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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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若這是命運(BY顧晨光)

談場戀愛吧!

這似乎是荷爾蒙對每個青春期少年少女們發出的召喚。

別的人顧晨光不知道,但洛川程,那是一邁入初中,就像是發情期的小獸,開始和各種小女孩勾勾搭搭的,到高中的時候他已經拿下了他們學校的校花,洛川程也曾把其他的漂亮的女孩子介紹給他,讓他好好享受青春期墮落少年的日常,但顧晨光無一例外,全都選擇了拒絕。

倒不是不想隨波逐流地談戀愛,而是沒時間。

他不像洛川程那樣是個揮金如土的富二代,相反,軍人家庭長大的孩子,手頭拮据得不行,為了買想買的單反相機,為了學攝影,他整個高中打工打到死。

花了兩年,他買到了心儀的相機,學會了攝影,甚至因為兩年的酒吧駐唱經驗,磨鍊出非常好的唱功以及舞台表演功底,而且因為寫了兩年劇本的關係,文筆也練出來了……

但代價是翹課嚴重到轉過數不清的學以及考試越來越低的分數,外公暴怒,顧晨光並不覺得有什麼,他又不考清華北大,要那麼高的分做什麼,他只需要考自己心愛的導演系就夠了,而藝術生的分數,他這種本市人隨隨便便都能考得到。

不過後來,他發現自己打工的行為簡直愚蠢,因為一滿十八歲,他就發現自己變得超有錢了,他那位他已經完全忘記了模樣的生父轉給他的資產要他年滿十八歲才生效,所以,十八歲那天,他就這麼突然的,變成了富二代。

他當時並沒有太多驚喜,反倒是只想罵娘,草,早知道老子這麼有錢,打什麼工啊!

罵是這麼罵,但那兩年的打工經歷給他積攢下的財富他受用終身。

他一直覺得自己之所以能在電影里說好自己想說的故事,是因為那兩年他為了錢寫了一堆的劇本。

而剛出道的他站在舞台上絲毫不見緊張也是拜那兩年酒吧駐唱的經歷所賜,飛快調動觀眾的情緒讓他們喜歡他喜歡他的歌已經變成他的本能,這為他圈了很多粉,後來很多粉絲都遺憾他不是個歌手,因為任何看過他現場的人都會驚訝於他的舞台表現力,覺得他天生就適合live,適合演唱會,其實那些人哪裡知道,那不過是十六歲的他為了和其他歌手競爭鍛鍊出來的本事罷了……

不過他還是辭了工作,揮金如土地把自己想買的鏡頭和相機都買了,還買了很多以前只敢看兩眼絕不會買下來的各種死貴死貴的衣服、鞋子、包和墨鏡,甚至還會在洛川程那孫子月底把零花錢花完的時候接濟一下他……

但他還是沒想過要戀愛,嫌麻煩,打了兩年工的他決定好好享受高中生頹廢墮落的時光,找個女票當祖宗去伺候,他有病么?

所以,遇見小時候追著自己叫「老公」的小女孩的時候他也只是愣了一下,然後面對對方的告白,他直接選擇了拒絕。

是的,哪怕完全不記得對方的名字,他也認出了她,那個小時候跟他玩得很要好的小女孩。

當時他父母還未曾離婚,只是各種爭吵甚至……打架。

軍人家庭出身的母親非常要強,父親也是個暴脾氣,兩人吵起架來各種翻舊賬,彼此懷疑對方的不忠,六歲的他被自己父親帶去醫院做過親子鑒定,只因母親有個青梅竹馬相愛多年的前男友,母親也開始討厭他,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後悔懷上他,不然也不會嫁給父親……

一開始他還會勸,但每次都被推開,然後被罵。

久而久之,他每次都只是冷眼旁觀,但看著他們各種激烈爭吵砸東西每次都是戰戰兢兢,生怕不小心誤傷自己。

也哭過,甚至一度想過自殺,站在河邊的時候會想著,死了重新投一個好一點的家庭。

他就是那次站在河邊的時候遇見林熹微的,那時候她頭髮很短,綁兩個衝天小辮子,用來扎頭髮的頭繩各掛著一個紅色的小豬,雖然頭髮卷卷的,但是她眼睛大,眉目精緻,非常可愛。

見到他,她直接沖了過來,雙眼亮晶晶地望著她,叫道:「老公……」

他嚇了一跳,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然後「噗通」一聲跳進水裡。

他其實並沒有特別想自殺,只是想一想而已,但這一下,是真的坐實了自殺的名分了。

好在那小女孩比較生猛,居然跟著跳進河裡,然後一手抓著岸旁延伸過來的樹枝,一手抓他,生生把他從水裡拽了出來。

溺水的感覺很恐怖,爬上岸的時候他心有餘悸,小女孩卻笑眯眯地親了他一口,道:「我救了你的命誒,以後你的命就是我的了,知道嘛!」

他沒理她,心想,我掉進水裡還是你害的呢!

