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王碧華的自述(十七)
那具身體受的傷並不嚴重,在醫院裡打了幾天針就出院了。
一個警察問了我很多問題,例如我叫什麼名字、家住在哪兒、家裡還有什麼人、為什麼跳樓之類的,但是我什麼都沒回答,我裝作聽不懂的,事實上對於那個跳樓的女人,我也的確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我只是茫然的看著警察。
警察後來甚至還叫來腦科醫生給我檢查了腦袋,大概是以為我的腦袋被摔壞了,但是醫生也得不出結論,只說可能是失憶,什麼時候能恢復說不準,警察沒轍,因為又不是很大的案件,就只是囑咐了幾句以後不要想不開之類的安慰話,就放過了我,離開時,因為我身無分文又失憶了,還留下了幾百塊錢給我。
至於醫療費,由於我是完全一問三不知,又本身身無分文,也就同樣不了了之的出院了。
出院后的第一件事我又回到了章啟華丟下我的那個山林里,找到了我自己藏身體的地方,所幸,身體還沒被人發現。
但是我發現,我的身體已經死亡了,那個時候我不太懂,後來我知道,其實在我的靈魂順利的能夠與那個跳樓的女人的身體合二為一的同時,她的靈魂隨之消失,而我自己的身體也同樣會死亡。
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靈魂可以同時擁有兩具身體,同樣也沒有一具身體可以擁有兩個靈魂,多餘的那個會自動消亡。
我自己埋葬了我自己的身體,我想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人同樣做過,但那並不是一個愉快的過程,當陪伴了我二十幾年的身體,被我自己用土壤一點一點的掩埋,我心裡除了凄涼,就是仇恨,看到我的孩子后,我本來以為我會忘記對章啟華的仇恨,但是那一刻,那種仇恨又膨脹到了極點。
我對著我自己的墳墓發誓,章啟華欠我的,給我的所有痛苦,終有一天我會加倍的讓他嘗到,甚至比我更加痛十倍百倍,即使為了孩子,我不能夠拿走他的生命,我也會用別的方式。
後來每年的清明節和我的生日,我都會去看看我自己的墳墓,我甚至還帶小厲去過,他問我那裡埋的是誰,我並沒有在墓碑上刻上我的名字,我只是告訴他,那是一個很重要的人。
還是回到我埋了自己后的那天,我回到了城裡,用警察給我的錢在章啟華家附近租了間旅社住了下來,但是大多數時候,我都只是身體睡在旅社裡,我的靈魂飄到了章啟華家裡陪伴小厲。
這也是老天爺眷顧我的地方之一,我使用那個女人的身體后,我的靈魂同樣還可以從身體里自由脫離出來,進出都很方便。
這種住旅館的日子並沒有過多久,一是我沒有那麼多錢長期住旅館,二是我並不滿足這樣只能用靈魂看著小厲,我希望親自抱抱他,陪伴他,讓他看到我,感受到我對他的愛。
於是我想了一個方法,讓章啟華趕走了原來的那個保姆,然後我自己成了他們家的新保姆,住進了他們家裡。
對於一個能夠越來越熟練運用靈魂狀態的靈魂來說,只需要稍微做一點手腳,讓章啟華對原來的保姆產生懷疑和反感,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畢竟世界上很多誤會是解釋不清的,而且對於那些自以為是又驕傲狂妄的人來說,根本就不會花功夫去聽一個保姆的解釋。
所以,我的計劃運用得非常的順利,順利得超乎了我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