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十八 列傳第二百六

卷三百十八 列傳第二百六

◎廣西土司二

△太平思明思恩鎮安田州恩城上隆都康

太平,漢屬交阯,號麗江。唐為羈縻州,隸邕州都督府。宋平嶺南,於左、

右二江溪峒立五寨。其一曰太平,與古萬、遷隆、永平、橫山四寨各領州、縣、

峒,屬邕州建武軍節度。元仍為五寨。后廢,乃置太平路於麗江。

洪武元年,征南將軍廖永忠下廣西,左江太平土官黃英衍等遣使齎印詣平章

楊璟降。璟還自廣海,帝問黃、岑二氏所轄情形。璟言:「蠻僚頑獷,散則為民,

聚則為盜,難以文治,當臨之以兵,彼始畏服。」帝曰:「蠻瑤性習雖殊,然其

好生惡死之心,未嘗不同。若撫之以安靖,待之以誠,諭之以理,彼豈有不從化

者哉。」遣中書照磨蘭以權齎詔,往諭左、右兩江溪峒官民曰:「朕惟武功以定

天下,文德以化遠人,此古先哲王威德並施,遐邇咸服者也。眷茲兩江,地邊南

徼,風俗質樸。自唐、宋以來,黃、岑二氏代居其間,世亂則保境土,世治則修

職貢,良由其審時知幾,故能若此。頃者,朕命將南征,八閩克靖,兩廣平定。

爾等不煩師旅,奉印來歸,向慕之誠,良足嘉尚。今特遣使往諭,爾其克慎乃心,

益懋厥職,宣布朕意,以安居民。」以權至廣西衛,鎮撫彭宗、萬戶劉維善以兵

護送。將抵兩江,適來賓洞蠻寇掠楊家寨居民。以權謂彭宗等曰:「奉詔遠來,

欲以安民,今見賊不擊,何以庇民?」乃督宗等擊之。賊敗走,遂安輯其地,兩

江之民由是懾服。二年,黃英衍遣使奉表貢馬,乃改為太平府。以英衍為知府,

世襲。

宣德元年,崇善縣土知縣趙暹謀廣地界,遂招納亡叛,攻左州,執故土官,

奪其印,殺其母,大肆擄掠,佔據村洞四十餘所。造火器,建旗幟,僣稱王,署

偽官,流劫州縣。事聞,帝命總兵官顧興祖會廣西三司剿捕。興祖等招之,不服,

遣千戶胡廣率兵進。暹扼寨拒守,廣進圍之,紿出所奪各州印,撫諭脅從官民,

使復職業。暹計窮,從間道遁。伏兵邀擊,及其黨皆就擒。時左州土官黃榮亦奏:

「蠻人李圓英劫掠居民,偽稱官爵,乞發兵剿捕。」帝謂兵部曰:「蠻民愚獷,

或挾私仇忿爭戕殺,來告者必欲深致其罪,未可遽信。其令鎮遠侯並廣西三司勘

實,先遣人招撫,如叛逆果彰,發兵未晚也。」二年斬南寧百戶許善。初,善知

趙暹謀逆,與之交通。及總兵官遣善追暹,又受暹馬十匹、銀百兩,故延緩之,

冀倖免。事覺,下御史,鞫問得實,斬之,餘黨皆伏誅。

太平領州縣以十數。明初,皆以世職授土官,而設流官佐之。

太平州,舊名瓠陽,為西原、農峒地。唐為波州,宋隸太平寨,元隸太平路。

洪武元年,土官李以忠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鎮遠州,舊名古隴,宋置,隸邕州。元隸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趙勝昌歸附,

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茗盈州,宋置,隸邕州。元隸太平路。洪武初,土官李鐵釘歸附,授世襲知

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安平州,舊名安山,亦西原、農峒地。唐置波州,宋析為安平州,元隸太平

路。洪武初,土官李郭佑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思同州,舊名永寧,為西原地,唐置,隸邕州。宋隸太平寨。洪武元年,土

官黃克嗣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屬太平府。萬曆二十八年,省入

永康州。

養利州,元屬太平路。洪武初,土官趙日泰歸附,授知州,以次傳襲。宣德

間,稍侵其鄰境,肆殺掠。萬曆三年討平之,改流官。

萬承州,舊名萬陽。唐置萬承、萬形二州。宋省萬形,隸太平寨。元隸太平

路。洪武初,土官許郭安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永樂間,郭安從

征交阯,死於軍,子永誠襲。

全茗州,舊名連岡,為西原地,宋置,隸邕州。元隸太平路。洪武初,土官

李添慶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結安州,舊名營周,亦西原、農峒地。宋置結安峒,隸太平寨。元改州,屬

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張仕榮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龍英州,舊名英山,宋為峒。元改州,屬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李世賢歸

