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崙時代的步兵

拿破崙時代的步兵

步兵是拿破崙時期軍隊的主體。相較於其他兵種,步兵往往承受最大的傷亡,但又往往是決定勝負的關鍵。步兵通常分為三類:普通步兵(theinfantryofline,又叫燧發槍兵Fusilier);擲彈兵(Grenadier);輕步兵(lightinfantry)。擲彈兵會由最為「英勇」「健壯」的士兵組成。輕步兵則由「身材較小」「身行敏捷」的士兵組成。各國對輕步兵有不同的叫法:法國叫獵兵(chasseurs)英國的叫輕步兵或來複槍兵(rifleman)。前兩類步兵通常排成較緊密的隊形,從而發揚火力。輕步兵則會形成「散兵線」(skirmishing),己方進攻時,用來動搖敵人防禦陣線;己方防禦時,用以打亂敵人進攻節奏。

所謂的「輕步兵」「重步兵」,主要是按照士兵的體格劃分的。應該說火器的出現給較為瘦弱的人提供了更多參加戰爭的機會。當時區分輕重步兵也是為了更有效地利用不同身體條件的士兵。強壯的人往往行動較為遲緩,適於近戰肉搏。瘦弱的人較為靈巧,適於用火器騷擾。舉兩個具體例子大家就會更清楚了:

拿破崙的老近衛軍只有擲彈兵和獵兵,剛組建的時候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是:擲彈兵5英尺10英寸以上(178cm);獵兵5英尺8英寸以上(173cm)。不過這是精銳步兵,所以應該比普通步兵的標準高。

1806年,中年近衛軍組建初期,只有一個團(含兩個營)。1營主要來自老近衛軍擲彈兵團的2營和老近衛軍獵兵團;2營則從普通步兵中挑選,挑選的身體標準是5英尺6英寸以上(168cm)。後來這兩個營擴為兩個團:1營變為中年近衛軍擲彈兵團;2營變為獵兵團。由此可見身材是基本劃分標準!

最早擲彈兵是真地用來擲彈的。是那種球形的,有一根火繩的炸彈,主要是進攻對方預設陣地用,需要經驗豐富、心理素質優秀的老兵來承擔,不過傷亡率也是驚人的。當時各**隊為了讓擲彈兵區別於普通步兵會在擲彈兵的軍帽、彈藥袋等處裝飾下面這個圖案,介紹也說這個是手雷。

當時的步兵大多數裝備的都是大口徑滑膛槍,各國滑膛槍的原理構造都沒有太大差別。1740年英國推出的標準步槍(LandPatternMusket),身管長46英寸(117cm),口徑0.75英寸(19mm)。七年戰爭之後,身管縮短到42英寸(107cm),口徑不變。與法國的戰爭爆發后,英國由於缺少穩定的原料供應來源,轉而責承東印度公司製造了大量的「印度款」步槍(IndiaPattern)。到1797年,這種39英寸(99cm)身管的滑膛槍已經成為英軍的制式裝備。巨大的產量不僅滿足了英軍的需要,更裝備到反法同盟各國。1802年,英**火部門又推出了新款步槍,但是只有少量裝備部隊。儘管準確性不佳,英國滑膛槍系仍然大受部隊的歡迎,被士兵們稱作「褐貝絲」(BrownBess)。

法軍主要裝備的「1777款」滑膛槍身管長44英寸(112cm),口徑0.69英寸(17.5mm)。全槍長59.5英寸(151cm),比英國槍略輕(重約10磅=4.54kg)。強化了扳機,採用黃銅材質的擊發槽(primingpan),槍管用扣環固定以便於更換。法國革命期間,對1777款滑膛槍只進行了輕微的改動(成為「九年款」YearIXModel)。除了步兵型,此款滑膛槍還有多種變型,用來裝備騎兵。這些變型在長度和裝飾上區別於步兵型,但是口徑和擊發部分均保持不變。

其他參戰國的滑膛槍包括:普魯士1782款,Nothardt滑膛槍(1805),普魯士新款(1809),但是實際上1806年普魯士戰敗后,基本上依靠英國援助和繳獲過日子。奧軍使用的1770款在1798年對擊發裝置作了些許改進。俄國滑膛槍裝備較為混亂,先後裝備了不下12種滑膛槍。其中當數圖拉兵工廠的1810款性能最好。

