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不詳的預感
008.不詳的預感
法官:「公訴方,請問是否還有新的證據或事實提交?」
法者鴆靠在椅子上,一臉微笑。
賈公正低著頭,渾身顫抖。
旁聽席上的那些記者們已經動筆快速書寫。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已經代表這場審判即將結束的事實……
啪嗒——
法庭內,庭審激烈。
可是在沒有人注意到的時候,法庭之外,一個嫩黃色的小小身影,悄無聲息地坐在了蘇母的那張長椅上。
此時……
「公訴方,是否還有其他證據或事實提供?」
法官再次發出詢問,法者鴆的臉上,只剩下那種勝利后的微笑。同時……
「有!」
突然!原本一臉死相的賈公正猛地抬起頭,大聲喊了出來!他的表情就像是突然間得到了某種救命的稻草一樣,顯得興奮無比!
法者鴆倒是愣了一下,不過,應該也沒差了。
法官點頭:「你說吧。」
賈公正點頭:「謝謝法官。那麼……」
他伸出手,輕輕點著自己耳朵中的隱蔽藍牙耳機。沉默片刻之後,他的臉上充滿了微笑,說道——
「首先,讓我們先來重新梳理一遍整個事件的過程……」
「反對!」
法者鴆皺了皺眉頭,他突然有一種不好的預感,所以現在還是先反對來的好——
「公訴方只不過是在拖延時間而已。」
賈公正一下子表情扭曲,似乎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不過幾秒鐘之後,他再次露出那種獲得救命稻草一般的表情,說道:「這不是為了拖延時間,而是想要搞清楚被害人死亡前後發生的一些具體事件的細節!這些細節對於本案將會有很重要的作用!」
法官:「反對無效。不過公訴方,你最好能夠確確實實地得出一些有用的結論。」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汗如雨下?或者就是說的這位檢察官現在的感覺吧。那張原本還顯得有些精神的臉再一次拉長變成了馬臉,一副人生正在苦苦煎熬的模樣。
此時,他再次捂住了耳朵。
隨後再次鎮定下來,深呼吸了一口氣,兩肩放鬆,對著法官點了點頭。
而這一次,法者鴆似乎察覺到了什麼,他直接向法庭申請一個暫時離開上洗手間的時間,立刻打開法庭的大門。
一如那天的地鐵上,鵝黃色的連衣裙,顯得有些臟。留著一頭披肩長發,懷中抱著天平小熊。
這個小女孩就那麼平靜地坐在法庭外的走廊座椅上,靜靜地看著這個開門的傢伙。
「那麼首先,我們先來梳理一下當日的情況……」
「反對!」
回到法庭的法者鴆雙手按在桌面上,站起,表情嚴肅地伸出手指直接指著旁聽席的大門,大聲道——
「法官閣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成年人不得參加法庭的旁聽!所以我在這裡希望為了能夠保證門外那個孩子的身心健康,立刻讓她離開法院!同時,還申請公訴方脫下耳朵上的耳機,保持庭審的安靜!」
一個堂堂的大律師,竟然在有關自己當事人的強姦殺人案中公然開始對著法庭外的一個小姑娘叫板?這簡直是讓人覺得有些匪夷所思!
剎那間,那個小姑娘立刻就成了法庭內外眾人的焦點。法官讓法警先開一下門看看外面,確定外面的座位上的確坐著一個小女孩。常彥卿也是回過頭看著那個一臉冰霜,眉宇間似乎夾雜著些許幽怨的小女孩,咂咂嘴笑道:「好可愛的小丫頭,再過個十年簡直就要長得禍國殃民了呀~~」
當庭律師找一個小姑娘的茬也就算了,公訴方卻是在律師提出異議的時候慌慌張張說道:「為什麼不能允許一個孩子?本次……本次只是不公開審理,又……又沒有法律規定……不能讓孩子呆在法庭外!而且……而且……我戴耳機……沒有發出噪音影響庭審!」
法官也是看了一眼那個小女孩,同樣的,也看到了她掛在脖子上的參觀證,隨後法官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文件,說道:「那個小姑娘申請過法庭參觀,理由是希望能夠接受法律教育。雖然本案是不公開審理,但是辯護律師你的理由並不能讓一個小姑娘在法庭之外的座椅上坐下。如果公訴方的耳機發出巨大聲響我自然會進行訓誡,但在此之前,似乎沒有刻意這麼做的理由。辯護律師,你還有其他理由嗎?」
法庭大門依然被法警開著,法者鴆瞪視著那個小女孩,而那個女孩現在也正緊緊地盯著她。沉默片刻之後,他哼了一聲:「沒有!」坐回自己的座位。
賈公正鬆了一口氣,他的雙腳顫抖,幾乎就快要虛脫了。不過現在,他還是吞了一口口水,站直身體,在法警關閉法庭門之後,來到了法庭的中央。
「在2036年的1月1日凌晨0點45分,被害人蘇玲玲小姐被發現在緣來KTV的2112號包廂中因為服用大量安眠藥而死亡,送醫後於凌晨4點9分宣布死亡。包廂中的監控攝像頭因為年久失修已經損壞,所以無法得知蘇玲玲死亡時的具體情節。但是,根據其他一些資料,我們可以知曉蘇玲玲在前一天的大致行動。」
賈公正說話的時候一頓一頓,就像是在背書似的,聽起來很不自然。不過很快,他就調整了自己的語音語調,轉過身從自己公訴方的桌子上拿出一份資料,停頓了一會兒后,開始翻開其中的某一頁。
在剛才開門的過程中,法者鴆一直偷偷看旁聽席上的那個女孩。只是她始終都抱著的那隻天平熊剛剛好地擋住她的嘴,讓法者鴆看不出來她究竟有沒有說話。自己這個律師總不能公然跑到那個女孩身旁看她有沒有說話吧?
「嗯,在2035年12月31日,被害人蘇玲玲和往常一樣正常在大學上課,當晚,被害人走出了學校前往朝鳳街逛街。並且於下午7點10分左右,遇到了本案的嫌疑人常彥卿。嫌疑人生拉硬拽……」
「反對。」法者鴆一點也不客氣,「監控視頻中最多只能看到兩個人手拉著手一前一後,而公訴方的用詞顯然是在毫無證據地猜測。」
法官:「反對有效。」
賈公正低下頭,同時捂著自己的右耳。沉默片刻之後,他點點頭:「我知道了,我不會再自己加詞了……」
聽起來,這句話是對著法官說的嗎?不太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