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河浮屍
初秋時分,萬物凋零,原本悶熱的天氣變的涼爽,公園裡隨處可見相擁在一起情侶,這一切看起來是那麼和諧,溫馨,可誰也沒有想到,在這溫馨的傍晚,罪惡正在上演。
「蟒河」和濟源公園相鄰,「蟒河風景秀麗,」尤其是蟒河和公園連接處架起的那座橋,「蟒河橋」是很多情侶必去的地方,據說站在橋身許願,「可以得償所願,因此引來許多情侶。」
「蟒河橋上,一對對情侶訴說著思念,」這時候蟒河裡漂來了許多東西,水藻,木板,泡沫,接著一個用席子包裹著的東西在木板上漂了過來,因為是臨近傍晚,天色不是很黑,所以很多人都看見了漂浮物,大家都在議論,「誰那麼沒有公德心,亂扔垃圾,」當漂浮物越來越近時,捆成卷的席子不知怎麼的就開了,人們看到一個身穿白色服裝的人平躺在木板上,她的眼睛緊閉著,臉色蒼白,就像是睡著了一樣。
這時候有人驚叫起來:「快看,是個人,好像是一個死人。」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有的人小聲討論,有的人靜靜地看著,也有人拿出手機報警。」一時間原本寂靜的公園,被喧鬧聲熏染。
閻青接到報警后,迅速帶著馮玥、陳明和法醫魏小七來到現場,當他們來的現場,屍體還在河水中浸泡,閻青指揮馮玥和陳明把屍體移到岸上,平放在公園的草地上。
?法醫魏小七立即對女屍進行初步勘察。
死者大概20到22歲之間,死者為女性,158米,體重在40公斤左右,因為長期在水中浸泡,死者的臉已經被泡腫,無法看出原來的容貌。可以從頭骨復原來查看死者相貌。
死者身上沒有留下任何能證明身份的證件,身上呈青紫色的印記,初步推斷是毆打造成的,死者像是失足而死,如果死者是失足溺水而死,那麼她身上肯定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可現在死者身上沒有留下任何證件,所以失足落水這點不可取證。
?法醫魏小七仔細地翻動著屍體,非常肯定在說道:「閻隊,初步推斷死者在水裡泡了有五六天了。
????「你認為死者是怎麼死的?」閻青問魏小七。
????「從身體的毆打痕迹上看,好像是自殺或者意外失足而死,但從沒有身份證明來看,可能是他殺,但要做出更準確的判斷,需要等屍檢結果出來才能證實。
回到刑警隊,閻青叫魏小七立刻對屍體做解刨,爭取第二天拿到驗屍報告。
「這個案子已經被各大媒體爭相報道,已經造成了市民的恐慌,「市局限令24小時破案。」
第二天,魏小七就把屍檢報告交給了閻青。
法醫驗屍報告
該屍為女性,年齡約為20--22之間。
1、溺水死亡。
2、口中稍帶水漬,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現象在眼粘膜上。
3、屍斑色暗,呈深褐色,死前有中毒現象。
4、死者體內沒有殘留**,死前沒有性侵,排除了強姦殺人。
5、屍體全身有被毆打的印記,印記呈微赤色,這說明死者死前曾遭受毆打。
6、死亡原因傾向於他殺。
?魏小七補充道:「從胃內積水這一點來看,死者生前先是被服用了「三氟拉林。」
因為三氟拉林是作用於土壤,這一點兇手一定很清楚,所以隨後兇手又把死者摁在水裡,致其死亡。
「你能說的簡單點嗎?」閻青問。
死者在服用了三氟拉林后,被兇手摁在水裡,由於水進入鼻腔,死者從昏迷中蘇醒過來,在呼吸困難之中產生短暫的劇烈掙扎,上耳膜因水壓而造成的出血情況,證明了這一點。」
也就是說死者是被人暗中下了三氟拉林之後,被推入水中,在水中,死者醒了過來,然後不停地掙扎,吸入了大量的河水,最後終於溺水而死。但是有一點令人費解:為何死者死後六天了才讓人發現?她是誰?「蟒河的水是死水,不可能是從別處漂來,死者的身份,和為何被殺。」
?「閻隊,如果知道了死者的身份,案子應該就不難偵破了。」
「能不能從屍體上和死者溺斃的河水中判斷出死者是從什麼地方被拋入河中的?」閻青問。
「這個不可能,死者不是在蟒河溺斃的,」雖然死者是溺水而亡,我檢查過死者腹部的積水,和蟒河的水質不同。
閻青沒有說話,她知道這麼大的案子,是不可能有捷徑可走的,從兇手選擇拋屍的地點就可以看出來,這個案子不簡單。
閻青召集參加辦案人員,對案情作了全面的分析,首先確定死者是被人謀殺的,而且兇手是死者的熟人,或者朋友,甚至是最親密的人,所以死者才會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被人下了三氟拉林,有可能死者在臨死前不久,還和兇手在一起用過餐?目前對死者胃內溶液做了分析,因為死亡時間,胃內溶物的分析沒有什麼收穫。
想要按時破案,首先得找出屍源,其次找到死者從何處被殺,又是從何處被拋屍,也就是說,只有找到案發現場,有了案發現場,那麼這一切都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