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第三十四章

34. 第三十四章

兩人站在被燒得面目全非的店裡,左時拿出煙來,煙盒遞向駱敬之道:「要不要來一支?」

駱敬之沒有接,直截了當地問:「火是你放的?」

左時給自己點了煙,吐出一口煙圈才道:「不是。」

「不是嗎?」駱敬之冷笑,「那你怎麼知道店裡起了火,還恰到好處地出現,在最後關頭把長安救出來?」

「你也說了,是最後關頭。難道不應該感謝我嗎?」左時看他一眼,「再晚一步,她就沒命了。」

駱敬之的手在身側握緊,猛的上前揪住他的衣領將他推到牆邊,繃緊了聲音問:「你到底是誰,到底想幹什麼?你這樣會害死她的知不知道?」

左時笑笑:「什麼時候你還關心起殷長安來了?你不是一直把她當成累贅嗎?她死了,你就徹底解脫了。哦,當然,你們現在離婚了,她的死活都跟你沒關係了。」

駱敬之瞪視著他,手上的力道不斷收緊,似乎恨不得就此擰斷他的脖子。

「你是董小雨的什麼人?」他突然問道,「你是為了她才來的吧?」

這前因後果,連起來其實已經能想的很明白。這些年儘力逃避的事,說出口反而輕鬆多了。

左時的神色肅穆起來,垂眸看了看自己的衣襟,沉聲道:「放手。」

「呵呵呵,看來是被我說中了。她是因為我的判斷失誤死在手術台,所以你是回來為她討回公道的嗎?那你是她什麼人?情人,哥哥,還是單純的仰慕者?」

過了那麼多年,他仍然記得那個花樣年紀的女孩漂亮大方,在病房休息時總喜歡捧一本時尚雜誌,直言不諱地談及夢想是要成為頂尖的時尚模特。

如果還活著,她是有這樣的素質和條件的,現在說不定已經站上巴黎和米蘭的T台。

如果還活著,她也差不多到了長安嫁他時的年紀,說不定已經遇上了對的人,成為人家的妻子,做了母親。

可惜這世上根本就沒有如果,又怎麼能怨怪有人終究意難平?

左時沒吭聲,抓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推一轉,就反將他的後背抵在了牆上:「你有什麼資格來質問我?難道不是應該問問你的良心,害了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就不會愧疚嗎?」

「我的失誤,我承認,但我也付出了代價。」

左時冷笑:「你的代價是什麼,殷長安嗎?」

「那你的目的又是什麼,不是要報復我嗎?為什麼要接近她?」

「小雨的事是你的失誤,但也得有人幫你遮掩才不至於成為醫療事故毀掉你的前途,能做到這一點的除了殷奉良還會有誰?他最寶貝的就是這個弱智的女兒,這個理由還不夠充分?」

駱敬之用力揪緊他一晃:「你別搞她!」

「現在才心疼,不嫌太晚了嗎?再說傷害她最深的人,從來就不是我。」

駱敬之又笑起來:「你知道她想開一間這樣的咖啡館想了多久嗎?你一把火就燒了她的店,以為她知道以後還會繼續對你言聽計從,傻傻地任你玩弄?」

「我說了,我沒做過。」左時道,「何況,她本來就傻。」

駱敬之終於揮拳打向他。很意外的,這一拳他明明可以避開的,卻硬生生挨下來,偏過頭在嘴角抹了一下,才轉身回擊。

他有精英部隊的受訓經歷,照理駱敬之不是他對手,但事實是看似斯文的醫生打起架來有股豁出去的兇狠勁兒,他也占不到太大的便宜。

駱敬之從小沒有爸爸在身邊,被欺負、被嘲笑了都是靠自己去出頭,沒人為他撐腰,一個人實在沒少打架。以前還覺得單親家庭是種遺憾,眼下這種情形反而要感謝這樣的成長經歷了。

但左時畢竟是練家子,很快佔了上風,重重一拳將他打倒在地,屈膝抵住他的胸口將他摁住,嘲弄道:「你以後就看好我怎麼欺負她、玩弄她,反正你放棄她已經不止一次了,沒資格再管這種事……從你在巴黎拋下她的那一刻開始,你就沒資格了。」

「我沒有……」駱敬之嗆咳出一口血沫,堵住了他沒說完的話。

「沒有嗎?」左時諷笑道,「沒錯,你裝現鈔的錢夾是被偷了,去銀行換錢也不假,但你敢說你就沒有一絲一毫拋下她一走了之的想法嗎?巴塔克蘭劇場的演出也不是要跟她去看的吧?她一個傻女,怎麼懂得欣賞搖滾樂隊?那是你跟前女友的回憶,是不是想起來就心有不甘?」

