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言歡

第十三章 言歡

「那個......」矮人嘴巴里塞滿了鮮嫩的牛腰肉,嘴角還有一根蘑菇的柄露出來,他一邊張口大嚼著,一邊和傑斯特搭著話:

「以後您叫我弗加特恩就好啦~~或者簡單點就叫老弗恩!恩,這麼叫大概比較適合你們人類通用語的發音習慣,矮人的名字對你們人類來說總是過於拗口。」

「嘿!你的名字,那可不是一般的拗口......不但人類們叫不習慣,即使我們以口舌伶俐而著稱的侏儒,也是對你們那古怪的發音深惡痛絕啊!」侏儒的伶牙俐齒也因為塞滿了食物的問題而含混不清:

「不過你那一大串名字倒是念的越來越熟練了啊。記得當初第一次趁你自我介紹時偷酒喝,我連著喝了20杯你才念完呢!害死我了,差點沒讓我醉倒!侏儒可不比你們那樣一個個都是純正酒桶......」

「哼!你倒了才好,就沒人和我搶酒喝了!」老弗恩自顧自的給自己斟了一大杯,又倒了一杯推到傑斯特的面前:

「來吧,年輕人!嘗嘗這生命之水,苦艾酒,苦澀中蘊含著甘甜,最真實的生命的味道!」

「啊,傑斯特先生......」正在小口的咬著三明治的薇薇安馬上伸手攔住:「不行的,爸爸說過受傷的人不能喝酒,會影響傷口的癒合!」

「嘿!」矮人表示十分不屑:「小姑娘家懂得什麼,老朽哪次受傷后,不是吃飽喝醉了蒙頭大睡一覺,等起來的時候就恢復的生龍活虎了!酒才是治療傷口最好的良藥!不管是身體的傷口還是心靈的傷口,都一樣管用!」

他握著大塊油膩膩的羊肉,向著薇薇安吹鬍子瞪眼:「你爸爸是誰?讓他過來和我辯論下誰對誰錯!」

「別理他。」埃爾伯沖薇薇安擺擺手:「這老小子又開始發酒瘋了,習慣就好,習慣就好......」

薇薇安聽了矮人的話,心裡也很有點不服氣,但是她又害怕老弗恩對著她吹鬍子瞪眼的樣子,只好嘟著玫瑰色嬌嫩的嘴唇氣鼓鼓的說:

「我爸爸是艾瑪鎮的樂器師萊拉!我相信我爸爸說的才是有道理的!」

「哦?」矮人停止了機械的咀嚼:「萊拉?」他翻著眼睛瞅著天花板,一邊聯想著:

「萊拉......這名字挺熟悉,喂!小姑娘,他的頭髮是不是和你這樣的紫色,但是很直的垂下來的?」

「恩?是啊,你怎麼知道的?」小姑娘很好奇。

「那估計就是了!銀閃的萊拉!沒想到他消失許久,居然是待在這個偏僻的小鎮,還有了個這麼大的女兒......」矮人用旁人幾乎聽不見的聲音喃喃自語。

「呀!大叔,您的樣子突然好奇怪呢!怎麼,您認識我父親嗎?」並沒有聽見他的喃喃自語的薇薇安越發的好奇了。

「呃.......哦.......恩......那個,算是認識吧。」老弗恩顧左右而言他。

「哈!」薇薇安一臉很興奮的樣子:「這麼說,您和我爸爸還是舊識了?不過我可從來沒聽爸爸說過以前居然認識一個矮人呢!那麼......我是該叫您大叔呢?還是老爺爺?」

「呃!」矮人的整張臉也在濃密鬍鬚的掩蓋下不易覺察的紅了起來:

「其實,這個嘛!矮人和人類的壽命長度是不同的,矮人的壽命大概是人類的三倍左右吧。但是呢,每個男性矮人都會在二十歲以後長出鬍子,鬍子!」

他不禁捋捋自己欣長的鬍鬚:「鬍子是每個矮人珍逾性命的東西,所以一生直到死亡都不會進行修剪,如果太長了會影響活動,就只有和人類的頭髮一樣編成辮子紮起來。」

他把自己的鬍子辮放在桌子上,給薇薇安做演示:「所以呢,即使是很年輕的矮人都是蓄鬚的,這也就導致了矮人看起來一個個都好像人類的老頭子!」

他語氣頓了頓:「其實這只是人類的錯覺罷了!比如我!走到哪裡都是被你們人類大叔、大叔的叫!然後我自己也只能很無奈的自稱老朽......真是一個悲劇啊!其實呢,我今年才剛剛過了90歲的生日而已!這相當於,這相當於......」

