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前傳

愛的前傳

好哥兒們的勸慰猶在耳畔:男人都是下半身動物,你讓他跟你談了四年精神戀愛憋出內傷,他憑啥守護你們的愛情?

純情如我到底太天真,內斂羞澀居然認為還沒結婚就做那種事實屬壞人,憤懣我都能自我調節為什麼他就不能忍?他到底是愛我的身體還是愛我的人?

後來被個多金帥氣富二代多次引誘,蝕骨承歡。他讓我做他的女人,帶我領略魚水之歡,我沉淪至今不願自拔。

原來那種事之於愛情是一種情感升華,當你遇到生命中的那個人,你願意傾身相付,至死不悔。相比兩小無猜的純愛,男人更喜歡那種身心交合的激情。

那是2010年的夏天,如同每一個曲終人散,我和曾的愛情終於走到了盡頭。

撕心裂肺,倍感挫敗,我窩在出租房裡凄涼哭了幾天,有一天醒來發現,眼睛腫得跟核桃似的,格外嚇人。

那天室友請假在家,姑且叫她小紅吧。

她一發現我那熊樣便大呼小叫,直呼我為個男人折騰成這樣大大的不值,很仗義的說要帶我去個地方散散心。

一顆心枯坐著太久,也想要出去透透氣,未曾多想便答應了。

出門隨意套了個T恤牛仔褲,不上班我都是這般休閑打扮。

結果小紅又大驚小怪:「怎麼一大把年紀了還打扮成個小屁孩那樣。」

二話不說回房間翻出一條緊身包臀短裙和一件修身白襯衫,硬是要我換上。我當時整個人都蔫蔫癟癟,哪有什麼心情計較她的一驚一乍,全憑她替我裡外張羅。

小紅胸不大,合適她的修身襯衫穿在我身上有些緊繃。看著鏡子里凹凸有致的我,小紅嘖嘖贊道,別看我似乎瘦瘦小小,打扮起來很具誘惑。眼睛大大的,尖下巴小臉,皮膚算白皙,白襯衫將我的標準胸型烘托得飽滿堅挺。

我心知肚明,大眼睛和大胸是唯一的資本。淡淡的笑笑,心不在焉的怎會在意她口中的「誘惑」二字。

她帶我去的地方是環市西路的一家五星級酒店。

坐在富麗堂皇的大堂休息椅上,我納悶問她要幹嘛。她說等人,問她等誰,她抿嘴不語。

沒多久,她突然起身,小碎步的前移。

那天她穿的是一條駝色修身連衣裙,因為臀大,襯得柳腰娉婷,動態輕盈。只見她走到對面,柔婉地對單人沙發上的男人說:「先生您好,我手機沒電,忘帶充電器了,能否借用一下您的。」

我注意到那男人西裝革履,髮型、領帶一絲不亂,體格似乎很精壯,狹長的雙眸不怒自威,甚有氣場。

他微微抬頭,瞟了一眼小紅,笑道:「好啊。拿去吧。」

小紅說了聲「謝謝」又婀娜歸位,將充電器插到沙發后的插座,真的充起電來。

我沒精打彩繼續玩手機。小紅就不一樣,從包里翻出了一本村上春樹的小說,端坐看書的模樣儼然一優雅淑女。

我從來不知道她也有看小說的嗜好。

沒一會兒,對面那男人利索的收拾電腦,要起身時像是想起什麼,便對著小紅的方向道:「美女,我就住樓上**房間,你用完直接拿上去給我。」

小紅這時遲疑了一下,難得一見的半含羞澀,「這樣會不會不大好……」我當時突然有種雞皮疙瘩爬身的寒涼。

那男的埋頭提了電腦包,只淡淡的說了句「沒事」便上樓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他語帶輕蔑。

我以為我會置身事外,誰料卻是個開端。

半個鐘頭后小紅接了個電話,掛完隨即眉開眼笑的跟我說臨時有急事要先走,讓我幫她去還充電器。

我對這事是排斥的,畢竟不過是萍水相逢的路人。最後實在拗不過她只好代勞。

我上樓敲開了那個男人的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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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到春暖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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