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黃泉客棧
我叫衛沐光,在國內一所三流大學畢業后理所當然的失業后,從香港的表哥口中得知現在那裡的人死了都沒地方下葬,得租房子存放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能排到骨灰龕位。一看商機滿滿的,本著兩地「精英」聯手賺錢的初衷,就和他一起幹了這行,這種死人旅店,我們也稱之為黃泉客棧。
可是幹起來了才知道資本主義社會錢也不好賺啊,除了每天和上千壇骨灰同住外,有時還得去墳場撿骨頭,碰到沒腐爛的屍體,還得削骨,當然,經常跟死人打交道,那方面的鬼事自然也碰到不少,現在我就慢慢說一說。
黃泉客棧應該是香港特有的,因為地少人多,每年都有四萬多人去世,而骨灰龕位又是有限的。
很多人死了才開始申請龕位,然後要等五六年才有位置,等到了也不便宜,一般貴的四十多萬,便宜的也要十來萬,而私人龕位則更貴,是屬於真正的死不起地方。人死了又沒有龕位,總不能把骨灰放家裡吧。
雖然當局呼籲過把先人骨灰放家裡或者撒公園撒海里去,不過全當無奈的笑話,誰會把先人骨灰放家裡供奉?還撒公園裡?讓那些專家做個表率先。
這樣一來,就造成了我們這一行的繁榮,專門寄存骨灰,在香港這樣的店有七八十家,一間小小的房間能存下上千個骨灰,每個龕位租金五六百塊不等,當然,也有些人交了幾個月的租就沒來了,這樣我們也不能把骨灰扔掉,就只好放進一個大箱子,像貨物一樣的堆積著,沒有錢租龕位的,也可以免費寄放,當然也是放進大箱子里,像存貨一樣存在那裡。
我是零九年過去的,當時畢業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在家待業半年。過年的時候在香港的表舅和表哥回家探親。表哥只比我大一個月,卻一直要求我叫他寶哥,是個人來瘋,以前鄉下條件比較差時回來蹲旱廁也不會嫌這嫌那,什麼都挺好的,就是智商有點讓人著急。
我們在一起玩了兩天後,知道他前年就沒讀了,繼承了表舅的事業,打理著自家的長生店。他準備細分骨灰龕位出租這個領域,大幹一場,只是一個人轉不過來,而這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核心工作不外招人員,都是家屬親戚之類的接手,便邀我過去給他幫忙。
清明前夕辦好工作簽證后,我就過去了。一去我才發現香港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跟內地一些大城市差不多。並且讓我感到不適的是香港到處都是墳山,很多地方前面是高樓大廈,後面就是一階一階的墳山。
香港的長生店大多集中在紅磡,一來這是九龍島的老城區,很多傳統行業都在這,二來這裡有個很出名的紅館,當然不是開演唱會的紅磡體育館,而是紅磡殯儀館。
不過表舅的長生店並不在紅磡,而在慈雲山,是原先強佔的老屋改的。沒錯,是強佔的,香港的法律很好玩,很多沒主的東西誰佔到就是誰的,不會有穿制服的人來說這是組織的。就連房子都這樣,表舅以前是租在那裡的,但是在九七回歸前夕,暗流涌動的香港很多勢力幫派大清算,房東一家都被仇家給活埋了。
房子無主了,於是表舅再住了十年,就成了名正言順的屋主了。因為香港規定一個無主的房子,有人無償居住了十年的話,那這房子就是他的了。以前戰亂時,很多鬼佬回國,房子什麼的都扔在這裡,一些移民過來的人占著了,慢慢就成了主人。
