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處境不妙
程素,嫁給了齊家參了軍的長孫齊泰國,兩人剛剛結婚五天。
齊泰國今年二十八歲,因為軍功碩碩,現在已經是清城陸軍總隊的一連連長,又得上頭器重,前途可謂金光閃閃,一派光明。
而反觀程素,農民家的丫頭,程家祖上是資本家,已經沒落數代了,可她卻還想著祖輩是有錢的主,換在以前,自己就是個大家小姐,也不想想,那早就衰敗了,在如今這八十年代,自己就是實打實的一村姑,一個土鱉。
沒錯,八十年代!
她程素,前世因為救人,反被拽下了樓,魂穿到同名同姓的,也就是那要跳樓的程素身上,今年才二十歲!
程素捂著臉,嚎了一聲。
萬中無一的事都讓她遇著了,是巧合還是老天作弄啊?
說回這肉身的前主,那可真是了不得的一個人,心高氣傲,就差沒說上囂張跋扈了,這樣的人怎麼會嫁給齊泰國這樣大好前途的人?
說起來也是齊泰國的恥辱,少年時隨著父親耕種摔斷了腿沒錢醫治,而程素的父親程留山因為解放前幫著抓土匪得了大筆賞錢,就借了一大筆錢給齊家,這才保住了齊泰國的那條腿,但這借錢的條件是要兩家定個兒女親。
那年齊家的光景實在是差,齊母身體也不好,而程家那閨女程素生得也還好,齊父腦門一熱,就應了這親,誰知道一應悔終身,程家一年不比一年,程素的性子也越長越歪,自以為自家是用錢買的齊泰國,這對齊泰國那是佔有慾一等一的強啊。
這婚還沒結,就飛醋亂吃,只要是個母的近齊泰國的身,那都能鬧得個雞飛狗走,以至於潑辣小家的名聲在外,換一句話說,不好惹,偏偏齊家因著齊泰國參軍的名聲,還不能退了這親事。
結婚當天,齊泰國就借著醉酒,連房都沒和她圓,為啥,嫌棄和惱怒的唄,誰會願意睡一個口口聲聲說你是我買來的老公的婆娘啊?
接下來的三天婚假,齊泰國也是以各種理由,連碰都沒碰程素一下,第四天,兩人就回到軍區,又辦了一次婚禮,只是這次只請部隊里的戰友和領導們吃飯。
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程素又是個潑辣張揚的,這辦了婚禮隔天,樓上那個陸排長的老婆秋梅在坐月子,娘家妹子過來照顧,那妹子十八歲,生得水靈靈的,就因為送了一碗雞蛋羹給齊泰國,甜甜的誇了他兩句,就被程素當做了狐狸精抓住打鬧,結果自己反而不小心摔下了樓梯,磕傷了頭,就這麼被二十一世紀的程素給佔了身換了人了!
程素想著原主的記憶,不禁又羞又惱,這都叫什麼事啊!
再一次拿起桌子上的鏡子,程素仔細的端詳著那張臉,滿臉的戾氣,十足十的一副惡婦樣,讓人看之生厭。
別說齊泰國,就是程素自己作為一個女人,也不會喜歡這樣的女人,也難怪人家都啃不下,結婚幾天,連房都沒圓。
「唉,丈夫不愛,婆婆不疼,還惹人生厭,處境不妙啊。」程素摸著『自己』的臉,十分的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