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雙姝(03)

第3章 雙姝(03)

李若斯和拖車一起出現,一打開車門就把熱乎乎的奶酒遞給欒歡,他打開車門就開始數落李若芸,他說李若芸你一個人頭腦發熱就好不要把小歡拉下水,要是,在車上遇到的男人是危險分子什麼辦?

劈頭蓋臉的數落使得李若芸話也毫無遮擋起來。

「李若斯,你有種就把她真正的變成我們李家的人,把她變成我的嫂子!」李若芸大聲喊出來。

她的話類似魔音,一下子,車廂安靜的出奇。

欒歡拿著杯子的手在微微的抖著,她的腦子拚命的在想該如何打破此時此刻那對兄妹所形成的那種壓抑氣氛。

李若芸的話聽在別人的耳朵里是禁忌。

「李若芸,不要胡說八道,你現在已經不小了,你需要知道什麼話應該講什麼話不應該講,你要牢牢的給我記住,小歡是我的妹妹,是年長你一歲的姐姐。」李若斯緩緩的,一字一句的說著。

李若芸的目光落在欒歡的臉上,欒歡的眼裡帶著乞求,目光再轉向自己的哥哥。

俊朗的青年眼眸里有著揮之不去的壓抑。

在外人的眼裡欒歡和李若斯是兄妹,是有法律依據的那種兄妹。

李若芸十三歲那年,爸爸帶回一位和她年齡相仿的少女,少女亭亭玉立,梳著黑人髮辮,穿著破破爛爛的襯衫短裙,襯短裙下是修長均勻的腿,站在爸爸的身邊,表情冷漠,爸爸宣布,從今以後,他帶來的女孩將成為李家的一份子。

少女叫欒歡,爸爸初戀情人和別的男人生的女兒,和李若芸同歲。

爸爸不顧爺爺奶奶的反對,讓律師介入更改了欒歡的年齡,讓她從十三歲變成了十四歲。就這樣爸爸強行把欒歡變成他的二女兒,在盛大的舞會上,他把她推到世人的面前。

於是,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位叫欒歡的是李俊凱遺失多年的女兒,他們舉起雙手去歡迎那位叫欒歡的女孩,私底下,他們對於女孩的媽媽表示出了莫大的興趣,他們把私生女這樣的頭銜扣在女孩的身上。

李若芸十三歲這年過得很不開心,她替媽媽感到難過,在她眼裡媽媽是和善隱忍的,她已經在盡著最大的努力去歡迎新來的家庭成員,可那位新來的家庭成員彷彿不領情,她每天穿著她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衣服,翹課,離家出走,對他們一一的冷嘲熱諷,惡言相向。

十三歲的欒歡是叛逆的,尖銳,敏感,喜歡發脾氣,當然,十三歲的李若芸也不是吃素的,她聯合自己的哥哥在爺爺奶奶的默許下孤立欒歡。

十四歲,欒歡闖下大禍,她偷偷的從舊金山回到她以前居住的地方,離家出走的第二天欒歡在紐約臭名昭著的皇後街被警察帶走,其被帶走的原因是參與了紐約某所中學的校園槍擊案,在那一起校園槍擊案中有兩名無辜者被槍射死,紐約警察在欒歡的書包里搜出槍支。

李俊凱率領著強大的律師團從舊金山來到紐約,一個月之後負責槍擊案的法官宣布欒歡無罪釋放,經過調查放在欒歡書包里的槍是她朋友在慌亂中放進她的書包里。

那時,李若芸透過電視鏡頭看到,很多人高舉抗議標題守在法院門口,那些人是死去孩子的親屬,欒歡走出法院時抗議的民眾朝著欒歡扔雞蛋,大罵她是小婊.子。

李俊凱再次把欒歡從紐約帶回舊金山,欒歡清秀的臉上布滿了淤青,顯然,那是在青少年感化院里挨的打,她頂著那樣的一張臉冷冷的從她和李若斯的面前走過。

那天晚上,爸爸讓欒歡到他的書房去,欒歡在爸爸的書房呆了很久,第二天,欒歡把金黃色的頭髮染回黑色,亂七八糟的黑人辮子變成了馬尾辮,柳釘鞋子換回中規中矩的皮鞋。

從這一天起,欒歡不再翹課不再離家出走,她在他們的家庭安靜的生活著。

一天一天過去,欒歡的臉越來越為的好看,她的身材也越來越為的凹凸有致,一天一天的過去,不知不覺的李若芸和欒歡越走越近,那是一個聰明的女孩她有一套和人相處的技巧,漸漸的李若芸發現她和欒歡變得熱絡了起來,她們形影不離,她的口頭禪變成了,歡,你覺得。。

歡,你覺得我身上的這身衣服穿著好看嗎?

歡,你覺得這電影好看嗎?

歡,你覺得那男生漂亮嗎?