附,授世襲知州,割上懷地益其境,設流官吏目佐之。

結倫州,舊名邦兜,亦西原、農峒地。宋置結安峒,隸太平寨。元改州,屬

太平路。洪武二年,峒長馮萬傑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

都結州,元屬太平路,土官農姓。洪武初內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

之。

上、下凍州,舊名凍江。宋置凍州。元分上、下凍二州,尋合為一,屬龍州

萬戶府。洪武元年,土官趙貼從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之,屬太平府。

貼從死,子福瑀襲。永樂四年從征交阯,死於軍。

思城州,亦西原、農峒地,唐置州。宋分為上、下思城二州,隸太平寨。元

至正間,並為一,屬太平路。洪武元年,土官趙雄傑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

吏目佐之。

永康州,宋置縣,隸遷隆寨。元隸太平路,土官楊姓。成化八年,其裔孫楊

雄傑糾合峒賊二千餘人,入宣化縣劫掠,且偽署官職。總兵官趙輔捕誅之,因改

流官。萬曆二十八年升為州。

左州,舊名左陽,唐置,隸邕州。宋隸古萬寨。元屬太平路。洪武初,土官

黃勝爵歸附,授世襲知州。再傳,子孫爭襲,相仇殺。成化十三年改流官。

羅陽縣,舊名福利,陀陵縣,舊名駱陀,皆宋置。元隸太平。洪武初,土官

黃宣、黃富歸附,並授世襲知縣,設流官典史佐之。

思明,唐置州,隸邕州。宋隸太平寨。元改思明路。洪武初,改為府。二年,

土官黃忽都遣使貢馬及方物。詔以忽都為思明府知府,世襲。十五年,忽都復遣

其弟祿政奉表來貢,詔賜鈔錠。二十三年,忽都子黃廣平遣思州知州黃志銘率屬

部,偕十五州土官李圓泰等來朝。明年,廣平以服闋,遣知州黃忠奉表貢馬及方

物。詔廣平襲職,賜冠帶襲衣,及文綺十匹、鈔百錠。二十五年,憑祥洞巡檢高

祥奏,思明州知州門三貴謀殺思明府知府黃廣平,廣平覺而殺之,乃以病死聞於

朝,所言不實。詔逮廣平鞫之。既至,帝謂刑部曰:「蠻寇相殺,性習固然,獨

廣平不以實言,故繩以法。今姑宥之,使其改過。」命給道里費遣還,是后朝貢

如例。

二十九年,土官黃廣成遣使入貢,因奏言:「本府自故元改思明路軍民總管

所,轄左江一路州縣峒寨,東至上思州,南至銅柱。元兵征交阯,去銅柱百里,

設永平寨軍民萬戶府,置兵戍守,命交人供其軍餉。元季擾亂,交人以兵攻破永

平寨,遂越銅柱二百餘里,侵奪思明屬地丘溫、如嶅、慶遠、淵、脫等五縣,

逼民附之,以是五縣歲賦皆土官代輸。前者本府失理於朝,遂致交人侵迫益甚。

及告禮部,任尚書立站於洞登,洞登實思明地,而交阯乃稱屬銅柱界。臣嘗具奏,

蒙朝廷遣刑部尚書楊靖核其事,《建武志》尚可考。乞敕安南,俾還舊封,庶疆

域復正,歲賦不虛。」帝令戶部錄所奏,遣行人陳誠、呂讓往諭安南。三十年,

誠、讓至安南,諭其王陳日焜,令還思明地。議論往複,久而不決。以譯者言不

達意,復為書曉之。安南終辨論不已,出黃金二錠、白金西錠及沉檀等香以賄,

誠卻之。安南復咨戶部,無還地意。廷臣議其抗命當誅,帝曰:「蠻人怙頑不悛,

終必取禍,姑待之。」

永樂二年,憑祥巡檢李升言,其地瀕安南,百姓樂業,生齒日繁,請改為縣,

以便撫輯,從之。以升為知縣,設流官典史一員。三年,升以新設縣治來朝,貢

馬及方物謝恩。廣成奏安南侵奪其祿州、西平州永平寨地,請遣使諭還,從之。

九年,免思明稅糧,以廣成言去秋雨水傷稼也。

宣德元年,思明賀天壽節奉表逾期,禮部請罪之。帝以遠蠻既至,毋問。土

官知府黃<王岡>奏憑祥歲凶民飢,命發龍州官倉糧振之。正統七年,<王岡>遺使入貢。

九年,貢解毒藥味,賜鈔錦。

景泰三年,<王岡>致仕,以子鈞襲。<王岡>庶兄都指揮矰欲殺鈞,代以己子。矰

守備潯州,託言徵兵思明府,令其子糾眾結營於府三十裡外,馳至府,襲殺<王岡>

