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熟悉聲音

第五十七章 熟悉聲音

是誰啊!什麼時候不好打電話,卻在這個關節眼上打電話給我。

看了看手機屏幕上的來電顯示,是一個陌生的手機號碼。既然是個沒存進手機的號碼,那我就一點都不客氣地掛掉了。有時候我真的覺得行動電話既是個便利,卻也是個麻煩。當你需要別人隨時聯絡到你的時候,只要信號足夠的話,它就能讓茫茫人海中的倆個人直接對話;當老是有陌生人打錯電話或者不斷收到垃圾簡訊時,則感覺煩不勝煩!

掛斷電話才三四秒鐘的時間,電話那頭的人似乎預料到我會掛斷一般地重新撥打進來。我再次掛斷了電話,誰知道這一次對方的重撥速度就更加快了,才短短倆秒之後我的手機就重新催命般地響起。

我有些訝異地看著同一個號碼如此迅速地重複撥打。顧不得背後那輛尚為不明來歷的小轎車,站在一根電線稈旁邊接起了電話:「不管你是誰,有話快說,有屁快放,打錯電話的話馬上滾蛋!」

特地選擇站在電線稈旁邊,是因為有我自己的臨時考慮。不管我身後一路跟來的桑塔納小轎車上是什麼人,是出於什麼目的,我都不可以邊走在路中央邊接電話。

接電話必然會分散了我自己的注意力,那就等於給自己帶來更多一分的潛在危險係數。

另外我還不知道駕駛這輛小轎車的人,對於我突然接起電話會有什麼反應。

而且站在電線稈旁邊,我的眼睛就可以用餘光稍微清楚地觀察一下車牌號碼和隨車人員等情況。就算他們採取突然性的加足馬力,一下子朝我撞擊過來,也還有個電線稈替我擋著,我有足夠的時間閃到一邊。

至於為什麼會接起電話,而不是直接關閉手機,那就更有我自己的一套想法了。關機的話,各方面都不是最佳選擇。萬一那個電話是真的有人有急事聯繫,而我不但不接還關掉手機,那就不好了。而且手機還可以有緊急的用途,隨時保持一個暢通的聯絡渠道,總是比較安全一些。萬一有個三長倆短……

再說我還可以借自己接電話的這個機會,確定地判斷離自己身後大約二三十米的這輛桑塔納小轎車到底是不是真的在跟蹤。剛才蹲在地上系鞋帶的時候,我只是無意間匆匆地瞄到一眼。才短短的幾秒鐘時間而已。如果我系個鞋帶也需要花上倆三分鐘,而沒有引起車上的人懷疑之心,那才是見鬼了呢!除非跟蹤的人是群蠢貨,徹徹底底是群沒長大腦的豬。

果然那輛桑塔納小轎車看我在電線稈旁邊停頓下來接電話,便也慢慢地靠在路邊。幸虧剛才我一直在和方衍對發簡訊,一路上也是走走停停的,不然還真是難免不會引起他們的懷疑。

現在想想就算沒有這個不知道是誰打過來的電話,我也會製造一個不存在的電話。自演自導地接起電話,一舉幾得的事情!

說時遲,那時快!一大串的想法閃過我的腦海,也不過就是一下子的時間而已。

電話那頭的是個女聲:「不管你現在在哪,你也不需要做任何回答,必須按我的話去做!」可是我卻分辨不清楚到底這個聲音屬於女人還是屬於女孩子。只是感覺聲音有些空蕩蕩的,似乎是在一個空曠的大房間里打電話而產生一點回聲的效果。

這個女聲聽上去感覺有些熟悉,卻一時想不起來為什麼我會感覺耳熟呢?我身邊的異性朋友少之又少,幾個有手機的女孩子的號碼都保存過,不可能顯示陌生來電的。而且這個女生的話里,除了命令和果斷之外,沒有任何的語氣!

