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丁典與凌霜華
金庸曾經說過,他的長篇比中短篇好。這是他謙虛之語,竊以為,他的中短篇也是驚世佳作,流芳百世的。這裡我不能不提到他的中篇武俠小說《連城訣》,因為這裡面有一個角色讓我每每讀來,都是熱淚盈眶,難以自己。他叫丁典,《連城訣》里的真正第一號男主人公。(當然,這僅僅是我的觀點。)
這是一個千金小姐與流浪漢的故事,也是金大俠筆下最動人、最凄宛的一對。
丁典為了存續與凌府千金的情緣,甘願每月慘遭一次毒打。
而凌小姐一個弱女子能做什麼呢?只能天天擺一盆花,放在情郎一抬頭就能看得見的地方。
丁哥哥緣情進了大牢;凌妹妹為情自毀了如花似玉貌。
人世間有這麼痴情的么?
聞知情義深重的凌妹妹死了;丁典又上當中毒,可他是怎樣對狄雲說的呢:
「兄弟,別說我中毒無葯可治,就是醫得好,我也不治。」為的是死了便可以與情人相會了。這讓狄雲在傷心之餘,更多的是羨慕他的幸福。
不僅是狄雲,誰個不羨慕以心相許,以命相許的鴛鴦愛侶?
古人云: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似人間無數。
丁典與凌霜華,彼此有真情如此,死了也值。
只是凌小姐是被狠心的爹活活釘在棺材里的悶得喘不上氣的不僅是凌小姐自己。
掩卷長嘆息,為這對痴男痴女。
如果說,這世間有一見鍾情的話,那麼丁典的初遇凌霜華,就是典型的例子。那是一個夏日的菊花會上,凌霜華人淡如菊,雅緻清麗,一身嫩黃衫子,一下子擊潰了丁典,他「霎時間呆住了,甚麼話也說不出來。」
「這是一張天下最美麗的臉龐」,丁典愛她之深,自不免情人眼裡出西施,但書中藥店老闆也說凌霜華是武漢出名的美人,想來也真是個美人胚子。但是我們可以肯定,凌霜華的確擁有一顆天下最美麗的心靈,她的心比她培育的「綠玉如意」、「春水碧波」還要美麗十分。
丁典道:「正是,她為我死了,現下我也就要為她死啦。我……我心裡很快活。她對我情深意重,我……我也待她不錯。狄兄弟,別說我中毒無葯可治,就是醫治得好,我也不治。」
靜夜黃燈下,我細細讀來,依然是潸然淚下。
「這樣子的六個多月,不論大風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賞花。凌小姐也總是風雨不改的給我換一盆鮮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決不看第二次,每看了這一眼,總是滿臉紅暈的隱到了帘子之後。我只要每天這樣見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臉上的紅暈,那就心滿意足。她從來沒跟我說話,我也從不敢開口說一句。以我的武功,輕輕一縱,便可躍上樓去,到了她身前。但我從來不敢對她有半分輕慢。至於寫一封信來表達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這般的愛情境界,實在已經是進入了化境了。世間再沒有比這更加純粹的愛情了!庸夫俗子,以至花街柳巷的嫖客妓女,更是無法想像得出這其中的況味!
本來丁典的意外受傷,以及凌翰林的搬家,使得他與凌霜華已經失之交臂。絕望之中的丁典原也以為今生今世再也不能相聚了,可是在一次瞧熱鬧當中,他意外地發現了凌翰林原來已經做了荊州知府。文中寫道他喜從天降,感到自己洪福齊天。可是命運弄人,筆者在此時不免長長地喟嘆一聲,這第二次相會於丁典和凌霜華來說,其實是一場劫難,這場劫難是如此的殘酷無情,至今猶使人噓噓不已。
假使他們從此不再相聚,江湖上將活躍著一個失意情場的草莽英雄,在快意恩仇間,目光凝注著對意中人深深的思念與追憶,他的目光憂鬱而滿懷著對生活真誠的熱望。可是,可是,金庸大俠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要締造一個悲劇,讓這個悲劇反襯人性的卑鄙與貪婪,並圍繞著正邪雙方對連城訣的爭奪當中,讓高尚的更高尚,讓卑鄙的更卑鄙,巨大的反差中,我們沉思,我們反思,進而對於人性有了更通徹的了解。
文中,在狄雲懷疑凌霜華的品格時,丁典一度大怒。其中有一句經典的詞句:「狄兄弟,雖然這是武林中的奇書異寶,可是與霜華相比,在我心中,這奇書異寶也不過是糞土而已。凌退思枉自文武雙全,實在是個天大的蠢才。他若叫女兒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接著他又說:「凌退思這種人,於功名利祿、金銀財寶看得極重,以己度人,以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財輕義,以為他女兒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倒著了形跡,令我起了提防之心。……」
當丁典中了「金波荀花」之毒時,凌退思採取的是那種典型的酷吏逼供方式,完全沒有高級知識分子的起碼素養,一味的威逼利誘,甚至想出了讓狄雲與他同監,以達到他不可告人的醜陋目的。丁典都看破了他的伎倆,然而他全都默默承受,並且還數次救了凌退思的性命,只因在他的心中,自己早已和凌霜華合為一體,凌退思其實就是自己的父親。
在他的心中毫無那種概念,就是把凌退思殺了,然後與凌霜華雙宿雙飛。因為這種方式有違他的人生信條,有悖於他的良知。有時,我們難免覺得丁典太過迂腐了。當凌霜華為了斬卻父親逼婚的念頭,自毀容顏時,做為闖蕩江湖多年的一代大俠丁典早就應該看穿凌退思的真實面目。又或許,他已經看穿了,可是他更多的是一種深深的無奈。
這種重情義輕富貴的俠義精神,我們在金庸小說當中比比皆是,俯首可拾。我們在《雪山飛狐》當中也可看見胡一刀同樣的豪爽情懷,讀來熱血沸騰,直欲痛喝三百杯方才干休!
