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時期兵制

漢末時期兵制

東漢軍隊以部曲為基本單位,每曲500人,二曲1000人為部,二五制。部上設營編製為5000人,二營為軍。曲下設5屯,每屯100人,屯下設2隊,隊下什和伍。

伍設伍長,什設什長,隊設隊率,斗食。屯設屯長200石,曲設軍候秩600石,部營設司馬千石,可領兵作戰。督尉(僅邊郡設置)比二千石,校尉,中郎將以上皆二千石。

建安年前,曹操對軍隊編製進行了革新。軍隊的軍職升遷制度如下:

伍長—什長—都伯—百人將—牙門將、騎督、部曲督等—別部司馬(軍司馬)—都尉(騎都尉)—校尉—中郎將—裨將軍—偏將軍—雜號將軍—四征、四鎮、前後左右將軍—衛將軍—驃騎、車騎將軍—大將軍

軍階方面,別部司馬及以下都是低級軍職;都尉至裨、偏將軍都是中級軍職,其中都尉、校尉、中郎將平級,各有職所,裨將原是名稱不是職位,即處於輔佐地位的將軍,漢末三國才出現;雜號將軍及以上就是高級軍職,名副其實的正式將軍。

具體軍職設置方面,都尉、校尉、中郎將、將軍諸職前面應該都加有名號,史書往往省略其名號,如典韋傳未記其校尉名號,但在《三國志•少帝紀》裡面記載為「武猛校尉」。

將軍

1.雜號將軍,如討逆奮武等。

2.鎮邊將軍,如鎮北鎮東等。

3.征邊將軍,如征南將軍等。

4.前後左右將軍,(不常設)

5.衛將軍

6.車騎將軍

7.驃騎將軍

8.大將軍

兵種

步兵營,主要武器,長矛.長戟,環手刀,手戟,盾牌。(戟是步兵對戰騎兵主要武器)

射聲營,主要武器,蹶張弩(僅禁軍和邊軍配置)射程200步以上。每步約1.4米.步長弓射程100步左右,環手刀。

騎兵有屯騎營,(漢武帝時為驍騎),越騎營,長水營(匈奴,烏桓胡騎),其中越騎配臂張弩。近戰武器有環手刀,手戟,長矛,長戟,馬槊。

另有斥候,輜重營,兵曹營(壯丁運送糧草—)

漢武時期5萬騎兵征30萬壯丁運送糧草輜重,消耗非常。

軍費

一金(斤)10000錢

戰馬=匹/2~10萬錢

好馬=匹/20萬錢以上

牛=頭/4000~8000錢

豬=頭/600~1800錢

羊=只/300~500錢

軍犬、獵犬=只/1200~2000錢

軍用劍=把/700~900錢

軍用刀=把/660~800錢

弓=把/500~600錢

弩=把/2000~20000錢

弓箭=枝/10錢

弩箭=枝/9錢

盔甲=套/6800~8200錢

馬甲=套/7100~8600錢

每個士兵耗糧=1.8石/月,21.6石/年,合4220錢/年;

每個士兵耗食鹽=3升/月,3.6斗/年,合288錢/年。

每個士兵衣物=3400錢/年

每個士兵每年生活費約8000錢

每匹戰馬耗糧=3.3石/月,39.6石/年,合7920錢/年。

安葬費=人/3400錢

將領撫恤金=人/10~60萬錢

食物類:

主食:

1石=1斛

1石米=17~20公斤左右,1石稻穀=13~15公斤左右

粱米(優良小米)=石/400錢左右

黍米(黃米)=石/300錢左右

大麥=石/220錢左右

粟米(小米)=石/220錢左右

谷=石/220錢左右

豆豉=石/500錢左右

10斤肉≈1石谷(有記載10斤肉合1石谷的價格)

副食:

醇酒=斗/50錢

米酒=斗/30錢

行酒=斗/10錢

餅=冊/30~50錢

牛肉=斤/20錢

豬、羊肉=斤/14~16錢

鹽=石/800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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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

1石=26400克,1鈞=6600,1斤=220,1兩=13.8,1銖=0.57克

1斛=10斗,1斗=10升,1升=10合

1斛=20450,1斗=2045,1升=204.5,1合=20.45毫升

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

1丈=333,1尺=33.3,1寸=3.33,1分=0.333厘米

大畝=0.6916市畝小畝100步一畝,合0.2882市畝

關於畝產

漢代正常年景一般田地一市畝(現代)產粟94—188市斤(現代),平均約為140市斤。小麥100—200市斤,平均約為150市斤.

東吳的鐘離牧「躬自墾田,種稻二十餘畝」應該是種的比較認真的,而且是第一年種,土地的肥力不會有問題,結果「得六十斛米」,換算下來畝產為四斛一斗至六斛之間。又察「吳孫皓時,常歲無水旱,苗稼豐美而實不成,百姓以飢,闔境皆然,連歲不已。」可見東吳的糧食收穫情況是比較差的。這樣看來,東吳的糧食畝產量在六斛以下應該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現在的一畝地是六百六十六平方米畝產水稻是一千五百~一千六百斤左右,摺合成魏晉時期的計量單位是三十八斛三斗左右,再對古今畝地大小面積換算下來二十九斛一斗/魏晉畝,出米率為七成二,粳米出米率是六成八;小麥畝產是七百五十斤左右,即十八斛五斗,對面積換算之後則為十四斛一斗/魏晉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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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統一貨幣,實行黃金和銅錢并行的二等幣制。漢承秦制,因循未改,在兩漢四百餘年中,除短暫時間發生過幣制混亂的情形外,沒有超出過黃金和銅錢二等幣制的範圍。

漢代作為貨幣的黃金,以斤為計算單位,一斤金又稱為一金。《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說:「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黃金一斤。」顏師古註:「以斤名金。」又《史記》卷三十《平準書》《正義》引臣瓚也說:「漢以一斤金為一金。」兩漢朝廷常常以大量黃金賞賜貴族大臣,無一例外都是以斤為計算單位的。

漢初銅錢形制屢變,但從漢武帝時行五銖錢以後,即成定製,所以五銖錢外的錢幣,都未通行多久。漢錢以錢為計算單位,千錢稱為一貫或一緡。漢簡是漢武帝以後的文物,物價大都是用五銖錢計算的,這給我們今天考釋漢簡中的物價以很大的方便。

漢代金、錢二等幣之比價,有很嚴格的規定:一斤黃金等於一萬銅錢。所有漢代文獻都反映了這樣的比值。如《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說:「黃金一斤,值錢萬。」《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正義》說:「漢以一斤金為千金,當一萬錢也。」這裡的「千」字當是「一」字之誤,即是說一斤金為一金,當一萬錢。又如何休《公羊解詁》隱公五年云:「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何休說的「今」,是指東漢。李劍農曾說:「蓋在漢時,金與錢,同為法定之幣,金一斤與錢萬,亦為法定之比值。」這個意見是很對的。漢代文獻中的「黃金」、「金」,是否都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黃金,史學界對此有不同的意見,但漢代作為貨幣的黃金,一斤等於一萬錢,則是沒有疑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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