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番外:當他們來到現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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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其實我上輩子怎麼死的真的不重要,回歸正題咱們應該好好地來說說這本《九天至尊》。

要問我看完此文有何感想?且不說我搭上了一條命,就是我還四肢健全的好好活著,我也覺得不值。

垃圾,累我精神,耗我錢財,害我生命!

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為什麼會去看它,撇開自己手賤,還有就是因為它是一匹黑馬,在某點層出不窮的作品中,居然硬生生的殺出了一條血路!

為什麼?

很簡單,因為男主不花。

此文男主頗有柳下惠之風,各色美人寬衣解帶主動求安慰,他全都不屑一顧,又盡得唐三藏真傳,管你仙人妖魔,只要是個母的,只要對他有意思,他一準老老實實和你保持距離!

他的這種行為,很大程度的討好了一眾女性讀者——誰不喜歡專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個貨真價實的單身漢眼裡,唯一的感覺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腎寶。

作為某點男主的孟寒凌當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歡的妹子,那是一個喚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歲拜入崑崙,原本資質平平,只不過是個泯然於眾人間的外門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麼一回,他被師兄設計去采一種藥草,孟寒凌兜兜轉轉在山裡找了大半天,藥草沒找到,自己倒是暈頭轉向的找不著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險的,遇到魔獸妖獸那是天經地義,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難纏,你跑到哪裡它追到哪裡,就是甩不掉!

於是男主孟寒凌撒開兩條腿一路狂奔,居然還真讓他遇見了救星!

千鈞一髮之際,我們的白月光出場了。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候作者對於林瑰的描寫:年歲尚小卻風華初成,輕紗掩面反而更添神秘靈動,一雙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點人世塵寰。

總之,這是極好的一個妹子,白衣飄飄,仙氣滿滿,冷若冰霜,堪稱小龍女再世,可惜,被男主這手辣的給摧殘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劍出鞘,三兩下就秒殺了魔獸,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兩行鼻血。白月光雖然看著冷,但是她心腸還是比較熱的(只對男主熱),見孟寒凌受傷,還主動帶他去自己閉關靜修的洞府療傷。

要不是此時男女主都還未成年,這一準是要發生些什麼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時他們兩一個十五一個十四,做的事情簡直不要太純潔,我一直覺得這個作者蠻拼的,為了這點純潔的愛情,甘心被拍無數板磚。

白月光照顧了男主十天,什麼仙丹妙藥都不計成本的給男主用上,結果男主不僅傷好了,而且還連著突破了兩級,一直從練氣五層漲到了七層,雖然依舊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經伐髓過了啊!髒東西全給洗出來了,以後修鍊絕對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時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內門某長老的親傳弟子,資質堪稱千年不遇,被譽為整個崑崙的寶貝和未來。

如此優秀,如此美麗的妹子當前,男主動心了,決定早戀了,但是同時他也意識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個是天上的月亮,一個是地上了爛泥塘。

男主覺得,白月光是喜歡他的,就算不喜歡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實在太差勁,人家妹子無法跨越千山萬水來到他身邊。

於是乎,他決定自己跨過去。

從此,孟寒凌爆發了!

他覺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門生活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

男主決定痛改前非,一心修鍊,終於,在兩年之後,他十七歲那年,比武場上一戰成名,以優異的「成績」被掌門破例收為弟子,羨煞旁人。

不要說這件事情有多麼多麼不可思議,有多麼多麼不合規矩,什麼叫規矩?所謂規矩,就是為了主角而改變的!

孟寒凌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也終於能夠接近崑崙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兩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時間,但是好景不長,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獸屯於階陛,魔族趁亂渾水摸魚,不僅端掉了好幾個較小的修仙門派,還大肆屠戮,殘殺收集人類靈魂!

作為修真界的王者,龍頭老大的昆崙山,終於不能再作壁上觀,崑崙高層開了幾天的研討會,終於決定派一些能力比較出眾的小輩下山歷練一番。長長見識殺殺魔族的同時,也救救百姓為門派博一點好名聲。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於芻狗。要不是這回魔族殺得太多,他們基本上是處於一种放任自流的態度。

畢竟他們也不大看得上魔族。雖然魔族的確比他們要強很多,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覺得魔族就連芻狗都不如。

我當時看的挺奇怪的,別的不說,崑崙的掌門修為不過出竅而已,而人家魔族族長呢?人家還是個女的啊!修為保守估計都是分神啊!更別提魔族還有個不問世事的隱藏boss歸墟,一出場就是妥妥的大乘期,秒殺了一眾小螞蚱。

當然,魔族也不是沒有弊端。

在魔界,他們分為三個級別。

高級的魔族生來就是人形道體,不論是肉體抗摔打能力還是修鍊天賦都是杠杠的,但是他們偏偏生育困難,基本上就是那種要麼生不下來,要麼生下來了孩子卻耗幹了母親的精血,所以人數實在是稀少;其次是那種比較低級的魔族,他們生來獸形,天賦普遍不高,但是努力修鍊也能混個人形,他們唯一的好處就是繁衍快,生的多,一胎少說也有幾十個崽子,可謂是戰場主力軍,專門就是沖在最前面賣命的。

而還有一個最低的級別,就是魔靈,一種連形體和意識都沒有的小可憐,差不多就和幽魂能劃上等號,攻擊力不強,一打就死,唯一的優勢大概就是魔靈是群居,以吸人精氣為生,要真普天蓋地的衝上來,也足夠人煩惱的。

而且,最主要的問題,魔族的靈氣資源已經近乎於枯竭,如果不是他們都很有獻身精神,每代總有那麼幾個強悍的長老寧願犧牲自己來供給能源支撐魔界,魔界早就要毀了。

前任的魔族族長怎麼死的,就是為了支撐魔界而獻身的。而新任族長晚菁,繼位時僅僅百歲。這個年紀,在魔族中,基本就等於人族的十五六歲,都還沒成年!

魔界是個大爛攤子,但是晚菁很有手腕和能力,不過百年時間,就將魔族從被修士追著打的局面扭轉成了雙方誰也不會輕易招惹誰。這一點聽著好像很簡單,但是真要做起來,其中的辛酸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但即使是這樣,魔界的情況依舊不容樂觀,低等魔物越來越多,魔界原本是上古天魔創造了專門給自己的後裔居住的空間,容量就算大也是有限,實在是無法容納那麼多低級魔獸與魔靈。

曾經有長老忍無可忍的提議驅趕一些魔獸與魔靈,但是這也只是氣頭上一說而已,不可能真的落實到行動上,他們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向人界出手,爭奪資源了。

這種行為並不光彩,但是卻已經是他們到現在為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如果不放魔物去人界,魔界的空間就要塌,到時候簡直就是魔族的全民悲劇。

我從來不覺得我是什麼好人,當初在看書的時候,我就覺得魔族並沒有什麼錯,是作者不給人活路,逼著人家殺出一條血路,而現在,就連晚菁都成我娘了,這世上哪有胳膊肘往外拐的孩子?魔族生孩子有多難我清楚,就是為了娘親生我吃的那些苦,我也不能恩將仇報!

更何況,最終boss之一成了我娘,另一個十有八九是我爹,都已經和反派綁的死死的了,我哪裡還有回頭路?

要麼幹掉主角,要麼順從劇情gameover。這一筆賬,只要是個人,大概都不會算錯!

只是......我有些茫然的伸出小短手抱緊了我的族長娘,疑惑的想,不對啊,原著里只是說魔族的族長和大祭司非常曖昧,沒說他們已經連女兒都生下來了啊!

我一驚,難不成,我居然是個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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