最後,凌退思瘋了,戚長發瘋了,許許多多的人都瘋了……其實,凌退思早就已經瘋了,這個泯滅人性的父親在親手把自己的女兒活活地悶死在棺材里時,他就已經是個瘋子!從天寧寺群醜搶寶的肥皂劇里,我們看到了什麼叫利欲熏心。大陸作家桂雨清也曾在一篇短篇武俠小說中描繪過這種卑劣小人,名字我早已忘了,但其中的章節至今猶然強烈地震憾著我敏感的心靈。
悲劇往往令人嘆息,在掩卷長嘆之餘,我欣慰地看見狄雲接過了丁典俠義精神的衣缽。雖然,由於這萬惡的時代太不容人,他最終選擇了回到那個白雪皚皚的山谷里,與看破人性醜惡的水笙隱居生活,這種結局於我也算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安慰。
丁典
歲值仲秋,漢口菊花會上。
一個少女,著嫩黃色的衫子,在菊花叢中與菊輝映,雅緻清麗、人淡如菊——這是凌霜華給丁典的第一印象。以至於眼望凌霜華出了園子,仍是怔怔地不會說話。
自此丁典就記住了凌霜華,記住了凌家「春水碧波」、「綠玉如意」兩種極品綠菊。回到客店后,心中除了凌小姐,再也放不下任何東西。到了午後,再也按捺不住相思之情,急急了過江去了武昌,找到了凌瀚林的府上。
但丁典畢竟只是個江湖上無名的小子而已,不敢冒然敲門拜訪,只好在府門外踱來踱去,又是歡喜,又是害怕。好在三個時辰后,終於等來了凌霜華的丫鬟菊友,並由菊友之口,定了一個約定——凌霜華若是同意了,會把兩種極品綠菊花放在紅樓的窗檻上。
第二天丁典早早去了,果然看到了兩盆綠菊,還有在帘子后若隱或現的凌霜華。雖然只是半面臉,那已叫丁典剎那間心花怒放。
愛情如雷般,擊中了丁典粗獷外表中包含著的赤子之心。
自此六個多月的時間,丁典固然風雨不變的去看人看花,凌霜華也必然會每天及時換上一株。
書中寫:「眼波、她臉上的紅暈,那就心滿意足。她從來沒跟我說話,我也不敢開口說一句。以我的武功,輕輕一縱,便可躍上樓去,到了她身前。但我從來不敢對她有半分輕慢。至於寫一封信來表達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在此時,凌霜華已是丁典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不敢用任何方式來瀆褻這位人間的仙子。
就在兩個人都沉浸在快樂當中的時候,丁典突如其來遭受了一個大難,這次受傷讓他足足在床上躲了三個月。三個月後他再去找凌霜華,已經杳無蹤跡,查遍了所有線索,也束手無措。從此丁典「做什麼事也沒有半點心思」。
荊州府,也算丁典洪福齊天,竟找著了凌霜華的蹤跡,真所謂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薔薇,放在凌小姐后樓的窗檻上,然後在樓下等著。第二天早晨,小姐打開窗子,見到了那盆花,驚呼了一聲,隨即又見到了我。我們一年多不見,都以為今生再無相見之日,此番久別重逢,真是說不出的歡喜。她向我瞧了好一會兒,才紅著臉,輕輕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終於說話了,問:『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以後每天夜裡丁典就接了凌霜華出來,江陵曠野四處漫遊,直如神仙般逍遙快活。
好景總是不長。他們的事在告訴凌霜華的父親后,凌知府表面親厚有加,暗地裡布下機關讓丁典嗅了金波旬花。怕丁典看出這計策來,連帶自己的女兒也給瞞了。
自此丁典入了獄,凌霜華的臉也毀了,維繫兩個人情感和關懷的,只是凌霜華窗前,一天一換的花。
一花一世界,這盆花也正是兩個人的世界。遙遙相望就好,不須言語,所有情絲瞭然於胸。
丁典在得知凌霜華死後,明知棺上塗有巨毒,依然撫棺痛哭,是存著跟隨她去的心。
其實以丁典與凌霜華的愛情,不論凌霜華開口要什麼,丁典都會給的,就算是神照經和連城決。可惜,凌知府永遠體會不到這種人間至純的真愛!
