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一輩子都在學走路

第二十四章 人一輩子都在學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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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輩子都在學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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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小時候看完十兄弟,對那種圓形的吃的都有心理陰影。生怕自己不知道吃了個啥,就生出幾個大胖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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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夢想和現實發生了衝突,面對繞不開的現實問題,你是該選擇繼續堅持,還是選擇放棄。要是選擇繼續堅持,又要如何協調現實與夢想的衝撞。沒有所謂的一舉兩得、同時進行。當你選擇其中的一樣,就必須放棄另一樣,同時要承擔你要背負的壓力和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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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喜歡的事情不能給你帶來生活上的幫助,是該繼續,還是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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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個歷史書,內容是啥完全沒有注意到。只注意到了那一句話那不應該用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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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寫小說和愛一個人是一樣的道理。面對你自己的小說,你努力、認真,最終卻不一定讓你滿意。

就像是面對你喜歡的人,你可能絞盡腦汁,就是想在她面前把完美的你展示出來,但卻適得其反。

當你面對接到的續寫任務,不是自己的小說時,就像遇到普通的女性朋友。沒有刻意的去寫,沒有刻意的展示自己,反而最後會很自然,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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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到底做點什麼,才能證明自己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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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看見電腦都想吐,要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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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放輕鬆寫會好很多,但還是忍不住去想、去糾結。我其實是個很沒毅力,對事三分鐘熱度的人。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在對某一件事上,是個固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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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燙的寫不下去了,用風扇吹著來……

真是尷尬了……

這麼熱的天,我都不熱,我家電腦就矯情了……

還得用風扇伺候著……

這大爺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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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東西有一點很奇怪,你很快速且沒有過腦子寫出來的東西,和細心修改刪減之後的比起來,反而是前者閱讀起來比較順暢。

我有點理解了老薛說的一種感覺。在某一個階段,只有自己不相信自己,才能寫出好的東西。

我應該嘗試一下不去反覆斟酌,用之前接續寫任務每天六千字的狀態試著寫一寫我的小說。事實上,相對接來的任務,我當然是對自己的小說比較負責,付出的心力比較大。

續寫六千字我可能只需要一個小時,而我自己小說的兩千字就需要一個小時,甚至兩三個小時,好幾天。

但結果,反而是付出心力少的那個寫出來更加流暢,更具有可閱讀性,更像一本真正的小說。

所以最近我經常在想,太認真、太在乎,是不是成了我新的負擔。用盡全力,是不是真的能寫出自己滿意的東西。

今天看了老薛最早的綜藝,很心酸,尷尬溢出了屏幕。而且他當時唱歌真的不是那麼好聽。但通過這些年,他現在唱的很好聽。

我也經常覺得自己寫的很爛、很幼稚。我也希望我可以通過時間,找到適合我的方向,然後努力,直到有一天寫出讓我滿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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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努力越怕,越努力越覺得自己時間不夠、自己不行。世界上精彩的、美好的、感動的、完美的東西和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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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愛吃肉,但看到雞一類的動物在我面前,還是很不舒服。很難受,我無法想象生來就是為了當食物,是一種怎樣的悲哀。

就像是長生不老的神,看到人生來就是為了死,會心生憐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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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需要意義

故事崇尚悲劇

理論說的過去

我已竭盡全力

你我各奔東西

感情像場遊戲

同床異夢遠不如淚灑千里

年少,矯情的可以

認輸變成了長大

成熟不如口花花

溫和的外表下崇尚著冷漠

陽光的笑容里住著惡魔

霧霾刺穿了皮膚

血液留下傷疤

大方的交出了自己的靈魂

空洞的喘息著、呻吟著

廉價的婚姻不如一場遊戲

小孩玩耍都有一絲感情

可笑的真實不如所謂的過家家

無關的一生卻有著最親的聯繫

捨棄了疲乏的偽裝

無非是懶的可以

草率的夢境掩藏著真實的自己

不願承認的事情總會很快忘記

(未完待續/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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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慫我有理,你屌你先洗)

汪小二/打油詩

水源枯竭沒有洗手

五百年前那一回眸

時間沖淡感情攜手

到了西天淚已不流

東海至今沒有源頭

當年犧牲誰的感受

記憶回到時間盡頭

可否握住失落沙洲

西行路上那一頭豬

是否有人懂他的苦

沒有愛人一起攜手

紅顏枯骨一身孤獨

路遇白骨不知悔悟

你當他真蠢笨如豬

猴子不知心軟何物

憐惜眾生是一頭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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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是蟲的天敵對吧,任何事物都有天敵對吧,早起的鳥兒有蟲吃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早起的蟲兒被鳥吃對吧。

