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涼薄
「一斤肉也吃不了兩頓啊。」
林家樂有些不滿。
「誰都不吃,就給你一個人吃。你姐姐她們生出來都是為了幫你的,敢搶你的東西吃,我收拾她們。你大姐嫁了,往後她婆家有啥好的,都得給你拿回來。你上頭還有三個姐姐,她們嫁人以後都得可著你,媽以後讓你天天有肉吃。」
徐玉鳳眼內只有對兒子的疼惜,對於另外三個閨女視而不見,她說這話絲毫不怕三個閨女聽見,她不信有人敢反抗她的權威。
聽到這話,彩虹拿筷子的手不由得用力,手上的青筋都顯露出來,她盯著林家樂,看他怎麼答。
「好,肉買回來,就我一個人吃,我還能多吃兩頓。媽,下次你嫁二姐,三姐和四姐的時候,多要點錢。大姐嫁的那家今個我去看了,一點也不好,他往後肯定沒啥能幫我的。得讓她們多拿點錢,我以後要娶媳婦,家裡的房子也要新蓋,得不少錢呢。娶了媳婦還要生孩子,錢少可不行。」
林家樂想的還很長遠,根本沒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他是林家唯一的男孩,家裡的人都得為他服務,四個姐姐就得一輩子養活著他,為了他付出一切。
原來林家樂早就是這樣想的,而不是自己把他慣壞了,彩虹低下頭去,眼神陰冷。
上輩子林家樂一事無成,上班賺的錢還不夠他一個人花,每個月都打電話給她,問她要錢。
她被灌輸了林家樂是林家的一切,什麼都要可著林家樂來的思想,所以每次不管自己是什麼情況她都會給林家樂打錢,不讓林家樂吃苦。
後來林家樂談了好幾個女朋友,可人家都嫌棄林家的房子不好。雖然房子是她出錢蓋的,可女方都說,要想結婚,必須在鎮子上買房子。
她媽天天給她打電話,最後她被逼的沒辦法,說在鎮子上買房子可以,但錢是她出的,房子要寫她的名字,她可以無償給弟弟住,等有一天弟弟有條件買房子了,再搬出去。
她媽同意了,然後她拿了錢出來,可她沒有想到她媽和弟弟那麼無恥,拿著她的錢買了房子,裝修好,娶了媳婦,卻在房本上寫了弟弟的名字。
她回去說,還被她媽,弟弟和弟妹趕了出來,她媽還罵她,讓她死在外面。
一想到這些林彩虹眼內就怒火升騰。
林家樂,這輩子你休想讓我給你花一分錢!
彩虹極力讓自己平靜下來,看了看彩萍,彩萍目光閃爍,顯然在打鬼主意。
這個二姐不簡單呢,後來做生意賺了不少的錢,可林家樂結婚,她才拿了一萬出來,人都沒有露面,把徐玉鳳氣的破口大罵,卻對她沒有辦法。
現在看來,二姐早打定了主意,只有她傻傻的不知道。
至於老四林彩芬,這個是和自己一樣傻的人,只不過她比自己命好,上輩子嫁了一個憨厚的男人,生了一雙兒女,日子過的雖然不算富貴,但也過的去。
這個家裡也有大姐和老四有點人情味,不過她們和自己一樣軟弱。
想著這些,彩虹有些走神。
突然一陣疼痛,讓林彩虹驚醒,原來是徐玉鳳一筷子打在了彩虹的手背上,打的彩虹嘶哈一聲,手裡的餅子也掉了下去。
「不想吃就別吃,我有這吃的喂狗都比給你強。你今個給老子跑出去你一天,你都幹啥去了。」
徐玉鳳打掉了彩虹手裡的餅子,還不罷休,又追問起彩虹來了。
彩虹看看手背上那道紅檁子,已經微微有些腫了,不過這點疼痛對於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去鎮子上了。」
彩虹一邊說著一邊又從筐里拿了一個餅子。
「你敢給老子吃!想吃把地上那個撿起來吃,喂你們糧食都白瞎了。」
徐玉鳳瞪眼。
彩虹看了她一眼,並沒有放下手裡的餅子,又道:「孫二曲喝了葯。」
彩虹說出這句話讓屋內的人都一驚。
「就是那個南方佬?他死了嗎?」
林家樂知道這個人,說完又對徐玉鳳說道:「媽,這個南方佬可是幹了好幾年活了,怎麼也存下倆錢吧?大姐可不能白跟他好一場,要是他死了,那他存的那些錢是不是都該給咱們啊,不然就便宜別人了。」
聽林家樂說出這樣的話,彩虹一陣心冷,林家樂才十三歲啊,竟然這樣涼薄,不但盼著孫二曲死,還想拿孫二麴錢。
「對,對,那個狗東西在這日子裡尋晦氣,他該死。彩真跟他好了那麼久,不能白好,明個我就去鎮子上,把他剩下的錢要過來,這是他應該給咱們的補償。」
徐玉鳳覺得兒子說的很對,連連點頭。
彩虹冷笑,別做夢了。
「他沒死,我去的時候看到他喝葯,剛好有人,就把他送到醫院給救了。人還活著,他還欠著老闆娘錢呢,媽要是想去找,明個去找吧,說不定人家住院花的錢還要找媽要呢。」
彩虹說完把餅子塞進嘴裡,如果是上輩子,被徐玉鳳一罵,她還真不敢吃飯了,可這輩子她不怕,她憑什麼不能吃?餓著肚子,那是傻子做的事兒。
「你個死閨女,說話不說完,他要是敢問我要錢,看老子不罵死他。」
徐玉鳳橫眉,一臉的兇惡相。
林家樂高興不起來了,合著沒死啊,咋就不死了呢,不然自己還能多吃幾頓肉,說不定還能買新衣裳穿呢。
「你個死人,還吃,吃,吃死你好了!」
徐玉鳳把氣出在彩虹身上。
彩虹也不理她,只管吃自己的,等吃飽,她才放下筷子。
「去哪兒?收拾啊,懶骨頭。」
徐玉鳳看彩虹吃完要走,粗嗓子喊著。
「今個累了,讓二姐和彩芬收拾吧。我做飯了,家裡的活也不能讓我一個人做。」
彩虹說完,也不理會大罵的徐玉鳳,轉身出了堂屋,回了小屋。
躺在牀上,看看黑黑的屋頂,彩虹思緒飄著。
說孫二曲的事兒,是因為這事徐玉鳳肯定要聽說,所以她必須說出來。
接下來在林家的日子也不會好過,可離開林家?不行。
彩虹清楚自己家人的德行,她是可以鬧一場離開林家,和孫二曲一起去開店,可林家那是蝕骨的血蟲,不會放過她,也不會放過孫二曲,說不定會鬧的店都沒法開,所以她不能和孫二曲一起。
離開這裡,去別的城市?
她現在沒有身份證不說,她也沒有錢離開。
再說,這裡還有她的仇人呢,那個人還沒有出現呢,她得等那個人出現,解決了他,再想離開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