一家,支解<王岡>及鈞,瓮葬后圃,仍歸原寨。明日,乃入城,詐發哀,遣人報矰

捕賊,以掩其跡。方殺<王岡>時,<王岡>仆福童得免,走憲司訴其事,且以徵兵檄為

證。郡人亦言殺<王岡>一家者,矰父子也。副總兵武毅以聞,將逮治之。矰自度禍

及,及謀迎合朝廷意,遣千戶袁洪奏永固國本事,請易儲。奏入,帝曰:「此天

下國家重事,多官其會議以聞。」矰為此舉,眾皆驚愕,謂必有受其賂而教之者,

或疑侍郎江淵雲。事成,矰得釋罪,且進秩。英宗復辟,矰聞自殺。帝命發棺戮

其屍,其子震亦為都督韓雍捕誅。

成化十八年,土知府黃道奏所轄思明州土官孫黃義為族人黃紹所殺,乞發兵

捕剿。帝命兩廣守臣區處以聞。

弘治十年,況村賊黃紹侵佔思明、上石、下石三州,復謀殺知府黃道父子。

道妻趙氏累訴於朝,且謂屢經委官勘問,俱被賂免,乞發兵誅之。十一年,紹集

眾數千人焚劫鄉村,據三州,屢撫不下,總鎮請發兵捕剿。嘉靖四十一年,以剿

平瑤、僮功,命土官知州男黃承祖暫襲本職。隆慶四年,忠州土官黃賢相等據南

寧府屬四都地作亂,永康典史李材計誘其黨,縛賢相以降。萬曆十六年,思明州

土官黃拱聖謀奪襲,殺其母兄拱極等五人。而思明知府黃承祖乘亂掠村寨,為之

援。按臣請以拱聖及諸凶正法,思明州改屬流府,革承祖冠帶,立功自贖,而追

其所掠;更令族人黃恩護拱極妻許氏撫遺孤世延,待其長官之。

三十三年,總督戴耀奏:「思明叛目已擒,土官黃應雷縱仆起釁,棄印而逃,

斷難復官。黃應宿爭地,殺戮六哨成仇,且系義子,不應襲職。黃應聘系承祖幼

子,人心推戴,似應承襲知府,以存黃氏宗祀。但年甫七歲,暫令流官同知署府

事,待至十五歲,交印接管。應雷既廢,不宜同城,應降為土舍,其後永襲土舍,

給田養贍,制其出入。應宿仍管故業,俱屬思明府節制。於府治設教授一員,量

給廩生六名,其寄附太平府者,悉歸本學,嗣後續增其祭祀廩餼之用,則地方可

安,文教可興。」詔悉從之。

崇禎十一年,總督張鏡心疏報土官殺職官思明州黃日章、黃德志等,鼓眾叛

逆。帝令速擒首惡以靖地方。論者以黃矰神奸,身逭大盩,世濟其凶,傳及四世,

猶並思明州而有之,王綱隳矣。然骨肉相屠,至是四見,蓋天道雲。

思明州,東抵思明府,西抵交阯界,南抵西平州,北抵龍英州。土官黃姓,

與思明府同族。洪武初,黃君壽歸附,授世襲知州,屬思明府,後為黃矰所並。

萬曆十六年,黃拱聖之亂,改屬太平。

上石西州,宋屬永平寨,元屬思明路。明初屬思明府,至萬曆三十八年改屬

太平府。州更土官趙氏、何氏、黃氏凡三姓,皆絕,始改流官。下石西州,宋分

石西州置,元屬思明路。洪武二年,土官閉賢歸附。授世襲知州,設流官吏目佐

之。

忠州,宋置,隸邕州。元屬思明路。洪武初,土官黃威慶率子中謹歸附,授

威慶江州知州,中謹忠州知州,皆世襲,設流官同知吏目佐之。其鄰地有四峒者,

界於南寧、思明、忠江之間,思明、忠州屢肆侵奪。副使翁萬達議改峒名四都,

隸之南寧,地方稍定。隆慶三年冬,思明府土官黃承祖奏取四都地,忠州土官黃

賢相爭之,遂擅立總管諸名目,分兵數千戍守,因縱令剽掠,為禍甚烈。僉事譚

惟鼎調永康典史李材以計擒賢相,斃之於獄。議改流官,不果,遂改隸州於南寧,

仍以州印予賢相子有瀚,俾襲職。

憑祥,宋為憑祥洞,屬永平寨,元屬思明路。洪武十八年,土蠻李升歸附。

置憑祥鎮,授升巡檢,屬思明府。永樂二年置縣,以升為知縣。成化八年升為州,

以升孫廣寧為知州,直隸布政司。廣寧有十子,廣寧死,諸子爭立不決,凡三四

年,乃以孫珠襲知州職。嘉靖十年,珠死,族弟珍、珏爭立,珍挈印走況村,珏

攝州事。十四年,州目李清、趙琪等謀納珍,許思明府黃朝以州屬之。朝遂以兵

納珍於憑祥,珏奔罄柳。既珍悔屬思明,與朝隙,朝乃以外婦所生子時芳,詭雲

廣寧孫,以兵千人納之。時珍淫縱,為部民所怨,於是廣寧季子寰以尊屬謀廢立。

十七年,寰遂殺珍而附於安南,莫登庸藉為嚮導。總督蔡經屬副使翁萬達擒之,

論死。於是珏與時芳復爭立,時芳倚思明勢,州民皆右之。萬達黜珏而論時芳死,

更立李佛嗣珍為知州,憑祥遂定。