凌霜華
我十三歲喪母,是父親帶我到這麼大。
我喜歡天下所有的花,尤其是菊。所以我的丫鬟名字是菊友。
漢口菊花會,我遇著一個同樣喜歡菊花的男子。他沒有虎背熊腰,不是瀟洒倜儻,可是他竟知道「春水碧波」、「綠玉如意」兩種極品綠菊。
他看著我,眼睛怔怔的,我的心竟然巨烈的跳動起來。
這是對他第一次臉紅。
下午時菊友告訴我,他在我家門外踱步,看起來心緒不寧的樣子。我莫名的也開始心緒不寧。菊友笑我,我不理她,悄悄的捻了手帕,咬著唇也左右踱步。後來菊花和我打賭,賭他一個時辰內都不走,我低下頭說他一定會走,結果連輸了兩個銀指環。
可是輸的我開心。
都天黑了,他還在那。心沒來由的疼,怕他著涼,央了菊友讓他回家。菊友回來時說他想看看我們家的綠菊。
我沒答話,卻跑去花園裡,拿了開得最盛、最嬌艷美麗的兩株綠菊來,放在自己的卧室里。第二天絕早就起來,給花澆了水,擺在了窗台上。
他果然來了。
我躲在帘子后靜靜的瞧他,他顯然看到了,我臉立時又紅了,嚇得逃到了屋子裡面。
六個多的時間,我們一直這樣度過。我天天的換,他天天的來,就算狂風驟雨也從不曾誤。
可是……那天他沒來。
我拿著綉針沒情緒的亂綉,綉一會兒起來到窗邊看看,總不見他的身影。從月亮落了,到太陽落了,還是不見。
一天沒有吃飯說話。綉針把手刺破了好幾處,血流了下來,一點也不疼。到是菊友,心疼得哭了。
後來爹爹說要搬家。
我慢慢的收拾著自己的東西,總是幻想他在我搬家前會出現,但沒有他。只有風在呼嘯而來,席捲著滿天的沙塵。
臨走時,我看了看那扇窗,物是人非。
我帶走了那兩株綠菊,他再來找我時,還給他看。
一年多的時間,我都沒見過他。
有天早晨,后樓的窗檻上忽然多了一盆薔薇出來。我登時定住,是他回來了。我知道!
他在樓下看著我,我也在樓下看著他。兩個人傻傻的對望,竟不知道說些什麼好。
他瘦了。瘦得讓人心疼。
第三天的時候我終於按捺不住,問他道:「你生病了么?可瘦得多了!」
他從那天晚上起,就帶我出去遊玩。江野曠嶺,小橋輕舟。
我以為已經失去的東西,竟然回來了。就像夢一般。神仙的快活也不過如此吧。
我和爹爹說了我們倆的事情,爹爹點頭同意了。我,要嫁給他!
可是,為什麼爹爹在家裡擺放的這些黃得象金子一樣的花瓣,嗅了讓我們兩個頭暈眼花?
我醒了,爹爹強迫我嫁給別人,於是我在自己臉上劃了七八道口子,血止不住的流下。我只嘻嘻的笑著,毫不去擦。
他醒了,進了大獄,被人毒打。我派了菊友去見他一面,菊友從此沒有回來。我失去了三個親人,爹爹、他、菊友。
從此我依舊天天把花放在窗檻上,要讓他知道,我的情始終不曾改過。執不得子之手,與子不得同老,就讓花也見證我的心意。
他越獄來找我。可是……我怎麼還能見他。
我本來已經答應爹爹的,爹爹不傷他性命,我就永遠不再跟他相見。爹爹要我起了誓,要我起一個毒誓,倘若我再見他,我媽媽在陰世天天受惡鬼欺侮。
還有我的臉……他見了,也未必接受的了。
那天夜裡他讓我背下了劍訣,我本不想記,就是這個東西,讓爹爹像瘋了一樣,讓他受苦受打,讓菊友一命嗚呼。可他要我記,我就記。他說什麼就是什麼,就算讓我死了我也心甘。
從此沒再見過他。
我是被爹爹活埋的。死前,我在棺上刻下了劍訣。他要我記住定然有理由,不能讓他的劍訣失散於人間。
生不能不時,死但願同穴。可我死,也是孤憐憐的。只盼著有哪位好心人,知道了我和他的事後,把我和他葬在一起。
原來愛情,竟是這樣刻骨銘心。為了方便訪問,請牢記bxwx小說網,bxwx.net,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