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一章 反轉

12.第十一章 反轉

Chapter11歷史重演——Historyrepeatsitself

人這種生物有個特點,就是想太多。聖經里,自從人類偷吃了智慧果后就有了各種紛紛擾擾。傻白甜一般不是背後有人就是先天智商沒跟上,為了合群,每個人都想那麼多的時候,一個人不想太多,基本就是吃悶棍的命。

除非特別的有思想覺悟,準備六根清凈羽化升仙的那種。

樂若華只是輕戳了一句,就讓本就對他心懷愧疚的劉熠方寸大亂,連帶之後也有點迴避他——這總算是讓樂若華鬆了口氣。

與其說樂若華不習慣別人對他好,不如說他覺得被寵愛是一件很有壓力的事。

從他針對任務所做的一系列方針也可以看出,說是樂若華寧願天下人負我我不負天下人,不如說這種人是不喜歡欠人。他和誰都要算的清清楚楚,只要他覺得我不欠你,他對於轉身就走人翻臉不認人是毫無壓力的。

世界上真的存在那種比起兩個人相伴,更適合一個人生存下去的人。

樂若華和劉熠這邊有了小糾葛,外人不知道,別人看到的只是這幾天劉總裁沒再黏樂若華那麼緊了,還有點淡下來的樣子。看到這樣的表象,大家圍觀有之,猜測有之,心思活絡的人也開始蠢蠢欲動了起來。

要說錢與利,還真是個好東西。劉熠在商務圈子裡混得不錯,關鍵是他的年齡還不到30。可惜他高調出櫃,和他同階層或者高一些背景的就算看中了劉熠的能力,也不會想把自家女兒往火坑裡推。只是交好,但並沒有聯姻的想法。但是撇去他們,還有的是想要改善自己生活的平民階層男女趨之若鶩——這並沒有什麼對錯,人往高處走,如果可以讓自己生活的更好,又不是去偷去搶去騙,不是去睡老男人,就算是當了個三,也是兩個人你情了我願,不能都算自己一個人的鍋是不?抱著這樣的想法,劉熠最近『不經意』遇見的人就多了起來。

正所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沒這種想法的公司職員看著一撥人孜孜不倦的走路製造偶遇文件製造機遇,抱著一部人看好戲一部分糾結對方萬一成功了就羨慕嫉妒恨的心情,看著樂若華的眼神也開始有點不對了。對此樂若華完美的無視了所有的視線攻擊,該做什麼工作還是做什麼工作,晚上回家和劉熠的相處也是照舊自然無比。比起他劉熠反而有點受不了。

當有人對另一個人大獻殷勤的時候,曖昧只會出現在雙方其實都首肯的境況下,要說做到別人都知道就當事人不知道還是挺困難的。然而劉熠是過過一輩子的人了,已經沒那種被人追被人喜歡就會暗爽的心情,他完全沒有玩曖昧的耐性,拒絕的乾脆利落,一點妄想都沒給人留。

其實前世今生,劉熠都是那種心裡只能裝那麼一個特別特別特殊的人的那類人。他也是從年輕時代走來,自然也體會到被眾人簇擁,被他人追捧時的難以抗拒的感覺,亦理解那種知道不該接受,可是心理上不想拒絕的心態。只是即使如此,他都堅持感情上的忠貞,他也蠻佩服那些所謂我愛她,也愛另一個人難以抉擇的人,因為人的精力畢竟有限,你究竟要怎麼做到哪個都愛的?

只能說,被神明製造出的『容器』,不管是哪種身份哪個世界,樂若華都不得不承認,對方的三觀特別正,甚至思想上都可以算是人類的典型範例。

「回來了?」

「恩。」回到家,劉熠隨意的撤掉領帶,摸了摸走過來的少年的頭,「娛樂圈不是那麼好轉型的,好在王福潤可以撐著場子。林雲峰事先也安排好了人脈,挖角都差不多了。今天剪綵的時候,HTR娛樂公司那邊來的人的眼色真是,嘖嘖。」

在外人看來疏遠的兩人其實舉手投足自由一番溫馨,只是一個動作一個眼神一句隨口之語,都會讓人覺得隔絕於兩個人之外。

想到今天桌子上的那封邀請函,劉熠眼色微沉,摟著少年坐在沙發上,他沉吟了下才開口,「M國那邊富豪榜排名前十的富豪弄了一個國際CEO聚會。我今天也收到了邀請。」

這封邀請函,就是前世那場交易的□□,是劉熠難得帶樂若華去參加的應酬。可笑的是,劉熠是真的不知道這次應酬的真意。但是其他應酬都不將人帶去露臉,偏偏是這種應酬把人帶去,怨不得人多想。