思恩,漢屬交阯。唐為思恩州,屬邕,乃澄州止戈縣地。宋開寶間,廢澄州,

以止戈、賀水、無虞三縣省入上林。治平間,以上林之止戈入武緣,隸邕。無屬

田州路。歷代羈縻而已。

明洪武二十二年,田州府知府岑堅遣其子思恩州知州永昌貢方物。二十八年,

歸德州土官黃碧言,思恩州知州岑永昌既匿五縣民,不供賦稅,仍用故元印章。

帝以不奉朝命,命左都督楊文相機討之,既以荒遠不問。永樂初,改屬布政司,

時居民僅八百戶。永昌死,子瑛襲。宣德二年,瑛遣弟璥貢馬。正統三年進瑛

職為知府,仍掌州事。瑛有謀略,善治兵,從征蠻寇,屢有功,故有是命。因與

知府岑紹交惡,各具奏,下總兵官及三司議。於是安遠侯柳溥等請升思恩為府,

俾瑛、紹各守疆土,以杜侵爭,從之。六年,瑛受屬挾詐事覺,帝以土蠻宥不問,

令法司移文戒之。瑛以府治僻隘,橋利堡正當瑤寇出沒之所,且有城垣公廨,乞

徙置,許之。以思恩府為思恩軍民府。十二年設儒學,置教授一員,訓導四員,

俱從瑛請也。

景泰四年,總兵官陳旺奏:「思恩土兵調赴桂林哨守者,離本府遼遠,不便

耕種,稅糧宜暫免。」從之。六月,以瑛親率本部狼兵韋陳威等赴城操練,協助

軍威,敕授奉議大夫,賜彩緞,韋陳威等俱給冠帶。五年從瑛請建廟學,造祭祀

樂器。又以瑛征剿瑤寇功,免土軍今年應輸田糧之半,進瑛從二品散官。瑛屢領

兵隨征,以子鑌代為知府。鑌招集無賴,肆為不法。瑛舉發其事,請於總兵,回

府治之。鑌聞其父將至,自縊死。事聞,嘉其能割愛效忠,降敕慰諭。又以柳溥

奏,免思恩調用土軍千五百人、秋糧二千三百餘石。

天順元年,戶部奏:「思恩存留廣西操練軍一千五百人,有誤種田納糧。乞

分為三班,留五百人操練,免其糧七百七十餘石。放回千人耕種,征其糧千五百

四十餘石,俟寧靖日放回全征。」從之。三年,鎮守中官朱祥奏請量遷瑛都司軍

職。帝以瑛歷練老成,累有軍功,改授都指揮同知,仍聽總兵官鎮守調用,以其

子鐩為知府。

成化元年遣兵科給事中王秉彝齎敕獎諭瑛父子,並賜銀幣。二年命給瑛父母

妻誥命,從總兵趙輔請也。十四年,瑛卒。瑛自襲父職,頻年領兵於外,多所斬

獲。歷升知府、參政、都指揮使。年且八十,尚在軍中。既卒,鐩以誥請,帝

念其勞,特賜之。十六年,田州府土目黃明作亂,知府岑溥避入思恩,鐩會鎮

守等官討平之。巡撫朱英請獎鐩功。鐩死,子浚襲。

弘治十二年,田州土官岑溥為子猇所殺,猇亦死。次子猛幼,頭目黃驥、

李蠻構難,督府命浚調眾護猛。驥厚賂浚,並獻其女,且約分地與浚。浚以兵屬

驥,送猛至田州。不得入,猛遂久留浚所。及總鎮諸官攝浚,乃出猛襲知府。浚

從索故分地,不得,怒,約泗城、東蘭二州攻劫田州,殺掠萬計,城郭為墟。浚

兵二萬據舊田州,劫龍州印,納故知府趙源妻岑氏。及總兵官詣田州勘治,黃驥

懼,匿浚所。先是,浚築石城于丹良庄,屯兵千餘人,截江道以括商利,官命毀

之,不聽。會官軍自田州還,乘便毀其城。浚兵來拒,殺官軍二十餘人。官軍敗

之,俘其目兵九人。總鎮及巡按等官請治浚罪,而參政武清納浚賂,曲護之。

浚從弟業少從中官京師,仕為大理寺副三司。總鎮請敕業往諭,兵部以浚稔

惡,非業所能諭責,宜敕鎮巡召浚至軍門,諭以朝廷威德,罪其首惡,反侵地,

納所劫印,並官私財物,乃可赦。總督鄧廷瓚奏:「浚屢撫不服,請調官軍土兵

分哨逐捕按問。如集兵拒敵,相機剿殺,並將田州土官岑猛一併區處,以靖邊疆。

」十六年,總督潘蕃奏:「浚僣叛,當用兵誅剿。今浚從弟業以山東布政司參議

在內閣制敕房辦事,禁密之地,恐有泄漏。」吏部擬改調,而業亦奏乞養去。十

七年,浚掠上林、武緣等縣,死者不可勝計。又攻破田州,猛僅以身免,掠其家

屬五十人。總鎮以聞,兵部請調三廣兵剿之。十八年,總督潘蕃、太監韋經、總

兵毛銳調集兩廣、湖廣官軍土兵十萬八千餘人,分六哨。副總兵毛倫、右參政王

璘由慶遠,右參將王震、左參將王臣及湖廣都指揮官纓由柳州,左參將楊玉、僉

事丁隆由武緣,都指揮金堂、副使姜綰由上林,都指揮何清、參議詹璽由丹良,

都指揮李銘、泗城州土舍岑接由工堯,各取道共抵巢寨。賊分兵阻險拒敵,官軍

