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 10 章

10.第 10 章

魔尊魘皇,魔界四道兩盟共主,萬年來第一個一統正魔道和邪魔道的尊主,初露面的時候已經是渡劫期的大能,姓名不詳,與正道第一人天華門太上長老離祁真人是修真界唯二的渡劫期。

離祁真人,就是男主的師尊。中期被魔道算計,屠殺了無數正道修士后消失無蹤。

在這部小說中,魔尊魘皇的出場不多,但關鍵點上總是有著他的出現,十足的幕後BOSS形象。著墨不多,卻是公認的本書第一美人,顏值突破天際。

誰叫作者在描寫第一女主,天華門門主的掌上明珠微清珣的時候,那是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詞,長篇累牘,恨不能將微清珣描寫成九重天上的神女,完美得沒朋友。而當描寫這位魔界尊主的時候,只一句就將他推到了神壇之上。

原文是這樣的——

「微清珣雖有是人間難得的姝色,但在那個身穿火紅色狐裘的男子面前,卻如皓月之下的螢火之光,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壓了大半部小說各種款式女配的顏值,到了魔尊這裡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見魔尊得帥到多驚天地泣鬼神。

只一點讓無數讀者無語的是,魔尊出場,不管是冰天雪地還是溫暖如春,長年火紅色狐裘不變,也不知道他和紅狐狸有什麼仇。哪怕無數讀者叫囂著,讓作者大大給人家魔尊換件裝備,作者依舊如故,從開始到最後,堅持狐裘不變。

林徽真堅信,魔尊十有八-九是個絨毛控。

不過說起來,好好一個BG小清新種馬文,寫這麼一個顏值碾壓所有妹子的魔尊做什麼?多少官配粉都倒戈在魔尊腳下,跪求主角收拾收拾嫁到魔宮去……一想到自己現在就是主角,林徽真就不禁打了個冷戰。

他可是個筆直筆直的男主角。

呸,他怎麼想到這裡來了!

啪啪兩下將自己亂七八糟的想法丟到一邊去,林徽真專心跟大哥見朋友。

平日里他大哥雖然大剌剌的,但經過他的培養(??),他大哥該有的警惕戒備心一點也不少。這麼多年,大哥一直在外頭闖蕩,肯定認識朋友一二,但能讓他帶回家的,這位是第一個。

好吧,這次是楊毓忻自己主動上門來的。

不過,前段時間,林徽末確實邀請過他,只是楊毓忻自己沒有應下而已。

這個時間點,楊毓忻對林徽末無疑是有幾分看重的,但遠沒有兩年後的程度深。最多會在他來的時候招待他一罈子美酒,再多的就沒有了。

但如今……

他已經不想再失去了。

斂去眸中的冷意,楊毓忻轉過身,只像平日里那般,神情淡淡地看向林徽真。

林徽真……林徽真卡殼了。

……

林徽真傻乎乎地看著楊毓忻,腦里瘋狂地刷著屏——

啊啊啊,快來看神仙啊。

修真界無醜人,除非是自己作的。

且不說修者碎丹成嬰的時候有一次改形易貌的機會,單是每日修鍊的時候,靈氣反覆沖刷著體內的經脈,伐經洗髓,漸漸排除體內的污垢雜質,最起碼保證了皮膚的白皙細嫩。再糟糕的底子,若是有一身白皙的皮膚,最起碼也耐看。

但如眼前這般盛極的容貌,林徽真兩生兩世卻是第一次見到。

林徽真:可惡,竟然比小爺還好看!

這不科學!

話說,在這修真界,還講究什麼科學。

林徽真有些傻眼,忽然,他感覺到一道冷冷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不禁一哆嗦,立刻從怔楞狀態脫離出來。

幸好他是筆直筆直的漢子。

林徽真慶幸。

林徽末「嘖嘖」兩聲,看著弟弟的目光頗有些恨鐵不成鋼。他手臂一伸,大剌剌地往楊毓忻肩膀上一搭,只相差了半個頭的身高讓他做這個動作時沒有太多的違和感。

他看著自己的傻弟弟,神情間帶著關懷,道:「這是你哥我的好兄弟,楊忻。」他自然知道楊毓忻才是真名,但只要楊毓忻不主動提及,他就不會對旁人透露半個字。

按照一貫的套路,接下來肯定就是讓林徽真叫楊毓忻一聲「哥」。但楊毓忻他還不了解嗎。他那性格壓根不是稀罕弟弟的人,但稱呼閣下公子,未免有些見外。

正林徽末思索著能用上什麼字眼,楊毓忻就開口道:「你是阿末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不嫌棄的話,叫我一聲『楊哥』便好。」

對,阿末的弟弟就是他的弟弟。

林徽末扭頭沖楊毓忻一笑,他就喜歡阿忻跟他不見外。

沒有錯,他弟弟也是阿忻的弟弟,娘也能分一半給他!

