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混血美人
「死神」只用三招就殺了「狂雷」,這似乎看起來有些不可思議,而且好像他們兩個排名如此相近的殺手,實力相差的十分懸殊。難道「死神」真的比「狂雷」高明那麼多?
實際上來說,剛才的那三招,包括了「死神」超凡的智慧、準確的判斷以及豐富的經驗,與其說是身手上的差異,不如說是智力上的差別。否則如果真的動起手來,雖然同樣能夠殺掉「狂雷」,那麼「死神」也要著實費一番力氣。
殺人的感覺其實並不能讓人感覺愉快,即使你殺的是一個想要你命的人。「死神」看著遠處的天海交接之處,長長的舒了一口氣,神情有些無奈的沒落。
在這個孤島之上,經過剛才那場激烈的搏殺,海水吞沒了一切,只有沙灘上那點點血跡,明天也會看不到一絲蹤影。人在大自然面前,總是顯得十分渺小。他其實不知道「狂雷」真正的名字,正如這世上也沒有幾個人知道自己的名字一樣。
林凡!我叫林凡!他每一次殺人之後,都要重複提醒自己,一定要記得這個真正的名字,並且要努力淡化殺人的記憶,否則生怕有一天他真的混淆身份、走火入魔,成為一名殺人狂徒!而他消除不良情緒、緩解壓力的方法,一般包括洗個冷水澡、享受美味食物、欣賞古典音樂……
過了大約五分鐘時間,他才調整好自己的情緒,用力伸了一個懶腰,自言自語的說道:「這海是那麼的湛藍,水是那麼純凈,還是洗個海水澡比較好!」說完,他突然發足狂奔,向海邊的一座陡峭的懸崖跑去。
跑上懸崖之後,他脫掉身上的衣服和鞋,就那麼赤條條的躍入蔚藍的海水之中,一個猛子紮下去,過了好久好久才浮上水面……
直到一個小時之後,「死神」林凡才從海中上來,他****著身體走在沙灘上,深深呼吸了幾口充滿鹹味的空氣,然後準備回山另一側,自己所住的那間別墅。
「林大哥!」突然一個女孩從山路上轉彎跑過來,一邊跑一邊親切的大聲呼喊。
林凡連忙拿起一旁的躺椅,用來遮擋自己的重要部位。他現在是赤身裸體,剛才一時忘形,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扔在山崖上面了。他看著滿面笑容的女孩,不由得感覺十分窘迫,一時之間也不好意思回應對方。
奔來的女孩兒,衣著簡單隨意,穿著寬鬆的T恤衫和緊身牛仔褲。她一頭烏黑亮麗的長發隨風飄舞,姣好的身材凹凸有致,尤其是那胸部的渾圓,隨著跑步的動作上下晃動,任何男人看了都會血脈噴張。
那個女孩漸漸的跑進了,這才看清她的長相:一張小巧白皙的瓜子形臉龐,五官每一處都異常的精緻,長長的睫毛下面是一雙明亮的大眼睛,只是那瞳孔是像海水一樣碧藍的顏色,就此判斷,她應該是歐亞混血的美女。
「林大哥,天色不早了,咱們趕緊回去吧!」女孩跑過來,用一種聲調比較奇怪的漢語對林凡說道。
林凡連忙說道:「麗莎,你不要過來,我沒有穿衣服!」
美麗的混血女孩兒臉上露出一個甜美的笑容,說道:「沒關係,我給你帶衣服來了!」說完,她從背後卸下來一個背包,從裡面拿出一套輕薄柔軟的休閑衣褲,走上前遞給林凡說道:「林大哥,給你衣服!」
林凡趕緊說道:「你把衣服扔在沙灘上就行,然後轉過身去,我再換衣服!」
那女孩的臉微微有些泛紅,她聽話的轉過頭去,卻沒有把衣服扔在地上,而是伸出手遞給林凡。林凡趕緊接過衣服,飛快的穿在身上。
「我好了麗莎,咱們趕快回去吧,這裡四周過於開闊,不是很安全!」林凡穿好衣褲,一手拎著藤椅,一手上前牽著女孩兒的柔嫩的小手說道。
女孩歡快的回應道:「好,咱們回去烤肉吃,我還要喝冰凍的啤酒!」她剛說完,扭頭正好看見林凡還光著腳,接著說道:「林大哥,對不起,我沒有給你拿鞋,前面的山路都是石子,要不你穿我的鞋吧!」
林凡笑著摸了摸女孩的頭頂,然後用異常溫和的語氣說道:「傻丫頭,你的腳才多大,我怎麼能穿的了你的鞋?剛才我跳水的時候,把自己的鞋扔在山崖上了,你能給我帶衣服來就不錯了,又怎麼會預料到我把鞋也給扔了!」
女孩兒眨了眨眼睛,突然拍手說道:「我有辦法了!」說完,她突然把自己身上的體恤衫給脫了下來,上身只剩下一個黑色的胸罩,那豐滿的胸部半露在外面,白的有些晃人的眼睛。
林凡連忙接過衣服罩在女孩身上,並尷尬的問道:「麗莎,你這是幹什麼?」
女孩兒笑著回答說道:「你把我的衣服撕了,然後包在腳上就不怕石子了!」
林凡連忙幫女孩兒穿回衣服,溫和的笑道:「呵呵,我其實根本不怕那些石子,光著腳也不會受傷!如果你擔心的話,我把自己的衣服給撕了就好!這裡海風很大,你是個小女孩兒,如果受涼就麻煩了!」