所以說,只要不是世界上最強大的那個,早起就會有被吃的風險。

(我慫我驕傲,賴床不要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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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死而生,體會過痛苦,才懂得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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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看著字典寫小說的方式,我取名為發泄式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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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地獄的深淵,大方的交出了自己的靈魂。遼闊的平原上,陰冷的風吹響了遠征的號角,揚起了少年額角的黑髮。

「王兄,你就讓龍葵為你殉劍吧,我是你妹妹,是唯一有資格為你跳下去的人。」

盼望著向日葵的盛開,卻只能踏進那條沒有明天的死路。即便是這樣,他也不允許自己唯一的妹妹為他殉劍。

開朗的笑容,自開戰的那一天起,就沒有再出現在少年的臉上。這是一場殘酷的戰爭,是地獄伸向人間的觸手,是守護妹妹的唯一方式。

順利的完成了與地獄的交易,靈魂永墜黑暗的代價,是換取妹妹生存的最後希望。

「沒有那把劍,我一樣可以擊敗敵軍。從今天開始,你不再是我的妹妹。」

靠攏的數萬大軍,包圍了古老的城牆,冷冽的空氣凍結了雨水,凝住了少年臉上正在滴血的傷口。

「王兄!」

盼望著這場噩夢的蘇醒,卻在蘇醒之後,思念著少年冷冽眼眸中的那一絲溫柔。曲折的命運,帶著一千年的孤獨,終於再次見到了心中的那個人。

保守的衣服,經過了戰爭的洗禮,一千年歲月的流逝,充滿了腐朽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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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是痛苦的根源,偽裝是人類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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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其實不應該拘泥於形式。就像古人說的,世界上本沒有路,你踏出那一步,走了出去,你腳下的,那就是路。

不管我寫什麼,怎麼寫,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道理。我決定不再拘泥於形式。小說這種東西,本就沒有固定的格式,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

就像是畫畫,音樂,小說,這些東西都是在表達情感。它們的存在,就是因為最初那群想著表達情感的人沒有拘泥於某一種形式,而是選擇了隨意,順從心意,打破所謂的規則。

規則實際上是一種束縛。打破規則,才是黑暗中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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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固執談了一場沒有時限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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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揮棒劃過長空,強大的力量在雨中形成一片真空,卻沒有落在如來的身上。十年的相處,師徒的情分,讓他即便知道如來從一開始就在騙他,卻依舊沒有辦法揮下這一棒。儘管他明白,以他如今的修為,如來根本接不住他這一棒。

罷了,就當俺老孫還了你的授業之恩。

雨水打濕了猴子的毛髮,他法力逆轉,強制性的把這一棒收回了體內。目視著金色佛光的手掌從天而降,猴子閉上了眼睛。身體從天空中急速落下,毛髮和空氣摩擦,把他整個人幾乎變成了火人。

在被壓入山底的最後一刻,他睜開眼睛,看向了南海普陀山裡的紫竹林。三百年恍如一夢,方寸山上的你,可還記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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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

是誰在叫我?

「悟空!」

到底是誰在叫我!