可是那時候樂若華究竟是用怎樣的心情接受這種猜測,劉熠想他大概永遠也不會知道了。

只是應該是慘烈到難以想象吧,畢竟這種猜測太過殘酷。所以樂若華最後也用比這更執著的死亡進行了報復。

這一世則恰恰相反,劉熠基本上哪裡聚會應酬都會將樂若華帶上,除了一些他覺得沒意義又累人的飯局,還有就是……這場。

即使他能確定歷史不會重演,可是他也絕不會再讓樂若華有任何機會接觸這個聚會。

絕不。

「那倒是……」樂若華果然也是有些驚訝,他想了會兒才回答,「不錯。」

並非妄自菲薄,只是劉熠實在不應該算在該被邀請的名單內,但是想到他們的目的,對於廣撒網劉熠大概就想的通了。或者說,出於那種目的,邀請與他們同階層的一些人才是幌子,他們巴不得邀請更多一些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商業家族才是。

果然,有點腦子的都會多想一下他們邀請的目的。

樂若華看了看劉熠緊鎖的眉,安慰道,「如今法治社會,又是言論自由。不管他們想幹什麼,總不會直接和法律道德對上了。」

「說是這麼說,不過輪到他們那個層次,他們想要什麼,就會明面上告訴你他們能給你什麼。基本就相當於就是在你面前挖個坑,你知道,可是你想要坑裡的東西,他們就問你跳不跳吧。」

「……倒也公平。」樂若華話音剛落,劉熠的臉色就變了。

「你怎麼會這麼想!?」他幾乎是厲聲喝道,樂若華被嚇了一大跳。

意識到自己反應過激,劉熠穩了一下聲線,「抱歉,我只是並不喜歡這種做法。」他試圖讓樂若華明白其中的問題,「你前幾天不是看了一部M國的電視劇,就好像是和惡魔做交易一樣,最後總歸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你在說什麼啊。」樂若華看了劉熠一會兒,笑了起來,彷彿沒看到那雙在陽光下會呈現出暖色的棕色眸子深處醞釀起的風暴,「能夠在走投無路的時候,被人告之你還有對方想要的東西可以來換得生機,有什麼好抱怨的呢?要知道大部分的人,臨死前想有這樣的機會都沒呢。」

似是嫌刺激不夠,樂若華嘴角掛著三分弧度,笑得意味深長,「有的人在死前充滿憎恨與不甘,可是那又怎麼樣?至少他死的時候,迫害他的人,或者他認為迫害他的人們,踩在他的屍體之上笑得得意。這種時候,如果可以的話,不管出賣什麼、交換什麼,只要有誰願意提供這個機會,那麼就一定會緊緊抓住,絕不拒絕、絕不放手吧。」

「可惜的是,大部分人依舊懷著怨恨死去,沒有人願意出手對他們說,我可以幫你復仇,只是要用靈魂做交換……這樣的話。」

「……若華……」劉熠愣了半晌,「你……」

樂若華話鋒一轉,語調忽然就輕鬆了下來,連帶著有些沉滯的氣氛也一松,「跑題了,我就是想說,既然是明面上的坑,會去跳的人,自然也是想清楚了,覺得這樣的交換是值得的。也就是姜太公釣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之蜜糖,彼之□□這類的故事吧。」

說得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劉熠,難道你不覺得我說的對嗎?」樂若華用一種我以為我們很有共同語言的眼神瞅著他,「我以為商人的話還是很能理解這種事的來的。」

「就是因為我是商人,所以知道這招簡直太好用了!」劉熠忍無可忍戳了戳樂若華的腦門,「就是因為很多人也抱著這樣的想法,所以明謀反而比陰謀要好。我一直以為你更聰明一點,結果還是芸芸眾生的一員啊。」劉熠特別恨鐵不成鋼,「果然你還是要待在我的身邊,不然絕對會被吃的骨頭都不剩。」

然後劉熠就發現,樂若華臉紅了。白皙的皮膚染上粉紅的色澤,配上樂若華有些過於精緻的外貌,以及仿若星辰的亮的驚人的眸子,劉熠發現自己可恥的……硬了。

於是下一秒,這位金主就沒忍住把人給撲了。

金主金主,一般來說都是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只是到了劉熠這邊,上輩子屬於一個出錢一個獨守空房也不用怎麼出力做做樣子就行的狀態,這輩子則是劉熠出錢出力。不是沒被吐槽過怎麼金主反而變成了照顧對方的人,簡直是累贅嘛。然而劉熠那時候是怎麼回答的來著?好像是:照顧久了,思念久了,就成了一種習慣,怎麼會是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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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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