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
沈透走出柏思集團大門時,正好同一個人擦肩而過。
那個人微微怔了一下,轉過身時,沈透已步下台階,留給他一個美麗的身影。
是她?
葉明軒記得她。
三年前他去香港出差,要住酒店時卻發現錢包不見了。
他正發愁時,一個女孩跑過來問他,「先生,你是不是丟了錢包?」
葉明軒說:「是啊。你怎麼知道?」
那個女孩笑笑,把手中的錢包遞過去,問:「這個是你的吧?」
葉明軒一看果然是自己的錢包。
失而復得,沒有什麼比這個更讓人感到驚喜了。
「你怎麼知道這錢包是我的?」
女孩說:「這錢包里不是有你的照片嘛。」
他才想起,自己的皮夾里確實放了一張照片。
不過那照片是十年前拍的,現在比起當年,五官雖然沒有多大變化,但整個人看上去成熟了許多,想不到女孩眼力這麼好,居然能認出他來。
後來他想感謝她,可女孩什麼都沒要就走了。
當然這事只是他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他也沒刻意去記她。
也以為茫茫人海,他同女孩再遇見的機會微乎其微。
可是——
今天他卻再一次遇見了她,不過顯然女孩已經將他給忘了。
葉明軒望著那個背影凝視許久。
她來這幹嗎呢?
他想起前台接待處應該有登記記錄。
於是他踱步到接待處,敲敲辦公桌,狀似隨意地問:「小美,剛才走出去的女孩來這幹嗎?」
那位被叫做小美的前台工作人員見是帥老闆,趕忙站起身,羞答答地說:「她今天來是簽合同的。」
「簽合同?」
小美見他疑惑,獻寶似的說:「就是利景酒店的廣告合同。」
「哦——」葉明軒故意拉長了聲,瞭然地點點頭。
利景酒店是林立宵手頭上的大項目,這個他自然清楚。
不過他跟林立宵向來不對盤。
當初為了爭利景,兩人已鬧得非常不愉快。
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消息,葉明軒自然不在逗留,「那你忙吧,我先走了。」
小美戀戀不捨地說:「葉總慢走。」
葉明軒走出幾步,想了想,又轉了回來,「噯,剛才那走出去的女孩叫什麼名字?」
小美抬高眉「啊」了一聲,然後說:「那女孩叫沈透。」
心裡卻奇怪,葉副總怎麼會問一個陌生女人的名字,難道兩人有關係?
「沈透。」葉明軒輕輕念了一聲。
不錯的名字。
沈透帶著合同回到印社,卻見凌曉霧和龍明飛拿著鮮花站在門口列隊相迎。
看著他們滑稽的樣子,沈透不由好笑地問:「你們這是幹嗎?」
凌曉霧將花遞過去,「當然是歡迎我們的女神凱旋而歸啊。」
「你們真誇張。」
「應該的嘛。」
凌曉霧拿著合同端詳了好一會兒,這才說:「有這合同今年我就放心了,哪怕跑不到業務,也不怕沒飯吃了。」
沈透喝口水,從凌曉霧手中奪過合同,笑著說:「革命尚未成功,爾等還需努力。」
「切,真沒勁,就不許我高興一下嘛。」凌曉霧眼珠子一轉,想出一點子來,「噯,今天這麼開心,不如咱們晚上出去聚餐吧。你看啊,咱們印社成立以來還沒出去聚餐過呢,是吧?乘今天這麼個好日子,大家high起來啊。」
沈透想想,覺得這個提議不錯,於是就答應了。
酒店是凌曉霧訂的,吃飯唱歌一條龍服務的那種。
下了班,凌曉霧跟龍明飛先過去,沈透想忙完了手頭上的設計再過去。
可沈透這還沒忙完,凌曉霧的追命call就打來了。
「喂,沈老闆,您怎麼還不過來啊?你再不過來,我跟小龍可把菜都給吃光啦。」
沈透將手機開成免提,一邊在電腦上「噼里啪啦」地打字,一邊道:「這就好,你們等不住先吃也沒有問題,我OK。」
凌曉霧故意怪裡怪氣,「那可不行,我們吃得可是公款啊,到時你沒吃,不給報怎麼辦,快來吧。」
「行,知道了。」
沈透敲完最後一個字,保存一下文件,這才關了電腦,拎包趕赴酒店。
到了酒店,沈透走進包間,有點咋舌。
這包間實在太大了,而他們就只有三個人,有點誇張。
「我說曉霧,你還真是打著公款的晃子不心疼啊。就我們仨,至於訂這麼大的包間嗎?」
凌曉霧將她拉進門,笑嘻嘻地說:「還有人呢,我這叫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還有誰?」沈透狐疑地問。
沈透神秘一笑,「到時你不就知道了。」
客人還沒到,點的菜也還沒有上來,龍明飛無事可做,於是站那點歌唱。
他點得都是粵語老歌,唱得還挺好聽。
一曲完了之後,他將話筒遞給凌曉霧,「凌姐,我給你點了歌,你唱吧。」
凌曉霧連連擺手,「不唱,不唱,你自己唱就好了。」
沈透抿嘴笑,凌曉霧是個音盲,唱歌總找不到調,跟鬼哭狼嚎似的,聽她唱歌簡直是活受罪。
以前在遠大也有同事間聚餐之類的活動,起先大家不知道凌曉霧唱歌難聽,都叫她唱,後來唱了一首之後,大家再也沒有叫她唱過了。
都說聽到好歌,耳朵會懷孕,但聽凌曉霧唱歌,懷孕的耳朵會遭流產啊。
兩人正鬧著,包間的門被人敲響了。
凌曉霧「呀」了一聲,沖龍明飛叫道:「快去把音樂關了,咱們的客人來了。」
沈透倒真真好奇,凌曉霧今天請得會是什麼樣的客人,還這麼神秘。
包間門被打開,服務生領著三人走了進來。
有人先叫了一聲,「嗨,沈透,我們又見面了。」
沈透心中一陣哀嚎,她還當凌曉霧會請誰呢?