「走吧,我家就在附近,回家換衣服,不然會感冒!」

小女孩拉著他的手,拽著他回家,他是因為父母吵架跑出來的,實在不想回自己家,又討厭身上濕漉漉髒兮兮的感覺,所以,鬼使神差地,跟著她回了家。

她帶他洗了澡,找了套乾淨的衣服給他換上,自己也換了一套,然後兩人一起坐在客廳里看電視。

有一個非常慈祥和藹的老婆婆進來,見到他,笑著問小女孩:「微微,這是你同學吧!叫什麼名字啊?她真漂亮,比你都漂亮。」

他這時候才知道小女孩叫「微微」,而微微真是相當壞,他明明是男孩子,但她卻不解釋,反倒是哈哈大笑,然後摟著他的肩膀,說:「叫晨晨,今天我讓晨晨到我家跟我一起住,可以嗎?」

「當然可以。」

老婆婆慈愛地道,然後站在他面前,道,「晨晨真是好看,長大了絕對是個美人,估計比我家微微還好看呢!」

他立馬解釋:「奶奶,我是……唔……」

「男孩子」三個字沒說出來,他的嘴巴被一隻小手捂上了。

而微微已經湊過頭來,在他耳邊低低威脅道:「你要是告訴我奶奶你是男的,我就捏爆你的小雞雞。」

他瞬間臉紅到爆炸,心想,現在的小女孩,真是討厭死了。

但想到小女孩兇悍地把自己從河裡撈起來的模樣,他幾乎是下意識地捂住自己的蛋蛋,生怕被人捏碎了。

或許是因為這一段陰影吧,後來他外公讓他學武術,他並沒有拒絕,實在是,一想到有女孩子那麼凶就覺得男孩子還是要好好練武保護好自己的。

當然,這是后話。

當時的他,因為父母爭吵,非常討厭回家,能有這麼個地方收留自己,他還挺開心的,有一種重新投過一次胎的感覺。

而微微是那種人緣非常好的小孩子,從小孩到老師到家長,人人都喜歡她——

念一年級的她,可以帶著他去學校一起上課,只對老師說一聲「這是我鄉下來的表弟,我要照顧他幾天」然後老師就同意他和她一起上課。

他原本不合群,但只要是她領著,周邊的人都會喜歡他,然後欣然接受和他玩各種遊戲。

她鬧騰的時候相當鬧騰,安靜的時候也很安靜,她會和他一起窩在家裡看《西遊記》《灌籃高手》《七龍珠》,又帶著他去新華書店看一本又一本的故事書。

……

對於小女孩,他無疑是喜歡的,他想就這麼跟著她泡在一起,他一點也不想回那個每天只要爭吵和打架的家。

可是,某一天,她還是找到了他的家,把他送了回去。

然後在他再次去找她玩的時候,她滿臉陌生地望著她,問道:「你是誰?」

「我是晨晨啊!」

「晨晨,沒聽說過啊,你是新搬來的嗎?」

「不是啊!我們認識的啊!幾天前我還住在你家!」

「你記錯了吧!我根本不認識你!」

「……哦,那再見吧!」他想以退為進。

「嗯,再見!」然而小女孩卻頭也不回地離開,甚至拉著別的人,道,「剛才那個人好奇怪,居然說在我家住過。」

那是他第一次和人那麼要好,也是第一次被人那樣傷害。

但他還是記住了她,甚至以後學畫畫,最先畫的就是她的眼睛,漂亮的望著自己的眼睛。

畫過一幅又一幅,畫到刻骨銘心,畫到重逢的剎那,一眼就認出了那雙望著自己的閃閃發亮的雙眼。

這真是世間最好看的眼睛。

他好像在哪裡見過這雙眼睛。

「你知道當我女朋友有什麼條件嘛?」

「要和我做…愛!」

他說這些,本意是嚇退她,可對方卻半點沒有害怕的意思,反倒是跟著他回了家,而且還真打算和他做。

而他,也不過是……騎虎難下。

但都到了這種時候,怕個屁啊,不就是做嘛,他雖然沒看過島片,但各種不露點的三級片還是看過的,真做,絕對沒問題。

第一次,很糟糕,一點都不舒服。

第二次,漸漸琢磨出其中的味道來,他估摸著這事兒是越做越舒服的,想著讓對方也舒服,所以做了第三次,然後她直接休克了過去。

他看著昏迷的她,嚇得手抖,立馬上網查詢了這種事情,又怕網上信不過,還打電話給他小舅舅詢問具體事宜……

他小舅舅給了一堆的意見,他仔細確認對方只是昏睡過去,這才放心。

而他小舅舅則繼續罵道:「第一次就來三次,你還真是缺德,以後這事兒,記得戴套,注意潤滑,次數別太頻繁。」