奮勇直前,援崖而進。浚勢蹙,遁入舊城,諸軍圍攻之。浚死,城中人獻其首,

思恩遂平。前後斬捕四千七百九十級,俘男女八百人,得思恩府印二,向武州印

一。自進兵及班師僅逾月。捷聞,帝以蕃等有功,璽書勞之。兵部議浚既伏誅,

不宜再錄其後,改設流官,擇其可者。以雲南知府張鳳升廣西右參政,掌思恩府

事,賜敕。

正德七年增設鳳化縣治。時初設流官,諸蠻未服,相繼作亂。嘉靖四年,都

御史盛應期遣官軍平之。六年,土目王受與田州盧蘇謀煽亂,勢復熾。新建伯王

守仁受命至,一意招撫,而檄受等破八寨賊,因列思恩地為九土巡檢司,管以頭

目,授王受白山司巡檢,得比於世官。又以思恩舊治瘴霧昏塞,宜更之爽塏。於

是擇地荒田建新郡,割武緣止戈二里益之;又議割上林三里,而移鳳化縣治於其

處。蓋寓犬牙相錯之意。巡撫林富謂遷郡及割止戈里應如守仁議,至以三里當設

衛,而並鳳化縣裁之,遂令府治益孤。其後九司頭目日恣,所轄蠻民不堪,知府

陳璜曲加綏戢。目把劉觀、盧回以復土為名,鼓眾作亂。副使翁萬達因有事安南,

計擒盧回殺之,招回從亂者三十餘人。最後東蘭岑瑄詐稱岑浚子起雲,謀復土官,

為九司頭目所縛。萬曆七年,督撫吳文華謂九司日以驕黠,編氓甚少,緩急難恃,

奏割南寧武緣縣屬思恩,自是思恩稱巨鎮雲。

思恩府土巡檢九司,皆嘉靖七年設,曰興隆,曰那馬,曰白山,曰定羅,曰

舊城,曰下旺,曰安定,曰都陽,曰古零。

鎮安,宋時於鎮安峒建右江軍民宣撫司,元改鎮安路。明洪武元年,鎮安歸

附。以舊治僻遠,移建廢凍州,改為府。授土官岑添保知府,朝貢如例。二十七

年,添保上言:「往者征南將軍傅友德令郡民歲輸米三千石,運雲南普安衛。鎮

安僻處溪洞,南接交阯,孤立一方,且無所屬。州縣人民鮮少,舟車不通,陸行

二十五日始到普安。道遠而險,一夫負米三斗,給食余所存無幾,往往以耕牛及

他物至其地易米輸納。而普安荒遠,米不易得,民甚病之。又歲輸本衛米四百石,

尤極艱難。舊以白金一兩,折納一石。今願依前例,以蘇民困。」從之。

永樂中,向武知州黃世鐵侵奪鎮安高寨等地,朝廷遣兵討平之,以其地屬鎮

安。成化八年,知府岑永壽侄宗紹糾集土兵,攻破府治,殺傷嫡母,流劫鄉村,

有司撫諭不服,都指揮岑瑛擒斬之。嘉靖十四年,田州盧蘇作亂,糾歸順州土官

岑瓛攻毀鎮安府,目兵遇害者以萬計。按臣曾守約以聞,帝命守臣治之。時蘇

倡亂,田州無主,鎮安府土官男岑真寶以兵納岑邦佐于田州。歸順州岑瓛,蘇

婿也,及向武州黃仲金皆與真寶隙,乘真寶入田州,蘇遣瓛及仲金襲破鎮安。

真寶聞亂,走還。蘇會目兵追圍之武陵寨,瓛等遂發真寶父母墓,焚其骸,分

兵佔據諸洞寨。真寶訴之軍門,督諭瓛等不退。久之乃解,官軍歸真寶,於是

瓛與真寶互相訐。巡按御史言,土蠻自相仇,非有所侵犯,從末減。於是蘇、

瓛、仲金各降罰有差,真寶亦革冠帶,許立功自贖。二十二年以瑤、僮作亂,

防禦需人,免真寶諸土官來朝。

鎮安所屬有上映洞、湖潤寨。巡檢皆土人,世官。

田州,古百粵地。漢屬交阯郡。唐隸邕州都督府。宋始置田州,屬邕州橫山

寨。元改置田州路軍民總管府。明興,改田州府,省來安府入焉。后改田州,領

縣一,曰上林。

洪武元年,大兵下廣西,右江田州府土官岑伯顏遣使齎印詣平章楊璟降。

二年,伯顏遣使奉表貢馬及方物,詔以伯顏為田州知府,世襲,自是朝貢如制。

六年,田州溪峒蠻賊竊發,伯顏討平之。伯顏請振安州、順龍州、侯州、陽縣、

羅博州、龍威寨人民,詔有司各給牛米,仍蠲其稅二年。十六年,伯顏死,子堅

襲。十七年,都指揮使耿良奏:「田州知府岑堅、泗州知州岑善忠率其土兵,討

捕瑤寇,多樹功績。臣欲令選取壯丁各五千人,立二衛,以善忠之子振,堅之子

永通為千戶,統眾守御,且耕且戰,此古人以蠻攻蠻之術也。」詔行其言。二十

年,堅遣子思恩知州永昌朝貢,如例給賜。

永樂元年,堅死,子永通襲。永通,上隆州知州也,州以瓊代,而己襲父職。

正統八年,賜知府岑紹誥命,並封贈其父母妻。

天順元年,田州頭目呂趙偽稱敵國大將軍,張旗幟,鳴鉦鼓,率眾劫掠南丹

