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放下她,我當沒事發生
整個下午,林楓除了熟悉公司的業務,也就接了十幾個電話。
而方如龍也沒有什麼特別,回到部長辦公室后,一直在忙著自己的事情。
偶爾見到林楓,眼神露出一絲歹毒,似乎在密謀什麼。
轉眼間,就已經到了下班的時間。
林楓下班后,便在外面遊盪。
因為林楓今天剛剛入職,比其他同事早,公司的提供的住宿房間,還在裝修階段,並不能入住。
所以林楓晚上沒有地方去,漫無目的。
夜幕降臨,車水馬龍,上班族都在擠公交,也不乏一些小情侶在牽手散步,真是虐狗。
「哎。」摸了摸乾癟的口袋,林楓長嘆一聲。
林楓有點懊惱,大晚上的,也不知道住哪。
提著包袱,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走到公園的一處燈光下,直接坐在一張邋遢的長椅上。
剛坐下來,屁股都還沒熱,一個老頭拖著一個紅白藍塑料袋,迅速沖了過啦。
「小夥子,去去去,趕緊走,這地是我的。」老頭推開林楓驅趕道。
他動作敏捷,將手中的硬質皮往椅子上一鋪,整個人往椅子上一躺,露出不悅的神色,深怕林楓搶了他的地。
「有手有腳的,居然當乞丐,流浪街頭,還跟我要飯的搶地盤,臭不要臉,不懂尊卑,尊老愛幼懂嗎?」老頭佔座成功,露出得意的眼神,教訓著林楓,居高臨下,倚老賣老。
「哎~老爺子,我可是不是搶你地盤,我坐一下而已。更何況我不是要乞丐。」林楓哭笑不得,居然被誤會成乞丐。
「嘿!瞧你這樣,老頭子我雖然窮,但我從來都是自給自足,瞧瞧,這些紙皮都是我撿,我這麼老都不當乞丐。
不像你,壯得跟牛一樣,不好好找份工作在這自甘墮落,還睡公園,太噁心了。」老頭一臉嚴肅,語重心長像是教訓兒子一般。
「老爺子,我是有家歸不得啊,媳婦鬧脾氣了。」林楓解釋道。
「你有媳婦?」老頭有點不相信。
」有,我媳婦可美了,不過別提了。」林楓苦笑一聲,想到和孫明月離婚,他的心還是有些不上不下。
「你媳婦再美,也沒她美。」
老頭露出煙黃的牙齒笑道,掏出一張皺巴巴的海報,封面上正是孫明月的照片。
「這不是我老婆嗎?」林楓看著泛黃的海報,喃喃自語一句。
「你就吹吧!我還沒見過比你更能吹的人,要是孫明月是你老婆,我把這報紙生吞下去,還不喝一口水!
瞧你這窮酸樣,能跟頭母豬過日子,都是上輩子的福分。
人家孫明月,那可是孫氏企業的總裁,江南市冰山女神,老頭我這歲數,都被她迷得神魂顛倒。滾滾滾,再侮辱我女神,老頭我抽你。」
老頭見林楓還不走,連忙抽出紙皮,當成武器,在空中揮舞幾下,十足一個武者。
林楓的話,老頭怎麼可能相信。
他這把年紀,早就看破紅塵,直到有一天,他撿到這張海報,瞬間被畫面的女人吸引住。
孫明月是他的女神,林楓居然說是他老婆。
這能忍?
林楓哭笑不得,這尼瑪,孫明月的確是我老婆啊!
為什麼不相信我。
林楓差點被老頭氣哭了。
但他怎麼可能跟一個老頭計較呢,苦笑一聲,便離開了公園,走到大街上。
咦!
有個美女!黑絲,網格!