寶哥還有個妹妹,但是個典型的港女,有些看看不起內地,對我的態度也很傲慢。用寶哥自己的話說,她從沒出過香港,加上本地的電視電影拍來拍去還是新界九龍,慢慢以為香港就是整個世界,鼠目寸光,不知道天高地厚。
由於跟表妹有點不對眼,所以我不願意住表舅家,租房子也租不起,十幾平米的隔間都要三四千,就搬到店裡面去住。一開始表舅和寶哥都比較反對,因為長生店都是骨灰,陰氣太重,人不能住。但是我執意這樣,他們也沒反對。
住下后就開始談酬勞的事,寶哥讓我自己開,我開五千,心裡有點虛。但是寶哥卻給我加到月薪一萬,說這是新人行情價。當然我作為表兄弟,肯定不能當成普通員工,所以除了月薪外,每個月還有10%的凈利潤分紅。
這工資有點超乎我的心理預期,一開始還以為資本家的錢好賺,但事實證明錢是永遠不容易賺的,一分功一分酬。第二天我們就要去墳場起墳撿骨頭,一個中年男子找上門,讓我們幫忙起墳,先把骨灰寄存在這裡幾個月,然後帶回內地安葬。
因為香港規定除了永遠墳場外,連棺下葬的,十年內必須起墳火化或者把骨頭裝起來放金塔里去。沿海一帶確實有這種習俗,客家人篤信風水,而屍骨放久了,容易招惹蛇鼠,壞了風水,所以喜歡遷墳,謂之十葬九遷,一遷更比一遷好。而在這裡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地盤太小了,彈丸之地沒辦法,活人佔地盤,死人就遷就一下。
和男子談好價錢后,客戶帶我們去看了下墳地。讓我們看日子起棺,不過寶哥跟我說馬上就要清明了,到時候很忙的,這個活早點弄完結單。所以對客戶瞎掐了掐手指說明天就是起棺的好日子。
白天起棺規矩太多,又要打傘照著屍骨不能被太陽照到,又要避免自己的影子印在屍骸上,費工費時,所以決定晚上我們兩個去起棺。傍晚臨行前,表舅給我們畫了兩張符,說這符是防身用的,情況不是太危急的話不要亮出來。因為符對於陰物來講就是武器,亮了武器就等於撕破了臉,我們做生意的,不管對人對鬼,一切和氣生財。
寶哥看著表舅給的符,不屑的說他自己已經畫了,很工整,不需要他給。但是表舅卻很嚴肅的說符無常形,以靈為力。他現在還沒練出那股力,畫的就是一張廢紙。
表舅還叮囑我把頭髮往後梳,以前干這行的都得剪寸頭或者光頭,不能遮住印堂上的「火」,但是讓我們這個年紀的人剪寸頭明顯不合實際,所以就梳小背頭,亮出印堂就行了。
等表舅交待完一些要注意的事宜后,我們兩個就帶著東西出發了。到墳場時已經晚上九點多了。山腰上望下去一片燈火闌珊,寶哥指著遠處的一片霓虹燈跟我說:「表弟,那裡就是缽蘭街了,今天我們早點收工,寶哥帶你去那喝酒。」
不過那晚我們並沒有去成缽蘭街,因為這個單子的難度超出了我們的預期。
到目標墳后,寶哥似模似樣的點了幾根香,拜了拜。然後我們就開始移磚挖墳了,挖到棺材后,我們站在左邊合力將棺材撬開,然後退開幾步。寶哥拿出帶來的高度數烈酒,各含住滿滿的一口,等會噴在屍骸上消毒。
可是棺蓋撬開后,我倆都傻眼了,先是朦朧月色下棺材裡面散出一股黑氣,等黑氣揮散掉,裡面的年輕女屍居然沒有腐爛,臉上還是完好的樣子,可是客戶給的資料說已經死了七年了啊。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角度問題,我看過去她居然還微微揚起嘴角笑了。我沒見過這陣勢,下意識的張開嘴,含在嘴裡的烈酒向口水一樣流了出來。看向寶哥,等他拿主意,寶哥一動不動的看著女屍,然後喉嚨拱了一下,酒吞了下去,弱弱罵道:「叼你老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