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欣欣的日記
在大街上不停的手,我的心有一絲孤獨。
有時候最不想見的人,再你最難受的時候,非讓你見到。
又碰到傷害,我的那個人「欣欣」,她喝醉了,走路都不穩,踉踉蹌蹌的,好像能隨時能摔倒。
怎麼又是她?我鄒起眉頭,我不想去還她,但看到有幾個流氓,朝她走過來。
我的心又軟了,不想看到她被這些流氓欺負。
我真是犯賤,又去管她,走過去攙扶她,她的意識模糊,根本就不知道是誰,如果她知道是我,睡在大街上,也不會要管我。
但我還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討厭我,好像不是全因為我窮的原因。
等我攙扶她的時候,她香噴噴的身體靠在我懷裡,看見她凌亂頭髮遮住一雙漂亮的眼睛,有淚痕,好像是哭過。
她為什麼哭,我也不想知道,只想快一點把她送回家再離開,免她醒來看到我,又會心煩。
我還沒有走幾步,就被那幾個流氓攔住。
幾個流氓自以為很牛逼,拿出彈簧刀出來,想嚇我,讓我放下懷中的欣欣,滾。
可是,我沒有滾。其中一位染著黃色頭髮的小混混,對我囂張道:「小子,這妹子老子看中了,放下妹子快滾,不然你得流血。」
我也懶得去跟他們廢話,就是一嘴巴就抽過去,再一腳踢了出去,動作一氣呵成。
黃毛直接睡在地下站不起來,我也不想跟他們啰嗦,又是閃電般出手,一下子,剩下兩位流氓,也一樣,他們甚至不知道怎麼了,就睡在地下。
這是特種兵一招致敵,用最快的速度結束,了結對方,沒有任何花架子,身體上所有地方都是殺器。
幾個普通人,在我眼裡如踩死只螞蟻那麼簡單。
解決掉寫幾個流氓,我感覺懷裡的欣欣,不停的乾嘔,好像要吐了。
還沒有等我,放下她,就吐在我身上。
吐的都是酒水,沒有其它的,就算是這樣,我也覺得噁心。
還有她在我懷裡吐的,弄她的身體上也全部都是的。
我差一點暈了,你要吐,等一下不行嗎?讓我扶你在馬路旁邊塗,別吐我身上。
這些,我能勉強能忍受,我怕她醒來,又會對我翻白眼。
搞成這樣,我坐計程車,怕司機不會讓我上車。
我就這樣背著她,往她家裡走,昨天就去過,知道她家住在哪裡。
這裡離她家裡,還有一點遠,我就這樣一步一步往她家裡移動著。
在途中,她在我背上,不停的說醉話,這醉話,還是關於我的。
「李聰……我恨你……我恨你,討厭你!」
反正句句離不開我,連睡覺,我都被她惦記上,我苦笑。
我足足走了兩個小時,才到她樓家。
在準備上樓的時候,我旁邊有一位大媽警惕的看著我。
這麼晚,一個大媽還在她家樓下,我不知道是不是在等欣欣。
我跟大媽打了一聲招呼道:「大媽,有什麼事嗎?」
「你是誰?是她男朋友?如果你是流氓,我就報警。」
大媽拿出手機,如果我說的不對,就馬上報警。
被人當成流氓,我也是醉了,你見過流氓把獵物送回家的。
我向大媽解釋了一遍,說跟她是朋友,見她喝醉了,才送她回家。
但大媽還是不相信,我拿出身份證,和工作證給她,她才勉強相信。
大媽還警告我,我做出,對不起欣欣的事情,她就會報警,反正也看過我的身份證,也知道那個地方。
看到大媽,這麼關心欣欣,我很想知道她和欣欣是什麼關係,可我不管怎麼問,她都不說。
見她不想說,我也沒有問了,因為她不告訴我一個陌生人,也很正常。
當我把欣欣交給她的時候,她臉上露出慌張的神色,堅持要我送欣欣上去。
我不懂,既然她這麼關心欣欣,為什麼她自己不送了?
