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靈魂遇上狐
愛是什麼?
愛就是喜歡。
那喜歡又是什麼?
一直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竟然會對這個問題一無所知,可笑吧。
不記得他是怎麼了,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從記事起,啊,離這很久了啊!他就孤身一人,人們看不見他,他卻能看見人,不,是比他們看的還清晰!
或許是因為身為一隻孤魂野鬼,老天見他可憐,賞的特異功能吧。。。
什麼時候開始,不再傻傻的觸碰人類與其他種族?
因為那是他已經適應了這種孤身一人的感覺,沒有人觸碰到他,沒有人看見他。
默默的看著一個人拎著東西,從他所謂的身體里穿過去,順暢無比。。。
何時開始他不會哭?
因為他曾經在一間房屋裡哭過,心臟不再陣陣傳來的不再是,讓他不禁嚎啕大哭,可哭了好久,眼淚愣是沒有留下一滴。
可能是因為鬼沒有慾望,沒有感覺,沒有痛感。
自嘲一笑,現在什麼也阻擋不了他了,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笑都忘了,又該怎麼笑啊。
那你知道我為什麼叫他嗎?
因為我忘了我的名字。。。
淚湖艷,這是我作為鬼遇上的第一個朋友,雖然看不見我。
但她的天賦————極強的敏感度和嗅覺,能聞到我的氣息,加上準確的第六感,完美的讓我感到身為鬼第一次不是空虛與孤獨。
她經常會來陪我,陪我哭陪我笑,我彷彿在那瘦弱的身體上看到了我。
骨子裡那股傲氣在叫囂!
也是第一次讓我有一種信念。
一定要保護她!
可,我這副連在她哭的時候,替她擦下眼淚都不行的身體能幹什麼呢?
終於,在淚湖艷馬上要死的時候,我自願的做了她的第二人格。
很不解吧,為什麼要救她?
因為她是我的救贖,唯一的!
還記得她曾燦爛的問我叫什麼名字,當時我以為她在挖我的苦處為笑。
可她給了我一個名字,狼!
我曾說她為什麼要給我的名字是狼,她一臉認真的告訴我。
媽媽說,狐與狼上輩子是戀人!
小小的身影讓我微微失神,看到了什麼,突然微微一笑。
不是哦,我們不是戀人,他們才是。。。
一群頑皮的狼崽在草叢裡大鬧著,哦?不多不少剛剛好十二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