好像喝醉了。
在一家酒吧的門口,林楓停下了腳步。
不遠處的美女,腳步輕浮,搖搖晃晃,走幾步就摔倒的樣子。
從她泛紅的臉蛋上,還有那嫵媚的笑容,能斷定,這不是喝醉。
林楓以神醫的角度觀察,這絕對是下藥了。
不過能來酒吧的女人,一般都不是什麼好女人。
林楓本來不想多管閑事的,對於上酒吧的女人,就算再美他都不感冒。
但這一刻,他卻停下了腳步。
正當他轉身時,酒吧里走出兩個小混混,一頭殺馬特的髮型,臉上帶著猙獰的笑容。
他們兩,正像撿屍一樣,準備撿走這個長腿美女。
林楓知道,這兩個混混,一早就在酒吧下藥了,然後等藥力發作,再將美女帶走。
一個負責把風,一個負責撿屍。
從他們熟練的手法,不難看出是慣犯。
哥作為正義的化身,是有責任和義務教訓一下這麼流氓。
林楓本來已經離開酒吧一段距離了,還是回頭向著向著兩個小混混身邊走去。
這美女要是給這兩小混混拱了,實在太可惜了。
反正也沒地去,不妨找點樂子,林楓嘿嘿一笑。
這時,其中一個混混將黑絲美女直接抗在肩上,直接走進了酒吧裡頭。
「豹哥,這女的真漂亮,估計是這個月最好的一個。」
「待會我們先爽一下。嘿嘿」
把美女抗在肩上的殺馬特,咧咧嘴,淫笑道。
「秀子,你想都別想,這美女可是紅山哥指定的女人,你碰都別碰。起碼能賣上個五十來萬,你想要爽,還是想要錢?」
負責把風紅毛混混,連忙應聲喝道,神色慌張。
紅山哥,單憑這名號,就已經把殺馬特嚇個半死。
頓時他冷汗直冒,滿臉惶恐。
紅山哥可是酒吧的老闆,聽說以前還是當兵,一身腱子肉,一拳能打死一個壯漢。
是黑道上的打手,凡事跟他有過節的人,通通被打到半身不遂,下半輩子都要在場上躺著,手段極其殘忍。
道上沒幾個敢跟紅山哥較勁的。
況且他們兩是通緝犯,專綁少女美女。
準備幹完這一把就離開江南市避避風頭。
如果得罪了紅山哥,那下場比在監獄里慘多了。
這個美女,是紅山哥點名要的人,那麼自己不能有任何想法。
這個黑絲美女,雖然性感,能上一次固然開心。
但為了她搭上小命,那就虧大了。
還不如老老實實幹完這票,拿著錢,到時候還愁沒女人?
雖然沒要眼前這個黑絲美,但總比斷手斷腳好。
想到這裡,殺馬特馬上斷了念頭。
酒吧裡頭,年輕的男女在舞池中搖頭晃腦,嗨到爆。
很少有人注意到兩個混混扛著個美女進來了。
有幾個正氣的小夥子看見混混帶著個醉酒的女人,本來想上來阻止。
但看清兩人的面孔后,馬上嚇得屁顛屁顛的走得遠遠的。
來這裡喝酒的,沒有人不認識紅山哥。
這兩個混混是紅山哥的小弟,紅山哥可是出了名的黑道大佬,紅山哥看中的女人沒人敢動。
林楓跟著混混進入酒吧裡頭,一陣DJ激昂的響起。
男孩女孩們隨著音樂,不停的扭動身體,十分忘情。
似乎沒有人在意兩個混混扛這個女人經過。
酒精和音樂已經麻醉了他們的神經,十分瘋狂。
年輕人的生活,不外乎撩妹,拼酒,吹牛b,曖昧,約炮。
酒吧中,兩個混混撿屍的行為已經見慣不慣。
只要嗨起來,他們什麼也不管。
林楓穿過人群,直接來到兩個混混跟前,雙手抱胸,一臉正氣。
「放下她!」
「你他么找死?不知道這是紅山哥的場子嗎?趕緊滾。」
把風的混混見有人阻攔,立馬上前亮出紅山哥的名號,大聲喝到。
「我說,放下她。」
林楓語氣很平靜,淡淡說道。
「小子,你是腦子被驢踢了吧!紅山哥的女人都敢動?你去隔壁問問紅山哥是誰,再回來跟我說話。」
把風的混混一臉冷笑之色,居然來了個不知死活的傢伙。
聽到林楓喊自己放人,他頓時笑了起來。
這傢伙估計不認識紅山哥吧,待會讓他知道紅山哥是誰,估計嚇得屎尿齊飛。
「我再給你們一次機會,放下她,趕緊滾,我當沒事發生。」
林楓的聲音很淡,酒吧非常吵雜,但足以讓兩個混混聽清。
雖然那個黑絲美女化了濃妝,一頭長發遮掩住半張俏麗的臉蛋,但林楓認得這條穿著黑絲的長腿。
還有那標誌性的旺仔小饅頭。
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