州,又據向武州。武進伯朱瑛以聞,兵部請命瑛及土官岑瑛剿捕。三年,巡撫葉

盛奏:「田州叛目呂趙勢愈獗,殺知府岑鑒,佔據地方,偽稱太平王,圖謀岑氏

宗族,冒襲知府職事。」帝命總兵速討。四年,巡按御史吳禎奏:「奉敕剿捕反

賊呂趙,選調官軍土兵,攻破功饒、婪鳳二關,直搗府城。呂趙攜妻子,挾知州

岑鐸等宵遁。官軍追至雲南富州,奪回鐸等及其子若婿。斬首四十九級,賊眾悉

降。趙以數騎走鎮安府,追及之,斬趙及其子四人,從賊十八人,獲其妻孥及偽

太平王木印、無敵將軍銅印,並鳳旗盔甲等物。復委知府岑鏞仍掌府事,撫安人

民。」田州平,帝遣使齎敕獎諭禎等,並敕鏞謹守法度,保全宗族。

成化元年,遣兵科給事中王秉彝齎敕諭鏞,並賜銀幣,以兵部言其所部土官

狼兵,屢調剿有勞,且有事於大藤峽也。二年,總兵官趙輔奏鏞從征有功,請給

誥命,旌其父母並妻,從之。五年,復以輔言,予鏞官誥。十六年,田州頭目黃

明聚眾為亂,知府岑溥走避思恩。總督朱英調參將馬義率軍捕明,明敗走,為恩

城知州岑欽所執,並族屬誅之。已,溥復與欽交惡。欽攻奪田州,逐溥,殺五十

余家。時泗城州岑應方恃兵強,復黨欽,殺擄人民二萬六千餘,與欽分割田州而

據其地。

弘治三年,總制遣官護溥之子猇入田,為欽所遏,居潯州。按察使陶魯率

官軍次南寧,欽拒敵,敗走。而應復援之入城,陳兵以備。巡撫秦紘請合貴州、

湖廣及兩廣兵剿之,欽勢蹙,乞兵於應,遂匿應所,總鎮官因檄應捕欽。欽從應

飲,殺應父子於坐,收其兵以拒官軍。已而應弟岑接佯以兵送欽至田州界,亦殺

其父子以報。事聞,廷議仍命溥還田州。九年,總督鄧廷瓚言溥前以罪革職,比

隨征有功,乞復其冠帶,領土兵赴梧州聽調,從之。十二年,溥為子猇所弒,

猇亦自殺。次子猛方四歲,溥母岑氏及頭目黃驥護之,赴制府告襲。歸至南寧,

頭目李蠻來迎。驥慮蠻奪己權,殺其使。蠻率兵至舊田州,驥懼,誣蠻將為變,

乞以兵納,乃調思恩岑浚率兵衛猛。浚受驥賂,納其女,挾猛,約分其六甲地。

比至田州,蠻拒不納,驥復以猛奔思恩,幽之。事覺,廷瓚檄副總兵歐磐等攝浚,

久乃出猛,置於會城。得奏,命猛襲知府。驥、浚怒其事之不由己出也,要泗城

岑接、東蘭韋祖鋐各起兵攻蠻。接兵二萬先入田州,殺掠男女八百餘人,驅之

溺水死者無算,括府庫,放兵大掠,城郭為墟。浚兵二萬攻舊田州,據之,殺掠

男女五千三百餘人,蠻逃去。副總兵歐磐、參政武清等詣田州府勘治,遣兵送猛

還府。驥懼罪,匿浚家,有司請治浚罪。

初,蠻之迎猛也,無他念,及猛在外,蠻守土以待其歸。驥爭權首亂,浚、

接、祖鋐黨惡,以致茲變。清受浚賂,曲右之,且誣蠻佔據府治,阻兵弄權,

事竟不直。於是廷瓚言思恩岑浚罪惡,正在逐捕,而田州岑猛亦宜乘此區畫,降

府為州,毋基異日尾大之患,從之。十八年,廷議以思、田既平,宜設流官;岑

猛世濟兇惡,致陷府治,宜降授千戶,而遴選才望者假以方面職銜,守田州,仍

賜敕以重其權。帝然之,於是以平樂知府謝湖為右參政,掌府事。

時岑猛已降福建平海衛千戶,遷延不行。及湖至,復陳兵自衛,令祖母岑氏

奏乞於廣西極邊率部下立功,以便祭養,詔總鎮官詳議以聞。總督陳金奏:「猛

據舊巢,要求府佐,不赴平海衛。參政謝湖不即赴任,為猛所拒,納饋遺而徇其

要求,宜逮間。」時猛遣人重賂劉瑾,得旨,留猛而褫湖,並及前撫潘蕃、劉大

夏,猛竟得以同知攝府事。猛撫輯遺民,兵復振,稍復侵旁郡自廣。嘗言督撫有

調發,願立功,冀復舊職。會江西盜起,都御史陳金檄猛從征,猛所至剽掠。然

以賊平故論功,遷指揮同知。非猛初意,頗犯望。

正德十五年,猛奏:「田州土兵每徵調,輒許戶留一二丁耕種,以供常稅。

其久勞於外者,乞量振給,免其輸稅。」從之。

嘉靖二年,猛率兵攻泗城,拔六寨,遂克州治。岑接告急於軍門,言猛無故

興兵攻寨。猛言接非岑氏后,據其祖業,欲得所侵地。時方有上思州之役,徵兵

皆不至,總督張嵿以狀聞。四年,提督盛應期、巡按謝汝儀議大征猛,條征

調事宜,詔報可。而應期以他事去,詔以都御史姚鏌代,命懸金購猛。然鏌知猛

