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他的病,後半生得保命養著
所有的法律條文都是同情弱者的,看來他也事先查過了,就算真的有對簿公堂的那一天,我沒有半點勝算。
法律不會強迫我賣房給丈夫治病,但也不會允許我不管他,他花多少錢都有我的一半債務,就算我死挨著不賣房子,說不定他要是黑心一點還會借比一百萬更多,到時候說不定就更麻煩。
看來,我得打個預防針,自己去查查這個病到底有多可怕,到底要花多少錢了,畢竟他給我的一百萬是他給的數目,事實是怎樣的我一點都不知道。
我啟動車子回了家,這輛車是梁錦凡的車,三十多萬的漢蘭達,他貸款買的,我猜他婚前所有的錢應該都砸在車子上。
我一邊開車一邊想,如果他真的跟我徹底撕破臉皮,那我也來點硬的了,如果他給我搞一大筆債務出來,那我就把他的車賣了,貼補一點算一點。
他能打我房子的主意,我為什麼不能動他的車子?
我回家的時候是已經快十一點了,婆婆仍然是坐在沙發上,看到我一個人回來,她下意識的站起身來,嘴巴動了動卻什麼都沒說不出來,大概她還記著梁錦凡吼她的那事,也知道她兒子的病還指著我。
既然他家撕開溫情的面紗,我也不想再客氣,我氣焰囂張的從婆婆跟前走過去,我回到卧室,將病歷找出來,放進我的包里。
第二天我請了一天假,直接就去了離我家較遠的另一所醫院,但讓我驚愕無比的是,我得到了讓我驚駭無比的答案。
沒錯,這個病的確治得好,百來萬就治得好。但梁錦凡和醫生都沒告訴我,這個病就算治好了,以後也不能再正常上班,得保命養著。這樣的話,那就不是養一陣子,而是養一輩子,養後半生。
梁錦凡是早就知道結果才害怕我會動離婚念頭嗎?他是吃准了離了我就找不到個跟我一樣條件不錯養得起他的女人?
「這個病的潛伏期一般都有個兩三年,也就是說發現了之後還不一定會發作,說不定等個兩三年才發作。既然你丈夫現在是打算籌錢看病了,或許就是發作了。」五十多歲的醫生扶了扶鼻樑上的老花鏡,嘆了一口氣道:「從第一次發作到第二次發作,頂多不過兩個月的時間,姑娘,你們要抓緊時間籌錢啊!」
從醫生的辦公室走出來,我欲哭無淚,不過兩個月的時間,現在已經去掉大半個月的時間,剩下的一個多點月,我真的能籌到那麼多錢嗎?我確定要看著梁錦凡沒錢治病去死嗎?
我失魂落魄的走著,電梯那裡人太多還很吵,我選擇了走樓梯,然而我卻在樓梯口跟一個男人迎面撞上了。
我回過神來慌忙要道歉,可是抬起頭來一看,大家都驚呆了。我對面的這個男人,不就是那個傅先生?
我對這個人印象實在是糟糕,不想多糾結撿起掉在地上的病曆本就要走,沒想到他卻抓住病曆本的另一頭。
「你還沒道歉。」他將病曆本搶過去,不顧我的反抗翻了起來,他的表情臭臭的。
「你要賣房子是因為你丈夫要治病?」他很快就皺起眉頭。
「要你管。」我抬手便去奪病曆本。
他將病曆本舉得高高的根本就不給我,嘴裡還在說:「你跟你老公結婚多久了,值得你把個人的房子都賣了這麼大的付出?」
我一點都不把他的話當回事,我不吭聲,只冷著臉要去搶東西。
他卻跟話癆似的又說:「這個病一般都得潛伏兩三年的,你老公是什麼時候知道自己生病的,該不會是婚前就知道騙了你吧?」
這話一出口,我本來機械要去搶東西的動作,頓時冷了下來。
是哦,這些天發生的事情太多太亂我都忽略了這個問題,梁錦凡是什麼時候對自己的病知情的?
我在腦子裡努力的回想,不知道是不是我記岔了,我忽然想起他第一次將檢查報告拿到我面前的時候,他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失控,他還算是平靜的。
結婚才一年,實際上潛藏期卻有兩三年,難道,他婚前就知道還騙婚了?
想起我們是相親認識的感情基礎並不深厚的這個事實,我覺得自己一顆熱切的心,頓時涼到了谷底。