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佩里·梅森」式的律師
佩里梅森式的辯護律師是指那些能夠巧妙地使用心理戰術來使撒謊的政府證人上勾的人。可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策略常有搬起石頭砸自己腳之虞。對證人進行質證幾乎不可能使他承認以前說的都是謊言。對律師或是法學院學生來說,學會在什麼時候使用質證方法,什麼時候見好就收適可而止,什麼時候急流勇退,是大有學問的。
日常的刑事案件審判並不像電視劇中描寫得那樣驚心動魄、一觸即發,實際上審判是在一種磨人而又節奏緩慢的對證中進行的,對交叉質證的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
律師這種以退求進結果適得其反的故事滿筐滿籮。一個辯護律師朋友告訴我,有一回他給一個有前科的委託人辯護,此人出庭作證時律師本想向陪審團證明自己光明正大襟懷坦白,就問委託人他過去是否犯過罪。犯過,那人答道。律師接著又問,他是否有過重大犯罪行為。委託人答道:有過。然後律師要求委託人告訴陪審團他曾幾次被法院認定犯有重大犯罪。這人停下來,掰著手指頭掐算一番,最後他抬起頭來盯著律師的眼睛說,加上這一回,不多不少正好四次。
另一個律師的實踐經歷是一場丈夫被控謀殺妻子的訴訟。雖說並未找到屍體,但有不少明顯的間接證據證明丈夫殺了妻子。辯護律師在最後陳述中對陪審團說,他們現在就要看到一件令人吃驚的事情了:他數到10,那位據稱被害身亡的妻子就會從法庭的大門裡走進來。1、2,律師開始數。數到7時,所有的陪審員都把眼睛抬起來瞧著門口。8、9、10,律師接著數下去。陪審員急不可待地等著,可那門仍然關著,沒有人進來。
這位辯護律師笑了,向陪審團解釋道:看呵,你們每個人都看著門口啦。你們每個人心裡都對那妻子是否真死了有所懷疑。這位律師隨即得意洋洋地宣布:我這個小小的試驗證明你們都懷疑這妻子是否真死了,所以你們得宣布被告無罪。
儘管他的邏輯推理不錯,陪審團還是認定丈夫有罪。事後這位大失所望的辯護律師問一個陪審員,既然所有的陪審員都盯著門口,為什麼她還投票認定被告有罪?我們確實都瞧著門口了,那陪審員回答,可我們也注意到被告可沒有瞧著門口。他知道不可能有人從門口進來。
這類審判策略偶爾也會得手。在猶太同盟案中對帕羅拉的交叉質證就是好例。在該案中我們略施小技使他誤認為我們掌握了某些談話錄音帶。在那種情況下通常法官會立即予以斥責。我的朋友和同事哈維西爾伏格雷特一個鬼點子賊多又膽大無比的刑事訴訟被告辯護律師就曾多次為此受到懲戒而要我為他辯護。
有一回,他的一個委託人被控販賣毒品,那位當場逮捕被告的警官在法庭上作證時指天發誓,說他可以準確無誤地當場指認販毒的被告。這位警官那時蒙在鼓裡,不知道被告有個雙胞胎弟弟,與他長得一模一樣,他就住在被告被捕時待的那個公寓里。開庭那天哈維安排被告的弟弟坐在哥哥應坐的前排位置上,即被告席上。這個調包目的是看看那個警官究竟能否辨別誰是販毒犯。當佩里梅森在電視劇中使用這個伎倆時,警官未能認出這個被告是無辜的。可當哈維故伎重演時聯邦副檢察官立即要求對他實行紀律制裁,後來這事不了了之,可是人們很擔心哈維會被判藐視法庭罪,或給予紀律處分。
這種小謀略因為佩里梅森出了名,可此中蘊藏著危險的陷阱,想要東施效顰的真正刑事訴訟辯護律師萬萬不可粗心大意。這麼干總的說來得不償失,律師用這種策略雖勝算一時,但常常受到攻擊。用這種手腕幾乎不可能獲得佩里梅森式的效應,但一旦成功就會出現電視里的一幕:作偽證的證人被迫坦白交代,渙然冰釋的法官對律師讚不絕口,無辜的被告沉冤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