旋即看向林徽真,等著他弟弟上道叫哥。

誰知道,往日里百精百靈的林徽真此刻就像是一根木頭似的杵在那裡,眼睛直勾勾地看著楊毓忻。

此刻,他的腦袋裡不斷迴響碰撞著「楊忻」二字,彷彿有什麼慘烈的真相就那麼糊在了他的臉上。

哪怕這世上有無數個姓楊的,碰巧叫忻的也不會少,可帥到這麼慘絕人寰還穿著火紅色狐裘的男人,能有幾個?!

哪怕修真界中絕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魔尊姓甚名誰,就連一個魘皇都是因他的行事手段太過酷烈,如同給天璟大陸蒙上的夢魘,所以才有了這個名號。但站在上帝視角上,看過最新更新的那第四百九十章,魔尊的名諱就不再是秘密。

彼時,正是正道發現魔尊正在謀劃一個足能夠顛覆整個天下的陰謀。未免蒼生塗炭,正道一門二宗三派四家聯合無數大小宗門圍攻魔域,被推舉為首領的就是主角。

大乘後期修為,那時的主角已然代替了離祁真人,成為正道第一人。

動手之前,主角發現楊家家主楊天正鬼鬼祟祟地摸出了營地。靠著仙府的隱蔽,主角跟了上去,發現楊家家主私見的人竟然是魔尊。

他管魔尊叫「孽子」,讓他收手,見他不聽,氣急了就管他叫「楊毓忻」。

結果,魔尊理都沒理他,轉身就走,遠遠扔下一句「楊毓忻已死,活著的只是楊忻罷了。」

明明是貫穿小說後半部分的靈魂人物大反派,直到快完結的時候才爆了名字。

可憐林徽真看到了最後一章,最後一句,就是這麼一句「活著的是楊忻」。本來就莫名其妙地針對這部小說過目不忘,更何況還是他看到的最後一章更新,能不印象深刻嗎!

現在,就有一個楊忻站在他的面前,帥得驚天地泣鬼神,還披著血紅血紅好像拿血染出來的狐裘。林徽真此刻深深地希望誰能給他一巴掌,怒斥他想太多。

林徽真的腿肚子在哆嗦。

他就是一個生長在紅旗下的好少年而已,上輩子做得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跟著同學偷摸去了次酒吧,回頭就被他老媽一頓胖揍。如今就這麼直面大魔王,他心裡虛啊。

他承認,他就是個廢柴,當不起這個主角。

於是,別說林徽末,就連打心底討厭林徽真的楊毓忻都一臉莫名地看著這個也就堪堪到他肩膀的小少年扁著嘴,眼眶都紅了,彷彿下一刻就要放聲大哭起來。

楊毓忻:這個林徽真什麼毛病?

林徽末嚇了一跳,他弟弟是怎麼了這是。他忙走到林徽真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急聲道:「真真,阿真,真弟,你這是怎麼了?誰欺負你了,是不是林徽寶?!」

林徽末捏拳頭,他都偷摸揍過那個小胖子一回了,他怎麼還不知死活地找他家真真的麻煩!

看來一遍不行,只能再揍一遍。

林家四房正院里,正在翹著二郎腿啃雞腿,體態豐腴得有些過了頭的少年忽然打了個噴嚏,手一哆嗦,噴香的雞腿就掉在了地上。他搓了搓肉呼呼的手臂,嘟囔道:「奇怪,好像感覺到一股殺氣。」

此時,漪瀾院外。

「嗚哇!」林徽真一頭撲進了自家哥哥的懷裡,眼淚鼻涕糊了林徽末一衣襟。

清楚地感覺到胸前的濕潤,林徽末:「………………」

林徽末:這也就是親弟弟,不然早就一巴掌拍過去了。

楊毓忻的眼眸暗了暗,他看了看林徽真緊抱著他家阿末腰際的手臂,緩緩開口道:「若是阿真覺得有什麼委屈,不妨說出來,自有阿末和我為你做主。」

楊毓忻:只要將爪子鬆開,想要什麼都沒有問題!

「沒、沒委屈。」心驚膽戰地撲到親哥懷裡淚雨滂潑一通,楊毓忻清冷的聲音一入耳,林徽真陡然想起大魔王和他親哥方才一副哥倆好地站在一起,勾肩搭背相視一笑……

這意味著什麼?

只要大魔王不是為了什麼仙器神器才在這裡出現的——話說林家根本沒那麼高檔的玩意兒,滿打滿算最值錢的興許就是老祖手上的那把上品法器,白給大魔王都不稀罕——林家上下,應該是安全的吧?

那一刻,林徽真覺得自己丟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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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無言以對[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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