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令第五十三
飭令則法不遷,法平則吏無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任功則民少言,
任善則民多言。行法曲斷,以五里斷者王,以九里斷者強,宿治者削。以刑治,
以賞戰。厚祿以周術。國無奸民,則都無奸市。物多末眾,農弛奸勝,則國必削。
民有餘食,使以粟出爵,必以其力,則震不怠。三寸之管毋當,不可滿也。授官
爵出利祿不以功,是無當也。國以功授官與爵,此謂以成智謀,以威勇戰,其國
無敵。國以功授官與爵,則治見者省,言有塞,此謂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
與爵者也,故國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當。
朝廷之事,小者不毀,效功取官爵,廷雖有辟言,不得以相干也,是謂以數治。
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喪百。國好力,此謂以難攻;國好言,此
謂以易攻。其能勝其害,輕其任,而道壞餘力於心,莫負乘宮之責於君,內無伏
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言此
謂易攻。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利出一
空者,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
制使人,則上利。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罪重者
刑輕,刑輕則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其國必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