她們的關係,讓我好奇,可是她卻不說。
她不送,我就把欣欣背上去,我看到她還站在樓底下不肯走,看是要等我下來,她才肯走。
我在欣欣的包里,找到了她家大門的鑰匙。
打開她家的大門,我被她家裡的布置震驚了。
不是金碧輝煌,而是裡面什麼都有,連一個黑白電視都沒有,遠處角落,就一張摺疊床,和一張破舊的桌子,其它什麼都沒有。
床上就簡單的被子,桌子上面擺放著整齊的衣服,衣服旁邊,有一個相框。
單單一個小相框,就佔了桌子一半的位置,足以證明,這相框這張照片對她有多麼重要。
我把她放在床上,好奇地看了看相框中的照片,到底是誰讓她放不下。
映入眼前,是一個笑的很開心的女人,她的長相也極美,和欣欣有一些相似,我猜測她們是母女。
女人旁邊,是一位小女孩,牽著她的手,也笑的開心。
這位小女孩,我估計是欣欣。
在往旁邊看起,照片另小半,被人撕走了,好像是不願意見到那半邊的人,很恨他,所以照片主人才會撕了。
那個人,估計不是欣欣,就是她照片上的媽媽。
看完照片,我看了看房間四周,連一個廁所都沒有。
我做夢也沒想到欣欣會住在這種地方。我以為她的傲慢,是被人家裡慣的,這下我才知道她的傲慢,是不希望別人看到她的傷疤。
我不禁有一些同情她了。
突然我想到,她是一個高級護士,她賺的錢應該可以住的更好的地方,何苦她要做三陪小姐。
她既然有錢,為什麼不換一個好一點的住處,卻住在這裡?
這些我都不知道,我準備離開的時候,桌子一個破舊的日記本,引起我的注意。
其實,我不喜歡偷看別人隱私,但我太好奇,她為什麼討厭我,她為什麼會住在哪裡?還有照片拿個撕走的人,到底是誰?
還是忍住打開了她的日記本,從上面記載的日期我可以知道,她日記是從她八歲才開始著。
每篇日記,都不長,都只有幾十個字,都是說她媽媽給她買什麼玩具,都是一些開心的事情。
直到她十三歲,就停止寫了,停了兩年。
十五歲的時候,日記開篇寫道:「我恨你,恨你奪走我的一切。」
字面上滿是怨氣,但到底對方是誰,她沒有寫出來。
然後又斷更了三年,她又開始寫了。
這次開頭不是怨恨,而是思念:「媽媽,你為什麼還是那麼傻,你相信那個男人嗎?自從他去酒店送外賣的時候,認識那個王野賭徒,他整個人就變了。」
「媽,他輸光家裡所有的錢,還要把你賣掉?你為什麼還不跟他離婚,還默默幫他了?你總告訴我他是我爸爸,可是他做過父親的責任沒?」
最後,她結尾寫道,她恨送外賣,恨這個職業,要是沒有送外賣,他們好好的家,也不會變成這樣。
我這才知道,欣欣為什麼會討厭我,原來,她不是討厭我,而是討厭我原先是送外賣的身份。
她被爸爸已經弄的神經都有問題,不是送外賣職業害了她一家人,而是因為她爸認識了不該認識的人。
這下,我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窮。
接著看下去,我才知道她母親積勞成疾,最後病倒。
可以說她後面人生是黑暗的,只有她的母親,是她唯一活下去的動力。
她很多處都寫道,她活不下去,想去另外那個世界,可是她惦記她的母親。
終於看到她為什麼要做小姐的部分了。
那真的我誤會她了,她只是在KTV做陪唱,是那種不用出賣身體,正規的陪唱。
那一次,我打電話找上門服務小姐,也是一個誤會。
是她的朋友,臨時有事耽誤一下,才會讓她去頂替一下。
可沒有想到,她見到的居然是我,她又在日記本里痛恨罵我一陣子,希望再也不要見到我。
……
終於看到,她昨天寫的日記,上面寫道,她母親的病突然變重,需要做心臟搭橋,要五十萬,她都急瘋了。
最後,她想到在KTV酒吧陪唱有錢顧客,於是想向他們借錢,可是那些人都要她陪他們睡一夜,但是錢只願意給幾萬,只有王勇願意給五十萬,而且是馬上給。
怪不得,王勇會和她在一起了。
最後,我才想通山貓和猴子會去找欣欣,還有警察來的這麼快的原因。
原來是局中局,王勇根本不想出這個錢,又惦記欣欣的美色,就想到這個辦法,假裝讓山貓和猴子去搶欣欣的錢,然後再讓警察來了一個黃雀在後,他最後什麼錢都不用處,又能抱得美人歸。
但沒有想到,我會出現在他們計劃中。然後他也想把我一起給修理了。
我想這些通后,又看了一眼床上的欣欣,不禁有一些心疼。
就這樣望著她,不知不覺想到了我自己的悲劇人生,再看看她,我突然覺得自己那都不算事了。
我苦笑一聲,自己居然還沒有一個女人堅強。
我也準備走了,怕她醒來看到我會煩,還沒站起來,欣欣又吐了,吐的床上都是的,還有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