。。。。。。。

一天一天的過去,李若芸還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李若斯總是把目光若有若無的落在欒歡身上,最初,只是偷偷摸摸的,到了最後,他開始變得無法掩飾了,他的目光長長久久的膠在她的身上。

李若芸一直以為遲早李若斯會把欒歡變成了她的嫂子,她也無比的歡迎李若斯把欒歡變成自己的嫂子。

誰知,兩個月前,李若斯對外公開自己的女友,並且表明,他和女友是那種以結婚為目的交往關係。

李若斯的女友叫許秋,是小他一屆的學妹,很多人都知道許秋追了李若斯三年,很多人都說許秋和李若斯是郎才女貌。

猶記得,那天李若芸聽到這個消息之後氣沖沖的找到自己的哥哥,指著他的鼻子:李若斯,你會後悔的。

那天,李若斯摸著她的頭,用一種讓她覺得陌生的聲音說著:小丫頭,你什麼都不懂。

「哥,你明明很喜歡欒歡的。」她和他說:「你喜歡她就要和她在一起啊,不是嗎?哥,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了,欒歡有一天會被別的男人帶走,變成別的男人的妻子的,你捨得嗎?」

他轉過身去,聲音沉重:「李若芸,如果我把小歡變成自己的妻子,那麼在世人的眼裡我們便是亂.倫,如果,我把小歡變成我的妻子的話,那麼,媽媽會很難過,爸爸已經讓她夠難過了,有一大堆的人躲在暗處,他們在等待著我們發生一些什麼,只要我們有一點風吹草動,他們就有本事讓一點風吹草動變成滿城風雨。」

「所以,小芸,我不能,你懂嗎?」

李若芸似懂非懂,她的世界是黑白分明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她討厭太過於複雜的東西。

或許,是李若斯不夠愛欒歡吧?所以,他沒有擁有那份永不妥協的力量。

那麼,欒歡呢,欒歡愛李若斯嗎?

李若芸把目光轉回到欒歡的臉上,她的奶奶不止一次和她說,我們家小芸有一天被欒歡那丫頭賣了說不定還傻乎乎的給她數錢呢。

是的,欒歡也是一個特別複雜的存在。

「歡,你喜歡我的哥哥嗎?」喃喃的,李若芸問。

車廂里很安靜,欒歡手握著杯子不動,李若斯手拿著奶酒,也一動也不動。

這兩個人也許還從不曾去觸及這個問題,他們相互喜歡嗎?

「你們。。」李若芸有些激動:「現在還不晚。」

或許,只要欒歡點頭,她的傻哥哥說不定會拉著欒歡的手海角天涯。

杯子輕輕的放在塑料板上,發出些許的聲響,近在咫尺的臉微微有點的難為情模樣,聲音聽著十分尷尬:「李若芸,你在胡說八道些什麼?」

欒歡揉著她的頭髮,動作和當天的李若斯十分相像。

當天,李若斯也是這樣揉著她的頭髮說小丫頭什麼都不懂。

「你是妹妹,他是哥哥,一直都是這樣的,以後也會是這樣的。」輕輕巧巧,欒歡說著。

回旅店的路上,三個人都是沉默著的,欒歡坐在後車位上,李若斯在開車,李若芸坐在副駕駛座。

欒歡看了一眼李若芸,她既沒有像以前一樣坐在身邊,也沒有一個勁兒的回過頭來和她說話,想必,她是生氣了。

回旅店后,三個人各自回到自己房間。

深夜,李若斯敲響欒歡房間的門。

她和他的背貼在房間的牆上,他重重的喘氣,他說,欒歡,哪怕你勇敢一點點也不至於變成現在這樣。

「你喝醉了,回去吧。」她扯了扯他的衣袖。

他甩開她,反握住她的手,緊接著,他的身體貼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捏住她的下巴:「這麼想甩開我,那麼你當初就不該接近我。」

「我沒有接近你,我只是聽叔叔的話和你和若芸的關係處理好。」

「是嗎,真是那樣的嗎?」李若斯手的力度加大,他恨不得捏碎眼前女人的下巴。

欒歡閉上眼睛,誰知道呢?也許像她自己說的那樣也許不是,她偶爾會有點壞念頭,或許她的表現好點,說不定李若斯就在李若芸和欒歡之間會喜歡欒歡多一點。

這個世界,天生有一種人,他們不需要有多出色的表現就會得到很多很多的愛,李若芸就是那種人。

她只是偶爾間想分走李若芸的一些愛而已。

沾著酒氣的呼吸越靠越近,眼看。。。

欒歡的頭一撇,李若斯的唇落在她的唇角邊,他的唇順著唇角往下,等到他的唇來到她的鎖骨時。

欒歡閉著眼睛,開始模仿著一位老太太說話的口氣,她慢悠悠的說著:

「或許,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奶奶會和你說一些話,口氣聽著就像是在聊天,若斯啊,你的爸爸已經讓你媽媽夠傷心了,你可不能讓你媽媽再傷心,如果連你都這樣你媽媽會崩潰的。」

李若斯一頓,唇貼在欒歡的鎖骨上,沒有離開也沒有繼續。

「還有,若斯啊,你和欒歡那丫頭是法律上的兄妹,李若斯!我們家不比普通的家庭,一旦你們的事情傳出去,你們得到的不是祝福,你們得到的是質疑,嘲笑,你的爸爸媽媽乃至我們的整個家族的信用就會一敗塗地,你忘了,你的爸爸當初曾經信誓旦旦的對外宣稱,欒歡是他的親骨肉,你要讓你的爸爸變成騙子嗎?你的爸爸是一位商人。若斯,你要讓所有人用憐憫的目光看著你的媽媽嗎?在那些人中應該有不少是你媽媽的朋友,你覺得她們是憐憫多一點呢還是幸災樂禍多一點?」

「你的媽媽,已經夠可憐了,不是嗎?」

緩緩的,欒歡把手搭在李若斯的肩膀上。

「最初,你聽這些話的時候你沒有什麼感覺,但是,漸漸的,這些話開始像針一樣的扎在你的心裡,讓你覺得難受,是的,媽媽已經夠可憐了。」

擱在她腰間的手在加緊,他在喘著粗氣:「不要胡說八道,欒歡,也不要自以為是。」

手沒有停頓一秒,李若斯的手往下,從她的睡衣下擺穿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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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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