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相遇未有時
只呆到晚上九點多,房間的門才被打開。
來開門的是蕭楠,看情形婚宴應該散了。
沈透沒見到林立宵,沒好氣地問蕭楠,「林立宵呢?」
她想,不管怎麼樣,林立宵都得給她一個解釋吧。
蕭楠依舊笑得很客氣,沈透深度懷疑他是不是只會這一個表情。
「林總他送賓客回去了。」
「走了?那丁文昊呢?」
「丁先生跟林小姐坐飛機去度蜜月了。」蕭楠從口袋中掏出一個信封遞了過去,「哦,這是林總讓我給你的。」
「什麼東西?」
沈透拿過信封,往裡一看,是錢,厚厚的一沓。
「什麼意思?」
「林總說這是今天給您的補償。」
「補償?」沈透冷笑一聲,將那些錢直接甩蕭楠臉上去了,「精神受損能是錢補償的了的嗎?」
沈透轉身要走,可是蕭楠卻攔住她,「沈小姐,天都這麼晚了,我看還是我送您回去吧,林總臨走前交待過的。」
沈透怒道:「用不著你們假惺惺,起開。」
蕭楠見攔不住她只得作罷。
沈透出了酒店的大門,深夜中的冷風吹來,讓她不禁打了個冷顫。
今夜無星,夜空中只有黑壓壓的雲層。
沒下雨,可風卻異常得大。
她拉了拉系在脖頸處的絲巾,然後抬腳向前走去。
走上立交橋時,一陣強風吹來,將她脖子上的絲巾吹跑了。
絲巾在空中飄了好一陣,然後晃晃蕩盪地落在了立交橋外的管子上。
沈透只覺今天真是倒霉透頂,連風都跟她作對。
那條絲巾是她最喜歡的,是母親從香港給她帶回來的禮物。
她站在立交橋內望著那條在管子上安安靜靜躺著的絲巾,然後俯下身,伸長了手去夠它。
可是夠不著,於是她使勁地惦起腳尖。
眼看就要夠著了,卻不知從哪冒出來一雙手,將她給用力地拉扯了回去。
「你這是幹嗎?」有人開口說話,可說出的話一點兒溫度都沒有。
沈透定眼一看,叫出聲,「林立宵!?」
他怎麼會在這裡?
林立宵冷眼看她,「你就為了一個男人,跑去自殺,值得嗎?你蠢,不至於蠢到這種地步吧?」
沈透憤憤地指著他的眼睛問:「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要自殺?」
「你一個人大半夜的跑到這種地方來,不該是欣賞風景吧。」
「你過來。」沈透去扯林立宵的胳膊,然後將他拉到欄杆處,指著管子說:「我的絲巾掉了,我是俯身去撿絲巾。自殺,虧你想得出來。我腦子又沒有進草,會為那樣一個殺千刀的渣男去殉情,我沒那個膽,更不會那麼蠢。」
「不是最好。」林立宵輕輕吐了一句,「你等等。」
他俯下身,只稍稍伸長胳膊就拿到了絲巾。
他將絲巾遞給沈透,「給你。」
沈透拿著絲巾,丟下一句,「別以為你為我撿一次絲巾,我就會對你改觀。」
「不必。」很簡單的兩個字。
立交橋下車水馬龍,即使這個女人不是自殺,如果不小心掉下去也必死無疑,這跟自殺又有什麼區別?
