讓羅叔借給了她一筆錢先還掉高利貸,又給了一份相對較高的薪資讓她先待在花店。
果然有一個好去處,她不再去酒吧這樣魚龍混雜的地方。
在花店做的好,也可以像賀玲賀呈這對姐弟一樣,直接晉陞分店店長和經理,對王思思還是有好處的。
賀玲要高考,就不再管理,反而專心學習,讀了上京的醫學院。
子女的有出息,讓賀家曾經絕望的氣氛完全不一樣了,他們已經從貧民窟搬出來了,住上了普通住宅區。
自從阿宏加入省籃球隊,又去了國外打籃球,黎語一直在有意無意的照顧賀家。當初那個看他特別不順眼的小男孩,就是賀呈了,這個前世的狠角色,自從察覺到黎語沒惡意后,嘴上沒說感謝的話,但真有什麼事,都會到他跟前報告一下。
只是這孩子到現在還是擺脫不了前世的影子,開起了酒吧,不過也是這孩子表面不好相處,但背地裡對他很關注,才能知道王思思和他關係。
既然事情都過去了,他也不想再把王思思的下落告訴給王佳琪了。
【下廚】
黎語回家的時候就發覺不對勁了,門口除了站崗的幾個士兵,院子里的人都被撤走了,走進餐廳就看到燭光閃耀,桌面上擺著餐具,傭人也不在。
黎語忍不住笑了,那男人一定又從網上看了什麼東西吧。
這世上,大概也只有他,值得讓那個古板老套的男人這樣花心思對待了吧。
來到廚房果然看到七爺在廚房打蛋,料理台上放著一本書,他正對照著上面的步驟,一旁的鍋正噗著水,黎語走過去將煤氣關掉。
眼底是滿滿的情動,有什麼溫暖的味道淌入心裡,再也去不掉了。
他習慣了給人做吃的,但兩輩子加起來,不計回報主動為自己洗手作羹湯的卻只有七爺一個,「情人節快樂,不過我今年沒準備禮物。」因為根本不覺得你會去過這樣的日子。
男人的眉眼如冰雪消融,將自家小孩兒推出了廚房,「先出去,等會就好。」
黎語知道七爺會做的飯菜很少,簡單的早飯還行,比如什麼三明治,稀飯之類的,其餘的再難點就是蛋炒飯了,現在要煎牛排,這就是個高難度任務了,牛排自己家裡做沒有那麼多講究,幾層熟靠著自己的把握,比較難的是配料意麵,調醬料煮好,再燒熟面淋上醬料,對七爺來說最簡單的大概就是鐵板上的煎蛋了。
今天三十二和嚴八出去過節的時候,有意無意的在七爺耳根子旁說今天是情人節,像黎少這樣年紀的人,身邊都是過節日的人,如果不過的話,心裡肯定會失落的balabalabala,黎少長得那麼好看,性格那麼好,身邊的女孩子肯定會在今天有所表示,電影學院那麼多美女balabalabalabala,和年紀比自己小的愛人在一起,兩人就要磨合,要遷就下小戀人,不然代溝會更*alabalabala,年輕人肯定不會像老一輩一樣老吃養生餐,最好準備個燭光晚餐,弄個牛排意麵balabalabla,出去吃再好吃也不稀罕,黎少自己就有公司,出去應酬能吃到不少好的餐廳,只有自己做的才有心意,肯定感動的一塌糊塗balabalabala……
七爺發愁地看著三十二離開前準備的所謂愛心模具,說是情人節為愛人弄一份愛心晚餐特別有愛。
七爺盯著那個愛心鋁合金製品,神色嚴肅的像是上戰場。
什麼鬼東西!一個煎蛋為什麼要那麼麻煩。
愛心什麼愛心,兩個人在一起何必搞這些花里胡哨的東西。
心裡這麼想著,但一想到剛才小孩兒閃亮期待的目光,認命般的拿起模具開始研究怎麼做。
黎語回到餐廳,捧著臉,嘴角止不住傻笑,他很開心,開心的不知道怎麼表達自己的興奮,重生到現在,除了七爺答應跟他在一起的那天外,就屬今天最高興了。
這個男人手裡可以握著千萬的合同,也可以舉著槍,瞬間決定他人生死,那都不稀奇。這男人似乎天生就是為了權利和*而生的,現在他只是像一個普通的男人,拿著鍋鏟,磕磕絆絆的為自己燒一頓飯,兩人圍在桌子前簡簡單單的吃一頓,黎語卻覺得比什麼都難得。
也沒等多久,兩塊鐵板牛排就上來了,空中散發著牛肉烤熟的香味,煎得外焦里嫩的牛排與鐵板發出滋滋的聲音,僅僅是香味就讓人食指大動。
對黎語來說無論七爺做成什麼樣,他都會吃下去。
可當他看到鐵板上,疑似愛心的蛋,「咦?」
黎語閃閃發亮的眼盯著七爺。
七爺老臉一紅,在燭光下並不明顯,硬撐著板著臉,「看什麼,快吃。」
七爺是不是,不好意思?
有了新發現,黎語笑得更開心了,「哦。」
低下頭掩飾自己的開心,牛排吃進嘴裡那醬料的味道從舌尖蔓延,他卻覺得是甜的。
怎麼覺得七爺那麼可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