駱敬之一愣:「你跟蹤我們?」

原來長安從一開始就沒有說謊,那不是白日夢也不是PTSD造成的幻覺,甚至不是偶遇。

左時笑了,彷彿看到一幕劇最精彩的地方:「用不著跟蹤,是殷奉良雇我保護殷長安的。沒想到吧?你的岳父大人,從來就沒有真正相信過你。」

駱敬之臉色驟變,一下子寡白得不見血色。

左時終於有了一絲報復的快意,正打算乘勝追擊,就瞥見了站在店門口的長安。

她不知在那裡站了多久,也不知道他們剛才的對話她聽明白了多少,但她的眼神和臉上的表情他是認得的——她在電影院暈倒在他懷裡和大火之後在他的公寓醒來時,都是這個模樣。

她是傻,但不等於她不會傷心。

拳頭再揮不出去,剛才那一絲快意也散了,左時站起身來,破潰的嘴角還在往外滲血,他用手背擦了擦,看一眼地上的人,沒有看長安,就從她身旁走了過去。

真相她也有權知道,但不應由他來起頭。

長安把冰塊包在乾淨的毛巾里遞給駱敬之:「媽媽說,受傷的地方要用冰壓住。」

他跟她面對面坐著,竟有種無地自容的感覺:「長安……」

「我有很多事都不懂,」她難得地搶了他的話,「但你說的話,我都會記著,所以能不能請你不要騙我?我不會問很多問題的,只問這一次。」

駱敬之說好:「你問。」

長安端坐著,垂頭看著自己的手指:「你……為什麼答應跟我結婚?」

這個問題她也不止一次地放在心裡想過。開始時會想,他也是喜歡她的,兩情相悅的人才能結婚啊!後來覺得就算他不喜歡也沒關係,她來喜歡他就好——連著他的份也一併喜歡,努力一點,對他們來說也就夠了。

可是後來見到高薇,知道了他們的過去,發掘到他眼裡另一種溫柔和欲語還休,才明白婚姻不是這樣子的——光有這樣的喜歡是不夠的。

甚至直到離婚,她都沒想過要問當初結婚的理由。有什麼關係呢?她喜歡的人陪伴了她三年,讓她愛過三年,已經很好了。

可現在還是問了,還是忍不住,心臟像被剜掉一塊,空蕩蕩的,急需那些答案來填補。

駱敬之知道已經沒有必要再隱瞞了,儘可能用她可以理解的語言說起當年的事:「我認識你的那一年,收治了一個叫董小雨的病人,因為我太自負,判斷失誤導致了醫療事故,她死了。那時候我得到公派去美國留學的名額,很多人看好我,也有很多人等著挑我的錯,這樣的事故本來是遮不住的,但你爸爸……他當時還是我的教授,想辦法幫我遮掩過去了,條件就是跟你結婚,照顧你一輩子。」

長安怔怔地,沒什麼特別的反應,只在聽到死這個字眼的時候輕輕一顫。

「我當時是有女朋友的,就是高薇,但我還是答應了。我不想失去工作和前途,所以選擇了犧牲婚姻。我跟她分了手,被她潑了一杯滾燙的咖啡,然後我所有的同學和同事都知道了我要結婚的事,面上不說什麼,背地裡卻都在嘲笑我,罵我是陳世美。為了儘快跟你結婚,也為了低調不引人注目,我放棄了去美國留學的機會,跟隨你爸爸離開當時的公立醫院,去了他現在工作的地方。他做到了院長,我成了學科帶頭人……後來的事,你都知道了。」

殺人放火金腰帶。在外人看來,他走的一定是這樣一條令人不齒又羨慕的大路吧?

他沒想過有朝一日能把這些話這麼坦蕩地說出來,特別是當著長安的面。然而事實是對她說了,他長久以來背在肩上的包袱反而放下了,前所未有地釋然。

長安仍舊安安靜靜地坐著,過了一會兒,才遲登登地問:「那……要是沒有董小雨的事,你就不可能跟我結婚了,對嗎?」

「長安……」

「對嗎?」她固執地又問了一遍。

駱敬之默認。

他們其實算是平行線吧?她離他的生活很遠,他也沒想過要踏足她的世界。如果沒有那樁事故,他或許已經跟高薇結了婚,到現在,孩子都上要上幼兒園了吧?

假設沒有意義,甚至如今再設想那樣的情形也不會有幸福的感覺,但她既然問了,他就不能否認有這樣的可能性。

又過了很久,長安才輕輕嗯了一聲,好像也不打算再問其他問題了,慢慢從椅子站起來,慢慢往外走。

駱敬之拉住她:「你要去哪裡,沒有其他問題要問了嗎?」要走的人是他,正式離婚前他就已經搬出去住了,這裡今後是留給她的。

長安搖了搖頭,想一會兒,又說:「最後再問一個。在巴黎的時候,你真的想把我一個人丟在車站嗎?如果左時沒有出現,我們也沒有走散,你……還會回來找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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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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