無反心,猛方奏辯,鏌亦欲緩師。而巡按謝汝儀與鏌卻,乃誣鏌之子淶納猛萬金,

廉得淶書獻之。鏌惶恐,乃再疏請征。於是部趣鏌剋期進,鏌偕總兵官朱麒發兵

八萬,以都指揮沈希儀、張經等統之,分道併入。猛聞大兵至,令其下毋交兵,

裂帛書冤狀,陳軍門乞憐察。鏌不聽,督兵益急,沈希儀斬猛長子邦彥於工堯隘。

猛懼,謀出奔,而歸順州知州岑璋,猛婦翁也,其女失愛,璋欲藉此報猛,乃甘

言誘猛走歸順,鴆殺之,斬首以獻。

六年,鏌以田州平,告捷京師,乃請改田州為流官,並陳善後七事,詔俱從

之。

鏌留參議汪必東、僉事申惠、參將張經以兵萬人鎮其地,知府王熊兆署府事。

會必東、惠皆移疾他駐,惟經、熊兆在府,兵勢分,防守稍懈。於是逆黨盧蘇、

王受等乃為偽印,誑言猛在,且借交阯兵二十萬,以圖興復。蠻民信之,聚眾薄

府城。經出擊,兵少不敵,欲引還,而城中陰為內應,呼噪四齣,官軍腹背受攻,

力戰不支,突圍渡江走,賊逼其後,爭舟溺死者甚眾。賊沿江置闌索,伏葯弩,

夾岸並起。官軍且戰且行,抵向武,失士卒三四百人。賊遂入據府城,燒倉粟以

萬計。御史石金上其事,頗委罪前撫盛應期生事召釁,而給事中鄭自璧因請仍檄

湖廣永順、保靖兵并力剿賊。帝以四方兵數萬方歸休,豈可復調,命再計機宜以

聞。

時盧蘇等雖據府叛,佯聽撫,遣人迎署府事王熊兆。而其黨王受等糾眾萬餘,

攻據思恩城,執知府吳期英、守備指揮門祖蔭等。已而釋期英等,亦投牒上官,

願聽招撫。都御史姚鏌以兵未集,姑受之以緩其謀。遣諜者檄東蘭、歸順、鎮安、

泗城、向武諸土官,各勒兵自效,且責失事守巡參將等官立功自贖。復疏調湖廣

永、保土兵,江西汀、贛畬兵,俱會於南寧,并力進剿。帝以蠻亂日久,鎮巡官

受命大征,未及殄絕,輒奏捷散兵,使餘孽復滋,罪不容逭。姑赦前過,益圖新

功。乃起原任兵部尚書新建伯王守仁總督軍務,同鏌討之。

時受既入思恩,封府庫,以賊兵守之,而自攻武緣。守巡官鄒輗等率兵至思

恩,思恩千夫長韋貴、徐伍等遣壯士由間道入城為內應,夜引官兵奪門,殺賊二

十餘人,收府印及庫物,護送期英於賓州,因招撫城中未下者。時受攻武緣甚急,

參將張經堅壁拒守。鎮守頭目許用與戰,斬其渠帥一人。賊見援兵大集,乃遁去。

鏌以聞。

帝以田州、思恩賊鋒雖挫,首惡未擒,仍令守仁亟督兵剿撫。守仁威名素重,

及督軍務,調兵數萬人至,諸蠻心懾。守仁至南寧,道中見受等勢盛,度亦未可

卒滅,上疏極陳用兵利害。兵部議以守仁所見未確,復陳五事,令守仁詳計其宜,

於是守仁又疏云:

臣奉命於去年十二月至廣西平南縣,與巡按御史石金及藩臬諸將領等會議。

思、田禍結兩省,已逾二年。今日必欲窮兵盡剿,則有十患。若罷兵行撫,則有

十善。臣與諸臣,攄心極論,今日之局,撫之為是。

臣抵南寧,遂下令盡撤調集防守之兵。數日內解歸者數萬,惟湖兵數千,道

阻遠,不易即歸,仍使分留南寧,解甲休養,待間而動。而盧蘇、王受先遣其頭

目黃富等訴告,願得歸境投生,乞宥一死。臣等諭以朝廷威德,令齎飛牌,歸巢

曉諭,期以速降無死。蘇、受等得牌,皆羅拜踴躍,歡聲雷動。

尋率眾至南寧城下,分屯四營。蘇、受等囚首自縛,與頭目數百人赴軍門請

命。臣等復諭之曰:「朝廷既赦爾罪,爾等擁眾負固,騷動一方。若不示罰,何

以雪憤?」於是下蘇、受于軍門,各杖一百,乃解其縛。又諭之曰:「今日宥爾

死者,朝廷好生之德;必杖爾者,人臣執法之義。」眾皆叩首悅服,願殺賊立功。

臣隨至其營,撫定其眾七萬餘人,復委布政使林富等安插,於二月二十六日悉命

歸業。是皆皇上至孝達順之德,神武不殺之威,未期月而蠻民率服,不折一矢,

不傷一人;而全活數萬生靈,即古舞干之化,奚以加焉。

疏聞,帝嘉之,遣行人齎敕獎賚。於是守仁復疏言:

思、田久構禍,荼毒兩省,已逾二年。兵力盡於哨守,民脂竭於轉輸,官吏

疲於奔走。地方臲卼,如破壞之舟,漂泊風浪,覆溺在目,不待智者而知之矣。

必欲窮兵雪憤,以殲一隅,無論不克,縱使克之,患且不測。況田州外捍交阯,

內屏各郡,深山絕谷,瑤、僚盤據。使盡誅其人,異日雖欲改土為流,誰為編戶?

