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雛鳥
2011年,是我在Q大最後一年,Q大是國內排得上號的財經大學,而我們金融系由於諸多畢業生都就職於頗有名氣的金融機構,成為這所大學里最耀眼的分支。
在虛擬經濟如火如荼的年代,江湖上屢有Q大金融系畢業生功成名就的傳聞。而每次校慶,金融系畢業生們鮮衣怒馬的做派,和停放在停車場爭奇鬥豔的豪車,無不刺激著我們這些躍躍欲試的雛鳥。
我叫林靜。
同宿舍有個閨蜜,叫陳彩鳳。乖巧又勤勉,甚是討人喜歡。四年來,雖從未有過絲毫家庭拮据的跡象,卻總因家裡出自農村而常常產生自卑心理,或許連她自己都並未覺察,但每每有人問到:」你家是哪裡的?」她總要費心編造一番。那些交往少的人,還沒深究就忘了。那些交往多的,便很容易發現,她的答案經常因人而異,也因時間有所不同而生出差異,大約時間一長,自己之前說了些什麼,竟會連自己也忘了!
她之所以這麼信任我,大約是很久之前有一次,有人發現她總這麼編造,我不但沒有象方舒那樣尖銳揭穿她,而是很有溫度的在眾人面前替她解圍:「農村又怎麼啦,其實現在農村比城市富裕的家庭也挺多,受教育程度也不見得比城市人差!」
她臉上尷尬立刻轉變成感激。
只方舒冷冷的向我丟下一句:「虛偽!」
其實撒謊編排是件很累心的事情,大約是我知道她的底細又並不在意,她在我面前不必偽裝,內心很輕鬆,所以總喜歡和我在一起吧!亦或許,人是群居動物,總愛三三兩兩廝混一處。
唯獨方舒是個奇葩,方舒在我們班是獨行俠,她高傲冷漠、特立獨行,一副看不起天下人的樣子。同學間盛傳,她是名副其實的富二代,家族是本市頗具盛名的大財閥,主營地產開發。
有時候我偷偷觀察她,面色總是蒼白,那種不可一世的傲氣跟她渾身上下的名牌竟然相融的如此和諧,我分不清究竟是大牌給了她那冷冷的光,還是她給了那些大牌冷冷的光,手錶、包包、鞋……
既然是光,即便再冷,也不得不承認其耀眼奪目。
我偷偷總結,有些人天生就是貴族,如方舒;有些人天生就是閏土,如彩鳳。
方舒基本不住在宿舍,也經常缺課,總是想來就來,不想來就不來,學校老師對她異常客氣,平日里對我們總命令加威脅,但對她皆是交心體己的勸慰,這「明顯」讓全班都感知到其背景不凡。
我從小便生得一顆堅強好勝的心,在彩鳳面前那是百分之二百的優越感,但在方舒面前,若不是她每學期會掛個一兩科,總落得次年補考,而我每每總是全A碾壓了她,恐怕我也會在她面前落得個心理失衡。但有時候一轉念,也不得不感嘆:就她蜻蜓點水似的來那幾天,居然只掛一兩科,真是聰慧過人啊!繼而內心默默被她碾壓了!
連我都被她虐成這樣了,其他人還怎麼活,所以她基本沒什麼人緣。
不過,看得出來,方舒對學校里的人緣根本不在乎。或許,那時候我們的世界在學校,而她的世界,才真是世界。
2月14日,這是我在學校里最後一個情人節。
一大早彩鳳就不見了蹤影,她每年的情人節都異常興奮,並不是因為她有需要經營的戀情,而是因為對那些她力所能及的小生意,歷來抱著及其濃厚的興趣。她跟她的那幾個老鄉,我之前以為至少其中有一位是男朋友,但彩鳳堅決否認了,一再強調只是老鄉。
他們通常凌晨就起床,在學校大門口集合,輾轉N趟公交車,去本市最便宜的花卉批發市場,批發成捆玫瑰,然後自己用那些閃亮的包裝紙分裝成一支一支去熱鬧的街頭售賣。我總感覺她在選擇花色和包裝材料的時候顯得過於「浮躁」和「熱鬧」了些,老喜歡那些個紅橙黃綠,一如她的穿衣風格。
有一次她痴痴的看著剛裝扮好的我說:「林靜,你們城裡人就是長的白!」
我故意提示她:「你若好好搭配色彩,也會很白的!」
我這是故意說了假話,彩鳳五官很是清秀,但就只皮膚有些黑,若非如此,她便是很驚艷的那種了。
一直以來,她執著的喜歡紅色,經常說:「黑白灰什麼的,不適合我,我喜歡紅色,我們那兒結婚時,新娘子穿的那種紅裙子,可漂亮了,等下次我們那兒有人結婚了,我帶你去看,你一定會驚艷傻的,呵呵呵!」
她說的時候很興奮,我總不以為然,潔白的婚紗才是這世上最美的。那時候我想,或許她一生都不會有對「高級美」的顏色感知。
胡昊然是矮了我兩級,法律系的小學弟,年紀比我整整小了三歲。
我不明白如今的學弟怎滴不愛乖巧可愛的學妹,非要來追著為了找工作的事,煩躁到脾氣都跟更年期了一樣的學姐。
去年冬天,我和彩鳳路過籃球場,一個籃球突然就砸了我滿眼金星。我怒將籃球扣下,一心想狠狠收拾一下砸了我的冒失鬼。
一個大冬天還穿著背心短褲的男生蹬蹬跑來,也不道歉,看著我笑得很邪性。
我火冒三丈:「你砸到人不知道說句對不起嗎?」
「我沒覺得對不起!」他居然毫無愧疚。
「這麼說你是成心的?」
「對,成心的!」
「我之前得罪過你?」
「沒有,我今天第一次見你」
「你神經病嗎?」我火冒三丈,如果不是這麼多人看著,我想上去揪他的頭髮。
「我對你一見鍾情,我想讓你停下來看到我!」他眼睛都不眨的看著我。
「什麼?什麼亂七八糟?我想他一定有病。
「不是亂七八糟,我認真再說一次,我胡昊然對你一見鍾情,我想讓你停下來看到我!」他表情嚴肅。
他堅決的態度讓我一度有些狐疑起來,但當我再次認真梳理記憶,確定自己之前確實不認識他,便斷定這人一定病的厲害。身邊由於我們的爭吵已經慢慢圍起了圍觀的人,聽到他的話,更有唯恐天下不亂之人興奮的吹起了口哨。
對待非常之人,得用非常之策,乾脆撒謊:「抱歉,我有男朋友了」。
「你撒謊,我之前已經打聽過,你沒有」他一本正經的不依不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