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律師不請自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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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可能,我弟弟絕不會那樣做!」揚雪哭道。
「揚雪小姐,你別激動。今天叫你來,主要是和你商量如何準備好下一步的工作,如何朝著對你弟弟有利的一面走。偵查工作結束后,估計不久你弟弟就會接到起訴書。到那時,只要你弟弟的殺人罪名已成定論,一但判了立即執行的死刑,再反駁將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意義了。」
「你的意思是要我們放棄為他做無罪辯護嗎?」揚雪一驚。
「除非你能提出新的證據證明他無罪,否則做無罪辯護沒有任何意義。更糟糕的是,還可能增加了適得其反的效果,你願意看到這樣的局面嗎?」
揚雪搖了搖頭。
「因此,我們要做的是,在不違背司法條文的基礎上,盡量將量刑降到最低。」
「就是說,在保證我弟弟不被判死刑的基礎上,將量刑降到最低?」
「不,不,不被判死刑是不可能的。」
「那您的意思是?」
「故意殺人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一般會被判死刑。但有些情況,是可以判死緩的,比如殺人的人有輕微的精神病,殺人後自首且有立功表現的,未成年人殺人,不是一個人作案、有共同犯的。但這些情況都不適合你弟弟。」賀國維臉色嚴峻地說道,「現在,我們認為哪些情況會對他有利呢?認定一時情緒失控的激情殺人、認罪態度好、沒有前科劣跡、積極賠償民事。這樣,在起訴時請求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我們就會有一定的把握。但是,所有這些,最重要的前提是,你弟弟的認罪態度要好。鑒於目前你弟弟拒不認罪的情形來看,前景很不樂觀。」
揚雪明白了賀國維的意思,於是當即說道:「這事我來辦,只要能保住他的命,就讓他暫時委屈一下。我馬上寫一封信,請你代轉交給他。」
揚雪從賀律師那兒要了紙和筆,手一邊抖動著一邊寫道:
弟弟:
不管你將來如何,你在我心目中永遠是我親愛的弟弟。你這幾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姐姐不知道,姐姐只知道你殺了人,目擊證人、作案的時間和你在現場留下的證據,都使你無法洗脫殺人的嫌疑。現在的情形對你很不利!很不利!但是,困難再大,姐姐也要盡最大的努力救你出來。姐姐什麼都可以不要,但不能沒有你這個弟弟。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既然公安部門掌握了你殺人的證據,你就得認罪。在鐵的事實面前,如果你拒不認罪,將會加重你的罪行,如果你執意一意孤行,只怕你我很快從此陰陽相隔。你還很年輕,沒有犯罪前科,假若你有足夠的誠意表示悔改,爭取公安部門的寬大處理,你就有活下去的機會。只要你有機會活著,哪怕判個死緩,姐姐就有希望救你。如果你喪失了最起碼的活著的機會,姐姐的努力就會付諸流水。不知姐姐的話你看明白了嗎?
記住,這次一定得聽姐的,嗯。
姐,揚雪
揚雪寫完信后,擱在賀律師的桌上,默默地走出了萊東律師事務所。
回到月湄灣庄后,揚雪站在門前仰望著自家的房子,眼神顯得有些悲傷。這棟房子是爸爸媽媽十多年來用汗水和心血打拚下來的家產,三間正房,兩間偏房,兩層樓結構,青磚紅瓦,瓷磚地板,裝修中檔,在當地算不上首屈一指,但相對那些低矮平房,也足以奪目生輝。為了這個家,爸爸天天搖船,從年頭到年尾,從此岸到彼岸,永不知疲倦;媽媽則天天到青龍鎮擺小吃攤,煎油餅、炸油條、煮米糕。兩人節衣縮食,用日積月累的錢,供弟弟讀完了高***她讀完了大學。然後燕子銜泥般的,一點一滴地建成了這棟樓房----
想起這些,揚雪的心不由得一陣絞痛。
「媽媽,我們把房子賣了吧!」揚雪進屋后對媽媽說道。
「什麼?」王錦芝吃了一驚。
「媽,為了救弟弟,我想了很久。與其等法院下達民事賠償判決,倒不如我們先主動找姍妹家積極賠償。雖然我們不知道要賠多少錢,但這樣做至少可以表示我們的誠意。如果我們態度好,姍妹家能對我們有微小的原諒,弟弟就可能不會被判死刑。」
「雪兒,媽一切都聽你的。只要你認為做得對,媽媽哪怕吃苦受罪,也不會說什麼。媽媽和爸爸辛辛苦苦,還不是為了你們姐弟倆過上好日子嗎?文兒落到這般地步,雖然有他的責任,但我們不能見死不救。只是苦了你,雪兒。家裡現在一貧如洗,還要欠那麼多債,真是連累了你呵,你以後可怎麼辦呢?」王錦芝嗚嗚地哭了起來。
「媽媽,我快畢業了,我到時就可以賺錢了。」
「不管賠多少錢,我們認了,畢竟海姍丟了一條命呵。可是,文文成了殺人犯,你就成了殺人犯的姐姐。雪兒,你那麼好的前途——媽怎麼捨得讓這事連累你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