他掰著手指算了算,然後用非常不好意思的曖mei的眼神望了旁邊英俊的傑斯特一眼:「也就相當於人生才剛剛過了三分之一啊!也就是......也就是這個小兄弟的年齡階段罷了!」

說完這段話好像是耗費了矮人全部的勇氣,他很局促的低下了頭,用不安的眼神偷瞄著眾人。

「叮叮噹噹......」傑斯特和薇薇安手中的刀子叉子勺子掉了一桌子,而侏儒則更簡單直接,一口酒就噴了出來。

「我說老弗恩啊.....」侏儒拍著矮人的肩膀,用很憐憫的口氣說:

「我說咱們倆吃飽喝足了,就趕緊趕路,回去交付任務吧......我實在是忍受不了和你一起再在外面丟人啦!」

這個令人捧腹的小插曲,反而使得薇薇安忘記了繼續追問矮人和自己父親的關係。四個人繼續開始掃蕩桌面上的食物,侏儒面前的空盤子已經堆積如山。

「啊!」弗加特恩突然又想起來一件事情:「都說了這麼久的話了,我還不知道您怎麼稱呼哪,騎士先生?」

「我叫傑斯特,傑斯特·塞萊斯凱。來自南方的白石鎮。」

「我叫薇薇安,薇薇安·萊拉,就是艾瑪鎮的居民,然後這個是艾薇兒!」

薇薇安也趕緊自我介紹,她不顧正在努力撕咬一塊兒肉排的艾薇兒對她的抗議,開心的把它高高舉起來。

「傑斯特和薇薇安嗎?恩,老朽記住啦!你們倆的名字還真的挺般配的!嘿嘿!」

「啊?哪有.......」薇薇安趕緊害羞的辯解。

「那麼傑斯特先生也是路過這裡?老朽好奇,可否問下您將往何處?」

傑斯特現在完全消除了對矮人的任何戒心,矮人的直爽、豁達和勇敢非常對他的胃口。

他曾聽父親訴說矮人是一種多麼固執,多麼堅持己見的種族,有時候即使是做出了錯誤的事情也會為了面子問題而堅持錯誤到底。

但是面前這個親切的老弗恩,雖然在一開始冒犯了傑斯特,但是在他察覺自己做錯了事情之後,卻絲毫沒有以固守錯誤作為自己堅持的榮耀,而是馬上低調、誠懇的向傑斯特認錯,這難道不正是表現出了真正意義上的勇敢嗎?

父親就經常用這句話教導他:敢於正視自己的錯誤,才是真正的勇士!而看他穿著的那身華麗鎧甲,無疑就是出身於某個身家顯赫的貴族,這就使的他的退讓更難能可貴。

何況如果當時傑斯特真的和他打起來的話,即使身上不帶傷也估計不是他的對手。

雖然矮人都一直沒顯示出自己任何實力,但是白痴都知道,沒有一定實力的話行走在這個亂世上,估計要不了三天的時間,他身上的價值連城的華麗盔甲就會被剝的連渣都不剩下。

「我將翻過前面的埃希匹斯山,到達西部行省瓦爾諾的首府瓦爾塔拉,向駐紮在當地的第六軍團長薩克拉希斯閣下遞交家父的一封介紹信。然後,如果薩克拉希斯大人接受的話,我會有機會在他麾下的第六王任職吧。」

「哦?」老弗恩顯得有些意外:「原來閣下和軍方有關係啊,希望以後在軍方發展嗎?」

「關於這個......我也是初出家門,只是受到家父所託罷了,他以前曾在薩克拉希斯將軍身邊任職......將來的事情又有誰能預料呢?我只能靠自己慢慢闖蕩了!」

「恩,小夥子很有志氣!實不相瞞,老朽雖然處於自己的立場,對王方沒有什麼好的看法,但是第六軍的薩克拉希斯我也曾經有所聽聞,他確實能算是王中的一股正氣!」

「依照您的膽魄和天賦,您一定能夠在他身邊獲得順利的發展的。也希望您以後能在軍中把這股正氣發揚壯大!這個王國,已經存在著太多的濁流了,而且還漸漸滋生著一些尚且不為人所知的邪惡!」