猴子睜開眼睛,眼裡的暴戾,嚇壞了面前的玄奘。他疲憊的閉上眼睛,打著哈欠。

「禿驢,什麼事。」

「我們的白馬被一條龍吃掉了。」

「龍?」

揉了揉耳朵,猴子拄著棒子從地上起來。他看了一眼面前的深淵,打了個哈欠,在玄奘驚懼的目光中,跳了下去。

冰冷黑暗的海水覆蓋了他的周身,他閉著眼睛,任由自己下沉。某一個瞬間,他彷彿看到了一個藍色眼眸的女孩,興奮的躍出了水面。

「阿音,我抓到魚了!」猴子渾身的毛都是濕了,但笑容是那樣的燦爛。

「猴子,你的毛都濕了,過來我給你擦擦。」小女孩對著猴子招了招手,在陽光下,她藍色的眼眸特別的晶瑩。

下一刻,一條白龍出現在平靜的水面里,打破了這個陽光溫暖的午後。猴子睜開眼睛,暴戾的看著面前這條白龍,咧嘴一笑。

水面被破開,一條渾身是血的白龍摔在玄奘的眼前,讓人觸目驚心。猴子晃晃悠悠的飛上懸崖,甩了甩猴毛上的水,閉上眼睛躺在石頭上。

玄奘尷尬的和白龍大眼瞪小眼,就在猴子快打起呼嚕的時候,觀音菩薩坐在蓮台上,出現在半空中。猴子的眼睛不知道什麼時候睜開了,拄著棒子跳下石頭,對著觀音菩薩一拱手。

「菩薩有禮了。」

一共五個字,從五指山下開始,他對著她,只說過這五個字。因為很多年前,她對他說過七個字。

「我是南海觀世音。」

那個時候,他才知道,一切都是騙局,都是為了借他的手,毀掉天庭實力的騙局。猴子是靈明石猴,天生聰慧,有著常人無法擁有的力量。

所以一場陰謀,從他出生起,就針對著他。老猴的死亡,對長生的嚮往,在方寸山的拜師,到之後的逐出師門,大鬧天宮。

看著觀音平靜的面容,一股壓抑不住的衝動在猴子心頭湧起。笑了笑,他抬起頭,看著觀音嘲諷道:「酒香嗎,蟠桃好吃嗎。」

誰都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大鬧天宮。其實,只是因為有個女孩快死了,需要蟠桃救命。他因為蟠桃和天庭徹底鬧掰,回頭才發現,女孩還是死了。

她死在了人間,變成了高高在上的觀音。這個時候,猴子才知道,什麼小女孩,什麼師傅,只不過是佛門的騙局。

如來騙他,他不在意,反正他也教了他一身本事。可當年的女孩,當年一切的快樂的時光,都是觀音演出來的。

他瘋了一樣的向天庭攻擊,向如來攻擊,卻還是敗在了自己的手裡。一個有心的人,永遠贏不了沒有心的人。

「你愛過我嗎。」

猴子拄著棒子,身板逐漸伸直,直視著那雙藍色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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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感情的考試沒有作弊;

愛淡了又何必帶著偽善的面具;

深奧的你是我最大的難題;

愛情不是一場剛開始就結束的遊戲;

分割還是聯繫是個問題;

我在勸我放棄忘了你;

狹小的世界一米六幾;

再也放不下更多的東西;

表裡不一的我在想你;

委婉的說著我愛你;

不如老實的做自己;

清醒的面對著未來的刀光劍影。

殘酷的,忘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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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你不說,永遠不會有人知道。沒人知道,就是沒人懂你,就是孤獨。或許這就是我變成話嘮的原因。我只想找幾個理解我的人。

世界的困難,只要你想,就都不是困難。可我現在的困難是,我不想,無論是什麼事我都不想。只有壓力,只有責任,沒有想要,沒有快樂,沒有目標,沒有通過努力,最終想要的東西。

很多都說,我不努力。但努力的後面是什麼,努力之後往往是人們想要得到的那個結局,能獲得他想要的東西。

可我沒有那個東西,我為什麼要努力。一味的盲目努力,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努力到什麼時候,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是成功。

因為根本就沒有成功的標準,沒有那個我想要達到的目的。

很茫然,在所有人備戰高考,努力學習,對未來充滿希望,想要獲得好的人生,達到她們各自目的時候,我正在找。

找了好久,找的好累,但是找不到。

想要寫小說,但可笑的是小說就是人生。我連自己的人生都是迷茫的,都是沒有目的,目標的,小說里自然沒有。

越寫越迷茫,越活越迷茫。小說從來都不是我的目標,從一開始,是因為自卑,為自己找的一根稻草,自尊的遮羞布。

到後來,有一段時間或許是愛好。再到現在,愛好還有,但已經所剩無幾,剩下的,只是不甘心,只是一味的沒有靈魂的堅持。

我會活下去,儘管我想死,但我從不懷疑這一點。因為我不甘心,不甘心活了這麼長時間,一無所得。

付出的越多,活的越久,我就越是不甘心。這樣的不甘心,讓我捏死了小說,希望寫出我自己滿意的東西。這樣的不甘心,讓我明明在已經沒有人逼我的情況下,依然堅持去高考,儘管我根本不想上大學,儘管我沒怎麼看書。

活著,已經成了一種固執,一種強烈的不甘心。所以我拚命的找尋我喜歡的愛好,喜歡的事物,用此來證明我的價值,來讓我甘心。

小說我確實很喜歡,但現在的堅持,把自己逼瘋的思考,更多是因為不甘心。因為不甘心,所以急功近利,因為急功近利,所以一無所獲,把自己逼到了角落裡。

迷茫,不甘,認清現實的無力,自卑,陰鬱,極端,急功近利,情緒起伏不定,幾乎所有負面的情緒都集中在了這時候的我身上。

我看不見自己的未來,也不想看到自己以後和普通人一樣庸庸碌碌的過一輩子,直至死亡。如果是那樣,我寧願把自己逼瘋,也不要普通的活著,直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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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汪小二的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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