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王國
不丹王國(KingdomofBhutan)簡稱不丹,是位於中國和印度之間喜馬拉雅山脈東段南坡的內陸國,該國的國名當地語言叫「竺域」(或作「朱玉」DrukYul,藏文:vBrug-yul),意為雷、龍之地。水力發電是其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約72%水力所產電力售予印度。旅遊業是不丹的另外一個重要經濟支柱,於1974年開放外國人入境。氂牛、騾、馬為重要運輸工具。不丹的主要外貿對象和國防援助國是印度。不丹也是世界上最後一個開放電視與網路的國家。雖然不丹經濟相當落後,但於06年發布的「全球快樂國度排行榜」中,不丹卻名列第8位,位列亞洲第一位。
不丹自8世紀即為吐蕃一個部落,元朝統一西藏后,受宣政院管轄,直到清朝時才獨立出去,深受藏族文化的影響。清代漢文史籍中稱布魯克巴。
1322年,帕木竹巴家族的絳曲堅贊擔任烏斯藏地方13萬戶中的帕竹萬戶長,1353年打敗薩迦地方政權(1265-1353年)並受元朝冊封為大司徒,正式建立起了帕木竹巴政權(簡稱帕竹,1353-1618年)。1372年,帕竹政權二世第悉(王)釋迦堅贊受明朝冊封灌頂國師並次年遣使入朝內附。1406年,明朝冊封五世第悉札巴堅贊為闡化王,自此成為定製。「竺巴」是竹巴音譯,「竺」這個音在藏語里是龍的意思。1491年起,帕竹政權先後落入家臣仁蚌巴、辛廈巴家族掌控,另一方面獲得蒙古貴族支持的格魯派(黃教)興起,帕竹(竺巴)派(噶舉派的一支)招兩面夾擊。當時的帕竹(竺巴)派領袖是阿旺·納姆伽爾,他在危機時刻審時度勢,毅然帶領帕竹(竺巴)派信徒遠走不丹。由於阿旺·納姆伽爾修得一身好佛,又有神符四腳神龍做護駕,因而所到不丹之處,無不歸順於其旗下。1616年,阿旺·納姆伽爾在征服了今不丹后建立了政權。由於不丹的雷電多,四腳神龍又被看做雷神。阿旺·納姆伽爾奠定了現代不丹的領土、民族和宗教的基礎。
1669年,不丹與當時西藏地方的甘丹頗章政權(格魯派)爆發了長達62年戰爭。
1651年不丹政教領袖夏仲·阿旺南傑(1594~1651年)圓寂后,不丹內部陷入混亂,僧侶集團和世俗集團矛盾尖銳。1729年不丹發生內亂,1730-1731年清政府派西藏地方官員頗羅鼐調停不丹內亂,1736年不丹第十任第巴(國王)米旁旺布接受清朝冊封「額爾德尼第巴」名號。
1772年,不丹遭英國入侵。1865年強迫不丹簽訂《辛楚拉條約》,不丹被迫割讓2000平方千米不丹舊都-普那卡宗
土地。
1907年,烏顏·旺楚克(1907---1926)廢除德布王,自任國王,建立不丹王國,集政教大權於一身,並規定國王世襲。
1910年1月英國同不丹簽訂《普那卡條約》。規定不丹對外關係受英國「指導」。1926---1952吉格梅·旺楚克在位。
印度獨立後於1949年8月同不丹簽訂《永久和平與友好條約》。規定不丹對外關係受印度「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