傑斯特雖然沒有搞懂他話里全部的意思,但是也被他語言中的正氣所感染,堅定的點了點頭。

「不過真的是無巧不相識啊,呵呵!」老弗恩接著說:

「老朽和埃爾伯也是剛從外地趕來,下一站的目的地就是瓦爾諾的首府瓦爾塔拉,看來我們這次還能同路前往呢!真是不錯,終於能不再忍受埃爾伯那該死的絮絮叨叨了,哈哈!哎?」

他指著傑斯特從背上放下來斜靠在椅子上的長劍,語氣中帶著驚喜的顫抖:「傑斯特先生,這......這把劍是您的?」

「恩?」傑斯特覺得矮人的神色有些奇怪:「是我的,就是剛才在路上用它指著您的那一把么。」傑斯特自我解嘲的說。

「哦!該死!」矮人重重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好像我當時真的是發酒瘋來著,居然被這樣的一把劍指著,都沒能引起我特別的注意啊!」

他提高聲調詢問傑斯特:「那麼先生,您能把劍拿來給老朽仔細觀察下么?」

「當然,給您!」傑斯特把劍提起來,用右手送到老弗恩面前:

「其實當時我就注意到了,我這把劍的劍柄上面,有著和您的盔甲上面一樣的六芒星圖案,難道這把劍和您的盔甲還有著什麼樣的淵源?」

「哦......是的,這把劍非常古老,相當古老......」老弗恩的甚至把手上連剛剛狼吞虎咽時都沒有脫下來的手甲給取了下來,露出一對堅定有力,骨節粗大的手掌。

他的雙手從劍柄一直撫mo到劍身,不放過上面每一條雕刻的紋路、每一條微小的突起。彷彿一個熱戀中的情侶在撫mo自己的愛人,帶著傑斯特無法理解的深切而真摯的感情。

「如果老朽沒有看錯的話......」矮人沉吟著,似乎在回憶著很久遠很久遠之前的事情:

「這把劍確實是被我的祖先鍛造出來的,而且,年代甚至應該比老朽身上的這套盔甲還要古老。那個沸騰的年代中誕生了無數的神兵利器,但是您這把劍......無論從材料還是工藝上來講,肯定都能算是其中的上品。」

「喂!小子!」老弗恩一臉嚴肅的說:「我現在告訴你一些事情,你可要聽好了!」

「恩!」傑斯特也極為想知道有關這把劍的一切秘密,他靠近了點,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兩個人的交談終於引起了旁邊的埃爾伯和薇薇安的注意,他們也停止了進食,豎著耳朵湊過來。

「首先,老朽也無法確定這把劍被鑄成的具體年代,或者是出自哪個工匠,因為老朽獲得這方面知識的來源,已經是殘缺不全的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把劍確實是出自矮人之手,這些從這把劍的紋飾圖樣,和材料工藝上能夠看出來。」

「先從紋飾上面說起,這些繁複的紋飾,是矮人王國立國初期好大喜功的表現的最佳證明,那個時代崇尚豪華奢靡的特點造就出了這種風格。」

「然後從鑄造工藝上來說,它雖然華麗的如同一件藝術品,但是卻符合一把利器最完美的比例!手柄的長度、防滑槽的位置、護手的弧度、以及劍鋒的長度和向劍尖的收縮度,能讓握著它的人感覺到它是完美的,一切都恰到好處!」

他抬頭問傑斯特:「你在使用時,有沒有這種感覺?」

「恩!」傑斯特忙不迭的點頭:

「其實最開始我見到它的時候,還挺看不起它花俏的樣子呢,感覺他不夠男子氣概。結果後來用起來真是感覺得心應手,就好像......好像成了自己手臂的一部分一樣,我從來沒有特意練過左手使劍,但是即使我用左手揮舞它的時候,也不會有絲毫的不習慣的感覺!」

傑斯特又想了下,繼續說:「而且,我感覺以它那麼大的體積,重量應該很重才對,但是實際上它卻輕盈無比,揮動的時候感覺就像狂風在後面推著它前進一樣,有很大的助力!」

「那當然!」老弗恩頗為自豪的白了傑斯特一眼:

「你可知道鑄造這把劍的材料是什麼?是秘銀!能不輕嘛!這可是矮人的自豪,立國之本,秘銀啊!傳說中比鍛鋼更為堅固,重量卻只有鍛鋼的一半的夢幻般的金屬!」

「哦!!」傑斯特和薇薇安恍然大悟,同聲驚叫。旁邊的埃爾伯反而見怪不怪,一副坦然的樣子。

「哼!這樣就這麼吃驚拉?」老弗恩更滔滔不絕了:

「還有更讓你們吃驚的在後頭呢!看看這些金色的劍柄、配重球、護手,還有劍身上這些精美的金色花紋,看見了嗎?」

「恩!」兩人紛紛點頭不已。

「這些即使是在寶物堆積如山的矮人王國里,也是了不得的秘寶,更是根本不許流傳到人類世界的唯一的物品,只是提供矮人王室使用的最稀有的金屬-精金!」

老弗恩咳嗽了一聲,接著說下去:「精金!打個比方來說吧,如果秘銀的稀有程度和實用程度相對於白銀的價值是1:1000的話,那麼......精金的稀有程度和實用程度相對於黃金來說,也是1:1000,甚至更高!」

「由於產量過於稀少,鑄造又歸於困難,這種金屬連供應皇室的使用都遠遠的達不到,更不可能成為商品流落到外部世界去了!這種金屬的重量倒是尋常,但是堅硬的程度至少是秘銀的三倍以上!」

「而且這種金屬的熔點極高,受到熱脹冷縮原理的影響幅度也是極小的,所以都用來製作一些永不磨損的精巧儀器,用來做這個劍柄,鏤刻這些花紋上去,老朽還真感到這簡直是無比浪費的行為!」

「本來嘛,做這些部位的話,即使是對於一把全部用秘銀鑄造的劍身,用黃金來做手柄花紋什麼的也足夠彰顯奢侈和華麗了,想不通為什麼要用精金,如此浪費的行為!」

矮人搖了搖腦袋,好像對自己祖先的這個行為表示完全的不理解。

「哦?」他好像又想起了什麼,拍了下自己的大腿,直拍的腿上的鱗甲噹噹作響:

「對了!除非......除非是為了這個原因!」他又拿起劍柄貼近雙眼,仔細中帶著仔細的審視著:

「果然啊!果然!老朽果然是一個鍛造學的天才!」

餐具們又一次叮叮噹噹的掉了滿桌,老埃爾伯很不情願的噴出了最後一口苦艾酒,望著乾涸見底的酒壺哀嘆。

「嘿嘿......」矮人不好意思的笑著:「我要推翻我剛才的一個結論!這把劍不止是完全由矮人鑄造出來的!參與這把劍鑄造的,至少還有一名或者更多的卓越的魔法師!」

魔法師!?這次連埃爾伯的興趣也被提起來了,他一把丟掉手裡那個上一秒鐘還在無限惋惜的空酒壺,飛快的把腦袋湊了過來。

魔法師!這在人類世界里幾乎是一個近乎於矮人珍稀度的存在了,尤其是在達克斯潘這個崇尚軍權和武力的侵略性王國里。

傳說那些法師們一個個都是無神論者,他們不承認創世神、六大主神和十二巡狩天神的存在,他們只崇尚個人的苦修,認為依靠自身的努力,自己的實力也最終能達到和天神同樣強大的水準。

他們努力修習充斥在人世間的每個角落的各種元素的掌控技巧-風元素、火元素、水元素和土元素。他們具有特殊的技能從廣袤的天地之間感受這些元素的存在,並且提取和凝聚它們的力量為其所用。

傳說中,曾經有強悍的魔法師能憑藉一人之力,單手搏殺巨龍。他們甚至能憑空在天上自由飛翔,或者製造出奇妙的魔法道具,在一瞬間把一個龐大的城堡裝進一個小小的口袋,或者是操控一個巨型的傀儡把城牆砸個稀爛。

魔法師們甚至擁有自己的國家-秘銀城邦,那裡是全大陸選擇了魔法之路的修行者的聖地,而且自從建立上千年以來,宣布絕不介入任何形式的戰爭,保持永久性的中立。

這個不設立任何城牆的國家擁有著舉世公認的最龐大的財富,但是有史以來從未有任何一個國家或者勢力敢於去侵佔它的領土,掠奪它的財富。

因為,一些遊走於大陸各地的魔法師們所展現出來的恐怖實力,讓所有稍有智慧和判斷力的生物都能預見到如果惹怒了秘銀城邦這個看似和氣的鄰居,會遭致什麼樣可怕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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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鷲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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