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是銀囊還是錢囊
鄭剛令很是喜歡自己的小外甥,見李日知乖巧聽話,便笑道:「等你吃完的吧,嘴裡要是有東西,那就算躲在屏風後面,可也沒法保證不出聲!」
李日知連聲答應,甜糕太大,他沒法兒三口兩口的吃完,便放在了桌子上,看樣子是打算回來再吃,用袖子把嘴巴擦了擦,抬著頭看著鄭剛令,等著舅舅帶他去聽案。
鄭剛令頗感詫異,小孩子他倒是見得多了,可象李日知這樣喜歡聽案的,倒是頭一回碰到,以前他從沒有注意過,李日知有這個喜好。
鄭剛令是坦誠君子,他有感自己太不關心小外甥了,便拉過李日知來,輕輕拍了拍李日知的頭頂,頗有唏噓地道:「時間過得真快,一晃日知已經這麼大了,舅舅以前忽略了你,竟不知你的興趣是聽案,你的這個興趣倒也與眾不同。」
李日知卻搖頭道:「舅舅,不是這樣的,我只是好奇破案子是怎麼回事兒,會不會變成興趣,現在還不知道,所以不是舅舅不關心我!」
鄭剛令呃了一聲,實在沒想到李日知會這麼回答,他只好問道:「那你現在的興趣是什麼,舅舅卻也是不知道的啊,不會是賣專生兒子的藥丸子吧?」
「不是的!」李日知小臉嚴肅地道:「外甥現在的興趣是給人算命!」
「你還是把興趣變成聽案吧,舅舅願助你一臂之力!」鄭剛令長嘆口氣,頗有些無奈地道。
舅甥兩個人去了二堂。
二堂位於大堂之後,是縣令專門處理公文往來,還有會客的地方,屋子裡的擺設簡單,多以書架為主,整間屋子被一座大屏風隔成兩個小半間,前半間是會客和辦公用的,後半間放著一張胡床,是供縣令小憩用的。
鄭剛令讓李日知在屏風之後待著,他自己則坐在前半間的書案之後,等著差役把那個尋死覓活的人帶上來。
沒等多一會兒,那尋死覓活的人便被帶了上來,此時這個人已經換上了乾爽的衣服,進了二堂之後,見了鄭剛令便立即下跪磕頭。
鄭剛令擺手道:「平常百姓見本官,只不過揖手行禮罷了,你卻下跪磕頭,這於禮不合,想必你有求本官之事,且說來聽聽,如有冤情委屈,只要在本官的管轄之內,本官為你做主解決。」
這尋死覓活的人有些手足無措,從地上爬起來后,差役給他搬來一張胡凳,可他卻不敢坐,直到差役催促,他才敢稍稍的坐一點邊兒,還不敢坐實。
李日知躲在屏風後面,他可在胡床上坐不住,偷偷下來,趴到屏風上,透過屏風上的縫隙,觀察那個尋死覓活的人。
就見這人長得五大三粗,身高體壯,臉上的皮膚被曬得黝黑,大腦門光禿禿的,頭髮稀少,鬍子拉茬,鼻大眼小,嘴巴超大,下巴還往前突出,長相著實算不上好看,甚至還稱得上難看,估計大多數人看了他的長相,都不會產生親近之感,如果發生些什麼事情,說不定還會先入為主,把他當成是壞人呢!
這人現在穿的是一身差役衣服,腳上也穿著雙破舊的布鞋,不知是哪個差役借給他的。
李日知心想:「此人的相貌,對於他告狀之事,大大的不利啊!世上的人常說不要以貌取人,可真正能不以貌取人的人,又能有幾個?」
所幸,鄭剛令便不是以貌取人的縣令,他見這人不太敢和自己說話,便放緩語氣,問道:「你姓什麼叫什麼,家住哪裡啊?」
這個人說道:「草,草民叫王大碗,家住在管,管城,是德興記的夥計,這次來滎陽是來,來來,來收債的。」他表情緊張,一句話說得結結巴巴。
鄭剛令安慰王大碗道:「不要慌張,也不要害怕,先說說德興記是賣什麼的,然後再說說你來收債碰到了什麼麻煩,是不是收上來的銀錢,被人給偷走了?」
鄭剛令問的這句話,直接就把王大碗給問哭了,他之所以想要投河自盡,就是因為收上來的銀錢沒了,他沒法回家去向東家交待,一時氣苦,這才想尋短見。
李日知見王大碗哭了,心想:「雖然這個王大碗的名字聽起來象是個吃貨,而且還是個長得很難看的吃貨,但卻不象是個奸滑之人,似乎是真的有冤情,只不過,銀錢被偷,卻是不太好找回來的,天下的銀錢,可都是長得差不多的。」
王大碗哭了幾聲,強忍住心中的悲傷,這才道:「回大老爺的話,德興記是賣紙的,賣的是專門糊窗戶用的厚油紙,生意一直挺好,本州的窗戶紙生意大都是我們店裡做的,草民前幾天來滎陽縣收債,倒是挺順利的,縣裡商家欠的債務都還清了,為了方便我帶著走,還特地幫我換成了銀子,足足四十二兩銀子啊,都放在一隻銀囊當中。」