「你好,簡白。」既然客人都來了,她自然不能失禮。
一個林立宵,一個簡白,還有一個人她不認識。
林立宵走過來,站到她面前,神彩奕奕。
他面色柔和,說出的話帶著脈脈溫情,「沈總請客,不介意我帶兩個朋友過來吧?」
沈透介面道:「當然不介意。簡白我認識。」
林立宵微側頭,指著其中一個人說:「王克增,簡白的丈夫,也是『利景』的總負責人。」
沈透微微張了張嘴,沒想到簡白這麼年輕就結婚了,更沒想到的是她丈夫會跟她的印社息息相關。
「您好,王總。」她伸出手,笑意盈盈。
王克增同她友好地握了一下,然後說:「常聽立宵提起你,今天終於見到了,真是百聞不如一見啊。」
「啊?」沈透大吃一驚,林立宵老提她,他老提她幹嗎?「沒,沒說我壞話吧?」
「當然是好話,他哪敢說你壞話啊,是吧立宵?」王克增朝林立宵眨眨眼。
林立宵抿抿嘴,眼底帶著笑意,不置可否。
「既然大家都來了,不如開菜吧。」凌曉霧龍明飛使了個眼色。
龍明飛趕緊走出包間找服務生去了。
五人落座,林立宵坐上首,他左首邊是沈透,然後是凌曉霧,右首邊是王克增,再是簡白。
凌曉霧站起身給他們倒茶,邊倒邊問:「幾位老闆想喝點什麼,白的紅的還是啤的?」
林立宵撥著筷子說:「就紅的吧,紅的好入口。」
「那王總跟夫人呢?」
王克增望了眼簡白,細心地問:「紅的能喝嗎?」
簡白很爽快地說:「就紅的吧。」
於是大家一致敲定喝紅的。
菜端上來,酒也倒上了。
乘大家不注意,沈透俯下頭,悄悄問凌曉霧,「你怎麼把他給叫過來了?」
凌曉霧夾著菜,輕聲說:「請甲方吃頓飯很正常嘛,而且我這不是在給你們倆製造機會嗎?」
沈透白了一眼,丟下一句,「多管閑事。」
凌曉霧「嘿嘿」笑了兩聲,將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滿酒,端起來說:「我這頭杯呢,要敬林總,感謝他呢願意給我們印社機會。林總,敬您。」
林立宵端起酒杯,朝凌曉霧舉了舉,然後仰頭,一口氣就將杯子里的酒給幹了。
「好。」王克增帶頭鼓掌。
大家見狀,也紛紛鼓掌,氣氛好得不得了。
凌曉霧敬完林立宵,再依次敬下去。
打完通關之後,凌曉霧發現沈透的杯子還是空的。
「噯,你不敬下林立宵啊?」
沈透自知逃不過,只得將杯子倒滿酒,端起酒杯后,說:「林總,這杯我敬你。」
林立宵知道沈透酒量不好,於是說:「我喝乾,你意思一下就好了。」
王克增起鬨,「看吧,看人多會憐香惜玉啊。沈總,你可得記得立宵的好啊。」
簡白故意扯王克增,「就你多事,人家立宵難道不會嗎?要你說。」
王克增趕忙道:「也是也是,算我多事。」
大家一陣笑鬧,沈透臉騰得就紅了,也不知是酒喝的,還是害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