「現在有人在跟蹤你,想對你下黑手!不要回頭去看,絕對不可以驚動對方!等我一掛斷電話,你馬上想辦法接近人群比較集中的鬧市區。再撥打110報警電話,告訴他們有人意圖襲擊你!如果你不想自己出事情的話,就按我的話去做!」電話那頭的女聲噼里啪啦說了一大堆,絲毫沒有給我插嘴詢問的餘地。我也非常聰明地不去打斷她的話,因為現在的情緒和她所說的完全吻合,絕對不是開玩笑的。

電話那頭的女聲一說完,「啪」地一聲直接掛斷了電話!我有些納悶,為什麼我身邊的朋友都喜歡搶先掛我電話,就連爺爺和方衍都不例外。而且今天連這個陌生的好心人也一樣,直接掛斷我的電話。

不過我非常確定一件事情,那就是電話那頭的那個聽起來蠻熟耳的女聲絕對是友非敵!雖然我還想不出她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能夠在這個時候打電話通知我。但是她說的那麼確定,而且我自己也剛剛證實有人在跟蹤我,我沒有理由不相信她。

只是我有些地方一時想不明白。為什麼這個女聲會知道有人在跟蹤我?難道這些跟蹤的人早有詳細的計劃,而計劃卻泄露了?可是她在電話里所說的話,似乎又沒有提及跟蹤者是以什麼方式來跟蹤的,這樣看來她了解的並不詳細。她應該只是知道有人準備對我動手,而且時間就是現在,但具體的位置和方式卻不得而知,所以臨時打電話通知我!

似乎還有什麼地方,什麼事情,被我遺漏了,被我忽略了……時間太緊了,沒有時間再去想了,先按電話里那個女生的辦法去做。

不都說「有事情,找警察」的嘛?人民的警察為人民,在這個時候也應該為我這個「人民」做一點事情了!

我提著塑料袋繼續往前走,一邊用大拇指撥通了110報警電話。也不等對方把「您好,我是110……」之類的廢話講完,直接打斷:「……有人駕駛汽車對我撞擊……我現在所處的位置是……教工路和文一路交叉口……車牌號是……」我把自己即將想到達的位置先報上去,再把剛才偷偷瞄到的車牌號碼也一起報上。

我不知道這屬於不屬於不當報警。因為到目前為止,只是有個女的打電話通知我,而且自己也發現了有輛車一直在跟蹤著我。可是剛才電話里的那個女人所說的「下黑手」,我還是寧可相信,也不等真正出了事情才報警。

不管怎麼說,這都不算惡意報警電話吧?最多只是在報警的時候,把情況誇張了一些而已,把犯罪嫌疑人直接描述成罪犯,將意圖直接描述成事實而已。這是每個受害者在面臨危險時,都會有的正常現象罷了。

我看似隨意地捏著手機,提著塑料袋子,還是保持剛才的速度,不緊不慢地從不知名的巷子里一直朝教工路和文一路交叉口的方向走去。

雖然我感覺自己並沒有露出什麼破綻,也沒有顯得慌不擇路的模樣,還是不緊不慢地走著。可是我後面的那輛桑塔納小轎車卻更加明目張胆地靠近了一些,本來還遠遠地落在後面二三十米的地方,現在卻逐漸地把距離控制在十餘米的樣子。

是不是剛才我突然間地接起電話打草驚蛇了?還是小轎車上的人失去耐心,急不可待地想對我下黑手了?雖然現在HZ治安環境還是很不錯的,光天化日之下殺人越貨的事件也不多見,但是這裡僅僅是一條行人稀少的巷子,就算髮生了一些事情也不見得有什麼不可能的。

現在的黑社會,不一定都是一群烏合之眾。當他們手裡拿著手機,腋下夾著公文包的時候,你絕對看不出和普通上班族有什麼不同之處。總得來說,他們是越來越有高智商犯罪的趨向。可不會再象以前那樣提著一把殺牛刀,直接將人捅死後揚長而去。或許這就是九年義務教育所帶來的唯一的弊病吧——連黑社會的腦袋瓜都靈光了!