他見鄭剛令態度和藹,心中恐懼少了大半,說起話來也順溜了些,便把事情的前半段,說得清清楚楚了。
無論是鄭剛令,還是屏風後面的李日知,都以為王大碗接著就要說銀囊被人偷了,估計可能是在客店裡丟的吧,客店裡的小偷可能會比較多些。
王大碗接著說道:「只因城裡的旅店都貴,草民又收完了賬,沒必要再在城裡多花錢,昨晚便投宿在城外一家名叫慕容老店的通鋪店裡……」
李日知是不知道什麼叫通鋪店的,但鄭剛令是知道的,通鋪店其實俗名就叫做大車店或者趕腳店,因為住店的旅客都是睡在一張大床鋪上的,所以才有了這個叫法。
一般來講,只有最貧窮的百姓,才會選擇住這種店,雖然住宿的條件差,但勝在便宜。
鄭剛令搖頭道:「你身上帶著銀錢,是不應該住在這種店裡的,客人又多,進店離店的時間又都不同,卻又睡在一張大鋪上,要是有人偷了你的銀錢,你都沒法確定是誰偷的,甚至你一覺醒來,那偷你銀錢的人,早就逃得無影無蹤了,你不知誰偷的,本官都沒法兒替你抓賊尋錢啊!」
屏風後面的李日知卻搖了搖頭,從王大碗進二堂后的表現來看,他是一個很膽小的人,只是外表長得有些嚇人罷了,而且他應該很仔細,如果馬馬虎虎的,德興記的東家是不會派他出來討債的。
那麼,按這種性格來講,這個王大碗應該是不會抱著銀囊睡覺的,所以就算是有小偷,也不可能從他身上偷走銀囊。
李日知忽然想起,自己以前跟著父親出外行醫時,住店時父親常常把重要的物品交給客店掌柜的,讓掌柜的代為保管,只是不知通鋪店是不是也這樣?
按著王大碗的性格來推算,通鋪店應該是可以為客人保管東西的,而王大碗也一定是這麼做了,只是不知在做的過程中,不知出了什麼紕漏!
李日知想了這麼多,可鄭剛令卻沒有,他很擅長讀書,但擅長讀書,卻不見得也擅長斷案。
所以鄭剛令還在按著自己的思維往下問:「你記得當時睡在你旁邊人的模樣嗎?本官可以叫畫師來,畫出那人的影像,懸賞捉拿,不過,那賞錢,卻是需要你來出的。」
王大碗卻搖頭道:「草民的銀囊卻不是被小偷偷走的!草民進店時,把銀囊交給了店裡的掌柜,請他代為保管,並且立下了字據,只因當時在場的人太多,草民怕別人知道銀囊里全是銀子,錢財不能露白,得小心些才是,所以故意說成是錢囊,字據上也是這麼寫的!」
話說到這裡,無論是李日知還是鄭剛令,便都明白這案子的關鍵之處,就在於那張字據上!
雖然李日知年紀小,可也知道銀囊和錢囊的區別,這時候一貫錢大概能換一兩銀子,儘管不同地區或是不同時期有所浮動,但大體上是這種兌換價格。
一個銀囊里裝銀子能裝四十幾兩,換成銅錢就是四十幾貫,但如果說成是錢囊,裡面放的是銅錢的話,頂多也就放兩貫銅錢罷了,這中間的差別可大了!
如果那通鋪店的掌柜吞下了四十幾兩白銀,那他可賺大發了,用這些銀子再開一家通鋪店都足夠了。
王大碗把後面的事情都說了出來,其實整件事情有也就非常簡單明白了,和李日知想的一樣。
基本情況就是王大碗早上醒了之後,便去找掌柜的要銀囊,當他把字據遞過去之後,掌柜的便給了他一隻錢囊,囊是沒有換的,可王大碗打開一看,裡面的銀子卻被換成了銅錢!
王大碗當然不幹了,他和掌柜的理論,說自己的是銀囊,不是錢囊。可是,掌柜的指著字據上的「錢囊」二字,告訴他存的是錢囊,還的還是錢囊,這沒有錯。
而且錢囊鼓鼓的,明顯裡面滿滿的裝滿了銅錢,再也塞不進去了,這說明他完全沒有動過裡面的錢,是誠實之人,可王大碗卻把錢囊說成是銀囊,這是要敲詐啊,王大碗這個客人實在是太不地道了。
兩人當場就吵了起來,不但驚動了別的客人,就連掌柜的妻子都驚動了,他妻子跑出來幫著吵,夫妻二人合力吵架,王大碗完全不是對手。
吵了半天,王大碗見自己落了下風,便開始找昨天在場的客人,當時他在存銀囊時,周圍可是有不少人呢!
幸運得很,昨天在場的客人,被他找到了六七個,不幸運的是,這六七個客人竟然全都說當時王大碗存的是錢囊,而不是銀囊!
掌柜的得意之極,現在有客人作證,有字據為憑,這是人證物證俱全啊,他完全佔了上風,而他的妻子得理不讓人,其實就算沒理,她也一樣不讓人,竟然撲上前去,對著王大碗吐了一口唾沫,正好吐到王大碗的臉上!
王大碗憤怒之極,拉住了掌柜的,就要扭送他見官評理,可巧的很,當時在店裡面,正好有一個當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