命中率低是當時滑膛槍的主要缺點。由於擊發時間過長,在扣動扳機到點燃裝葯這段時間裡,槍口的晃動無法避免。這種晃動加上只有前面一顆準星(沒有后準星)嚴重影響了射擊的準確性。黑火藥燃燒後會在槍管內留下殘留物,在激烈的戰鬥中這種殘留是沒時間清除的。為了不妨礙射擊,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使用較小的彈丸。各國滑膛槍彈丸和槍管之間的縫隙(游隙)大概處於0.07到0.10英寸(1.78~2.54mm)的範圍內。游隙保證了射擊的順暢,同時也大大降低了命中率。普軍曾經對普法兩國的滑膛槍做了一項試驗。對一個10英尺寬6英尺高的目標(3.05×1.83m)普軍1782型射擊100發,在100步長(pace=0.76m;76m)的距離上可以命中60發;200步時40發;300步時只有25發,法國的1777型滑膛槍的成績也沒好到哪去。考慮到戰場環境,(前面提到的)煙霧,恐懼,噪音等因素對士兵心裡的影響,命中率要比這種理想試驗還要低得多。以至於關於滑膛槍的準確性,有位專家在1814年說:「我的確認為,在200碼(180米)的距離上,沒有一個人是被普通的滑膛槍射殺的,沒有一個人是被瞄準他的人擊中的。」500人在100碼(91.4m)的距離上對一個進攻中的步兵縱隊(column)進行兩次齊射,理論上可以命中500到600發。可是根據各**隊的經驗,戰場上能命中150發就已經是最佳成績了。當時滑膛槍理論上的有效射程為300步長(228m),實際上在這個距離射擊完全是在浪費彈藥。

可靠性差是另一大問題。激烈的戰鬥中,整個裝填開火的過程會出現許多問題。例如,擊發槽內的火藥沒有引然主裝葯;火石用舊卻忘記更換;槍口殘留物淤積過多,等等。據統計,長時間的交戰中,不能擊發的幾率竟高達20%。

經常有朋友對拿破崙時期的戰鬥形式感到疑惑,覺得列隊進攻目標太大。其實,看了上面的介紹我想大家的疑問應該得到部分解答了。當時的步兵射速大概為每分鐘2到3發,加上低命中率、高故障率使得單獨一支滑膛槍的火力微不足道,只有排列成橫隊或者縱隊,集中火力,才能有較好的殺傷效果。另一方面,良好的隊形可以及時應付騎兵的衝擊。

拿破崙時代,各國士兵通常在彈藥袋裡攜帶50到60次射擊所需的彈藥。一次戰鬥平均消耗20發左右。英軍在西班牙Vittoria戰鬥中消耗較大,平均每人打了60發,全軍共消耗彈藥350萬發。可是命中率卻出奇的低,每450發才造成1名敵軍傷亡。幸運的是,當時惠靈頓的補給狀況很好,消耗的彈藥很快得到了補充。在馬倫哥,法軍上尉Coignet的營用光了所有的彈藥,千鈞一髮之際,及時趕到的彈藥充足的近衛軍救了他們。

缺乏訓練是命中率低的又一重要原因。大多數軍隊里,滑膛槍射擊訓練簡直就是敷衍了事。散兵線由於兵力相對分散,提高射擊精度就相當重要。儘管如此,革命期間較為強調散兵線戰術的法軍仍然很少進行針對訓練,輕步兵們只能到實戰中去提高自己。據法軍士兵的回憶,拿破崙成為第一執政以後才有射擊訓練。1800年,貝爾第埃簽發命令:法軍新兵必須接受裝填、操槍、瞄準、射擊等訓練,要保證上戰場前實彈射擊過幾次(afewrounds)。但是,事實上並沒有足夠的彈藥和時間來保證充足的訓練。英軍在這方面作得較好,但也只有30發實彈+50次無彈丸射擊。

到此講的都是滑膛槍,而當時有膛線的更為準確的來複槍其實已經在各**隊中出現。來複槍相對於滑膛槍最主要的進步在於射擊精確性的提高——槍膛的來複線使彈丸高速旋轉、在很遠的距離上還能保持準確。來複槍的高命中率使得散兵線的作戰效果有所提高,一個訓練有素的人能用來複槍在200步的距離上擊中目標——這命中率幾乎是滑膛槍的三倍。例如英軍裝備的貝克槍(BakerRifle)由EzekielBaker設計,是半島戰爭中的決定性武器,它讓英國人在戰場上具有明顯的優勢。有膛線的槍管大大提高了準確性,在200米的距離上,12槍中有9槍可以擊中目標,雖然裝填緩慢,但是英軍95團和60團的來複槍手還是驕傲的宣稱「一槍一個(oneshot,onekill)」。貝克槍的槍管比較短,只有30英寸,所以槍手可以伏在地上進行彈藥裝填。法國將軍AugusteColbert就是被一個躺在地上的英軍來複槍手擊中頭部身亡的。雖然法軍也對來複槍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試驗,但到了1807年拿破崙命令禁用來複槍。裝填時間較長、容易阻塞,這是拿破崙放棄裝備來複槍的主要原因。再考慮到製造成本以及特殊的訓練所需的時間,來複槍就明顯不如滑膛槍適於裝備大兵團了。所以,連較為接受來複槍的英軍也僅有兩個輕步兵團裝備來複槍——60和95步兵團。至於英法只外的其他國家也都只有小規模的輕步兵或獵兵裝備來複槍。