女孩兒掙扎著不肯穿衣服,並故意抖一抖自己傲人的胸膛,然後歪著頭說道:「林大哥,我都已經17歲了,不再是一個小女孩了,不信你看看!」
如果這個言行換了一個成熟的女人,那就顯得有些放蕩,但是對於這個女孩兒來說,卻透露出一股微微的、純真的青澀。
林凡哄著女孩兒穿上衣服,嘴裡還說道:「好好好,麗莎長大了,是大丫頭不是小丫頭了,不過既然已經長大了,就應該明白一個姑娘是不能隨便脫衣服的!」
女孩兒穿好衣服之後,林凡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撕開之後包在兩隻腳上。兩個人手拉著手,一起繞過山樑,直奔這島上唯一的別墅——他們住的地方而去。
半年之前,林凡接到一單任務,這任務不是殺人,而是要保護一個名叫麗莎的美國女孩兒。也不知道對方是出於什麼考慮,竟然請一個殺手執行保護任務。這對林凡來說還是第一次,不過他還是按照委託,迅速找到了那個女孩。
女孩兒是個天才少女,剛剛17歲就已經在哈佛大學畢業,正在準備攻讀碩士學位。林凡猜測自己的委託人也許是這女孩兒的父母,他暗中調查了一下女孩兒的背景,發現她的父親是個高級警察,前些日子破獲了一起恐怖襲擊的案子,抓了一個真實身份是恐怖分子的黑幫老大。
他暗中保護著天才美少女,卻一直沒有露面。有一天,當他跟著女孩兒回家的時候,卻正好碰到一夥兒黑幫份子殘殺了她的父母,那領頭兒的黑幫份子發現了女孩兒,像是意外得到一筆寶藏,立刻就要對其實施強暴。
林凡立即出手,不但將現場的兇手全部用冷酷的手法殺死,而且還帶著那少女,一個個將黑幫的首腦人物全部清除。他那一次出手,特別的狠辣,絲毫也不留情面,因為他一向認為,對惡人的仁慈,就是最大犯罪。
接下來他們離開美國來到澳洲,直到那女孩從極度傷感和恐懼中逐漸恢復,林凡這才知道真相:原來女孩名叫麗莎,她從父親那裡得知殺手「死神」的一點線索,不知怎麼突發奇想,竟然想用委託保護的辦法見這傳奇殺手一面,沒想到她的這一次幼稚的行為,卻奇迹般的救了她自己一命。
麗莎的母親家境巨富,身家幾十億,光是這個女孩自己,得到外祖父的遺產就有十幾億美元,她就是靠這些名下自由支配的財產,輕鬆支付了林凡一千萬美元的委託費。她這樣做的目的,只不過就是為了想看看,一個冷血殺手為了錢,會不會同樣去保護委託人。同時也想見識一下,一個排名世界第一的傳奇殺手,是不是會什麼神奇異能或者有三頭六臂。
林凡通過自己的方法,把麗莎父母的遺產全部轉入她的個人賬戶,本來到這一步,他的任務就已經完成了。但是也不知道是因為孤單的太久了,還是被那美麗無助的淚顏打動了那顆冰冷的心,林凡見麗莎成了一個孤兒,他覺得不能扔下她揚長而去,就把這個美麗的女孩兒帶在了自己的身邊。
很長時間以來,他一直過著槍林彈雨、刀頭舔血的日子,這種日子讓他感覺到疲倦。為了暫時安頓麗莎,讓她從失去親人的陰影中走出來,加上自己也想過幾天安寧的日子,所以他就花了一筆巨款租了一個海島,與麗莎一起住了下來。
海島景色優美,這樣的環境有利於撫平傷痛。他們兩個人似乎很有緣,竟然相處的非常融洽,而且麗莎對林凡很是眷戀,一般的時候,或者沒有林凡特別的吩咐,麗莎總是像個小影子一樣跟著林凡,須臾不離他的左右。她跟林凡學習漢語,這個女孩智商真的很高,短短半年已經可以用漢字、漢語聽說讀寫。
林凡沒事兒的時候喜歡翻翻武俠小說,尤其喜歡金庸的作品。麗莎也跟著一起讀,漸漸成了一個武俠小說迷。她特別喜歡《倚天屠龍記》這本書,並給自己起了一個中文名字——小昭!這個歐亞混血的小美女,竟然和金大師刻畫的那個美麗的人物十分神似。
除了小說之外,麗莎這女孩還精通電腦、自動化、機械等自然科學,凡是屬於書本知識範疇的東西,她一學就能深刻領悟。後來還試圖幫助林凡改造槍械,研究爆破技術,製造一些新奇的機械……最難能可貴的是,這女孩明明知道林凡的身份,她卻從來什麼也不多問,除非林凡主動告訴她自己的秘密。
有這樣一個夢幻般的美麗女孩陪在身邊,任何男人都會覺得無比幸福,林凡也是凡人一個,自然不會例外。這女孩對林凡的愛意,他看在眼裡,卻因為他的心已經太複雜、太沉重,只能一直佯裝糊塗。另外,他也覺得自己滿手血腥,配不上這麼純潔美好的女孩兒。
林凡篤定的認為:他平靜的日子絕不會太久,危險會隨時降臨。所以他還是會遵守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以暴制暴贏得生存的權利。而「狂雷」今天的到來,就已經充分證實了這一點。他立刻明白,自己短暫而平靜的生活,從此就要破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