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我被拘留
送走蘇小慧后,我就感覺事情不對勁,本來就是小胖找女友的這點小事,為什麼蘇小慧這樣重視?不對!應該是袁凱很重視,所以袁凱派蘇小慧來找我探聽消息。
做完下午預約的客戶后,我把呂大安和小虹叫過來,對他們講了我的疑慮,兩個人聽了后也感覺不太對勁。
記得上次我和蘇小慧通電話時,蘇小慧已經承認是她替袁凱找的保姆,就是因為小胖突然找了去,才引起了袁凱的懷疑。
呂大安問我,袁凱能懷疑什麼?我點上一根煙,在屋裡來回走動著,我對他們說道:「袁凱不是懷疑,而是害怕!」
「害怕?他怕什麼呀?」小虹問我。
「他怕我們發現他的秘密!」我猛吸了一口煙,我感覺從林輝孩子的死、鳴翠的死都發生的那樣突然和詭異,雖然靜心離家出遊並不能引起我的懷疑,但卻在袁凱別墅里被發現,這裡面究竟是什麼事呢?
呂大安一拍大腿說道:「如果照這樣推測,那靜心可能就沒外出,直接到了袁凱的別墅!」
我沉思了一會兒,靜心不走,去袁凱那裡幹什麼,而且她恨袁凱都想殺了他,怎麼還自投羅網呢?
小虹突然說:「不會是靜心的化身吧?」
難道這是別人喬裝改扮成的靜心?我越想越感覺這裡面的事太離譜了,已經超出了我們普通人大腦思考的範圍。如果真是有靜心的化身,那袁凱設的這個局可真夠大的。
「現在我們還是不要輕易相信那個女人就是靜心了,靜心已經出遊修行去了!估計是看花眼了!」我把煙掐滅,我想袁凱能有這般本事,我真是小瞧他了。現在我們三個人還是統一思想,不要再猜測那個女人到底是誰了?因為離得太遠,看走眼的可能也存在。
呂大安笑著說,「大倉,我們當時也只是看了個側面,但很像,不過你這一說吧,還真不好確定是不是靜心!所以我們讓你分析一下也好!」
「靠!太傷腦細胞了!睡覺去!以後咱們不管人家的事了!與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我剛說完,就聽有人敲門聲,小虹連忙跑去開門。
只見進來的聲音很大,「誰叫林雨倉?我們是公安局的!」
我一聽公安局的人來找我,會不會G市的案件有眉目了,於是我就出來笑著進來的兩名警察打招呼,「警官好!請坐下喝茶!」
我剛說完,只見其中一名警察對我出示了一個逮捕證,「林雨倉,有人告你殺死了鳴翠!現在你已經被逮捕了!請跟我們走!」
我一下就愣住了,這到底怎麼回事。兩名警察上去就把手拷拷在我手上。呂大安與小虹也驚呆了,突如其來的警察,怎麼回事。
「警察同志,林雨倉到底怎麼回事?」呂大安上前與他們理論。兩個警察並沒有理會呂大安,而是帶我直接往門口走去。
「請你們出示警察證!」小虹立刻攔住兩名警察,其中一個警察不耐煩的從兜里掏出警察證向小虹一亮,說道:「請不要妨礙我們公務!」
說完我就被他們帶著上了停在門口的一輛警車,我回頭看了一眼,呂大安和小虹站在店門口很茫然的看著我。
警車走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時間,我從車窗外能看到,這已經是郊區了。
「快下車!」隨著一聲喊,我被兩名警察架著下了車,隨後我就被帶進看守所。對於這個看守所我不太陌生,最早時被袁凱弄進來一次。
我進去后,隨即進入監舍,登記后我被推進了一個小屋裡。只見這所小屋不大,從走廊里的燈光看去,裡面的大炕上躺了五個人,我一看根本就沒我的地方,於是就找了靠近牆的地方坐了下來。
我坐在監舍里,通過門的小窗望著外面,我在想這剛剛發生的一切,就像電影情節一樣,太快了,容不得我去思考。
警察居然說是我殺死了鳴翠,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鳴翠屍體不是已經火化了嗎?怎麼可能是我殺的?一定是袁凱告的我。
我正想著,突然被人踢了一腳,「新來的吧!去給我把尿壺拿來!」我通過小窗的亮光看到一個光頭坐起來沖我喊道。
「在哪呢?」我問這個光頭。
「你NND!在哪?你瞎子啊!」說完就照我頭打了一下,我哎喲一聲大叫!這時門外有人開門,「林雨倉!出來一下!」
我隨後被警察從牢房裡帶了出來,跟前他們沿著這長長走廊往前走,一邊是窗戶,另一邊是一個個監舍。我不知道他們將要帶我到哪去。
走到走廊的盡頭,我被帶到一小屋裡,然後警察讓我坐在一個鐵椅子上,然後鎖死後就離開了。我抬頭一看,只見前面鐵攔桿後面還坐著兩個警察。
「你叫什麼名?」一個警察開始問道。
「我叫林雨倉!」我心想都把我帶來了,還問我叫什麼名,真**麻煩。隨後警察又詢問了我的家庭住址,以及年齡、民族、身份證號碼以及工作等情況,隨後向我出示了筆錄告知我,並嚴重警告我,如果說假話,做偽證就將面臨罪加一等的懲罰。
警察開始問我關於鳴翠的事情了,他們問我當天晚上為什麼去了鳴翠賓館所在房間?我告訴他們去鳴翠那裡,只是她讓我過去商量袁凱公司還賬的事,晚上十點左右我就離開賓館了。
但警察一口咬定,當天晚上是我把鳴翠殺死在房間里。我立即大喊冤枉!但警察說除了我晚上去過,再沒有第二人進去過。
但我向警察說,第二天早晨袁凱過去了,為什麼不問問他呢?警察認為我沒說實話,從鳴翠的死亡時間上看,她死的時間是十點鐘。
我要求警察出示一下鳴翠的屍檢報告,警察看我好像挺懂的,立即不耐煩的說道,「你看了也沒有,在房間發現了你大量的證據!」隨後他們向我出示了鞋印、指紋等物證,並說沒人能證明我在房間做的事情。
我則向警察一再表明,我確實沒有殺死鳴翠,如果不信可以屍檢確認。但屍體早讓袁凱火化了。無論我怎麼解釋,我都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審訊到了後半夜,我已經困得不行了,他們還依然在問我。
就這樣耗費了一夜,他們也沒問出什麼來。我對警察說,鳴翠當時快速火化就是一個疑點為什麼當時不去查,現在來查?
但警察說條件不成熟,現在他們經過了現場勘查,把嫌疑人定在我身上了。審訊無果后,我又被帶進監舍,一進去后,只見以昨晚那個光頭為首的五個人,坐在那裡兇狠的看著我。
我心想壞了,之前聽呂大安說過,牢頭獄霸的事,看來我要遭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