無論滑膛槍還是來複槍,火石都是必不可少的。開採火石通常是在潮濕的天氣里進行,乾燥后,由熟練工人粉碎、整形。英國出產質地上乘的火石,不但自用而且提供給歐洲大陸上的盟友們。法國的香檳省和皮卡第地區也出產火石。薩克森是歐洲大陸上的另一火石產地。相比之下,普魯士就缺乏火石資源,在沒得到英國援助之前,只好使用效果較差的代用品。由於火石的重要性,士兵們基本上都有一塊備用,每個營部還都保有相當數量的儲備。戰鬥前,火石是必檢的項目之一。奧斯特利茨會戰的前夜,拿破崙親自提醒近衛軍:「換一塊新火石,明天會有大用場的。」

另一項必檢的項目是彈藥。一個硬紙包里裝有大概150格令(約為10克)黑火藥和一顆鉛彈,在兵工廠製成后,以每箱1000包出場,配給部隊。連里的軍官負責每天早晨檢查士兵的彈藥情況。

不得不談的還有刺刀,刺刀在這場戰爭中的作用多多少少被誇大了。傳言中刺刀在衝鋒中的使用與其說是事實,不如說是作家們的虛構。在拿破崙戰爭中的傷亡,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刺刀造成的。然而,刺刀還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恐怖武器——很少有部隊在面對可怕的刺刀衝鋒時不哆嗦。也許,對刺刀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隻部隊的勇氣。

拿破崙時期,滑膛槍的刺刀是一根長15到18英寸(38~45厘米)的三角鐵,三面全部開刃。上刺刀時,將刀柄套在槍口上,擰緊螺絲加以固定。

革命時期,法**隊十分強調刺刀的運用。卡爾諾(Carnot督政府的一員)在1794年2月簽署命令:「法軍士兵必須隨時準備運用刺刀(actionwithbayonetoneveryoccasion)」。拿破崙也同樣重視這種冷兵器。法軍上尉Blaze回憶到:「皇帝陛下似乎對刺刀殺人的方式情有獨鍾」。當時的軍事理論更是認為:「只有第一次的齊射是有效的,後面的戰鬥要靠刺刀和劍來完成」。(GaydeVernon)正因為如此,奧軍和普軍也同樣強調刺刀的重要性,即使公認的改革派——查理大公也認為刺刀是最好的近戰武器。至於更為冷兵器化的俄軍,派到俄國考察的英國將軍Wilson在1810年的報告中寫道:「刺刀簡直就是為俄國人設計的武器……他們更善於密集縱隊的刺刀衝鋒」。

然而,實戰中刺刀見紅的搏殺並不常見。在奧斯特利茨,俄國近衛軍進行了一次典型俄國式的300碼刺刀衝鋒,可是在突破了法軍第一道防線后便被後續的法軍火力擊退了。拿破崙『大軍團』的醫官(SurgeonGeneral)Larrey曾經對法軍的傷亡進行過一些統計,結果發現:相比119例槍傷,一次戰鬥中刺刀造成的傷亡只有5例。因此,他認為刺刀的心理作用要遠大於實際效果。同樣,惠靈頓的一個高級醫官Guthrie也認為:刺刀衝鋒很難達到預期的手腳相搏(handtohandandfoottofoot)的結果。不是衝鋒的一方被火力擊退;就是防守的一方受不了心理壓力落荒而逃。醫生們的觀點,被前線的指揮官進一步證實。約米尼聲稱:我從未在通常的戰鬥中見過刺刀肉搏(Ineversawsuchathingonaregularfieldofbattle)。上面的論據只能總結為在現實戰場中刺刀肉搏並不經常發生。

儘管不常見,某些情況下刺刀肉搏還是必須的,比如攻入堡壘后的戰鬥,再比如雨天彈藥無法擊發的情況。在卡地茲(Katzbach)的瓢潑大雨中,普軍用刺刀和槍托與法軍進行了激烈的肉搏並使法軍遭受了很大的傷亡。

正像前面討論過得那樣,對抗騎兵的衝擊是刺刀的另一個主要功能。從這點上看,面對隨時可能的騎兵攻擊,刺刀是必不可少的。法國革命初期,為了彌補火槍刺刀的不足,長矛這種過時已久的武器,作為刺刀的代用品,曾被重新使用過。1792年早些時候,法國的幾個城市相繼生產了為數不少的,10到15英尺長(3~4.5米)的長矛。1792年8月,立法會(LegislativeAssembly)命令:在法軍中分發使用長矛。從這時起到1793年夏天,許多新徵召的部隊都是帶著這種簡陋的武器開赴前線的。當時,北方軍團的Custine將軍曾經對下屬說:全法國缺槍的部隊不只我們一個,我們只有用這些長矛來彌補滑膛槍的不足才行。儘管在近戰中的效果不錯,也不能改變其沒有火力的弱點。隨著步槍產量的提高,長矛也就漸漸從法軍的武器庫中消失了。

而劍和手槍通常是軍官和士官(NCO:non-missionedofficers)的武器,不同國家、不同部隊的劍的形狀也很不一樣。英國步兵的劍一般是直刃的,而輕裝步兵軍官使用的是1796年式輕騎兵馬刀。為了方便訪問,請牢記bxwx小說網,bxwx.net,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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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甲重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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