林立宵的眼神閃了閃,唯今之計……「我送你回去吧?」
沈透將絲巾繫到脖子上,這次系得比較緊。
「不用,我自己認識路。」
林立宵沒理睬她的拒絕,可說出的話有點刻薄。
他說:「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動物,我怎麼知道等我走了之後,你會不會做危害自己的事?到時最後一個跟你接觸的人就是我,我可不想去警察局錄口供。」
「嘶,你這人還真是……」
沈透想,這男人太欠奏了,她還真沒法跟他好好相處,但願過了今夜別讓她再遇見。
一連幾周,沈透都沒有外出找工作。
不工作的日子,她覺得簡直舒心死了。
早晨不用早起去擠公交車,晚上不用加班到深夜。
有時間還可以跑跑步,健健身,做做美容,逛逛街。
生活真是美的不要不要的。
雖然偶爾會想起丁文昊那個渣男,但那也只是一剎那的功夫。
她必須要讓這個人在心裡煙消雲散。
她還有自己的生活要過,過去只能是過去,將來才更重要。
在她舒舒心心過日子的時候,有天,她接到了凌曉霧的電話。
凌曉霧說有急事找她商量,叫她立刻趕往金山路。
沈透以為有什麼大事發生,自然不敢怠慢。
出門攔了輛計程車就趕往凌曉霧指定的地點。
到了金山路,凌曉霧已經等在那了。
「你這麼急,找我幹嗎?」
金山路,沈透算熟悉的,因為這裡有一家人才交流中心。
那會兒剛畢業,還沒找到工作的時候,她並是這裡的常客。
「你不會帶我來找工作吧?」沈透指了指不遠處人才交流中心的大門問。
「跟我來。」凌曉霧拉著沈透進了其中一家門麵店。
門麵店有五十來平方米,裡面有四張桌子,桌子上放著四台電腦,電腦旁邊擺放著兩台印表機,一台彩色,一台黑白。
除了這些,還有兩個書櫃、一張沙發、七把椅子,外加一台大型的四合一體印表機。
凌曉霧環顧四周邊說:「這裡原本是家打字店,生意還可以。最近店主結婚了,老公在外地,為了呆在老公身邊,她打算把這家店給盤了。我想著這事不錯,要不幹脆咱倆給盤下,一起干唄。」
「啊?!」沈透驚道:「你不呆『遠大』了嗎?」
「不幹了。麻蛋,丁文昊那二貨盡給我小鞋穿,那意思不就是逼著我走嘛。」
「太壞了吧?」沈透沒想到丁文昊會壞到這種程度,真是瞎了眼,以前怎麼就沒看清楚他的為人。
「我想他可能怕我把你們倆的事給說出去吧。可是他不想要清白,你還要啊,我能幹那樣的事嗎?」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唄。」
「算了算了,不提他了,一提就倒胃口。」凌曉霧挽住沈透的胳膊,「還是想想咱倆以後的事吧。以後呢咱倆就一起干,我相信咱倆一定能成。」
凌曉霧的提議,沈透還是蠻心動的。
誰不想擁有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何更況現在她還在家待業呢。
「可是資金方面……」
「這個不用擔心,這小店呢盤下來也不貴。就二十來萬吧,而且一年的房租也算裡面了。還有營業執照什麼的都有,我們都不用再花時間去辦了。」
沈透有點咋舌,「虧你獅子大開口,二十來萬還不算什麼?我身邊可沒有那麼多的現金,頂多就三四萬。」
凌曉霧想了想說:「我身邊也沒有那麼多現金,不過我可以向我爸媽借,我自己創業,他們總得支持吧。」
沈透知道凌曉霧是本市人,家裡條件還可以,父母都是大學教授,拿出十來萬確實不成問題。
其實她也可以向父母借,可她就怕父母說,一個女孩子在外闖蕩什麼呀,還不如早點回家結婚過安穩日子。
可她就是不想過那種庸庸碌碌的生活,她也有理想有抱負的。
如果一個人的人生在年少時不發光發彩,等老時再去後悔那就太遲了。
所以她想憑藉自己的能力在這個城市站穩腳跟,賺大錢,然後讓父母過上安逸的生活。
凌曉霧的速度果然很神速,不僅向父母借了錢,還約了打字店的老闆談轉讓的事。
這事既然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沈透自然同意。
談好了轉讓的事,接下去就是店面重新裝修。
等裝修好了,就找個好日子開業。
不過在開業之前,有件事把她們兩人給難住了。
就是店的名字還沒取好。
兩人想了好久,想了好多個名字,比如畫王廣告、大江南廣告、興樂印務、巨人印務……
最後兩人決定就取凌透印社。
凌代表的是凌曉霧,透代表的是沈透,兩人名中各取一個,最保守的取名方法,但也不賴。
印務社開張那天,以前的老同事也送了花籃過來。
沈透看見其中有一對是丁文昊送來的,氣得她直接就給扔垃圾堆里去了。
新店剛開張,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那就是業務。
沈透想了個妙招,她知道過幾天人才交流中心就有一個大型的秋季人才招聘會。
她打算印些宣傳單拿到招聘會上去發。
既然是大型招聘會,來的大企業自然也不會少。
只要有企業,哪怕一家,願意將他們的廣告放到她們印社去做,她們就有好日子過了。
招聘會那天,沈透和凌曉霧早早就趕過去了。
果然一些大企業都已在那擺攤。
沈透挨個攤子分發宣傳單,除了宣傳單,她還特意送上一瓶礦泉水。
有些企業的負責人見她這麼有心,自然也就願意跟她多聊幾句。
甚至於有些小企業的負責人說可以考慮一下廣告的事。
這讓沈透和凌曉霧歡喜不已。
漸漸地人並多了起來。
沈透拿著宣傳單和礦泉水在大廳里穿梭,一不小心,差點撞到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