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定要抓住你們
早上九點,第三平行世界薊城法院第一法庭。
「現在就金兀竺控告李曦、郁沉和達子故意傷害罪開庭。」審判長莊嚴地宣布。
他坐在法庭的最前面,高高的庭台讓他能夠審視法庭的一切。
審判長的右邊是證人席,證人席旁邊現在坐著九個陪審團人員,他們背面牆而坐,能見到全庭的審理過程。
與法官面對著的是旁聽席。
旁聽席的最前面,右邊坐著金兀竺及他的律師,左邊分別是李曦和她的律師、郁沉和他的律師及達子和他的律師。
旁聽席第一排右邊坐著李龍,額頭上的長發使他眼睛隱在陰影中,筆挺僵硬的上身顯出了他的緊張。
原告陳述,控告被告故意傷害周雨和孔銘。
李龍細心地聽著每一個字。
「請原告舉證。」審判長說。
原告律師首先舉證的是警察當時的調查結果,表明郁沉和達子都到過案發現場。
被告律師說:「那兒是個公共區域,我的當事人在那出現過說明不了什麼。」
陪審團眾人無動於衷。
原告的第二個舉證,播放了黑衣人和達子的對話。
當說到「李」字時,李曦的心臟砰砰跳過不停。
陪審團的人面上有了轀色。
被告律師辯護:這算不上證據,幾個人在一起聊天吹牛而以!
原告律師:被告所說的時間、地點和最後的結果都與此案吻合,這只是吹牛嗎?
達子望向被告席,剛好對上金兀竺吃人的眼神。
他不禁打了個寒顫!這人在哪兒見過呢?
郁沉氣得攥緊了拳頭,衝動地要去打達子,還是旁邊的律師有經驗,用手拉著他,在他耳邊安撫他。
「現在休庭十五分鐘,被告商量接下面是進行有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承認有罪並提供證據的,經證實,從輕處罰。」審判長宣布。
漫長而又煎熬的十五分鐘過去了。
「被告請宣布決定。」審判長說。
李曦:無罪辯護。
郁沉:無罪辯護。
金兀竺的心砰砰跳過不停,只有一個人了。
達子:有罪辯護。
金兀竺雙目一閉,總算輕輕地鬆了口氣。
達子陳述:「我確實參與了傷害周雨,但都是郁沉指使的,而且,我並沒有直接傷害她。」
接著,達子陳述了當天的經過,當然,周雨逃跑后,他們窮追的事實被他說成了他們就走了,沒有追。
暴跳如雷的郁沉要去打達子,被律師按下了,只見他狂吼著:「達子你血口噴人!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休想栽贓在我身上!一會我一定要揍扁你。」
伴隨著郁沉的聲音,剛才一直在旁聽席閉目養神的林放突然睜開了眼睛。
「就是他!」他激動地站了起來。走到證人席。
「你叫什麼名字,請問你要作證嗎?」審判長問他。
「我叫林放,我要做證。」林放肯定地說。
金兀竺的律師走過去,問:「請問案發當天你是不是經過了案發現場?」
「是的,我當時采草藥回來。」
「請問你聽到了什麼,看到了什麼?」律師問。
「我聽見被告席的郁沉和達子,還有幾個人正在商量傷害周雨的細節。」林放說。
「你之後做了什麼?」
「我去報告了孔銘,然後和他一起來救人。」林放說。
伴隨著林放的證詞,郁沉已崩潰!
李曦一身冷汗,但她還是不動聲色地坐在那,反正沒有什麼能證明是她指使的!
「我有話要說!」郁沉突然站起來說。
「允許!」審判長說。
「我承認確實計劃了要傷害周雨,但最終我們並沒有傷害到她,她就被人救走了。」
郁沉和達子保持一致證詞,說後面沒有去追。
倆個人已鬆口,現在該輪到第三個了。金兀竺將恨恨的眼光投向了李曦。
金兀竺的律師走到郁沉身邊,說:「最終害得倆個人失蹤,你的犯罪目的是什麼?」
故意提高聲調的「失蹤」二字,讓郁沉陪受壓力。
他猶豫了許久才說:「是李曦指使的,因為她愛的人,卻只愛周雨!」
啊——
此語一出,全庭嘩然!
大家怨恨的眼神齊齊向李曦射來。
只有李龍,頭低得下巴都要抵著胸了,微微顫抖的身體,不知承載了多少的悲痛!
李曦的律師辯護:說李曦指使,沒有任何證據!他們只是想找替罪羊而已。他們傷害周雨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色!周雨善舞,是超星第一名,而且長得漂亮。
金兀竺:想這麼輕易逃脫,沒門。
郁沉律師:前面播放的錄音中,達子說的「李」,就是李曦。
李曦律師:就算是指使者,姓李的多了,並不能證明就是李曦。
金兀竺律師:我方請求播放錄音。
「以後再不要來找我了。」李曦的聲音。
「美女還真是過河拆橋,事辦成了,朋友都不做了。」郁沉的聲音。
「該給的我都給了,還想怎麼樣?」李曦的聲音
……
播音一放,全庭有些騷動!
金兀竺悄悄地觀察了一下陪審團,個個臉色陰沉,憤憤不平!
看來,李曦是跑不掉了。
「肅靜!」審判長突然大聲說。
法庭中一時鴉雀無聲。
「現在請被告郁沉和達子拿出紙,不許說話,在紙上寫明李曦要你們辦的事是什麼,呈給陪審團。」審判長說。
金兀竺感激地看著審判長,沒想到自己這個世界的審判長這麼可愛!
早上九點,第三平行世界薊城法院第一法庭。
「現在就金兀竺控告李曦、郁沉和達子故意傷害罪開庭。」審判長莊嚴地宣布。
他坐在法庭的最前面,高高的庭台讓他能夠審視法庭的一切。
審判長的右邊是證人席,證人席旁邊現在坐著九個陪審團人員,他們背面牆而坐,能見到全庭的審理過程。
與法官面對著的是旁聽席。
旁聽席的最前面,右邊坐著金兀竺及他的律師,左邊分別是李曦和她的律師、郁沉和他的律師及達子和他的律師。
旁聽席第一排右邊坐著李龍,額頭上的長發使他眼睛隱在陰影中,筆挺僵硬的上身顯出了他的緊張。
原告陳述,控告被告故意傷害周雨和孔銘。
李龍細心地聽著每一個字。
「請原告舉證。」審判長說。
原告律師首先舉證的是警察當時的調查結果,表明郁沉和達子都到過案發現場。
被告律師說:「那兒是個公共區域,我的當事人在那出現過說明不了什麼。」
陪審團眾人無動於衷。
原告的第二個舉證,播放了黑衣人和達子的對話。
當說到「李」字時,李曦的心臟砰砰跳過不停。
原告律師首先舉證的是警察當時的調查結果,表明郁沉和達子都到過案發現場。
被告律師說:「那兒是個公共區域,我的當事人在那出現過說明不了什麼。」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