非惟自撤其藩籬,而拓土開疆以資鄰敵,非計之得也。

今岑氏世效邊功,猛獨詿誤觸法,雖未伏誅,聞已病死。臣謂治田州非岑氏

不可,請降田州府為田州,而官其子,以存岑氏之後。查猛有二子,長邦佐,自

幼出繼為武靖州知州。武靖當瑤賊之沖,邦佐才足制馭,宜仍舊職。而今所建州,

請以猛幼子邦相授吏目,署州事,俟后遞升為知州,以承岑氏之祀。設土巡檢諸

司,即以盧蘇、王受等九人為之,以殺其勢。添設田寧府,統以流官知府,以總

其權。

從之。惟以守仁所奏岑猛子,與撫按所報異,令再覆。

於是守仁言:「臣初議立岑氏后,該府土目及耆老俱言岑猛本有四子:長邦

佐,妻張氏出;次邦彥,妾林氏出;次邦輔,外婢所生;次邦相,妾韋氏出。猛

嬖溺林氏而張失愛,故邦佐自幼出繼武靖。邦彥既死,邦佐得武靖民心,更代亦

難其人。欲立邦輔,土目謂外婢所生,名實不正。惟邦相系猛正派,質貌厚重,

堪繼岑氏。故當時直謂猛子存者二人,亦所以正名慎始,杜後日之爭也。」疏上,

如議行。

八年,守仁于思、田既議設流官,又議移南丹衛於八寨,改思恩府城於荒田,

改設鳳化縣治於三里,添設流官縣于思龍,增築五鎮城堡於五屯。及侍郎林富繼

之,又言:「田州界居南寧、泗城,交通雲、貴、交阯,為備非一,不宜改設流

官。南丹衛設在賓州,既不足以遙制八寨,遷八寨又不得以還護賓州。為今日計,

獨上林之三里,守仁所議設縣者,可遷南丹衛於此。夫設縣則割賓州之地以益思

恩,是顧彼而失此也。遷衛則扼八寨之吭以還護賓州,是一舉而兩得也。然不宜

屬田州,而仍屬南寧為便。」其議與守仁頗有異同,詔從富言。

初,邦相兄邦彥有子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給養田。其後邦相惡蘇專

擅,密與頭目盧玉等謀誅蘇及芝。蘇知之,會邦相又侵削二氏原食莊田,二氏遂

與蘇合謀,以芝奔梧州,赴軍門告襲,蘇又為芝疏請。尋令人剌邦相,邦相覺,

殺行剌者。而蘇遂伏兵殺盧玉等,以兵圍邦相宅,誘邦相出,乘夜與瓦氏縊殺之。

巡按御史曾守約以聞,帝命守臣亟為勘處。蘇之殺邦相也,歸順、鎮安、泗城、

向武諸土官群起構難,互相訐奏。當事者謂以岑芝承襲未定,田州無主,致令鄰

封覬覦,當給札付令芝管事。蘇又請早給芝冠帶,以撫田州,而自悔罪,願里糧

立功,及追補累年所逋糧賦。巡按御史諸演疏聞,部議以土蠻自相仇殺,當從末

減,皆令立功,方准贖罪復官。

三十二年,芝死,子大壽方四歲。土人莫葦冒岑姓,及土官岑施,相煽構亂,

提督郎檟奏令思恩守備張啟元暫駐田州鎮之,報可。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婦瓦

氏以狼兵應調至蘇州剿倭,隸於總兵俞大猷麾下。以殺賊多,詔賞瓦氏及其孫男

岑大壽、大祿銀幣,余令軍門獎賞。四十二年以平廣西瑤、僮功,准岑大祿實受

知州職。

泰昌元年,總督許弘綱奏:「田州土官岑懋仁肆惡起釁,窺占上林,納叛人

黃德隆等,糾眾破城,擅殺土官黃德勛,擄其妻女印信,乞正其罪。」詔令岑懋

仁速獻印,執送諸犯,聽按臣分別正法,違則進剿。天啟二年,巡撫何士晉請免

懋仁逮問,各率土兵援剿,有功優敘,從之。

田州世岑氏,改流者再,而終不果。盧蘇再叛弒主,終逸於罰,論者以為失

刑雲。

上林在田州東,宋置,隸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黃嵩歸附,

授世襲知縣,流官典史佐之。

恩城州,唐置,宋、元仍舊。明初因之,隸廣西布政司,朝貢如例。成化十

九年,知州岑欽,田州土官岑溥叔也,相仇殺。溥敗,欽入田州,焚府治,大肆

殺掠。溥訴於制府,下三司官鞫理。弘治三年,欽復入田州,與泗城土官岑應分

據其地。巡撫秦紘請調兵剿之。兵部言兵不可輕動,惟令守臣諭令應縛欽自贖。

五年,欽走岑應所借兵,總鎮檄應捕之,欽遂殺應父子。已而應弟接佯以兵送欽,

亦殺欽父子。有司以恩城宜裁革,從之,州遂廢。

上隆州,宋置,隸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明因之。后改隸布政司。洪武十九

年,上隆知州岑永通遣從子岑安來貢,賜綺帛鈔錠。洪熙元年,土官知州岑瓊母

陳氏來朝,貢馬,賜鈔幣。宣德四年以陳氏為知州。時瓊已卒,無子,土人訴於

朝,願得陳氏襲職,故有是命。

都康州,宋置,隸橫山寨。元屬田州路。洪武間,為蠻僚所據。三十二年復

置,隸布政司。土官馮姓。其界東南抵龍英,西至鎮安,北至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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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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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十八 列傳第二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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