要是我到現在還沒有察覺,沒有做任何防備的話,那麼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就算他們開車直接把我碾死在這條街上,也會被人刻意地偽造成一起交通事故。雖然看起來不大象,可是這僅僅是一個必須的行事程序而已。對於他們來說,目的已經達到了呀,就算最後證實是故意殺人,那又如何?不過找個人出來當替罪羊!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句話大家應該都聽過吧?或許某些人還可以運用地出神入化吧。

110報警系統宣稱以最快的速度出警,五到十分鐘即可趕到案發現場,再快一點的話三分鐘之內。可是現在各大交通要道上都處於爆滿的交通高峰期,110巡警能有怎麼樣的速度?警笛呼嘯又如何,四面八方的車輛人流可不是想要避讓就可以避讓的。如果我要是再倒霉一點,也不是不可能遇見這種有心無力的情況,而且機會還相當的大。非人為因素造成時間延誤,警方不負什麼責任吧?可對我來說,事情就糟糕了,小命隨時都在人家輪胎下面!

在110巡警到達我預期的地點之前,沒有其他人能幫助我了,只能一切靠我自己!我的命,由我,不由人!只要讓我逃過這一劫,一定會想盡辦法去玩死這幫兔崽子!爺爺的教訓和我自己最近幾天的想法,還有方衍時而嬌羞時而兇悍的模樣,就好象電影經典片段一樣在腦海里回放而過。

我突然覺得自己平時還是忽略了不少的人和事,突然想起很多事情是自己喜歡而平時沒有去做的……

想到這裡,我的胸口突然湧起一種感覺。一種「誰與爭鋒」的滿滿自信!剛才心裡一切的擔憂和顧慮統統被我拋諸腦後了。要不是還不想直接暴露,我還真想轉過頭對後面那些人大吼一聲「孫子們,放馬過來吧」。哈哈,好象瘋子一樣,突然地大喊起來。

可是現在我沒有時間去想象那麼多的事情了。只要再拐個彎,就可以看到文一路和教工路相交叉的那個路口了。僅僅就是一分鐘的路程,就可以脫離現在這個想跑不能跑,想停不能停的困境了。到了那邊就是人來車往的繁華街區了,我就算是想倒退著走也不成問題。

我想自己身後的這些人膽子再大也不至於在大馬路對我橫衝直撞地製造一起殺人事件吧?否則光是目擊證人都得坐滿整個法庭了!

在街口拐彎的時候,我沒有做絲毫的停頓,利用側身的時候又用眼睛的餘光輕輕瞄了一下身後的那輛桑塔納小轎車。這一次,我看清了車上有倆個人!一個坐在駕駛座上,另外一個坐在後座。

就在這個時候,車子後座上那個人似乎看見我的偷窺。身子往前探了探,左手搭在駕駛座那個人肩膀上,右手直接指向我的位置!

雖然隔了十米左右的距離,又隔了一道車窗玻璃,我看不清楚他們倆個人的臉和表情。但是我卻清楚的看到後座那個人的動作!

我突然有個直覺,坐在轎車後座的人不一定是發現了我的破綻,而應該是決定馬上對我下手了!而且下手的方式就是直接開車撞過來!

再不下手,他們就很難有下手的機會了!再過了一千來米,就是熱鬧的文一路和教工路交叉路口。這裡是最後的唯一機會!

早有心理準備的我,也不回頭去看個詳細,撒腿就跑。要是哮喘症還在的話,光是這一千多米的距離就夠我受的了。他媽的,到時候就算跑到街口,也不需要他們開車撞我,我也會窒息而死了。

我不會笨到電視里演的一樣,跑一步,回頭看一看。這樣只會耽誤時間,現在時間對於我來說就等於速度,就等於保住小命安全!難道回頭看一看,身後那輛已經加速的桑塔納就會轉頭離開?

耶?轉頭離開?

我怎麼沒有想到這一點?

現在距離預設的安全地帶還有一千來米,照我和車的速度相比較,大約在一百多米的地方就會被追上!既然他們不是拿我開玩笑,而是下定決心要真的弄死我。到時候不管我怎麼躲避,都是很危險!

速度,車有四個輪胎,當然比我雙腿快好幾倍;

重量,車是以噸為計算單位,要真我真被撞一下的話,不死也得重傷;

可是我怎麼可以忽略最重要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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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又滿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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