他小舅舅的囑咐,他都聽進去了,只是沒怎麼遵從。

本來想遵從,但是對方不配合,而他就這麼胡亂地和人廝混著。

他一直覺得,她運氣很好,找上他的時候,恰好是他這一生中有錢又有閑的時候,哪怕稍早或稍晚,他都不至於有錢又有閑,也不可能和人談戀愛。

他在那樣家教嚴厲的軍人家庭長大,所以算是非常傳統的好男人吧,睡過了,自然就得負責,所謂負責,其實也不過是和人好好談個戀愛而已,當然,要是處得不好,自然還是得分,他希望過寧定平靜的生活,不想像當年自己的父母那樣爭吵打架。

而小不點,就是那種適合過日子的人。

溫順乖巧,不哭不鬧,會做家務,做飯也很好吃,關鍵還非常支持自己的夢想,除了……對自己太淡漠了一點。

那樣的淡漠,其實是那些熱情之下隱藏的平淡,她望著自己的眼神,像是長輩對小輩,寵溺又縱容,唯獨缺了點熱烈和激情。

他開始沉淪,她也是,只是這樣的淡漠始終都在,這叫他不安,幾乎是迫不及待地想把他綁在身邊,哪怕註定要像小時候那樣失去。

而那些孩童時期的事情,明明已經不記得了,但卻慢慢地就浮現起來,他充滿不安和恐慌,禁不住死死拽住她,卻……仍是失去了她……

她後來重新找上他,跟他說了一個離奇的故事,她的人生是雙線的,一面是漸漸長大成熟的她,一面是來自未來的她。

和他戀愛的是二十八歲之後的她,而之前她對他,感覺平淡,他們會在二十八歲結婚,會一起過五年,然後突然因為孩子的事情而陷入爭吵,然後她回來了……

他一點都不信,只覺得她可能是雙重人格,甚至腦子有點問題,他信誓旦旦地告訴她他不會等他十年,他只會遵循自己的感覺去愛,或者去恨。

但二十八歲那年,他還是參加了邵斯瑾的婚禮,以伴郎的身份。

那時候,她在人群里穿梭著,雙眼望過來,亮閃閃像是夏夜天空的星,那對乾淨的好看的眼睛,一如記憶里的模樣。

他心跳陡然加快,有一種故事終於開始的感覺。

這十年來,他從不相信命運,只相信自己的感覺。

但那時候他告訴自己,如若她就是他的命運,他還是認真接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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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文《我依舊喜歡你》已發。

新書甘願這一生安定平順,唯一不滿的是,模樣太好,十六歲那年,被洛川程看上了,然後大色狼就對她糾纏不清了。

洛川程天生就是個草包加色胚,高三那年發憤圖強不過是因為甘願承諾過,只要他考上隔壁,她就主動服侍他一次。

*

分開八年,甘願對前前任已然淡忘。

但洛川程:「寶貝兒,我依舊喜歡你,八年來全靠右手和衛生紙,一直只有我自己。」

甘願很後來向洛川程坦白過自己的情史:「談過一個,歪果仁,最後發現還是國貨好用。」

好用的國貨洛川程:「……」

不知道是該氣呢,還是該為自己的某技能感到驕傲。

【又名《同甘》,久別重逢,用的是「霸道總裁強佔小逃妻」的套路,男主忠犬痞漢X女主犀利毒舌醫生】

【甜甜蘇蘇的狗血小白文,看著開心就好,別太在乎邏輯,咱沒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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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過去追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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